第259章(1 / 1)

可是,他的记忆中,却有着这个女人的身影。

很小的时候,也不明白,为什么他没有爸爸,后来妈妈带着他站在了一幢很大很大的宅邸前,躲在一旁的树下,指着经过的那辆车:“明初,那个大宅子里,住着你的爷爷,你的爸爸,还有你的弟弟。”

他不懂,为什么他的亲人都住在里面,而他们却不记得有他的存在,后来,他才明白,私生子三个字的意思。

小时候常常躲在一旁偷看,那座府邸里,进进出出,除了沈家人,还有就是一个笑容灿烂,无比张扬的小女孩儿,那个小女孩儿总是愿意缠着那个府邸里,和他差不多大的小男孩儿,那个小女孩儿,叫做简童。

那一年她入狱的事情,他是抱着看笑话看热闹的心情,站在一旁冷眼看着……那是沈修瑾的东西,坏掉再好不过!有那么一刻,他是这么想的。

她入狱了,渐渐,他也就不再去关注这个人了。直到她的出狱,再次见到的时候,她却不再是记忆中那张笑容灿烂张扬自信的模样。

那时候,他有过一些愧疚,但也仅仅只是一丝的惭愧……直到三年之前,所有的谜团都揭开的那一刻,直到在她出狱之后,看到的这个女人骨子里的倔强,直到他觉得,这个女人似乎十分有趣,所以帮她逃走。

没想到,她逃走,自己却找不到了。

“咳咳……我是说,我叫陆明初,新来的住客。前台的小姑娘说你是这里的老板,我以为,对于住客的情况,老板会关心。”陆明初微微啜了一口茶水:“这是什么茶,味道很不错。”

“……”女人又愣住了,好半晌,脑子里都是浆糊的,大半天,才算是弄清楚面前这个男人的意思。不免心里自嘲一声:大约是生活太简单太纯粹了,每一日抱上一壶茶水,就在这张躺椅上,晃晃悠悠一整天,脑袋也不灵光了。

陆明初欣赏地看着面前女人呆滞的面庞,又在那张脸上,寻找儿时张扬灿烂的痕迹,眼底一丝遗憾,那个笑容灿烂的人,好像再也不会出现。

不过,饶是如此,他却渐渐觉得,有些呆滞的慢反应的那张脸,也十分有趣。

“这个茶真的不错。”陆明初把茶盏送到自己的唇边,再啜一口。

他本身生的俊美不凡,脱去平时的正装,换上一身休闲装,也不减分毫的魅力。唇薄色淡,微泛浅粉,轻碰茶盏……这一幕,总算是让一旁的女人,后知后觉起来:“那是我喝的杯子。”

第两百一十四章 是心动了吧

“抱歉。”

男人动作优雅地放下了手中的茶盏。

但……就这样?一旁站着的女人,一脸的愕然地望着他看。那是她的杯子,还没有见过这种人,杯子不是其他的物品,这种私密性极强的物品,也可以在陌生人之间来回使用了?

有些恼怒:“陆……先生,是吗?躺椅可以借给你用,但是杯子这种私人物品,陆先生不问自取,似乎不太好。还是说,陆先生平时就有用陌生人杯子喝水的习惯?”

“别恼,”陆明初轻笑着双手举起来,笑着望着她,安抚:“刚刚口渴,也不知这个杯子是你用过的。否则的话,无论如何,也会征询一下你的意见。如果这件事让你感到不舒服,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此话初听起来,似乎很是诚恳,但细听之下,就会发觉,面前这个叫做陆明初的男的,根本没有什么诚意道歉。

什么叫做“会征询一下你的意见”?既然都知道杯子是她用的,还要征询她的意见?意思是,即使明知道杯子是她用过的,只要征询了她的意见,他也还会使用?

“不过既然杯子我用也用了,老板,不如这个杯子送给我吧?”

女人再一次愕然住,过一会儿,收敛脸上神情,望着陆明初,淡淡道:“怎么看,你都像是一个强盗。而且,恕我直言,陆先生,有没有人说过,其实你挺无耻的?”

作为老板,对客人说话这么不客气,确实也是少见,但……她早就已经过了那种还要委曲求全的年纪了。

陆明初闻言也是一笑而过,反倒很有兴趣地打量起面前的女人:“那有没有人说过,老板你说话太直接?”

“如果你是想要说我说话太难听,那我也抱歉,也算你运气不好。要是再往前数上几年,你遇上我的话,我可能还会顾忌一些。”

“怎么说?”

他聊有兴致地目不转睛盯着她看。

女人轻笑一声,“可能,大几年前,所有的委曲求全,都被我挥霍掉了吧。所以这一两年里,我只管自己心里舒坦自己开心,其他的我可不管。尤其是你陆先生这样故意挑衅的客人。呵~怪我今天气怒了,竟跟个陌生人说个什么劲儿。”

她说她把那些“委曲求全”都挥霍掉了,她说这一两年只管她高兴她开心,这话说起来潇洒洒脱,可陆明初是知道的,那些年,这个女人是怎么走过来的,再看面前这个女人洒脱冷淡的行事的时候,心口竟泛起一丝丝的心疼。

不免,再看她的目光里,多了一点点怜惜。

女人垂眸,避开他的目光:“陆先生,躺椅你喜欢,明天我让人去给你搬一张来,这茶盏你喜欢,我也可以叫人给你送一套新的来。不值钱的小玩意儿,陆先生喜欢,给你好了。”只是可惜了这套她用了许久的茶具。

她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洱海,夜里的湖面会上升一些,又把那颗横腰折断的歪脖子老树根,往湖水里淹没了一小段。

抬脚,极慢地往庭院里走,石板堆砌的小桥,连接到湖里高出来的一块三十几平方的路面,这天然的一块湖中路面,被她栽上了杜鹃玫瑰太阳花龟背叶,还有一些不知名的野花,小朵小朵的,颜色倒是许多。

她无事时,也爱跑到这里,摘一摘枯叶,去一去杂草。

蹲下来,拿起一旁的小铲,再松一松土。

陆明初站了起来,凝眸望向不远处那块湖中陆地,当地人穿的素色棉麻的宽松长裙,一遮到脚,再披上一件松软的针织薄外套,她蹲在那里松土,天色渐渐黑了,照明灯忽隐忽现,但陆明初心口跳动的厉害……再见那个女人的时候,她已洗尽铅华。

“喂!老板!”

不远处蹲着的女人,听到传来的声音,回过头,不解:“还有事,陆先生?”

“老板,我叫陆明初,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名字啊?”

女人微微一怔……是有多久,没有人问过她的名字了?

“老板就是老板,你叫我老板就好。”名字?名字啊……她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心里自嘲一笑而过。

陆明初心头微微一动,随即,暗淡的眸子,重新亮起:“好,老板,我就叫你老板。”

女人站起来,拍了拍手,没把陆明初的话,听进心里去。

这一两年来平静的生活,她早已经习惯。

平淡的生活,往往随带着无趣,平静的日子,也往往随带着孤独,可,这就是她的选择啊。

陆明初没有再看下去,他转身回到房间。

站在窗口的时候往下看去,那个女人,正在慢吞吞地往回走。

天色黑了,看不大清楚,只能看到那道将自己裹得不合时节的女人,她的身影,消失在庭院里。一只手抬起,缓缓地抚在胸口,清晰地感受到里头彭勃的跳动……是动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