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凶手自首(上)
手无寸铁且身处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空置楼宇,如何才能在五名壮汉手中拯救一名柔弱少女?陈老板所出的推理题还真不是一般的难,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头绪,他见我苦思无果便得意地笑道:“想到没有?别说我这老不死欺负你,我可不能让你没完没了地想下去,如果我把雪茄抽完你还没想出答案,那就算你输了。”他手中的雪茄已经抽了近一半,以他抽烟的速度,二十分钟之内就能抽完,然而我此刻还没理出半点儿头绪。雪茄……看着他手中的雪茄,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打火机!这道推理题的关键是打火机、手机及可以燃烧的衣服,香烟也有少许用处,钥匙则完全无关重要。“在这种情况下,要解救少女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恶徒吓跑!”我惬意地抽了一口雪茄,把打火机和手机都放在桌面才悠悠作答:“我身上有打火机,可以生火,当然也可以把衣服点燃。我只要把上衣脱下来,用打火机点燃,再把香烟捏碎丢进火里一起燃烧就能产生少量浓烟,造成火灾的假像。不过,光是这样还不够,我还得把手机的电池拆下来丢进火里。手机电池是密封的,里面的锂化物经加热后便会迅速膨胀,形成一个威力强大的鞭炮,其爆炸所产生的威力足以把一个成年人炸死。甘肃就曾经发生过类似事件,一名电焊工在作业时,因为工作环境的气温过高致使放在胸前的手机爆炸,最终导致肋骨断裂并刺破心脏而死。“手机电池爆炸的威力有多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爆炸会产生巨响。试想一下,附近出现浓烟并发出震耳欲聋的爆炸声,那么就算是最变态的色情狂,恐怕也硬不起来。他们的第一个反应,只会是立刻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他们一走,少女就安全了。”听过我的答案后,陈老板愣了好一会儿才拍手称好,随后便苦笑道:“我每年都会去一趟泰国拜访龙皇,他每次会跟我说同一句话,大概意思是说我活不到第三个甲子,看来这是命中注定的,唉……”他一边叹息,一边起身走到墙上一副挂画前,把挂画取下。挂画之后是一个嵌在墙壁里的保险柜,他打开保险柜,从里面取出一个精美的锦盒走过来。他坐回办公桌前,把锦盒放在桌面上向着我打开。锦盒里装有五个小巧精致的玻璃瓶,每一瓶都装有五十毫升左右,红黑色的半透明液体,感觉像是红酒。他取出其中一瓶,拧开盖子一饮而尽,然后把空瓶子递给我:“这好东西以后恐怕再也买不到了,我可不能浪费。瓶子给你,我想你应该有办法弄清楚里面装过什么。”我接过瓶子放到鼻前,闻到一股药酒的气味,再看看瓶子发现瓶底还有一两滴红黑色的液体剩下,便把盖子讨来盖好。我想这就是使他们长生不老的奇药,带回去给悦桐化验一下,应该能知道是什么玩意。离开陈老板的公司后,我和蓁蓁你便立刻前往技术队,把玻璃瓶交给悦桐化验。初步化验的结果结让我们颇为失望,只知道玻璃瓶内的液体含有多种微量元素、氨基酸、酶、蛋白质及酒精等成分,推测其为一种以动物及昆虫为原料,经多年浸制而成的药酒,但是要确定是用那些动物及昆虫浸制,则需要更多时间化验。虽然初步化验结果不能让我们知道买卖或制造这种药酒有何“不道德但不违法”的地方,但也不是一无是处,因为悦桐发现药酒中含有微量甲酸。卢院长之前向周俊龙要了一桶甲酸,难道是用来配制这种能使人长生不老的神奇药酒?就在我为卢院长等人与周少龙化尸一案之间的关系冥思苦想之际,刑侦局传来一个让我从椅子上掉下来的惊人消息――杀害周少龙的凶手前来警局自首了!我和蓁蓁立刻赶赴审讯室,以求一睹凶手的真面目,然而进入审讯室后,我又不禁觉到疑惑了,因为来自首的是死者的哥哥周俊龙。虽然我们曾经怀疑过他,但他有不在场证据,我们几乎已把他排除于嫌疑名单之列,为何他会突然前来自首呢?不管他是出于何种原因而自首,我们也必须对他进行一番审问。他坐在“老虎凳”上,表情略显紧张,经常转换坐姿。这种情况很常见,“老虎凳”的设计就是为了让人坐得不舒服,越不舒服心情就越乱,心情越乱就越容易说错话,有利于审讯者套取口供。“你为何要杀死死者?”这是一个必要的问题。周俊龙双眼闪现一丝怒意,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恨他!”“为什么?”“他抢走了原本该属于我的一切,抢走我的父亲,抢走我的家庭,抢走我的幸福!他抢走我这些,我也没跟他计算,可是他竟然还想抢走我的爱情,所以我恨他,我要他死!”他激动得咬牙切齿,仿佛多年来怨恨就在这一刻爆发。“爱情?他怎样抢你的爱情?”他沉默片刻,情绪稍微平静下才缓缓诉说自己的初恋――六年前,当时我刚升上中学,其中一条从家里到学校的路会经过孤儿院。有一次,我在孤儿院门前看见一位像天使般美丽的女孩,自此之后,脑海中便全是她的身影,时时刻刻都很想见到她。此后每天我都走这条路,每次经过孤儿院时我都特别期待,期待能再次遇见她,那怕是只看见她的背影,我也会觉得很满足。可惜,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也没有遇上她。现在想起来,自己也觉得很可笑,她只是偶尔走到孤儿院门外,恰巧让我碰见,又不是故意在那里等我,那会又这么巧合再次让我碰见呢!但当时的我并不是这么想,我想她是不是生病了,又或者出了什么意外,越想心里就越乱。我真的很想再次见到她,可是又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找到她,只好趁着周末不用上学,傻傻地在孤儿院门外徘徊。周六在那里转了一整天也没看见她,周日我又去碰运气,没想到真的看见她了。
第十章 凶手自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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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想再次见到她,可是又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找到她,只好趁着周末不用上学,傻傻地在孤儿院门外徘徊。周六在那里转了一整天也没看见她,周日我又去碰运气,没想到真的看见她了。她当时在教堂门外派传单,我站在远处看了她老半天也不敢走近,因为那时候家里的环境不太好,所以我比较自卑,衣着也像个乞丐似的,这让我不敢高攀心中的天使。然而我站久了,她就发现了我,还向我露出友善的微笑。她笑得很甜美,很迷人,使我变得魂不附体。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到她身边,她好像跟我说了很多话,但我却像在做梦一样,一点也没记住,只记得她的名字叫美珑,是孤儿院里的孤儿。为了能每天都见到美珑,我不但信奉了基督教,还每天抽空到孤儿院帮忙,帮忙教小朋友写字,陪他们玩,周末甚至会帮忙清洁。反正只要能跟她一起,做什么我也愿意。眨眼间,这样的日子过了五年,在这五年中,我每一天都过得十分快乐。尤其是卢院长帮妈妈办了个化工店的执照之后,家里的环境渐渐变好,后来我也在网上卖些无碘盐、化学试剂之类的东西,手头上也有些闲钱。手上有点钱了,我就不再像之前那么自卑,经常买些小礼物送给美珑,还向她暗示我很喜欢她。可是美珑却不喜欢我给她买礼物,她更喜欢我给院里的小朋友买些零食之类的东西,但她自己却不喜欢吃零食。而对于我的暗示,她要么装聋扮哑,要么只笑不语。这也没关系,反正我还年轻,有的是时间,我相信只要天天守候在她身边,总有一天能得到她的青睐。一直以来我都是这么想,直至那野种的出现,我就开始害怕了。大概一年前,他也认识了美珑,之后就像只苍蝇似的整天绕着美珑转。我知道他又要把我的东西抢走,抢走我深爱的美珑……听完他所谓的初恋史后,我便问他是怎么杀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的回答出奇地简单:“我打电话给那野种,说美珑想见他,把他骗到小山坡上。把他掐晕后,就用石头砸他后脑,把他砸死。之后,我本来想用甲酸把他的尸体化掉,可是没想竟然会剩下一副贱骨头没化掉。”“你确定是用石头砸他后脑,把他砸死?还有你之前说给卢院长的那桶甲酸,其实是用了来化尸的?”我疑惑问道。“是。不过卢院长虽然帮我撒了谎,但是他什么也不知道。”我发现他话里出现不少漏洞,首先,倘若周少龙是因后脑受硬物撞击致死,那么头骨应该会受损,但死者不但头骨,甚至整副骨架都是完好无损的。其次,死者没有手机,离开孤儿院后就失踪了,那他怎么给死者打电话?其三,死者的衣服沾有磷粉,时值炎夏,衣服肯定是每天更换,所以磷粉应该是遇害当天沾上的。而死者白天要上学,只可能在离开孤儿院后才有机会钻进死仔洞。但他对此却没作任何交代。我逐一指出他口供中的漏洞,并严肃喝道:“你再不坦白交代,我就多加你一条给弄虚作假的罪名。”“我,我说的都是真的,没有撒谎……”他稍微结巴地逐一解释:其一,他用石头袭击死者时,并没用上多大力气,可能把对方砸死;其二,他是拨打孤儿院的电话找死者的;其三,死者去过什么地方与他无关。什么叫欲盖弥彰,他的解释就是了。他刚才说用石头把死者砸死,现在又改口说可能没砸死。第二条解释就更离谱了,美珑当时就在孤儿院,他竟然说打电话到孤儿院告诉死者,美珑想见他?还有死者去过那里虽然与他无关,但死者为何会无缘无故钻进死仔洞却让人感到疑惑。随后,我又问他是怎样利用甲酸使死者的尸体化成骨架,他的回答也是简单且错漏百出:“我把甲酸淋到他身上,他很快就变成一副骨架了。”“你用的是甲酸还是化尸水啊?”我忽然觉得有点头晕,对他这个解释也懒得驳斥。直接把甲酸淋在死者身上得用多少才能使尸体化成骨架呢?准确数量我不知道,但十公斤肯定不够,用这个份量的甲酸浸泡尸体或许勉强够用。而且,如果是直接倒到死者身上,死者的衣物为何会完整无缺?他的口供错漏百出,难以让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可是,他要不是凶手,那为何要来自首呢?他已经是成年人,杀人可是要枪毙的严重罪行,该不会只是为了出名而站出来吧!最有可能的,应该是为他人顶罪,而值得他这样做的大概就只有与他相依为命的母亲罗淑芬。然而,罗淑芬每天都在化工店工作,附近店铺的人能证明她有不在场证据。那他到底是为谁顶罪呢?虽然周俊龙很可能是为他人顶罪,但本案已引市民关注,必须尽快给市民一个交代。既然有个冤大头自动送上门,自然不能轻易放他走,大不了先关上三两个月,等市民不再关注此案时再悄悄地释放他。因此不管他是真凶还是顶包的,现在也必须拘留他。瞎忙了一整天,还是没有头绪。返回办公室时,雪晴和喵喵也已经回来了。雪晴跟我说了卢院长的情况,他除了经常会跟美珑吵架之外,并无异样。既然没找出什么端倪,那就只好早点下班休息了,希望明天会有新发现。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发觉有人从背后拉我衣角,回头发现是喵喵,便问她有什么事?她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等雪晴等人走出办公室,才踮脚在我耳边小声说:“我今天在孤儿院看见些很恐怖的东西。”怪了,她看见“恐怖的东西”,雪晴为什么不跟我说?雪晴平日虽然待人冷漠,但一直都很照顾她,两人也从没闹过别扭,她为什么非要等雪晴走后才偷偷跟我说这件事呢?
十一章 恐怖密室(上)
准备下班的时候,喵喵忽然拉住我的衣角,我问她什么事,她竟然要等雪晴走出办公室后才跟我说:“我今天在孤儿院看见些很恐怖的东西。”然而雪晴却没有跟我提及孤儿院里有“很恐怖的东西”出现,我不感到疑惑,便问她到底看见了什么?她娇小的躯体微微颤抖,似乎想起一些极其可怕的事物,良久才开口:“我肚子饿了!”我忽然有种想跳楼的冲动。跟喵喵一起走进麦当劳时,感觉就像拖着个小朋友,或者应该说像是被个小朋友拖着。她点了两份套餐,还要我加钱换吉蒂猫玩具,钱掏得稍微慢一点,她就把嘴嘟起来。长生天啊,你为啥要这样折磨我!跟她一起啃两份毫无营养价值的洋快餐后,她就开始玩弄换购的吉蒂猫,直至我追问她在孤儿院看见什么,她才记起这回事。她的脸色忽然变得稍微苍白,用力地握着手中的玩具,身体微微颤抖地对我说:“我看见了一个女婴,一个很小很小,应该是刚刚出生的女婴。她身上一丝不挂,缓缓地向我爬过来,还向我招手。她的脸很奇怪,并不像婴儿,反而像个中年人。表情也很奇怪,似乎很痛苦,像是在向我求救。最可怕的是,她的身体竟然不停地冒出黑色的血液,使她爬过的地方变成一条血路……”我真的很怀疑喵喵的大学毕业证是不是在街头以五十块的价钱买回来的,她说了半天我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表达能力还不是一般的差。还好,我在套取口供方面也有一手,便慢慢引导她把当时的情况告诉我――我和雪晴姐今天一整天都在监视卢院长,他的工作很忙,全院上下的事务他都会亲力亲为,所以我们得不停地转移监视点。因为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到了傍晚的时候,我们打算再监视一会就离开。而这时候他似乎有事找袁修女,他们在教堂的内堂谈了一会,奇怪的事情就发生在这个时候。当时我们在教堂外面,透过敞开的窗户监视他们。雪晴姐用望远镜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而我则无聊地跟朋友发短信,聊些闲话。忽然,我感到有点头晕,接着就听见有人在叫我,那声音很模糊,好像是女人的声音。然而,当我抬起头时,却看见一个浑身冒着黑血的女婴在卢院长他们身后的地板上爬行,缓缓地朝着我们的方向爬过来。她爬得很慢很慢,边爬边向我招手,似乎还想开口说话,但一开口就立刻吐出一口黑血。虽然如此,但我还是听见她的声音,是一把模糊的成年女人声音,虽然很模糊,但我能肯定她在向我求救。接着,我就……晕倒了。雪晴姐使劲掐我鼻子下面的地方(喵喵似乎不知道那里叫“人中”),把我弄醒。我告诉她刚才看到的可怕景象,但她却说什么也没看见,还问我是不是做梦了……难怪雪晴不向我提及此事,根本就是喵喵在做白日梦而已。内堂我去过,那里是什么样子我记得很清楚。喵喵从监视点通过窗户往里面看,根本看不见地板,那又怎么可能看见有个诡异的女婴在地上爬行呢?我告诉她透过窗户是看不见地板的,但她却坚持自己不是做梦,真的看见有个浑身冒着黑血的女婴向她求救。回想她之前曾经“胡言乱语”地指示我找出证据,我想这一次会不会又这么幸运呢?我问她想不想现在去教堂看看,她透过落地玻璃看着外面已黑的天色,哆嗦了几下:“都这么晚了,要是那里有吃人的妖怪跳出来怎么办?”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越是害怕的事情就越想探求真相,虽然她一再要求明天才去一探究竟,但当我决定立刻出发的时候,她还是屁股撅撅地跟在我后面。孤儿院所处的位置较为僻静,前不近村、后不靠店,而且附近也没有路灯,一到晚上就瞎灯灭火,我们一路驾车驶来,感觉也挺恐怖的。在距离孤儿院约一公里的地方,我就把车停在路旁,因为我不想敲锣打鼓地到教堂里面调查,而是想偷偷摸摸地溜进去。毕竟,这里也许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秘密,要是有院方的人陪同,未必能深入调查。像做贼似的和喵喵鬼鬼祟祟地走到教堂门前,她一路上都拉住我的衣角,紧紧地跟在我身后,快把我的衣服也拉得变形。从窗户往里面看,漆黑一片,应该不会有人在里面发呆吧?往院舍那边看,也没几盏灯亮着,看看手表,时间已经是二十二时多了,院里的小朋友应该大多都睡了吧!教堂的大门被一把有点历史的老式门锁锁上了,要弄开也许得花上不少时间,而且喵喵头上也没有发夹。还好,也许因为这里地处偏僻,且院内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能让贼人偷走,所以窗户都没有安装防盗网。我从其中一个没关严的窗户中溜进了教堂,并像抱小孩似的把喵喵也抱进来。白天来教堂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晚上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感觉。不太明亮的月光穿过色彩艳丽的玻璃落在漆黑的教堂之中,形成一个个模糊的光影,犹如留恋人间的亡魂,虔诚地向耶稣基督诉说未完的心愿。穿过诡异的教堂,我们进入了内堂,这里更加漆黑,但还勉强能数到自己有几根手指。正想掏出打火机照明时,一直在我身后拉住我衣角的喵喵,突然挨在我背上,娇小的躯体柔若无骨,缓缓往下滑落。我连忙转身把她抱入怀中,慌忙中不小心把手按到她胸,脑海中立刻出现一组数字――32A。喵喵的胸部实在难以与雪晴及蓁蓁比较,但娇小的身躯却着实惹人怜爱。然而,此刻并非遐想这些龌龊念头的时候,急忙问她怎么了?她有气无力地回答:“又看了,我又看了……”“你看见什么?”内堂非常昏暗,仅凭穿透窗户的微亮月色,我只能勉强看见她苍白的脸庞。
十一章 恐怖密室(下)
“女婴,浑身冒着黑血的女婴……不只一个,有很多……她们在向我求救……”她说得很吃力,而且精神恍惚,感觉像是在说梦话。纤细的小手无力地抬起,给我指示了一个方向。我本想扶着她走,但她一点力气也没有,于是我就干脆把她抱起。她身形娇小,没多少重量,而且柔若无骨,感觉就像抱着一团棉花糖似的。要不是身处如此诡异的地方,我还真想咬她一口。我抱着她,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慢慢摸索,脚下忽然踩到东西,似乎是块木板,印象中这个位置应该是地下室的入口。“她们就在下面……快救她们,快……”她虽然说句话也有气无力的,但情绪却略显激动。之前我和蓁蓁进入地下室时,并没有特别的发现,反而受到黑色异物袭击,随后袁修长及时出现,异物便无故消失。此时,袁修女恐怕已经就寝休息了,倘若我们在地下室受袭,还有谁能救我们。我道出心中的顾虑,喵喵用力地抓住我的手臂,十分吃力地说:“坏人不在……她们说坏人不在……”坏人不在?谁是坏人呢?难道是杀害周少龙的凶手,以及袭击我和蓁蓁的黑色异物?管他是什么,反正都已经来到入口,不进去查个明白,今晚恐怕也睡不着。把喵喵扶到墙角后,我就拉起通往地下室的木门。正想独自下去查看时,喵喵无力的声音便响起:“带我下去……你找不到她们……”虽然抱着喵喵这团棉花糖进地下室,一旦遇到危险肯定跑不了,但是不带上她,我又不见能找到她口中所说的“她们”,而且把她一个人留在内堂也不得安全。于是,我再次抱起她娇小且柔软的身体,缓缓走进地下室。内堂还有那么一点儿光线,起码不至于会让我绊倒,但地下室则完全漆黑,我连怀中的是喵喵还是一团棉花糖也看不到。身上能照明的就只有打火机和手机,因为之前已经来过,知道这里的空气没什么问题,而且抱着喵喵用打火机,一不小心就会把她变成烧棉花糖了,所以我掏出了手机,并启动了手机电筒软件。虽然使用了手机电筒,但手机终究是手机,照明能力十分有限,只能勉强让我看清楚地下室的情况跟之前没什么区别。正当我如老鼠拉龟般,不知道该从何处寻找喵喵口中的“她们”时,她就指着墙壁上的其中一个烛台:“那个……她们叫我拉那个……”我抱着她走到烛台前,本想伸手去拉烛台,但因为抱着她,腾不出手来。她吃力地把手伸出,抓住烛台缓缓往下拉,旁边的墙壁突然出现“咔”一声异响,但我用手机往墙上照又没发现异常之处。她指着墙壁叫我进去,说“她们”在里面。虽然她所指的墙壁并无特别之处,但刚才听见的应该是机关的声音,所以我就用脚轻轻地往墙上踢,回音很清脆,墙后面应该是空的。侧着身子以肩膀顶住墙壁使劲往前推,竟然把墙推得陷进去了,用手机一照发现这面墙中间是一道旋转门,只是建造得太过隐蔽,而且需要启动机关才能打开,所以之前并没有发现。把墙上的旋转门顶开一道足够让我们进入的门缝后,便闪身进入,旋转门随即缓缓合上。我用手机往周围照了一圈,发这密室的空间比外面的地下室约少一半,三面墙上各有一个双层架子。三、四十个大小跟18.9升桶装饮用水瓶差不多的宽口玻璃瓶放在架子上,约一半玻璃瓶是空的,另外一半则装着红黑色的液体,隐约中还能看见内里浸泡着已经发白的东西。正想仔细查看之时,身后传来“咔”一声异响,我连忙再用肩膀去顶旋转门,无论从那位置顶都顶不动,看来得找到机关才能打开。我也不急着找机关,喵喵既然能带我进来,应该也能带我出去。于是,我便把她放下来,让她挨着墙壁坐好,然后就走到其中一个架子前,仔细观察玻璃瓶里面的是什么。为图方便,我先观察放在架子上层的玻璃瓶,瓶底有很多类似黑芝麻的粒状物,也许是某种昆虫,可惜因为浸泡时间太长了,已经难以分辨。除了这些不知名的昆虫外,瓶内还浸泡着一只似乎是小狗的物体,因为它是背向着我的,而且已浸泡得发白,同样也分辨不出是什么。不过这难不倒我,只要我把玻璃瓶转动一下,就能看见它的正面。然而,我把玻璃瓶转了半圈还是没能一睹它的真面目,因为瓶内装的液体是红黑色的,我必须让它靠近瓶边才能看清楚。于是,我把脸靠近玻璃瓶,轻摇瓶身,里面东西随即开始摇晃。摇了好一会儿,红黑色的液体中出一块拳头大小的白色物体,我用手机一照,立刻吓得倒退两步。因为我看见了眼睛,看见了鼻子,看见了嘴巴,我看见的是一张脸,一张初生婴儿的脸!!!我后退的时候,手还按在玻璃瓶上,因此把它弄倒了,摔到地上立刻破开,浓烈的药酒随即弥漫整间密室,破碎的玻璃碎片中是一具浸泡得发白的女婴尸体。我终于明白卢院长与陈老板等人的交易为何不道德,因为他们所交易的是以婴儿为原料浸制的药酒!可是,李老板所说的“不见得违法”又是什么意思呢?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杀害婴幼儿足够枪毙十次了!就算是用已死去的婴尸来浸酒,以现在的法律也是严重的罪行。有了这个密室里的证据,要给卢院长的定罪是没问题的,于是我便准备向老大汇报,让他安排人手来取证以及拘捕卢院长。然而,我忘记了自己身处地下密室,手机一点信号也没有,只能当手电筒使用。这也没关系,走到外面拨打就好了,于是便问喵喵机关在那?连问了三次,她也没反应,走到她身前发现她睡着,还流着口水。我摇了她几下,她也没醒过来,看来睡得还挺香的。没办法了,只好自己在这间恐怖的密室里找机关,反正密室也不算很大,而且杂物也不多,应该不难找。找了一会了,我就在其中一个架子旁边发现一个很特别的塑料盒子。开始时还以为是机关,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劲,这盒子看上去应该是近年的产物,怎么会出现在这个有上百年历史的密室之中,于是便仔细查看。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借助手机发出的光线,我看见盒子上面的字――红外线远程防盗报警器。长生天啊!这个连电灯也没有的密室怎么会有红外线报警器的?那么说,卢院长很可能已经知道有人闯入密室,甚至已经操着家伙赶过来……难道周少龙就是因为发现了这个密室而被灭口?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咋办?但不管怎样我都必须先弄醒喵喵,就算她不能告诉我机关在那,最起码卢院长杀到的时候,我也不至于要为保护她而任人俎割。可是,我使劲掐她人中她也没反应,把心一横往她可爱的俏脸上使劲地甩了几巴掌,她还是睡得那么香。“咔”突如其来的异响,拉紧了我全身每一根神经,旋转门缓缓转动……要来的终于都来了!
十二章 百万大军(上)
在喵喵的“胡言乱语”指引下,我在地下室里发现了一个恐怖的密室,里面有十多瓶以婴儿为原料浸制的药酒。在寻找开门的机关时,发现这个连电灯也没有的古老密室竟然安装了红外线报警器。更糟糕的是,用尽办法也没能把喵喵弄醒,而旋转门就在这时被人从外面推开。幸好,密室的入口是道旋转门,所以情况还至于太坏。外面的人推动旋转门的左侧,那么他肯定会从左边进来,我们只要在他进来时从右边出去,他就不会发现我们。于是我便赶紧抱起喵喵,仅以脚尖沾地,趁着右侧出现一能让我们通过的门缝,便立刻钻出去。然而,就在我以为我们暂时不会有危险的时候,一道强光照在我脸上,使我眼睛也睁不开。一把熟悉的声音随即响起:“是你……也许这是主的安排……”眼睛渐渐开始适应光线,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于眼前――是袁修女。“是你?难道里面的婴儿都是你杀的?”我实在难以相信慈悲的袁修女竟然会做出这么可怕的事情。“这事与她无关,是我一个人做的。”旋转门再次转动,卢院长从里面缓缓步出。“卢院长,我希望你能给我解释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盛气凌人地说出这句话,不过这只是虚张声势而已。我的双手正抱着沉睡不醒的喵喵,倘若此刻受到对方的袭击,我将会很被动。然而,卢院长似乎并没有袭击我的意思,只是对着我无奈苦笑:“你不介意的话,请跟我到办公室,我会给你一个交代。”防人之心不可无,他要我到他办公室说不定会有什么阴谋,不过如果他有心加害于我,应该没有别地方比这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地下室更适合。而且离开这个鬼地方,最起码手机能接收信号,便于向外界求救,于是我便跟随他到办公室。刚走出地下室,喵喵便醒过来了,还一脸绯红地问我干嘛抱着她。唉,看来她把刚才的事情忘记得一干二净了,我也懒得跟她解释,把她放下来,叫她通知蓁蓁和雪晴立刻赶过来,便独自与卢院长进入办公室。“管理孤儿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动荡不安的年代……”卢院长坐在办公桌前,长叹一声,随后便向我讲述孤儿院的艰苦岁月――史密斯院长返回天父的怀抱后,我便接任院长的职务,当时刚刚解放,社会还很动荡。那是一个艰辛的岁月,因为与教会失去了联系,而且地方政府的官员连自己吃不饱,更别说给我们提供援助。当时,我首要解决的问题是院里近百口人的吃饭问题,向政府求助未果,我便向非法贩卖粮油的商人乞讨。那时候粮食是由政府配给的,几乎所有商业活动都是违法,冒险逐利的商人又有谁会愿意帮助我们呢?连连碰壁之后,我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必须以商人的身份才能与商人打交道。当时院里能卖的东西就只有史密斯院长生前酿造,存放在密室里的几十缸酒,要是全部卖掉也许能换来一些粮食,但也只不过是杯水车薪,这点粮食能吃上一个星期就不错了。于是,我就想有没有办法能使这些酒变得比黄金更珍贵。李老板是我当时认识的其中一名商人,他当时已经四十几岁了,因为长年日晚操劳,所以身体状况十分差,经常要吃补品。然而,在那个物资短缺的年代,他虽然靠非法从事粮油买卖获得暴利,但要弄来补品,甚至是一碗人参鸡汤也是很困难的事情。得知此事后,我便想如果我能把那几十缸酒全部变成十全大补酒,应该能跟李老板换来更多粮食。然而,在那个年代,要弄一颗枸杞子也难于登天,那来那么多药材泡酒呢?就在这个时候,院里出现了另一个难题,就是埋葬婴儿尸体时出现了怪事,婴尸放在教堂后面的空地上无人看管就会变成白骨,所以没有人敢去埋尸。本来这两道都是烦人的难题,但同时出现就很好解决了――我决定用这些婴尸来泡酒!我本来想拿着这些婴尸酒在李老板面前吹捧一番,然后跟他多换点粮食。可是我又怕他不敢喝,而且单用婴尸泡酒,也不见得能把牛皮吹到天上。恰好那时院里有个调皮鬼发现附近的山坡上有很多大蚂蚁,于是我便把让他尽量多抓点回来,和婴尸一起泡酒。酒泡了没几天,我就装了一小瓶给李老板,跟他说是早传的蚁王酒,换来了一些粮食。我本想在这个老板身上骗几包大米,再向另一个老板骗几包面粉,没想到大概过了三五天,李老板亲自上门来找我。我本以为他是来找我麻烦,岂料他竟然说喝过我的蚁王酒后,精神比之前好多了,还说愿意用更多粮食跟我换。既然有水鱼上门,不捉白不捉,我又跟他吹了半天牛皮,说这酒的功效如何神奇,如何珍贵,当然也向他讨要更多粮食。在孤儿院最艰难的时期,我就是凭着这种乱打乱撞配制出来的婴尸酒挺过来。(水鱼:王八的别称,在广东方言中有冤大头之意。)随后,我发现婴尸酒的功效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李老板饮用了一段时间后,竟然变得比之前更年轻。而维持孤儿院的日常开支,必须大量经费,光靠向别人乞讨,是不可能养活大家的。于是我就把密室里的酒全部都加进婴尸和蚂蚁浸制成婴尸酒,以极高的价值向李老板等富商兜售……听完卢院长的叙述后,心中不禁出现了一个疑问,语带颤抖地问他:“你今年多少岁了?”他淡然一笑:“我是1930年被送到孤儿院的,到现在快八十岁了。”又是一个老不死,虽然他没有直接承认自己长期饮用婴尸酒,但他坦白自己的年龄也等于交待了这个事实。?C渎尸体,甚至用婴儿尸体来泡酒,虽然是人神共愤的恶行,但此事发生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倘若现在要追究法律责任,恐怕会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
十二章 百万大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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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修订,在此之前的所犯下的罪行该怎么处理,老实说我不知道。难怪李老板说他们与卢院长交易,虽然不道德但不违法,因为根本没有那条法律能追究他们的责任。就像女性强奸男性那样,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那么就等同于合法。虽然在超过半世纪前浸制婴尸酒不算“违法”,但现在仍储存这种可怕的药酒显然不适合,一旦被发现,没收销毁是肯定的。周少龙遇害前曾经到过地下室,如果他也发现了密室里的婴尸酒……“周少龙是你杀的!因为他发现了密室的秘密,所以你要杀人灭口!”我以坚定的语气说出这句话,但心里却底气不足,因为我根本没有证据指证他,他要是抵赖,我也奈何不了他。然而,他沉默良久后,终于缓缓点头:“没错,他是我杀的。”他竟然承认了?我本以为他会否认,还琢磨着该如何套出他话里的漏洞,让他招供,没想到他竟然不用我多费唇舌就招认了。也许我惊诧的表情让他感到一点笑意,他苦笑着解释为何如此轻易认罪:“俊龙的事情我知道了,他是个乖孩子,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母亲要照顾,不值得当我这个老不死的替死鬼。”“他知道你杀了他弟弟?”“这是我们之间的事情,我想应该没有必须向警方交待。希望你能允许我保留一点隐私。”他还挺坦白的,不想说的就干脆不说。“那你是怎样杀害死者,又怎样使他的尸体化成骨架?”这才是重点中的重点。他叹了口气才说:“他知道了我的秘密,我当然不能让他活着回去。所以他一离开孤儿院,我便马上就追出去。在半路上追上了他后,我就使劲地掐着他的脖子往旁边的山坡上拖。拖到半山腰的时候,他就已经断气了,我见周围人影也没一个,就没管他的尸体,立刻赶回院里。至于他的尸体为何会在九天后仅剩下骨架,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也许能给你提供点线索――那个山坡上有很多蚂蚁,就是我用来泡酒的那种大蚂蚁。”难道是蚂蚁分尸?虽然这个解释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也不是全无可能,数量众多的肉食性蚂蚁的确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把人类的尸体吃得只剩下骨架和毛发。非洲丛林中的行军蚁(又名军团蚁)就能在半天之内把一只成年豹子吃剩骨架,当然我指的不是一只行军蚁,而是成数十万的一群。而且,这也能解释死者的衣物为何会完好地穿在骨架上。他解开了我心中大部分疑问,但我还有一个问题想不通,就是死者的衣服上的磷粉,以及自行车上的薰衣草残渣。他对此的解释是:“他不见得在出事那天就一定进过死仔洞。薰衣草也许是之前沾上的,他平时也会去那附近玩。至于磷粉,他的骨架不也有磷粉吗?”他的说法似乎也说得过去,但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的地方,可是到底是那里不对劲,一时间又想不出来,只好先把他带回去,再做过一步审理。为他戴上手铐时,脑海中灵光一闪,终于想到不对劲的地方――磷粉是沾在死者衣服外面,而不是内面。此时,突然听到喵喵在门外大叫救命,我与院长一同冲出门外,发现喵喵躲在袁修女身后缩成一团,一看见我就指着前方大叫:“她是坏人,她们说她才是坏人!”我往她所指的方向望去,看见的竟然是美珑。美珑正与袁修女对峙,两人之间的地面上尽是黑压压的东西,仔细观察原来是遍地都是蚂蚁。然而,这些蚂蚁比一般蚂蚁的体形要大好几倍,颜色红得发黑,感觉像是行军蚁,但又稍有不同。美珑一看见我,就对我怒目而视,当她发现我身旁戴上了手铐的卢院长时,更是冲着我咆哮:“我要杀了你!”随着她的怒吼,地上数量恐怕有近百万的大蚂蚁立刻像潮水般向我涌过来。看着蚂蚁军团向我涌过来,忽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地下室袭击我和蓁蓁的难道就它们其中一个小队?之前,我们一直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把蓁蓁鞋子腐蚀得千疮百孔的甲酸,有可能是蚂蚁的“口水”!(甲酸别称蚁酸,最初是从蚂蚁身上提炼出来的。)周少龙的尸体很可能就是被这些蚂蚁啃成骨架,也许他的真正死因是受到群蚁围攻!就在百万蚂蚁大军马上就要爬到我身上,把我啃得只剩下骨头之际,卢院长突然挡在我身前,对着美珑喝道:“住手!你还要为自己添加罪孽吗?难道你就不知道我们为了保护你付出了多少代价,受了多少伤害!”百万蚁军突然同一时间停下前进的步伐,全都呆在原地不动,动作之整齐尤胜训练有数的军队。美珑凝视着卢院长,亮明泛起泪光,温柔地说:“我知道,我知道你对我最好,所以我不能让他把你带走。我很害怕,没有你在身边,我会很害怕。你不是答应过我,会永远留在我身边保护我吗?”晶莹的眼泪随即如雨水般落下。“美珑,答应我好好活下去,其它的事情就让我来处理吧!我不在的时候,袁修女会照顾你的。”卢院长也落下一滴男儿泪。“不要,我不要你离开我!妹妹她不肯喝婴尸酒,她早晚也会离开我,而且我要的是你永远留在我身边!我要杀了他们,只要把他们杀了,就没有人知道我们的事情,就没有人拆散我们!”随着美珑怒吼,百万蚁军再次前进,绕过卢院长向我发动攻势。被近百万只大蚂蚁包围是怎样的奇景呢?也许能想象中一下:蚁军像洪水淹没大地般铺天盖地,我几乎连立足的地方也没有。想逃吗?整条走廊的地面都是黑压压大蚂蚁,鞋子落在那个位置也能踩死一大片。逃是不掉的,只能祈求上帝打救了,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也希望全能的天父能大发慈悲。不过小腿传来的剧痛让我知道,这个希望也太渺茫了……
十三章 不老真相(上)
卢院长在办公室里向我承认杀害了周少龙,门外突然传来喵喵的呼救声。冲出门外发现遍地都是蚂蚁,而且这些诡异的大蚂蚁似乎听命于美珑,并在她的命令下向我发动攻击。数之不尽的大蚂蚁如倒流的洪水般,源源不断地从双脚往我身上爬,爬到小腿上的先头部队更毫不客气地撕咬我的皮肉。钻心的剧痛使我无法站稳,不由倒在蚂蚁铺成的地毯上,群蚁立刻从四面八方涌到我身上,看来我也气数已尽了,这群饥饿的大胃王也许不用一小时就能把我吃个干净。就在我以为这次肯定会完蛋的时候,一声枪响牵动走廊上每一个人的神经――雪晴来了!她出现在走廊的尽头,双手持枪,枪口对准美珑。蚂蚁好像也能听枪声一样,突然停止了对我撕咬,但并没有离开我的身体,像被子似的在我的皮肤与衣服之间盖了厚厚的一层。雪晴对着美珑冷声道:“立刻投降,否则我会开枪!”“哼,就算我受到一点小伤害,我的小乖乖都会立刻发疯,你和你的同伙伴都别想活着离开!”美珑恶狠狠地说。“是吗?”雪晴冷漠回应,随即扣下扳机,又是一声枪响。我想这回真的要解脱了吧!岂料身上的蚂蚁并没有像美珑所说的那样发疯,而是依旧纹丝不动。而我身旁的卢院长却倒下了,鲜血不断从他的手臂上涌出来。“你想干嘛!”美珑愤怒咆哮,地上的蚂蚁约有一半立刻朝着雪晴的方向涌去。“立刻投降,否则我会开枪!这次的目标将不会再是手臂!”雪晴将子弹上膛,这次枪口瞄准了卢院长。“不……”美珑高声尖叫,随即哭道:“我投降了,我投降了,不要伤害小华,不要伤害他……他在流血,快给他止血,快让妹妹去拿药箱给他止血,快!”蚂蚁大军突然停止了前进,如洪水代流般往她脚下靠拢,我身上的蚂蚁亦迅速撤离,沿着她的双腿爬到她身上,片刻即全部隐没于长袍之下,仿佛从来也没有出现过。我突然恍然大悟,很多之前没注意到的细节全部于脑海中浮现。美珑的衣服之所以如此怪异,原来是为了方便隐藏身上的百万蚁军!我和蓁蓁之前在地下室受袭,也不用多说了,肯定就是她的杰作。她借拿手电筒之名溜走,故意让我们等得不耐烦先进入地下室,便于她的蚂蚁军团把我们杀掉。幸好袁修女及时发现,并加以阻止,我们才能幸免于难。卢院长在女厕把她轰走,肯定是因为她又再想偷袭我们。随后袁修女不准她离开孤儿院,大概是怕她死心不息,再次找机会袭击我们。接着,卢院长更干脆把她关起来。今天她频频与卢院长吵架,应该也是为了这件事。这一切一切原来都是因这个花季少女而起!在两名手持冲锋枪的武警大哥陪同下,我扶着拐杖一拐一拐地走进审讯室。双脚的小腿都被蚂蚁咬得肿起来了,医生说是皮肤对蚁酸起了过敏反应,虽然痛得要命,但死不了人。不过,要是全身都被咬上,那就不好说了。审讯室里有两名犯人,分别是卢瑞华和宛美珑。对犯人的审讯通常是单独进行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人串通给假口供。但这次情况比较特殊,我们一但要求分开他们,美珑就把隐藏于长袍下的蚂蚁全部放出来,摆出一副鱼死网破的姿态,为免不必要的伤亡,我们只好同意让他们一起接受审讯。在审讯室里,美珑向我讲述了一个时间跨越起过六十年的荒诞故事,让我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我记得当时是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的夏末,那天天气很好,我和小华在孤儿院附近那个长满薰衣草的山坡上玩。天色开始暗下来的时候,我们本来准备离开,但小华发现远处的树上有些很奇怪的东西,于是我们便走过去看。因为天色有点黑,我们看了一会也没看出是什么东西,只觉得像是一条挂在树枝上的黑色布带。小华当时比较贪玩,拾起几块石头掷过去,掷中后布带分成两截向我们追来。它们快走到我脚下时,我才发现原来是一群大蚂蚁。我们当时很害怕,拔腿就跑。跨过一条小水沟后,我们发现蚂蚁过不了水沟,这才停下来喘气。可是刚停下来,我就发觉有东西钻进我裤子里了。小华叫我把裤子脱掉,我因为害羞不肯脱,结束被那东西钻进身体里面了……(也许因为觉得尴尬,所以美珑对此并没有说得很详细,但根据她之后的口供推测,应该是蚁群中的蚁后钻进了她的阴道,最终在她的子宫里安了窝。)当时痛得我死去活来,裤子也被下体流出的血染红了一大片。因为怕被院长(卢院长补充:她指的是史密斯牧师。)骂,所以我们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没想到后来竟然会这样……大概过了两三天,我一觉醒来,竟然发现有很多蚂蚁从我裤子里爬出来。我跑到厕所把裤子脱了,发现它们竟然是从我“下面”爬出来的,当时快把我吓死了。它们爬出来后就自己去找东西吃,到了晚上又会爬回来找我,而且不管我躲到那里它们也能找到我。它们大部分都会爬到我的衣服里面躲着,但也有一些会叼着食物钻进我下面。我当时想,应该是有只“母蚂蚁”住在我肚子里了。之后每天都有不少蚂蚁从我下面爬出来,躲在我衣服里的蚂蚁也就越来越多了。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它们的存在,我只好尽管挑些宽大的衣服穿,到了近些年,捐赠的衣服多了,我就把部分衣服改成长袍来穿。(卢院长补充:虽然李老板他们捐了不少钱给孤儿院,但为了长远打算,院里所有人都很节俭。)后来,我发现这些它们似乎能知道我想什么,我想它们做的事,它们马上就会做,不想它们做的,它们就不会做。不过,这得有个前提,就是让它们吃饱,不然它们会发疯似乎四出寻找食物。
十三章 不老真相(下)
后来,我发现这些它们似乎能知道我想什么,我想它们做的事,它们马上就会做,不想它们做的,它们就不会做。不过,这得有个前提,就是让它们吃饱,不然它们会发疯似乎四出寻找食物。开始时,它们吃得并不多,我和小华少吃了点,留下部分饭菜就够它们吃了。但随着它们数量增加,我就每天都得为给它们找吃的而烦恼。而更让我心烦的是,自从那事后,我就个子就再也没有长高。我本以为自己只是没有长高而已,但几年之后我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外貌竟然永远停留在十四岁。当大家发现我不会长大后,并没有把我当成怪物,反而对我更好,小华还是那么喜欢我,处处为我着想,这让我感到很欣慰。可是,我还是怕院外的人会把我当成怪物,所以我就刻意对院外的人隐瞒年龄,并且总是跟小朋友待在一起,让自己的心态能年轻些。没想到,后来竟然养成了一副小孩子的脾气,尤其是跟小华在一起的时间,一点不高兴就会发他脾气,到现在也改不了……小华当上院长的时候,我躲在身上的蚂蚁数量已经跟现在差不多了。因为它们只要能吃饱就会很听话,所以我越来越喜欢它们,平时都会叫它们做小乖乖。我本以为小华做了院长,我的小乖乖就不用再挨饿了,可是他连我们的两顿饭也解决不了,就更别说给小乖乖弄来吃的。为了这件事,我还向他发了好几次脾气。虽然我在小华面前,脾气就像小孩子一样,但我心里还是明白他的难处,只好自己去给小乖乖找吃的。可是当时能吃的东西早就被人吃光了,我还能到那里找到吃的。有一次,我帮杨修女埋葬婴尸时(卢院长补充:杨修女十多年前就已经过身了。),她有点事要走开一会儿。她刚走,我的小乖乖就发疯似的全部爬出来,把准备埋葬的婴尸啃得只剩下骨头……之后,为了喂饱它们,每当要埋葬婴尸,我都会找各种借口支走她,让它们饱餐一顿,弄得后来没有人敢去埋葬婴尸。而这时候,小华又正为向商人乞讨粮食的事情而烦恼,他知道我惹出来的乱子后,和我吵了一架,刚好让妹妹听见了(卢院长补充:她说的妹妹是指袁修女,她当时只有十岁左右。她们俩的感情很好,私下一直以姐妹相称。),她还把这事告诉了杨修女,杨修女便追问我们,我们只好坦白告诉她。她知道我的秘密后吓得要死,但很快就想通了,跟我们说,我之所以不会长大很可能与这些小乖乖有关,提议用它们来泡酒,然后跟李老板他们换粮食。小华觉得这个办法也许能行得通,就向我讨要小乖乖。当时我心里是千百万个不愿意,但因为自己做了错事,而且这也许是惟一能让大家不再挨饿的办法,所以只好答应。小乖乖很听话,我让它们爬进酒缸,它们马上就爬进去了。但是当它们的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我肚子里的“母蚂蚁”就会生出很多小乖乖,同时也需要更多食物。而且它们似乎特别喜欢吃肉,尤其是婴尸,那段时间抛进死仔洞的婴尸基本上都被它们啃得只剩下骨头。因为小乖乖喜欢吃婴尸,而且单用它们泡酒恐怕不能引起李老板他们的兴趣(卢院长突然插话,强调李老板等人不知道药酒是婴尸浸制)。反正当时杨修女就提议用婴尸和小乖乖一起泡酒,那时院里别的没有,但婴尸每天至少有一两具……至于少龙和俊龙的事情,之前我并不知道他们是兄弟。那天少龙无意中闯进了密室,我怕他会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就把他骗到死仔洞外面,装作不小心把发夹丢进去(我似乎把在死仔洞发现发夹的事情忘掉了),然后让他钻进去帮我拾回来。我本来想用这个方法把他吓疯,可是他虽然被吓个半死,但并没有疯掉。他从洞爬出就说要回家,也不得我回话就骑车跑了,我只好让小乖乖追上去,把他整死。其实,在五十多前,我也用过类似的方法整死一个叫强仔的小男生。不过,他知道死仔洞的事,不肯钻进去,我就直接让小乖乖去追他,把他咬死。我知道你们继续调查下去,早晚会发现我们的秘密,小华和妹妹又不让我把你们整死,我只好叫俊龙去自首。他其实什么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很喜欢我,愿意为我做任何事,甚至愿意为我去死……了解完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后,我心中还有一个疑问――周俊龙那桶甲酸去那了?卢院长的回答还真让人感到意外:“真的是用来洗厕的。”原来,孤儿院的厕所本来很难洗干净,而美珑自被蚁后在身内安了窝之后,每次小便都能冲掉便盘的部分污垢。卢院长觉得可能是因为她的小便中含有蚁酸,于是就弄了些甲酸来洗厕所,没想到洗得还挺干净的,于是便一直都以甲酸洗厕所。然而,他还告诉我,其实他并没有向周俊龙要过甲酸,只是让对方在货物进出记录上做了些手脚。因为当我们到孤儿院调查时,他怕我们早晚怀疑到美珑的头上,于是想混淆我们的调查方向,那怕是怀疑他也没所谓,只要我们怀疑的不是美珑就行了。世事往往出人意表,一宗诡异的化尸案背后,竟然隐藏着一段跨越大半个世纪的爱情悲剧。卢院长深深地爱着美珑,数十年如一日地保护她,甚至不惜为背负上所有罪名。而美珑为了隐瞒自己的秘密,却一再行凶,一再伤害深爱她的男人。不过,当卢院长有危险时,她亦为了他而不惜一切。问世间情为何物?整天吵架的两人,不见得就有深仇大恨。单凭外表难以想像是一对的两人,竟然是相恋了大半个世纪的苦命鸳鸯。世上还有不可能的爱情吗?
尾声
一处理完周少龙的案件后,我去了趟孤儿院,竟然发现陈老板在跟小朋友玩。他告诉我,卢院长已经把孤儿院交托给他打理,叫我不用担心这些小朋友日后的生活。我和他在办公室里聊了一会,他边抽着雪茄边跟我说:“我这人烟瘾太大了,十多年前更因此而患上肺癌,发现的时期已经是末期了,要是不老卢的药酒,我也不活不到今天。所以说,现在和往后的日子都是赚来的。“我的命是老卢给的,现在他出事了,把孤儿院交托给我,我当然不能辜负他对我的信任。我已经跟老李他们谈过,他们的公司会继续资助孤儿院。虽然他们年轻时都是一毛不拔的奸商,但现在都老了,双脚一伸就‘人在天堂,钱在银行’啊!我也打算拿一笔钱出来成立基金,以后就算我们都上天堂了,孤儿院也可以继续运作。”我们正聊着的时候,突然有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没敲门就走了进来。陈老板……或许现在应该叫陈院长了,他一看见女孩就立刻把雪茄掐灭,并和蔼地问她有什么事。女孩发现了我,就先向我问好,然后像猴子爬树似的爬到陈院长身上撒娇,叫他到外面陪她们玩,他不好意思地跟我说了句“下次再聊”便抱着女孩走到外面,扎进了女孩堆里和她们一起玩。透过窗户,看着他如老顽童般与女孩们嬉戏的情景,一个念头忽然在脑海中闪过――他之所以愿意接管孤儿院,该不会是因为他是个“萝莉控”吧!准备离开的时候,发现办公桌上有一本感谢名册,便随手翻阅,竟然意外地发现有我的名字,捐款数额是三万元。应该是李老板替我捐的,看来这几个奸商的确已经从良了。经过教堂门口时,我还碰见了梁牧师,他一面愧疚之色地对我说:“也许当天我把少龙的告解内容告诉你,那么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了。”随后,他告诉我少龙告解内容:“他跟我说有一次想用镜子偷看她的内裤,结果发现她袍子内里有很多蚂蚁……”二梁政在厅长办公室把一份档案交给梁厅长,并向他讲述周少龙一案的处理结果:“经过检查后证实,宛美珑的子宫内寄生了一只蚁后,并有大量蚁卵。该蚂蚁的样本经检验后证实是行军蚁的变异品种,并为首次发现,但变异原因尚未清楚。“我本来打算只把她送科技部,但她坚持要与卢瑞华一起,而卢也愿意与她一同前往,所以就把他们一起送过去了。密室里发现的十七缸婴尸酒也一同送去分析研究,不过这些能让人长生不老神奇药酒到底会被用作研究还是‘烟酒’,就不好说了。“修女袁思亲虽然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但并非参与其中,只能控告她知情不报的罪名。不过,考虑到她的年龄以及认罪态度良好,所以从轻发落,只作教育处理。“陈老板等四人虽然非法购买婴尸酒,但卢院长把所有罪名包揽,坚称他们不知道药酒以婴尸浸制。他们也声称手头上的药酒已经全部喝掉,所以我们也奈何不了他们。“现在还有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给市民一个交代,周少龙九天化尸一事已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我们还没半点表示的话,又要被扣不作为的大帽子。”厅长翻阅着案件记录,思索片刻后说:“死者的哥哥周俊龙既然主要投案自首,那么先让他吃点苦头吧!不过他已经十八岁了,这可不太好办……嗯,待会就向媒体放话,把他的年龄少说两岁,说他们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所以他把弟弟杀了。至于九天化尸的问题,就说是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吧,反正市民又不是法医,那会知道尸体要多才能完全腐化,强调一下案件还在调查中就行了。待市民对此案的热情减退,再把这个小子放了。”“那我现在去准备给媒体放话的材料。”梁政站起来准备离开。“先别急,看看这个。”厅长递上一个档案夹。梁政接过翻阅,嘴角不禁露出好胜的笑容:“理工大学八名学生深夜于地下室中招碟仙,疑招来骷髅怪致五死三疯……”
灵异档案 广东少年九天化尸之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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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算我懒惰好了,先直接抄录一段报纸上的报道――本报5月28日《初一男生失踪七天七夜》曾报道黄埔石化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小龙离奇失踪的事情,事隔两天,也就是小龙失踪整整9天以后,5月30日,黄埔石化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小龙终于被找到了。小龙的遗体在他放学回家的小路边上一个非常隐僻的小山包上被发现,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以及一点残留下来的头发,但校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作案手段残忍离奇,让周围的村民感到莫名的恐慌。目前黄埔警方正在抓紧侦破此案。5月30日下午5时30分,在小龙失踪9天零两小时后,小龙的大伯接到附近北山村朋友的电话,说村里有人议论,村里一个偏僻的山头上发现一具很像少年的遗骨。小龙的大伯和父母闻讯赶去现场。警方已在下午3时30分赶到了现场。在半山腰,看到民警在地上铺开的书包、单车等物品,“我一眼就看出来,这都是小龙的东西,小龙的单车我以前用过,单车的锁我很熟悉,连钥匙都还在。”小龙的大伯告诉记者。小龙的父母当场就晕倒了,9天后在这荒山野岭发现小龙,肯定凶多吉少。小龙的大伯提出要看现场。办案的民警好心地劝他们,最好别去看了,因为什么也看不到,如果一定要看,要有思想准备,现场的情形太惨了。“为什么什么都看不到?”带着这个疑问,大伯和其他亲戚来到现场后都惊呆了:尸体仅剩一副骨架,全身的皮肤、肌肉、器官都荡然无存,眼睛也没有了,仅仅在手指上还有一点残存物,留在现场的还有一些毛发,当时根本无法辨识死者真正的身份,然而离奇的是,石化中学的校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事发地偏离小路一公里石化中学离小龙的家黄埔姬堂村比较远,骑自行车大约要三四十分钟,回家的路有两条,一条是走石化路,稍远一点,走这条路,小龙一般都与邻村的一个同学同去同回,因为顺路。如果一个人回家,小龙就会走北山村的小路,那条路近一点,较为偏僻。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北山村的小路,虽然称为小路,但还是可以开进去一辆小汽车,不少在石化中学上学的孩子都走这条路,附近村里的人也会走这条路,算不上人迹罕至。但小龙的大伯告诉记者,发现小龙的地方非常偏僻,位于半山腰,距离最近的小路也有五六百米远,连很多当地人都不一定知道这条小路,北山村小路离此处已经在一公里之外了。经DNA检测,警方通知了家属,死者确为周小龙无疑,至于案情进展,则没有透露。小龙的大伯告诉记者,现在案件已由黄埔区公安分局刑侦队接手处理。昨日下午,警方又来到小龙的家中,寻找有关线索。父母:小龙留下的照片很少小龙妈妈告诉记者,小龙是家里唯一的孩子,非常懂事,从小就是一个很乖的孩子。妈妈每天凌晨3时就起床去五六里以外的渔珠市场准备一天的生意,而父亲5时左右起床给小龙准备早餐,大约6时就准时叫醒小龙,让他起床吃早餐上学,然后自己也去市场卖菜。小龙就自己一个人吃饭上学,中午也回家吃饭。石化中学的教导主任告诉记者,小龙是一个非常守纪律的孩子,基本上没有迟到早退的现象,当天学校刚刚召开家长会,会上还专门表扬了小龙,是这个学期以来进步最大的孩子之一。谁也没有想到不幸会突然降临到这个普通家庭里。更让小龙爸爸妈妈痛心的是,小龙突然离去后,才发现小龙很少有照片留下。除了小时候的几张照片,小龙所有的照片都是与同学的集体照、搞活动的合影、小学毕业留影等。上初中后唯一的一次照相,竟然是拍摄学生证用的证件照。同学:写了厚厚一叠纪念话语“要是当天我再与小龙多玩一会就好了,他就会迟一点回去,可能就不会碰到这样的事情了。”这是班上一位同学写给小龙的纪念话语。在得知小龙出事之后,小龙班上的同学对这件事的关心也让小龙的父母感到欣慰。“班上每个同学都为我们送来鼓励与安慰,所有的纪念话语都写在纸上送到家里来,摞起来有厚厚的一叠。”小龙的妈妈告诉记者,“明天家里就会处理小龙的遗物了,非常感谢同学们。”石化中学的教导主任告诉记者,因为小龙的事情,班上的同学多多少少受到了影响,学校已经进行相关干预。有村民告诉记者,他们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么残忍的事情,以后再也不敢让孩子单独上下学了,无论如何得接送孩子上下学,而小龙出事的北山村小路也不能走了,还是走大路比较安全一点。小龙的妈妈告诉记者,他们目前最大的愿望是希望公安机关能早日破案,让小龙能一路走好,也让村里的人安心,希望知情人能提供有关破案线索。坊间纷传4种死因小龙遇害的消息传开来,也让村里议论纷纷,并蔓延着一种恐慌的气氛。是谁如此残忍地加害小龙呢?一、绑架不成撕票?小龙爸爸妈妈是一个普通的卖菜的小贩,家里并不富裕,当时小龙身上也没有带什么钱,不可能是绑票后求财不成撕票。二、车祸后毁尸灭迹?是车祸后毁尸灭迹吗?小龙的大伯也否认这种看法,因发现小龙时身上所穿的校服还保存得挺好,并没有破损的痕迹,而且发现小龙失踪后,小龙的亲属曾经遍访周边的村民,都没有找到任何车祸的蛛丝马迹。三、变态佬杀人剥皮肉?村民担心,是不是有变态佬故意杀人后剥了皮肉?四、被杀后被老鼠吃剩骨架?在种种猜测中,有一种说法是,小龙被人杀害后弃尸野地,被老鼠吃得只剩骨架了。(上文来源:《广州日报》6月10日报道,作者:李立志)接着再看看警方对此案的调查结果――警方介绍,5月30日下午,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大沙街姬堂社区的一偏僻山坡上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男尸。经现场勘验,死者系石化中学初中生周小龙,死因为钝器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案件发生后,广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黄埔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由局长挂帅的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力展开侦查。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6月24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在黄埔区姬堂社区某住宅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在一系列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向民警交代了故意杀害周小龙的作案经过。目前警方已经查明,周某与死者周小龙为同父异母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案发当日,心生怨恨的周某在路上碰见其弟周小龙,胁迫周小龙到一处偏僻山坡,采取扼颈手段致周昏厥后,用石块砸击周小龙致其颅脑破裂死亡后逃离现场。据了解,周某杀害弟弟的现场极偏僻,距小路有一公里之远。石化中学离小龙的家黄埔姬堂村比较远,骑自行车大约要三四十分钟,回家的路有两条,一条是走石化路,稍远一点,走这条路,小龙一般都与邻村的一个同学同去同回,因为顺路。如果一个人回家,小龙就会走北山村的小路,那条路近一点,较为偏僻。据悉发现小龙的地方非常偏僻,位于半山腰,连很多当地人都不一定知道这条小路,北山村小路离此处已经在一公里之外了。昨天,针对之前对此案的种种猜测、传言,警方专门表示:经初步调查,此案为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并不存在针对学生的系列作案问题。之前流传的所谓“绑架”、“车祸”、“摘取器官”、“变态杀人”等猜测均与案件事实不符。周某在杀害小龙后,并未再对他的尸体进行残害,小龙被发现时已是一具白骨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现在再由本人评论一下此案。首先要强调一下,死者的大伯曾向记者澄清,死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警方所谓的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是什么回事,请读者自行理解。然而,凶手是否死者哥哥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死者的尸体为何会在九天之内化成一副骨架。本卷一开始就用了不少篇幅详述尸体的腐化过程,在自然环境下,九天化尸恐怕是天方夜谭。而警方所谓“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更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与不少于半年的自然腐化过程相比,九天很长吗?网上有人认为死者于死后遭受行军蚁啃尸,这个解释在理论上是最可信的,本卷也以此为灵感。然而,在广东境内至今也没有发现行军蚁的报到,只是曾出现相比之下弱小得多的红火蚁。纵然如此,每次发现红火蚁也一度引起市民的恐慌,若出现侵略性更强的行军蚁会没人知道吗?行军蚁到底有多可怕,没见过的人是很难想象的。在非洲丛林中,老虎、大象大型动物发少量行军蚁的探路兵就会落荒而逃,土著发现它们,更会放弃村庄。一只行军蚁也许没什么了不起,但一万只、十万只,甚至一百万只却足以在短时间毁灭一个小型村落。而一窝行军蚁,通常不少于二十万只,如果它们全爬到您身上,您认为它们要用多少时间才能把您吃剩下骨架。所以若有行军蚁出现,是不可能不被发现的。那么死者为何会九天化尸?我不知道,警方对此也含糊其词。因此,周小龙为何九天化尸,至今仍是一个迷。若说此乃本年度最令人震憾的灵异事件,您会认同吗?
引子
一雷雨交加的午夜,位于河边的简陋小平房内不时传出妇女的痛苦吟叫之声。良久,妇女的吟叫终于停止,随即响起的是洪亮的婴儿啼哭,以及初为人父的男人喜悦的笑声。然而,片刻之后,男人的笑声戛然而止,畏惧的惊叫随之响起。“你生出来的是什么妖怪啊!”男人把猛然把手中的婴孩抛到床上,抛到虚弱的妻子身旁,一刻前还洋溢着初为人父之喜悦的脸庞,现在却尽是惊恐的神色。刚刚分娩的妇女虚弱无力地撑起身体,担忧地看着身旁的婴孩,只是看了一眼,便发出惊恐的尖叫。因为她看见的,是一个沾满血污的骷髅头――婴孩的背上有一个轮廓分明的骷髅头图案。虽然眼前景象恐怖万分,但毕竟是自己十月怀胎诞下的孩儿,妇儿压抑着心中的恐惧,仔细地看清楚刚出生的孩儿。婴孩背上不知为何长了一个白色的骷髅头图案,沾上分娩的血污后变得红白斑驳,犹如一颗血迹斑斑的骷髅头。“我们该怎么办?”妇女虚弱无力地说道,双眼涌现泪光,惊恐中带有三分悲痛。“他一定是妖怪,我们要把他……弄死!”男人作出沉重的决定。“他可是我们的孩子啊!”妇女向身旁正不住啼哭的怪婴投去不舍的目光,泪水犹如窗外的暴雨,不停落下。“孩子我们可以再生,但这妖怪现在不把他弄死,以后我们就算不被他害死,也不会有好日子过。”男人虽然亦心有不忍,但恐惧已战胜了骨肉亲情,双手颤抖地抱起全身赤裸的怪婴,冒着滂沱大雨冲出房外,跑到河边,把浑身血污的儿子轻轻放进河水之中。他并非为初生的儿子沐浴,而是双手一放,任由儿子淹没于冰冷的河水之中――他要把儿子淹死!然而,怪婴并未就此夭折,他没入水中后不稍片刻便浮起来,洪亮的啼哭再次充斥耳际。男人看着浮于河水之中的儿子,心中的恐惧难以言喻,把心一横,狠狠地把儿子弱小的躯体按进水里……数分钟之后,他颤抖地放开双手,怪婴再次浮上水面,啼哭与雷鸣交织成诡异的乐章。男人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快要崩溃,歇斯底里般大叫,猛然转身逃命似的往房子里跑,任由初生的儿子飘浮于河面之上。弱小的躯体于冰冷的河水中不住颤抖,依旧洪亮的啼哭仿佛在向苍天诉说其对父母的怨恨。滂沱大雨犹如慈母的泪水,落在弱小但顽强的怪婴身上,虽然能洗刷其身上的血污,但却难以洗涤其内心的愤怒。暴雨整整下了一夜,以致河水暴涨,淹没良田。雨过天晴之时,河面上恢复了平静,怪婴亦不知所踪。昨夜的一切犹如一场可怕的噩梦,但这场噩梦尚未结束……二凌晨零时四十五分。月亮被乌云遮盖,只是偶尔有少量光线落在宁静的校园内。八名男女青年带着扫帚铁棒等物品,鬼鬼祟祟地走进陈旧的科学馆。一名身形魁梧的男生用铁棒把锈迹斑斑的铁门上那把崭新的门锁撬开,带领众人穿越仅能让一人通过的狭窄梯道,进入黑暗的地下室。“?辍彼孀呕?火柴的声音响起,昏黄的光线立刻填满了这个约八十平方的空间,四男四女挤进这个不算宽阔的地下室显得十分狭窄,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然而,当众人注意到墙壁以及零乱地面上的血迹,还有墙角的四个骷髅头时,压抑的感觉立刻为恐惧所取代。“阿阳,我们别玩好吗?这里阴森恐怖的。”一名相貌秀丽的女生紧拉着带头男生粗壮的手臂,也许因为这里的温度较外面略低一点,她柔弱的躯体微微颤抖。“小荞,不用怕,就算天塌下来也有我保护你。”男生展示了一下强壮的手臂,以表示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恋人。随后便用火柴点燃蜡烛。小荞身后一名略为年轻的男生也上前“秀”一下自己瘦弱的躯体:“阿姐,还有我呢,要是阳哥跑了,就由我来保护你。”“你啊,算个鸟!要是有奇怪的东西跑出来,你恐怕是第一个跑掉的。”另外三名女生一涌而上,围着这名小男生,用手指不停地戳他脑袋。嬉闹一番后,众人的情绪不再那么紧张,阿阳便清清喉咙跟大家说:“好了,我们快点准备一下,马上就到丑时了。”众人闻言便动手清理地上的杂物及灰尘,当清理好中央部分时,一个沾有血迹的八卦图便出现在地上。阿阳与一名脸色苍白的高瘦男生在八卦图外围插上蜡烛,然后将一张写满字的白纸铺在八卦图中间,再把一只陈旧的碟子倒扣在白纸之上――他们准备召唤碟仙。当一切都准备好后,阿阳便盘坐在白纸前,问有谁想玩。第一个报名就是那名年纪最小的小男生,他坐在阿阳对面,摆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神气地对刚才戳他脑袋的三名学姐瞄了一眼。三名学姐也不甘示弱,一同围坐在白纸前。“好了,有五个人就可以玩了。”阿阳说着准备把手指按在倒放的碟子底部,但却被小荞阻止,她担忧地说:“你和弟弟都玩了,要是……”她没敢继续说下去。“没关系,只要不惹恼碟仙就不会出问题的,你放心好了。”阿阳信心十足地说。“但我还是很害怕,你就不能陪我在一下,让其他人玩吗?”小荞露出不悦的神色。“是我带大家来的,自己反而不玩,不太好吧!让阿祖陪你行吗?”阿阳指了指对面的小男生。“是啊!让这个胆小鬼陪他姐去,跟他一起玩只会碍手碍脚。”“就是嘛,去去去,反正人多的是,也不差他一只。”“小弟听见没有,还不让位……”三名学姐你一言我一语地不停损着这个叫阿祖的小男生,惹得他很不高兴地叫嚷:“谁是胆小鬼啊!我麦耀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什么牛鬼蛇神的,我啥也不怕!阳哥你陪阿姐去,让我跟她们玩。”傲阳极不愿意地站起来,与小荞退一旁:“那谁来替我的位置,最少要五个人才能玩,不然碟仙请不来。”“洪森,你来吧!让我们一起玩玩三位姐姐。”阿祖示意一位与他同样稍微年轻的胖子过来坐下。“你找死啊!敢占我们便宜。”坐在阿祖左边的短发学姐用力拧他的耳朵,右边的学姐见状也拧他另一耳朵,最后那位没耳朵拧就捏他的鼻子。小荞见状连忙劝说三女不要欺负她的弟弟,但三女反而更使劲地拧捏,拧住左耳的短发女生说:“小荞,我们可是帮你管教小弟啊,看你那么宠他,以后那有出息啊!”“三位姐姐都那么骠悍,我可不想耳朵鼻子都被拧下来,我还是不玩了。”森洪讪讪笑道。“珉泽,你来玩吧!你可别像死胖子那样扭扭捏捏。”其中一名学姐跟高瘦的男生说。“三大美人的邀请,我当然不会拒绝。”珉泽说着坐在阿阳刚才的位置上。嬉闹过后,召唤碟仙的游戏终于都开始了。然而,谁也没想到,这个“游戏”竟然会令他们付出无比沉重的代价……
第一章 碟仙传说(上)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这是《菜根谭》作者洪应明的对联,意为做人要视宠辱如花开花落般平常,才能不惊;视职位去留如云卷云舒般变幻,才能无意。简而言之即为莫太执着。其实,要懂得这个道理并不难,但做到却极不容易。人生在世,“执着”是进步的动力,但也是罪恶的根源。多少名家伟人因为执着而成就丰功伟绩,但因执着而不得善终,甚至遗臭万年的亦大有人在。鄙人慕申羽,任职于公安厅直属小组“诡案组”,凡交由本组处理的案件,除非早已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否则调查、审讯,甚至判刑等一切程序均无须公之于众。原因是本组所处理的皆为骇人听闻的超自然事件,而现在我准备说的是一个关于执着的故事。“你这小子还在睡觉,理工大学出了大乱子,有三名学生疯了,半夜在校园里乱叫乱跑。门卫发现他们时,他们不住地说地下室里有骷髅怪……”老大一大早就来电话,把我从美梦中揪出来。当刑警就是这么命苦,不管是什么时候,那怕是休息时间,甚至正在做爱做的事,一旦出了状况,就必须立刻赶赴现场。我昨晚可是凌晨三点才合眼啊,摸一下鱼也不行吗?来到理工大学时,发现蓁蓁已经先我一步抵达,而且衣服头发都很整齐,不像我那样衣衫不整,头发全“飞”了起来,嘴巴里还有股异味。问她怎么会有时间梳洗,她答曰:“我才不像你这大懒虫,我不管多晚睡,都是天一亮就起床做运动。”怪不得这疯丫头平时踹我那么疼,原来她像个老婆婆似的每天一大早就起床去晨练。我嚼着口香糖稍微整理一下仪容,便跟她一起向刑侦局的伙计了解情况。正在处理现场的带兵头是我的老朋友杨帆,他在刑侦局待了近十年,办过不少大案,但此刻他的脸色却不太好,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嗨,阿杨,昨晚打通宵麻将了?脸色不太好哦!”我走到他身前跟他打招呼。“麻将可没打,但刚刚看了回恐怖片。”他苦笑一下补充道:“美式的。”“什么片子能把你弄得这么失魂落魄呢,我也想看看。”我打趣地说,但心里明白能把他这老江湖吓倒的,绝对不是三流烂片。“跟我来吧,保证你们满意。”他说罢便示意我们跟他走。他带我们走进一栋陈旧的科学馆,楼梯口旁有一道虚掩的铁门,门身锈迹斑斑,但门锁却是新的,不过有明显的损坏痕迹。跟守候在门旁的两名伙计打过招呼后,他便在铁门前跟我们说:“这部片子我可不想再看一遍,你们自便吧!”说着递给我一支手电筒。门后到底是怎样的景象,竟然能把阿杨也吓倒?老实说,我有点畏惧,但也很好奇。打开虚掩的铁门,我看见的是一条往下延伸的狭窄梯道,宽度不知道有没有六十厘米,胖一点的人恐怕也进不去。因为阳光没能直接照进梯道,所以我只看见前面的一小段,后面的全被黑暗所吞噬。然而,在光影交接的地方,能看见三根沾有血迹的手指指尖,指甲上涂有粉红色的指甲油,我想应该是一名女性死者趴在梯道里。打开手电筒,强光验证了我的想法,涂了指甲油的指甲的确长在一条白皙而纤幼的手臂上。倘若不是手臂上的斑驳的血迹,也许会是一部色情片。曾经有人说“见到了手臂就想到胸脯,想到胸脯就想到裸体……”,或许有人会觉得说这话的人一定是个猥琐男,但倘若我说这番话是鲁迅说的,不知道会有多少人相信。猥琐的杂念一闪而过,我挪动手电筒使光线徐徐往下移动,蓁蓁好奇地从我身后探出脑袋。当光线移动到手臂的末端,她尖锐的惊叫便从我耳边爆开,差点没把我轰得晕倒。手臂的末端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什么也没有,因为这是一条断臂。躺在梯道里的不是一具女性尸体,而是一条沾满血迹的白皙手臂。红白斑驳的手臂与漆黑的梯道构成一副诡异的图画。我想我明白阿杨为何说这是部恐怖片。蓁蓁少有地没有打头阵,对付活人她能用拳头,但对付支离破碎的尸体,只能依靠胆量。我紧握住手电筒,小心地跨越失去了主人的手臂,走进了漆黑而狭小的地下室。地下室的电灯坏了,只能以手电筒照明。然而光线所落之处均为触目惊心的画面,狭小的空间里遍地皆是人体残肢,四具缺胳膊少腿的尸体及一具完整的尸体安静地躺在地上。斑驳的血迹于墙壁上勾画出令人心悸的抽象画,已凝固的血液更在地板上铺上一张张形状各异的恐怖地毯。怪不得阿杨强调这部恐怖片是美式的,这场面实在太血腥了。蓁蓁看了没一会儿就想吐了,我让她到外面等我,反正这里虽然很恐怖,但不见得会有危险,她待在这儿也帮不上忙。她还挺没义气的,见鬼似的往外面跑,留下我一个人继续调查这个诡秘的地下室。地下室里有两男三女共五具尸体,除一具高瘦男生的尸体较为完整外,其余四具尸体均惨不忍睹。其中最为恐怖的是另一位男生的尸体,四肢及头部均与躯体分家,就连肚子也给扒开了,简直能以碎尸来形容。三具女生的尸体稍微好一点,但也至少有一肢被卸下。高瘦男生的尸体虽然完整,但有五道从左肩延伸至右腹的爪痕,深可见骨。而且很奇怪,其他四名死者的衣服虽然支离破碎,但毕竟还是挂在身上,惟独他是裸露上身的,他的上衣被撕破掉在一旁。除了尸体外,我还发现地下室中央的地面上刻有一个八卦图案,有一张纸放在图案中间。虽然这张纸已被血液染红,但还勉强能看见上面的字迹,加上在旁边找到一只破碎的碟子,我想这他们昨晚应该玩过碟仙。墙边有一堆灰烬,中当有一卷烧溶了的胶带,能闻到残留的二恶英气味,除了胶带外应该还有其它塑料制品一起燃烧而成。另外,我还找到一个背囊,里面有蜡烛火柴等杂物。
第一章 碟仙传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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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搜索后,我更发现四个墙角各有一个骷髅头,看样子挺像真正的人类头骨,不过要确定其真伪还得让悦桐化验一下。为免留下指纹,我没有用手触摸,只能凭肉眼观察。用手电筒透眼睛的位置往里面照,发现骷髅头内部都有被烧的迹象,似乎还有些燃烧后的残留物,鼻子也能闻到一点儿酒精的气味,似乎曾经被人当做灯罩使用。骷髅头灯罩,还真是让人想想便毛骨悚然的东西。除了这些外,我没有其它特别的发现,走到梯道前正准备离开时,发现有人从上面下来。来人的身形不算庞大,但因梯道狭窄,把外面的光线完全挡住了,因此我只看见一张隐没于黑暗中的脸。除此以外,我还闻到一股恶心的尸臭气味。“你剖完尸就不能用洗米水泡个澡吗?我单凭鼻子就能认出你了。”这股特殊的气味比任何古龙水都更容易识别,除了尸体以外,大概就只有法医叶流年的身体才会长年散发这种恶臭。“我天天在食堂吃饭,那来洗米水泡澡。”流年走到我身前,扭头嗅嗅自己的身体又说:“而且我不觉得自己有异味啊,是你的狗鼻子有问题吧!”我没好气地说:“懒婆娘也不觉得自己的裹脚布有异味。”他没有理会我的讥讽,从我身旁越过,进入地下室用手电筒一照,随即小声惊呼:“还真是美式恐怖大片呢!”随后悦桐也带领技术队的伙计赶来,她的尖叫比蓁蓁更夸张,还扑到我身上搂住我。她与流年等人取证需时,我没必须待在这个恐怖的鬼地方浪费时间,于是便离开地下室。走出梯道时,忽然觉得自己仿佛刚从地狱里逃出来,有种劫后重生的感觉,如果不是工作所需,我还真不想再次到“地狱”闲逛。不过,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希望流年赶快把尸体处理好。阿杨看见我出来,便苦笑着问我:“这部恐怖片好不好看?”我耸耸答道:“只是刚刚开场而已,后面说不定有更精彩的。好了,尸体看完了,该带我们去看活人吧!”“也许会让你失望,三名幸存者都在校医室,不过他们都疯了,只会不停大叫有骷髅怪袭击他们。”他说罢便把烟头掉在地上,狠狠地踩熄,然后带我们往校医室走。还没走进校医室就已经听见歇斯底里般的惊恐叫声,进入后发现里有两男一女不停地惊叫有骷髅怪袭击他们,对于我的提问却毫无反应。为免他们伤害自己,刑侦局的伙计只好把他们按在床上,让校医替他们注射镇静剂。注射镇静剂后,他们便“镇静”下来了,但更不能为我们提供任何线索,因为他们都睡着了。这真是个让人头痛的难题。八名当事人,五死三疯,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死人不能说话,活人也在沉睡之中,我们只好向他们的老师及同学了解情况。从学校的负责人那儿,我们得知这八人的基本资料,五名死者分别为:大四男生史珉泽、大三女生倪丹丹、孔怡芳、冯宝言以及死状最恐怖的大一男生麦耀祖;三名幸存者为:大四男生雷傲阳、大三女生麦小荞及大一男生洪森。其中麦小荞与麦耀祖为姐弟关系,四名女生为室友。我还从学生口中得知,雷傲阳与麦小荞是情侣,这八人经常一起玩。据学生说,雷傲阳在学校里是个比较活跃的人,不但相貌俊朗且体格壮健、肌肉发达,篮球技术还很出色,是不少女生的倾慕对象。曾经有女生这样形容他――虎背熊腰麒麟臂,玉树临风胜潘安。然而,这个在女生心目中几近完美的帅哥,现在却变得疯疯癫癫,刚才为了给注射镇静剂,同僚们可没少费劲。或许他醒过来后会好一点,但在此之前我想我应该多收集一些跟他有关的资料。我和蓁蓁先到他的寝室,向他的室友,一个叫万锐锋的小个子了解情况。据小万称,傲阳与其中一名死者史珉泽是铁哥儿,两人都对一些神秘诡异的事情非常感兴趣,尤其喜欢玩召灵游戏。至于他与麦小荞的事情,小万说他虽然很受女生欢迎,但小荞也是追求者众多的校花。他为了追求对方可没少费心思,期间珉泽亦经常为他出谋献策,最终才能得到小荞的芳心。不过,他曾私下透露,尚未曾与小荞发展到“那个”地步。与小万交谈后,我便搜查雷傲阳的床铺,发现了不少灵异类的书籍,当中有一张校报的复印件引起我的注意。这张是本校校报的复印件,刊登日期是十七年前,它之所以会吸引我,是因为版头大字标题地写着“科学馆地下室惨剧――七死五疯!”。仔细阅读其内容,竟与昨晚发现的案件极为相似。十七年前,有十二名学生在考试之前,溜进地下室召唤碟仙,以求预知试题获得更好的成绩,结果召来骷髅怪。其中七人当场为骷髅怪所杀,死状极为惨烈,另五人因目睹事发经过而神经失常,疯疯癫癫……既然知道十七年前发过如此恐怖的惨剧,他为何仍会跟众人到地下里溜达。小万跟我说,他是个带头大哥,所以很可能是他带其他七人到地下室里,但至于为何这样做,也许与一个传说有关。“是什么传说?”我问小万。“这个传说我也听傲阳说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这回事,但他似乎很相信。”随后小万便向我讲述这个荒诞不经的传说――从前,有一对无知的农村夫妇生下一个背上长有骷髅头图案的怪婴,他们以为怪婴是妖怪,就把他丢到河里,想淹死他。然而,怪婴并非妖怪,而是一名转世的小仙,所以他并没有被淹死,反而随着河水飘到下游,被一户无儿无女的人家收养了。小仙长大后,仍记恨着狠心想把自己淹死的亲生父母,就去把他们的儿女,即他的兄弟姐妹全部杀死,使亲生父母不得善终,但他亦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本来只要再修炼一辈子就能超脱轮回,可是因为犯下杀孽,他之前的修行几乎前功尽废,若再堕轮回,下辈子使与普通人无异,甚至有可能沦为禽畜。小仙不甘心之前的努力化为乌有,便把心一横沦为妖道,以碟仙的形式继续修行。据说他的法身埋葬在旧科学馆下面,在地下室召唤碟仙就能召唤到他。他不但能像一般的碟仙那样能知过去未来,而且还能为召唤者完成心愿。但前提是召唤者必须为他做一件事,如果做不到,或者对他出言不逊,都可能会惹恼他,招来杀身之祸……怪了,既然会召来杀身之祸,那雷傲阳为何还会带众人到地下室召唤碟仙?难道他有什么心愿要碟仙替他完成?
第二章 死亡陷阱(上)
从雷傲阳的室友小万口中得知一个荒诞不经的碟仙传说,或许他就是因为这个传说而带领众人到地下室召唤碟仙,结果酿成五死三疯的惨剧。别外,我还在他的床铺中发现一张十七前校报的复印件,当中提及之前曾发生过类似的惨案,或许我们能从中得到线索。我们来到图书馆,在这里能随意翻阅近几期的校报,但要找较早前的校报就得麻烦管理员了。当值的管理员是个健谈的中年妇女,当她把一沓带有灰尘味的校报放在我们面前时,随意地说了句话:“新的校报没人看,快给蛀虫吃掉却老是有人找。”“之前也有人找这些旧校报吗?是不是他?”我取出一张雷傲阳的照片给她看。这张照片是我从雷的床铺中找到的。“这个不是雷傲阳吗?”管理员竟然一眼就能认出他。“你认识他吗?”我略感惊讶。“学校里恐怕没有那个女生不认识他,他是很多小姑娘心中的白马王子哦!可惜我已经结婚了,不然我也会天天去看他打篮球。”她开玩笑地说着。看来校方的保密工作做得还不错,最起码大部分校方人员仍不知道昨晚的惨案。“那找旧校报的人是他吗?”我还是对这个问题比较感兴趣。“不是,我记得好像是个男生,但是谁我就记不起了,不过肯定不是他。”既然管理员一眼就能认出雷傲阳,那么如果是他来找旧校报,肯定会有印象。“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她思索片刻:“我记得不太清楚了,应该是半年前左右吧,反正已经很久没人要翻这旧东西了,上面的灰尘你也能看见。”我与管理员交谈时,在一旁翻阅旧校报的蓁蓁忽然插话:“怎么没有我们要找的那一期呢?”我和管理员帮忙一起找,找了老半天,还把所有旧校报都翻出来了,就是没找到复印件上的那期校报。“怎会这样,其它的都在,就是你们要找的那一期不见了。”管理员露出困惑的表情。“会不会是之前翻阅的人偷走了?”蓁蓁的猜测可能性很高。“也许是吧,旧校报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有人要找,我都是拿出来让他们自己翻就是了,而且这里有复印机,谁还这么缺德连原件偷走了。”管理员似乎有点生气。校报的确不算值钱的东西,就算有几十年历史还是没什么价值可言,更何况只有十七年。如果需要校报上的资料大可以用复印机复印,这样也只不过是一块几毛钱的事情。除了贪图方便之外,我还真想不到对方为何要把原件偷走。找不到原件也没关系,反正关键的不是校报本身,而是校报的内容。我把复印件递给管理员看,询问她是否知道十七年前的惨案。她认真阅读后,反应挺大的:“原来学校里发生过这么恐怖的事情啊!我怎么没听说过。”她说她在这里工作了五年,但从未听闻曾经发生过这件惨案。或许我们应该向工龄更长的人打听此事,不过据她所知,学校里好像没几个人工龄超过十七年。要了解十七年前的惨案比较麻烦,反正当务之急还是昨晚的惨案,这事只好先放任不管。询问了几个雷傲阳的同学,得到最值得注意的信息还是他十分沉迷东方神秘学,还经常幻想能得到所谓的“神通”,这与他阳光的外表似乎格格不入。其中一位同学刘庆志跟我们说:“傲阳除了打篮球之外,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些怪力乱神的书籍,老是以为能通过些奇怪的方法可以得到神通,甚至能得道成仙。”难道他是为了得到所谓的神通而冒险带领众人到地下室召唤碟仙?人们经常说的“神通”到底是什么一回事,恐怕没有多少人认真思考过。简单而言,所谓的神通并非一定就是怪力乱神,或许只是一些以现代科技无法解释的原理。打个比方说,如果我在不会自行生火的原始人面前掏出打火机点燃一堆树枝,那么于他们而言,我就是拥有神通了。然而,我若要向他们解释打火机的原理,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正如拈花微笑的典故,佛祖传授佛法时忽然闭口不言,拈花而立,众弟子中只有摩诃迦叶尊者破颜微笑。如此,佛祖在众人不知道是什么回事的情况下,以“佛心印心”的方式传授给摩诃迦叶尊者大智慧。这个典故说明了一个道理,真正的大智慧是无法以语言或文字表达,只能“意会”。就像我无法向原始人解释打火机的原理,因为他们只会认为打火机是一件法宝。然而,于他们而言,打火机的确是一件法宝,就像现代人得到一件未来世界的寻常物件一样。提起佛祖,我不禁想起众多传说中都有提及他拥有神通,现代人恐怕会对此深表怀疑。但换一个角度想,佛祖乃拥有大智慧的圣人,必定领悟出大量人类未知的真理,倘若他把这些真理运用于日常生活当中,那不就是神通吗?正如佛祖所言,世人总是被表象所迷惑。只要能参透表象下的本质,并懂得如何运用,那么就等于拥有神通了。举个简单的例子,网上曾有人说“打火机是比火柴更早发明出来的”,很多人会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认为是网友胡扯出来的。其实,这句话是对的,打火机的确比火柴更早发明出来,只是读者被表象所迷惑才会觉得不可思议。倘若仔细思考,得知其本质,就能明白这句话其实很平常――原始人用的钻木取火式“打火机”比火柴更早发明出来。因此,要获得神通其实很简单,只要认真思考就行了,犯不着沉迷些怪力乱神的事情。可惜雷傲阳并不明白这个道理,要不然也不会冒险召唤碟仙。在学校了溜达了半天,除了得知发现十七年发生过类似事件及雷傲阳沉迷神通之外,并无特别发现,因此还是得从十七前的惨案入手。通过校方的负责人,我们找校内工龄最长的语文老师谢卫国,询问他是否知道十七年前的惨案,竟然得到这样的答复:“那有这回事,我在里待了二十多年,从来没听过有什么骷髅怪作祟。”
第二章 死亡陷阱(下)
提起佛祖,我不禁想起众多传说中都有提及他拥有神通,现代人恐怕会对此深表怀疑。但换一个角度想,佛祖乃拥有大智慧的圣人,必定领悟出大量人类未知的真理,倘若他把这些真理运用于日常生活当中,那不就是神通吗?正如佛祖所言,世人总是被表象所迷惑。只要能参透表象下的本质,并懂得如何运用,那么就等于拥有神通了。举个简单的例子,网上曾有人说“打火机是比火柴更早发明出来的”,很多人会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认为是网友胡扯出来的。其实,这句话是对的,打火机的确比火柴更早发明出来,只是读者被表象所迷惑才会觉得不可思议。倘若仔细思考,得知其本质,就能明白这句话其实很平常――原始人用的钻木取火式“打火机”比火柴更早发明出来。因此,要获得神通其实很简单,只要认真思考就行了,犯不着沉迷些怪力乱神的事情。可惜雷傲阳并不明白这个道理,要不然也不会冒险召唤碟仙。在学校了溜达了半天,除了得知发现十七年发生过类似事件及雷傲阳沉迷神通之外,并无特别发现,因此还是得从十七前的惨案入手。通过校方的负责人,我们找校内工龄最长的语文老师谢卫国,询问他是否知道十七年前的惨案,竟然得到这样的答复:“那有这回事,我在里待了二十多年,从来没听过有什么骷髅怪作祟。”如果当年校方像今次这样封锁消息,那么谢老师不知道此事也不稀奇,但校报既然能刊登此事,也就是说这事肯定是人尽皆知。为免他因为年纪大了,记忆力衰退而忘记此事,我取出校报的复印件给他看。“这校报是假的!”他戴上眼镜仔细阅读后给了我们一个惊人的回答。“何以见得?”我不解问道。“你看这里……”他用红笔在复印件上画了圈,圈住了惨案报道中的一个词语――彪悍。“这有什么问题吗?”蓁蓁搔着脑袋插话。“如果这份校报是现在编写的,那就没有问题,要是十七年前就大有问题了,因为《辞海》中根本没有‘彪悍’这个词,只有骠悍,也能写作剽悍或?G悍,但绝对不会写作‘彪悍’。”谢老师在一张白纸上铁画银钩地写出这四个词语,给我们上起语文课来。他是语文老师,咬文嚼字可以说是职业病,但他为何仅凭一个词语便认定校报为伪造,却让我感到不解。而且,在网络上“彪悍”一词也十分常见。我道出心中疑惑,他便笑道:“年轻人,让我告诉你‘彪悍’是怎么来的……”有位郭姓年轻作家在接受采访时,其书迷献给他这样一句话“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此语出自罗永浩语录,原话为“骠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书迷之所以要把“骠”改成“彪”,是因为这位作家曾涉嫌剽窃他人的作品,而“骠”与“剽”同音,是该作家最讳忌的字眼。然而,书迷的好意却弄巧反拙,“彪悍”一词从此一炮而红,成为略带讽刺意味的词语。后来用这个词的人多了,反而使很多年轻人以其替代原来的“骠悍”。现在,“彪悍”与“骠悍”基本上已被视为通用,但严格来说“彪悍”并不算是个词语。听完谢老师的教导后,我的文化知识稍有提高,但还是不明白他为何认定校报是假的。他笑道:“年轻人,这件事是近几年发生的,十七年前的人怎么可能会用这个词呢?就算是一时写错了,校对的老师也会改正过来。”一言惊醒梦中人,“彪悍”一词现在虽然十分常见,但十七年前并不存在这个词语,也就是说这篇校报是近几年编写的,而不是十七年前。而编写者很可能就是盗走校报的人,他先盗取真校报,然后伪造出这份同期的假校报复印件,再把真校报销毁,那么雷傲阳就难以分辨真伪。但他为何要这样做呢?难道为了引雷到地下室召唤碟仙?也许,我应该从仇杀的方向调查。反正与谢老师聊开了,我就顺便问起有关地下室的事情,因为那里似乎空置了一段很长的时间。他跟我说,那里以前是放杂物的,但大概十年前有个男学生在那里强奸了一个女学生,之后校方就把地下室锁起来了,直到现在也没有再使用。五年前新的科学馆建成,旧科学馆就整栋空置下来。本来学校的领导打算把它拆掉,在原址建一栋教学楼,但后来算了一下账,觉得在校园其它闲置的地方兴建更划算,所以没有清拆,一直拖到现在。“旧科学馆还有人管理吗?”我问。“都闲置好几年了,而且位置跟现在的教学区和宿舍区的距离又比较远,平时除了门卫偶尔会进去巡视之外,应该没有人会进去。”谢老师的回答是事实,要不然昨晚死了五个人,学校里也不会到现在亦只有部分门卫及高层领导知道。如此,我的脑海里不禁又出现一个疑问――地下室的门锁为何会是新的?崭新的门锁当然不会无缘无故出现,肯定的是之前有人把旧门锁弄坏,然后更上新的。然而,雷傲阳等人既然要把门锁撬开,那么肯定就不是他们更换的。似乎有人刻意给雷傲阳设下圈套。跟谢老师聊完时,天色已经开始暗下来了,待在校医室的伙计打来电话,告知三名幸存者已经醒过来了,但雷傲阳与麦小荞的情况仍然跟早上没两样,看来是真的疯了。还好,洪森的情况略有改善,或许能给我们提供一些信息。“骷髅怪,是骷髅怪杀死大家的,是骷髅怪……”体重不少于八十公斤的洪森,坐在病床上像个小姑娘似的紧紧地搂住被子,身体抖个没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类似的话。我本想引导他讲述昨晚的情况,但似乎还未是时候,稍微提及他就害怕得用被子蒙头。我只好先诱导他讲述一些关于他们八人的事情。
第三章 召魂引鬼(上)
谢老师指出校报复印件为伪造,因此我不禁怀疑有人设计陷害八名当事人,无奈带头大哥雷傲阳及其女友麦小荞仍疯疯癫癫,无法向他们求证某些细节。幸好,另一位幸存者洪森的情况略有改善,勉强能回答我的问题。虽然一旦提及昨晚的事情他就会变得歇斯底里,但用旁敲侧击的方法,或许能套取一点线索。“你跟雷傲阳是怎样认识的?”待洪森的情绪稍微稳定后,我们的谈话就这个问题开始,他说话虽然仍有点颠三倒四,但我勉强能明白他的意思――我跟阿祖是同班同学,刚进学校就认识了。我长得比较胖,做起事来有点笨拙,所以没多少人愿意跟我玩,甚至经常拿我当笑柄。我在他们面前虽然装作满不在乎,但心里却觉得很难受。阿祖从来没有取笑过我,别人取笑我,他也会帮我,而且他还经常跟我说:“胖子有胖福,起码打起架来,不能打也能看。”这是我印象最深的打句话,就因为这句话,我把他视为最好的朋友。阳哥是阿祖姐姐的男朋友,为人特豪爽,也很照顾我们,把我们当成亲弟弟一样。要是有人要欺负我们,他一定会为我们出头,而且他不但打得一手好篮球,还拥有神通……前阵子,隔壁寝室那几个大二的鸟人经常欺负我,有事没事就溜过来占我便宜,动不动就跟我动手动脚。因为他们都是篮球队的,也认识阳哥,阳哥不好意思出手修理他们,就跟他们打个招呼,让他们照顾一下我。岂料那几个鸟人明里没敢欺负我,暗中却做了不少小动作,有事没事就整我一下。我向阳哥诉苦,他也很生气,但又不方便亲自出面替我出头。后来,他给我弄来了一小瓶血,让我在熄灯之后偷偷泼到他们寝室的门上。我按照哥阳的吩咐做了,那晚隔壁整晚都很吵,整晚都有人在敲门,但那几个鸟人开了几次门后就没有再开门了。第二天更匆匆忙忙地搬到学校外面住。我问阳哥是怎么一回事,阳哥说那瓶血下了咒,能召魂引鬼,泼在门上就会引来鬼怪敲门,整晚敲个不停。但是当寝室里的人把门打开,却什么也看不见……洪森还给我说了很多有关雷傲阳的事情,但最能引起我注意的还是有关他会神通的部分。他要是会神通,那么案情就更加扑朔迷离了。昨晚的惨案虽然造成五死三疯,但作为带头人的他毕竟还活着,难道他真的从中获得了某种力量或好处,现在只不过是装疯卖傻而已?要确定他是否会神通,最好的方式还是化验那瓶能“召魂引鬼”的血。据洪森说,寝室门上的血迹已被他在天亮之前抹掉,但装血的瓶子他还留着,就放在他的寝室里。雷傲阳与麦小荞的情况仍不太乐观,洪森也神经亏亏的,阿杨打算把他们三人都送到精神病疗养院去。因为我怀疑雷是装疯卖傻,所以我交代阿杨要特别留意他。目送搭载他们到疗养院的警车离开后,我和蓁蓁便立刻赶到洪森的寝室准备翻箱倒柜。蓁蓁一进门就凶神恶煞地问里面的人,那张床是洪森的,三名不知就里的男生大概以为是仇家寻仇吧,怯弱地告知后就闪到一边去,不敢吭一声。这死胖子的床铺还真不是一般的乱,我们翻了好一阵子才找到那个传说中曾经装着下咒血液的小瓶子。我们带着瓶子来到技术队,可惜悦桐等人早已下班了,给她打电话,一开口就挨骂了:“你想累死我吗?今天在地下室收集到证物多得海里去,害我们忙个半死,现在想休息一下也不行!”唉,装孙子哀求了老半天,终于把她请过来,期间当然许下了诸多请客承诺。“是黄鳝血。”悦桐忙了一阵子终于化验出瓶子里残留的血液是黄鳝血,我本来还以为是人血呢!“还有其它东西化验出来吗?比如符灰之类的。”蓁蓁好奇问道。“没有什么杂质,纯粹就是黄鳝血。”悦桐对自己的化验结果很有信心。“那就怪了,我从来没听说过黄鳝血能召鬼的……”我把洪森利用黄鳝血引鬼敲门的事情告诉悦桐。“我们做个实验不就知道了吗!”悦桐的提议的确是最简单快捷的方法。此时已经很晚了,菜市场早已收市,要找鲜活的黄鳝只能到食肆,价钱当然不便宜,而且悦桐还顺便涮了我们一顿,不知道老大给不给报销。与服务员交谈时得知,原来黄鳝血是种药材,能治疗面瘫等顽疾,让她给我,她还挺不愿意的,虽然我已经给了整条黄鳝的钱。饱餐一顿后,我们三人带着一小瓶黄鳝血来到洪森的寝室,虽然他的室友已经关门就寝,不过在蓁蓁的淫威之下,我们还是能轻易闯入。三名再次不知就里的室友缩到墙角,不敢多言,我们也没有理会他们,把黄鳝血泼在门外,然后关上门静心等候实验的结果。“砰、砰、砰……”大概等了十来分钟,敲门声就响起了,而且很急促,像是有好几个人一起在门外猛敲。蓁蓁一个箭步上前把门打开,门外是漆黑的夜空,鬼影也没有一个。我们一起走出寝室,走廊上也没有人,其它寝室的学生早已经关灯就寝,而且我们刚才也没听见脚步声。敲门的“东西”似乎是忽然飘过来,猛然敲门一把,门一打开就立刻消失。难道真的是鬼怪敲门?我们返回寝室,发现洪森的室友脸色都青了,但蓁蓁可没管他们那么多,把门关上看看是否还会有“东西”来敲门。果然,门一合上,敲门声又再响起,把门打开后,门外还是什么也没有。如此几次结果都是一样,三名室友已被吓得钻进被窝里不住地发抖。“阿慕,我们到外面看看,蓁蓁留在这里。”悦桐忽然拉住我的手往外走,蓁蓁似乎有点不满意,但还是合作地把门关上。
第三章 召魂引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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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桐把我拉到走廊尽头,让我和她一起蹲下,因为我们的身体靠近得几乎是肩并肩,所以我能闻她身上的蔷薇花香。要不是朋友妻不可戏,我还真想调戏她一番,不过以她的性格,最终被调戏的肯定是我。“看!”悦桐突然指着寝室门前,近十道比拳头略小的黑影在门外高速飞行,一次又一次地碰在门上,砰砰砰的敲门声便是因此而来。当蓁蓁把门打来时,这些黑影便往四周逃散,因此她什么也没看见。“我知道是什么回事了。”悦桐站起来,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大概又想宰我一顿了。不过我对此并不在意,此刻我最关心的是她穿着什么款式的内裤。虽然她穿着短裙,而且我正蹲下,这个角度很适合偷窥,无奈光线太暗,只能看见一双雪白的大腿,再往上看,黑乎乎一片什么也看不到。长生天啊,给我一点光吧,一点儿就好了!她似乎注意我在偷窥,大方地说:“我今天穿的是丁字裤哦,淡黄色的,可惜你看不见……”说着纤手一伸,把我推倒在地上。蓁蓁不知道我们在干嘛,就走过来问我们有什么发现。悦桐把我拉起来才说:“敲门的不是鬼怪,而是蝙蝠。”“你说刚才那些黑影是蝙蝠?”老实说,刚才它们飞得太快了,而且光线昏暗,所以我并没有看清楚。“嗯,黄鳝血的血腥味能传播到很远的地方,这里又是城郊,附近的蝙蝠都被引来,不停地往门上撞。因为蝙蝠的速度极快,门一开它们立刻就逃掉了,所以我们呆在寝室里面是不可能发现它们的。”悦桐解释道。“那么说,雷傲阳并不会神通了。”蓁蓁道。“这不就是神通吗?”我花了不少时间给她解释我所理解的“神通”。虽然我们知道雷傲阳“召魂引鬼”的秘密后,觉得这并非什么神奇的事情,但对于不明真相的人而言,这不就是神通吗?因此,从某个角度看来,他的确拥有神通,最起码他懂得一些别人不知道的原理。像他这种人最可怕,因为他从所谓的神通中尝到甜头,因此便想获得更厉害的神通,甚至不惜牺牲一切。“你觉得校报会不会是雷傲阳自己伪造的?”蓁蓁的猜测也不见得毫无根据,因为他有可能伪造校报,并胡扯出碟仙传说,把众人引到地下室以达到某种目的。不过,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又会衍生出一个问题――偷走真校报的人是谁?管理员已肯定地告诉我们,雷傲阳并没有翻阅旧校报,那么偷走校报只会是他的同伙,而且很可能是当事八人中其中一员。五名死者为同伙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应该没有人会设计把自己害死。麦小荞的可能性也很低,毕竟她弟弟也在死亡名单之中,而且死状最为惨烈。加上管理员说翻阅旧校报的人是男生,那么很可能是洪森。我们返回洪森的寝室,逮住三名被吓脸青唇白的室友询问有关洪森的事情,得到两个比较值得注意的信息:其一为他与麦耀祖是铁哥儿,但与其他同学的关系一般;其二,他老是为自己长得太胖而烦恼,尝试过多种减肥方式,但始终也没有成功。难道洪森是为了减肥而与雷傲阳合谋杀害五名同伴?对于体重正常的人来说,也许会觉得匪夷所思。但对多次减肥失败的人来说,如果能借助神通轻易地瘦下来,那么杀几个人又算什么!或者我该让医生给他们两人做一次精神评估,以确定他们是真疯还是假傻。翌日一早,我和蓁蓁就来到疗养院,让医生为三人做精神评估,得到的结论洪森和麦小荞真的疯了,而前者的情况稍微好一点,后者较为严重。而雷傲阳因为表现得十分狂燥,且有明显的暴力倾向,难以对其作出准确的评估,因此无法判断他是否真的疯了。而且为免他伤及自身或他人,院方把他关进了俗称“疯子房”的特殊病房。所谓的“疯子房”其实是一间什么也没有的小房间,但里面的墙壁和地板都铺上了软垫。给被关进去的患者套上一件俗称“疯子夹”的特殊夹克,使其双手无法活动,这样就算患者再怎么发疯,也不能伤害自己。麦小荞仍然不能为我们提供任何线索,洪森虽然较昨天的情况又有改善,但当我问及案发情况时,还是钻进被窝里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不过医生说他的病情不算严重,也许疗养些日子便能康复。既然暂时不能从他们口中得到线索,我们只好再次来到理工大学,希望能从他们的同学口中得到线索。忙了老半天,询问了一大堆人,终于收集到八名当事人的一些信息,结合之前收集到的情报,总结如下:雷傲阳,男,22岁,大四,篮球队队长。为人豪爽,朋友众多,很受女生欢迎,之前处过几个女朋友,一年前开始追求麦小荞,最终获得其芳心。而在与麦交往之前,他曾与本案其中一名死者倪丹丹交往。另外,他十分沉迷东方神秘学,并不排除拥有某程度上的神通。麦小荞,女,21岁,大三。追求者众多的校花,大二之前一直都以学业为由拒绝所有追求者。后来在雷傲阳猛烈的攻势之下,终于芳心暗许,答应与他交往,但为人较为保守,同学皆认为他们还没发生过关系。洪森,男,19岁,大一。同学口中的死胖子,为人笨拙,朋友甚少,惟独与麦耀祖甚为投契,除其他七名当事人外,在学校里基本上没什么朋友。史珉泽,男,23岁,大四,已死。一年前才转到本校就读,平日沉默寡言,朋友不多,除雷傲阳等人之外,就只有其室友陈金喜与他较为投契,跟雷一样十分沉迷东方神秘学。倪丹丹,女,21岁,大三,已死。曾与雷傲阳交往,后和平分手。传闻她与麦小荞暗中不和。孔怡芳、冯宝言,女,21岁,已死。此二女与麦小荞及倪丹丹同住一个寝室,并未发现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麦耀祖,男,18岁,已死。麦小荞的弟弟,为人好胜,典型被宠坏的90后,遭事不是向姐姐撒娇,就求助雷傲阳替其出头。与洪森称兄道弟。三名幸存者中,雷傲阳与洪森已经调查过,按理说是时间该调查一下麦小荞,虽然她不见得有作案动机,但雷傲阳是她室友倪丹丹的前男友,这一点让我感到好奇。
第四章 圣人预言(上)
“丹丹是因为受不了傲阳,才主动提出分手的。”为调查倪丹丹、雷傲阳及麦小荞之间的三角关系,我询问了一位与倪丹丹交情较好的女生唐冰。“受不了?你指的是那方面,是雷傲阳太过大男人主义吗?”他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所以我以为这是最有可能的分手原因。然而,对方的回答却让我大感意外:“才不是呢!丹丹说傲阳平时对她挺好的,可就是花样多得不得了,而且最喜欢走后门,所以她才会受不了,主动提出分手。”“走后门?什么意思啊?”蓁蓁的疑问让我想起“在室”这个较为冷僻的词汇。“第一守节,第二清贞,有女在室,莫出闺庭”,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在室”是形容三步不出闺门的大家闺秀,后引指为处女,用其来形容听不懂成人悄悄话的蓁蓁最适合不过。唐冰白了蓁蓁一眼,以骠悍得让人目瞪口呆的方式回答:“是肛交,就是操屁眼,懂吗?”从蓁蓁红如晚霞般的脸色看来,她的确是个在室。我向唐冰询问倪丹丹与麦小荞暗中不和的传闻是否属实,得到的回答也在意料之外:“那有这回事,只是那些惟恐天下不乱的无聊人吹出来的。丹丹跟小荞的关系挺好的,小荞和傲阳一起也是她暗中穿针引线,那来什么争风吃醋。”“不会吧!她这么会这么大方呢?”蓁蓁不解问道。其实我也觉得很难理解。“还不是因为傲阳在分手后还经常来找她。她这人就是心软,给人家多哄几下,屁股又得受罪了。后来,傲阳那哥们珉泽给她支招,让傲阳把小荞追到手,她的小屁屁才不用再受罪。不过,小荞也挺有能耐的,傲阳跟丹丹一起时几乎天天都要,但跟她一起都大半个年了,也没碰过她。”雷傲阳原来是个外表阳光,内里龌龊的色情狂,这不禁让我怀疑他获取神通的目的是为了做些龌龊的事情,譬如用天眼通之类的神通偷窥。不过,他有多龌龊并不重要,因为他已经被关进了疯子房,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证实他是不是在装傻,以及这宗惨案是否他一手策划出来,或者说得直接一点,我怀疑他就是凶手。开始时,我认为是雷傲阳主动追求麦小荞的,但从唐冰的叙述看来,实际情况是倪丹丹与史珉泽穿针引线,甚至是他们怂恿其追求麦小荞。倪丹丹这方已经再问不到什么可疑的地方,因此我把目标转移到史珉泽身上,希望能通过他获得更多与雷傲阳有关的信息。从现有情报中得知,除其他七名当事人外,史珉泽还跟一位名叫陈金喜的室友比较谈得来,也许我们能从他口中得到一点线索。然而,我和蓁蓁在宿舍并没有找到他,据其他室友说,他几乎每晚都跑到网吧里过夜去了。正想离开时,恰巧碰到一名满脸胡子渣,身上散发着难闻异味的猥琐男回来,他就是陈金喜。我们表明身份,要求他告诉我们有关史珉泽的事情。他神经亏亏地左右张望,小声问道:“这两天也没见到他,该不会做了犯法的事,给抓了吧?我可跟他没半点关系呀!”广东方言中“无义气”,说的大概就是他这种人吧!不过,于警方而言,他这种“勇于”出卖朋友的人是最受欢迎的,因为我们很容易就从他们口中得到所需的信息。“珉泽平时比较低调,很少主动跟同学接触,除了我,他就只跟傲阳他们的关系好一点……”他这句话让我觉得很恶心,因为其言下之意是在史珉泽心目中,他比雷傲阳等人的地位更重要,但刚才他却在第一时间跟对方划清界线。不过,恶心归恶心,并不会影响我向他套取有关史珉泽的资料――珉泽家里早就没有人了,他之前跟我说过,他十五岁的时候,父母和两个姐姐就出了意外都死了。而且他的亲戚又不多,所以一直都是一个人过日子。还好,他父亲生前是做生意的,给他留下了不少遗产,生活还过得去。也许因为习惯了一个人生活,所以他的性格比较孤僻,而且有时候害羞得要命。譬如说洗澡,宿舍里的洗澡间,每层就只有那么十来八间,天气热的时候,大家经常都是两个人挤一间一起洗,可是他从来也不肯跟别人一起洗,就算是我和傲阳也不行。就连换衣服也是扭扭捏捏地躲到被窝里换,生怕让别人看见会少块肉似的。他的身体状况不太好,老是面无血色的,也许是因为没家人照顾的关系吧。我还听他说,他好像有贫血病什么的,经常看能见他吃补血药。要不是见他从不缺钱花,我还真以为他去卖血了。他平时没什么爱好,就爱看书,要是傲阳没来找他去玩,他除了上课之外,就是窝在床上看书。而且还专门看些鬼怪书刊,看得人也神经亏亏的,之前还跟我说旧科学馆的地下室有个骷髅碟仙,只要能把他请出来,就能实现愿望。(我问他是否知道史珉泽有什么愿望。)得道成仙呗!他跟傲阳都好这个,还老以为自己是什么圣人。我经常说他,我们都是大学生了,别老是那么迷信,看了几本YY小说就以为神仙满天飞,在天上飞来飞去的飞机,是人做的。可是他就是不信我,还反过来教训我,说现在的人总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什么也知道,对解释不了的事情就说是迷信。他还说,中国最强大的时期就是最迷信的时期,唐代万夷来朝多风光啊!现在好了,破除了迷信,就连给我们进贡了好几个世纪的韩国棒子也看不起我们。反而日本鬼子把我们祖先留下来文化瑰宝发扬光大,就连到日本留学的留学生也说日本比中国更像中国。他说风水其实就是古代建筑学,相学算命之类的是统计学。我说他胡扯,他就给我举了个例子,说唐朝有个叫李什么的道士写了本《推背图》(实为李淳风与袁天罡合著),牛B得不得了,能预言之后几千年的事情。我跟他说那只是个骗局,是后人反复修改弄出来的,跟原来的版本根本是两回事。可他就是不信,说现在虽然找不到原版,但那个什么“金版”(金圣叹注释版,成书于明末清初)所说的事情的确发生了。
第四章 圣人预言(下)
他说风水其实就是古代建筑学,相学算命之类的是统计学。我说他胡扯,他就给我举了个例子,说唐朝有个叫李什么的道士写了本《推背图》(实为李淳风与袁天罡合著),牛B得不得了,能预言之后几千年的事情。我跟他说那只是个骗局,是后人反复修改弄出来的,跟原来的版本根本是两回事。可他就是不信,说现在虽然找不到原版,但那个什么“金版”(金圣叹注释版,成书于明末清初)所说的事情的确发生了。他还挺关心《推背图》中有关圣人出现的预言,老是以为自己就是预言中的圣人,经常说想到地下室请碟仙询问这件事,说得好像真的有这回事似的……有关圣人的预言我也略有所闻,据说有人渗透出《推背图》预言,声称圣人将近期出现,我国将会在圣人的带领下,进入一个辉煌的时代。好事者将此事发布到网上,引起了不少争论。后来,政府为免引起社会不安,封杀了相关的讨论区,此事便不了了之。难道史珉泽到地下室召唤碟仙的目的就是为了证实自己是否预言中的圣人?看来该让伟哥干活了,我需要知道有关圣人预言的详细资料,虽然网络上的讨论早已被删除,但这点小问题难不倒自称“本世纪最伟大的黑客”的猥琐男。“这种事你也会感兴趣?”给伟哥打电话询问此事,他对我问及这种玄之又玄的事情感到很惊奇。“我对所谓的预言没兴趣,但本案其中一名死者对此的兴趣却很浓厚,所以我需要知道详细的情况。你帮我找一下这方面的资料。”其实,大多数的预言都没有多少可信性,我这样说并非对预言全盘否定,而是几乎所有预言都极为隐晦,于事后解读虽然豁然开朗,但于事前却难以揣测。因此,大多数对预言的事前解读,其可信并不高。“用不着去找了,这事之前闹得挺热闹的,我也看过部分帖子,大概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伟哥稍微回忆了一下便给我讲述这件事的大概内容――这件事主要是因《推背图》第四十四象而起,因为之前的卦象基本上都已经应验,而接下来将会应验的便是这个卦象。这一象对圣人的出现说得很直白,几乎是肯定圣人的存在,我把颂文念给你听……中国而今有圣人虽非豪杰也周成四夷重译称天子否极泰来九国春我虽然不懂得玄学,但单从字面上的意义也能看出中国将有圣人出现,并且会使祖国的国际地位大幅提升。而网络对此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圣人到底是什么人,是男是女,姓甚名谁。颂文中有“非豪杰”三字,而豪杰能理解为男人,因此有人认为圣人可能是个女人。但也有人认为圣人也许像曹操那样,是个阴险奸诈的枭雄。至于姓名的争论就更大了,什么鸟名字也有人想出来,甚至还扯到一些国家领导的儿女,所以后来政府就把这些帖子全面封杀。虽然姓名及性别的争论都很大,但有一点是大家普遍认同的,就是“圣人复生”。金圣叹注释版中对此亦有提及,很多人都认为圣人必定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而且必须经历死亡,并且在复活后才能引领祖国进入辉煌时代……《推背图》对圣人的预言是否属实,又或者说网友对预言的解读是否正确,我也没兴趣知道。我感兴趣的是史珉泽既然沉迷于此,必然会知道“圣人复生”的事情。难道他早就知道自己会死于地下室,并且是为了实现预言而参与召集碟仙?然而很可惜,他并非所谓的圣人,现在他的尸体就躺在法医处的冷库里,等这宗案子完结之后就会被送到火葬场,化成一堆灰烬,所谓的复活又从何而来呢?史珉泽这方面似乎没找到更多线索,我只再次把目标转移,这次是麦耀祖。从他的同学张凯口中,我们得到对他不太好的评价:“阿祖别的本事没有,吹牛的本领可高得很,牛皮能吹到外太空去。他经常跟我们说,他的阳哥会神通,他的泽哥是圣人,吹得天花乱坠。还说他的泽哥有什么特异功能的……”“特异功能?能说详细一点吗?”这个问题引起我的注意,几乎能肯定的是,圣人必定有某些方面异于常人,如果史珉泽拥有异能,那么这事就有点玄。“他说他的泽哥有预知能力,之前的大地震,他一早就知道了。哈哈!不过,这事他可是在地震之后才告诉我,这种马后炮谁不会放啊!”张凯说这话时,一脸嘲讽之色。假设麦耀祖说的是真话,史珉泽真的拥有预知能力,那么这宗案子就更玄了。我不能排除史珉泽早就知道自己会死于地下室,倘若他有预知能力,那么他很可能是知道自己能复活才会去送死。但这有可能吗?“人死不能复生”是人尽皆知的常识,他怎么可能会复活呢?为了确认史珉泽的情况,我特意给流年了电话,得到的回复是:“他还躺在冷库里,等我把其他四名死者的手手脚脚弄好,就会解剖他的遗体,你安心等我的尸验报告好了。他在现场流了那么多血,又在冷库躺了一整天,那有可能复活。”史珉泽不可能复活,那么麦耀祖撒谎的机会就大大提高。其实,要确定他是否有撒谎,有一个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到疗养院询问一下洪森,他应该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然而,正当我们准备前往疗养院时,阿杨突然打来电话:“出事了,洪森死了!”洪森身在疗养院,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死去呢?难道是被人杀害?可是要杀他的人是谁呢?知道他在疗养院的人并不多,而雷傲阳被关在疯子房,没有下手的机会,麦小荞有伙计看管也不可能。难道这一切都是有人暗中搞鬼?但这人到底是谁呢?
第五章 诡秘毒杀(上)
从麦耀祖的同学口中得知,他曾宣称史珉泽拥有预知能力,为了证实他是否撒谎,我打算向洪森求证,而正当我们准备前往精神病疗养院时,阿杨打来电话:“出事了,洪森死了!”“死了!昨天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突然死了?”长生天啊,这死胖子可是三名幸存者中惟一能提供线索的人啊!他死了,这宗案子还怎么查啊?“我也不是很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刚才安排好下属好好盯住他们,打算回家睡了一会儿,没想到刚进家门,罗灿就打电话来说出事了。我现在过去了解情况,你也快点过来吧!”他说罢便匆忙挂线。阿杨是个尽职尽责的人,有他看管洪森等三人肯定没问题,可是他不是铁做的,总有需要休息的时候。他大概没想到只是离开一会就出了大乱子,要不然他肯定会拿火柴枝把眼皮撑住。我和蓁蓁赶到疗养院时,阿杨已经先到一步了,并掌握了大概的情况,他让事发时当值的其中一名下属罗灿向我们讲述当时发生了什么事。然而,罗灿对洪森的死却显得一脸茫然:“今天早上,他本来还一切正常,精神状况甚至比昨天还好。医生巡房时也说,或许再过几天他就能康复出院了,以后只要不再受到太大刺激,应该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大概下午三点半左右,有个水果店的小伙子送了一篮子水果过来,说是他的同学送的。我看了几眼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所以也也没有多想,就把篮子放在床头柜上。他虽然还没完全恢复正常,但看见水果还懂得吃,而且还懂得分给我们,让我们也一起吃。于是我们也不客气跟他一起吃,谁知道没过多久他的脸色也开始不对劲,接着就全身抽搐。我把医生叫来时,他就已经……”我询问医生,洪森为何突然死亡,他的回答十分肯定:“中毒!详细情况需要作病理解剖后才能知道,但从表面症状看来应该是吃了含有剧毒的食物。”洪森进入疗养院后,除了疗养院的病号餐外,就只吃过水果篮里的东西。病号餐其他病人也有吃,应该不会出问题,因此我仔细观察放在床头柜上的水果篮,里面装有苹果、香橙及葡萄,篮子旁边还放了一瓶喝了一半的葡萄糖饮料。罗灿告诉我,这瓶饮料是放在水果篮里一起送来的。正所谓“好事成双”,一般来说,除非所送的礼品价格不菲,否则送礼大多是送双数。可是,这瓶大概价值十来块的葡萄糖饮料为何只有单独一瓶呢?我数了一下篮子里的水果,加上已被吃掉的,苹果和香橙都是双数,至于葡萄我当然不然那么笨一颗一颗地数。苹果、香橙及葡萄等水果,罗灿他们也有吃,他们吃过后并无不妥,因此水果应该没有被下毒,那么出问题的肯定就是葡萄糖饮料。据罗灿说,这瓶饮料是洪森亲手开封的,凶手要做手脚恐怕也不容易。我仔细地观察了饮料瓶一番,该饮料名为“葡萄适”,是一种知名度较高的进口健康饮品,本身应该没有问题。塑料制造的瓶身及盖子也没有任何损坏的痕迹,应该不会是用针管等方式注射毒药。那凶手到底是用什么方式下毒呢?把这瓶饮料交给悦桐也许能知道凶手的下毒方式,但此刻更重要的是肯定凶手是谁。篮子里有张小卡片,上面写着“祝:胖子早日康复”,落款是洪森所在班级的全体同学。如果阿杨当时在场,肯定不能让洪森吃篮子里的东西,因为学校对此案全面封锁消息,他的同学根本不知道他在这里,又怎么会送来水果篮呢?小卡片上还印有水果店的电话号码,拨打后得知送礼者是一名戴着墨镜口罩的奇怪男人,年龄应在二十至二十五岁之间。当我问及葡萄糖饮料时,对方说水果虽然是从其店里买的,但该饮料却是客人自带的。难道这个突然冒出来“奇怪男人”就是在幕策划一切的真凶?。他要杀害洪森,很可能是害怕洪森恢复清醒后,使他的身份败露。可是,他既然要杀洪森,为何不顺便多送两个水果篮,把雷傲阳和麦小荞也杀了?我与阿杨正在讨论案情时,悦桐等人赶到了,我首先让她检查那瓶可疑的饮料。她看了一会后,把瓶盖拧开,再仔细观察发现瓶盖内侧及瓶颈有少量结晶,便用夹子取下,装进一个小盒子里。“知道是怎么回事吗?”我问。“要化验一下才知道,你要是还没头绪的话,不妨跟我的技术队走一趟。”正如悦桐所言,我对下毒的是什么人毫无头绪。来到技术队,悦桐很快就化验出从饮料瓶上取得的结晶是山埃,并化验出剩余的半瓶饮料亦含有山埃成分。“凶手到底是怎样把山埃弄进未开封的饮料里?”我对这个问题感到很疑惑。“听过毛细管原理吗?”悦桐反问我一句。“学校的老师可没教我,请桂老师给我补上一课好了。”我虚心求教。她用玻璃杯装了一杯水,然后把一条很小的玻璃管插在水面上,跟我说:“你看见什么?”老实说,我并没发现什么不对劲,也不知道这跟凶手如何在未开封的饮料中下毒有什么关系。她见我未发现端倪,就笑骂道:“你真笨!看仔细一点,玻璃管里面的水位比玻璃杯要高一点。”我认真观察,玻璃管里的水位的确是高出一点,但我还没弄明白她的意思,便问:“那又怎么样?”“你等我一下。”她没好气地把东西放回原位,然后跑到外面不知道干嘛去,留下我和蓁蓁面面相觑。过了好一会儿,她拿着一瓶塑料瓶装的可乐回来,塞到我手上让我喝。我觉得很奇怪,她去买饮料为何只买给我,而不买蓁蓁的份儿。但她不停地催促我喝,我就没多想,拧开瓶子就喝了一口。然而,当瓶颈与嘴唇接触的那一刻,我才知道不妙,嘴唇像被火烧似的,可乐入口的味道也怪怪的,像是加了辣椒,辣得我立刻喷出来。
第五章 诡秘毒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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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悦桐是怎么回事,她笑得弯了腰说不出话,指着瓶颈让我自己看。我仔细一看,发现瓶颈及瓶盖内侧都有些红色的油状物,我想大概是辣椒油。“你怎么弄进去的?”其实,拧开盖子时,我也好像看见瓶颈上有点红色的东西,但因为盖子也是红色的,而且又是自己开封,所以没有在意,没想到竟然给加了料。悦桐笑了好一会儿才给我解释毛细管原理。简单而言,大部分物体都拥有吸附的特性,譬如把玻璃片泡进水里,取出来时会有少量水滴附在玻璃片上。而这个特性在狭窄的玻璃管中,则表现为水位会被“拉高”,而且玻璃管越狭窄,水位就会被拉得越高。饮料瓶的瓶颈与瓶盖之间存在狭小的缝隙,利用毛细管原理,把山埃溶液滴在瓶盖边缘,溶液便会被吸进缝隙里,并在里面凝结成结晶。当死者拧开瓶盖时,便会有部分结晶掉进瓶子里,饮用瓶子里的饮料当然会中毒身亡。这还真是个血的教训,嘴唇的感觉火辣辣的,以后就算是未开封的饮料也要小心检查一番才能喝。不过这也算是值得,起码能让我多懂得一个原理,但同时也让我知道凶手知识水平并不低。现在的情况很坏,案中八名当事人已经死了六个,雷傲阳又被关进疯子房,暂时还不能确定他是不是装疯卖傻;麦小荞被医生确诊为受到过度惊吓而神经失常,也许能够治愈,但什么时候才能治愈就不好说了。我急需知道案发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以推测雷傲阳是否凶手,跟毒杀洪森的奇怪男人是否同伙,还是奇怪男人才是真凶。而现在要知道当时的情况,只能寄望于麦小荞,可是就算我有耐性等她康复,老大也不会给我这么多时间,更何况奇怪男人接下来会向谁下手,谁也不知道。或许,有一个人能帮我,虽然我很不愿意找她,可是现在已无计可施了,只好自己把脸打肿,厚着脸皮去找她。她的名字叫游惠娜,是个心理治疗师,擅长催眠术,她应该能让麦小荞告诉我案发时的情况。而我之所以不愿意找她帮忙的原因是……她是我前度女友。“分手亦是朋友”这句话听就听多了,但真正能做到的人却凤毛麟角,所以在得知倪丹丹与雷傲阳分手后仍能保持朋友关系,甚至帮他追求自己的姐妹,让我感到十分惊奇。跟小娜分手是两年前的事情,还记得当时正下着大雨,老天爷仿佛也为我们的分离而伤感。我走到门外回头跟她说:“我们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这是我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完我就走进滂沱大雨之中,任由雨水洗刷脸上的泪痕。虽然雨下得很大,但我却分不清脸上的是雨水还是泪水。两年间,我一直都在为忘记她而努力,可惜却徒劳无功。虽然已经把她的所有照片全都烧掉,但她娇俏的脸庞在我脑海中依旧是那么清晰;虽然已经删除了她的手机号码,但我仍然能倒背出来;虽然已经两年没与她接触,但我依然念记着她身上的玫瑰花味香水……拨打她的手机,接通后我们都没有说话,良久她才开口:“有事吗?”“嗯,想你帮我一个忙。”两年前,每次跟她通电话都有说不完的话,那怕我们刚刚还一起,但一分开就会十分想念她。然而,现在我却不知道该跟她说些什么,亏我自称自己最大的本领就是与陌生人搭讪。或许,此刻在电话彼端的故人,与我的距离比一名毫无相干的陌生人更远。“没问题。”她的回答很简单,但却很温柔,让我心底涌现出一股熟悉的温暖感觉。“我还没说是什么事情,你就答应了?”我努力把话说得像是玩笑,这能使我不会觉得太尴尬,话一出口却变得非常别扭。“只要是你的事情,不管是什么事,我能帮上忙的都一定会帮。毕竟,是我对不起你……”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但我知道她的心一定不会平静。其实,我们之所以会分手,原因很简单,就是她的父母反对。跟她一起的时候,我还待在刑侦局,平日都得与些大奸大凶的人打交道,而且常常得半夜爬起床去工作,当然也经常会遇到危险。她的父母害怕她嫁给我后,说不定没过几年就得守寡,更害怕我因工作而得罪了不少黑道人物,早晚会祸及他们。因为是她向我提出分手的,所以她至今仍觉得有负于我。我让蓁蓁先回诡案组,然后独自驾车到小娜工作的医院接她。她本来正在上班,但为了我特意请了假。两年的时间过去了,但她跟之前并没有多少变化,依旧是那么娇小可人。但她的笑容已没有两年前那么灿烂,甚至能说是有点无奈,最起码在我眼中是这样,当然我也的笑容也不见得有多自然。其实,我一直都觉得很奇怪,我向来比较喜欢身材稍微丰满的类型,尤其是拥有C罩杯以上的长脚美眉,过于骨感或矮小,我是不太感兴趣的。然而,不知为何我却跟胸前没多少肉,而且较为娇小的小娜一起度过了三年零十个月,足足比香港的沦陷时间还多了两个月。前往疗养院的路上,就在缅怀过去中度过,期间我们一句话也没说过,气氛要多尴尬有多尴尬。麦小荞的情况比之前稍微好了一点,再没有不停地疯狂大叫,但还是十分神经质,一点风吹草动就能让她尖叫。而且说话颠三倒四,根本听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要向她套取口供是不可能的,但小娜自有办法让她开口。催眠术需要在安静的环境下施展,阿杨与院方的负责人沟通后,给我们安排了一间高级病房。催眠期间受术者必须全身放松才容易进入催眠状态,因此不能捆绑麦小荞的手脚,我怕她会突然发疯袭击小娜,就想入内陪同,顺便观看催眠过程,但却被小娜拒绝了。虽然我跟小娜一起近四年,但印象中仿佛从未见过她如何向患者施展催眠术。而且她跟我聊天时也从不提及催眠方面的话题,如果是我先提及,她就会马上转换话题。我很奇怪她在我面前为何对催眠如此忌讳,要知道我之所以认识她,是因为我曾经误杀一名杀人犯,需要接受心理治疗,而其中一项治疗方式就是催眠。然而,虽然我对自己的记忆力十分自信,可是却怎样也想不起她对我催眠的过程,甚至想不起我是怎样爱上她。人的记忆就是这么奇怪,要记起的事情却总是记不起来,但想遗忘的伤痛却是那么刻骨铭心……一幕幕往事犹如一部长篇连续剧,在脑海中快速播放,当悲凉的句号划上时,小娜已从病房里走出来了,我只好暂且抛开这些刻骨铭心的片段,挤出一个应该很难看的笑容。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而当务之急就是了解案发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第六章 骷髅印记(上)
为了了解在地下室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厚着脸皮去找已分手两年的前女友小娜,希望借助她擅长的催眠术,让麦小荞说出案发时情况。在院方的安排下,她与麦小荞在高级病房里独处了近两个小时才步出房门。“她把案发时情况告诉你了吗?”我柔声问道。她轻轻点头,娇俏的脸庞稍微苍白,也许刚才从麦小荞口中得知的信息把她吓倒了。她坐在我身旁边,身体微微颤抖,不自觉地挨在我身上,我也很自然地搂住她。这一刻的感觉仿佛回到了两年前,熟悉的体香使我陶醉,娇小的躯体让我回味……我们默默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仿佛在一同回味昔日快乐的时光。然而,回忆虽然是那么美丽,但现实却总是残酷的。她终于意识到我们已经分手的事实,稍微挣扎了一下,从我怀中挣脱出来,略为整理仪容,便向我转述麦小荞所描绘的恐怖情景。为了让我充分了解当时的情况,她以小麦小荞的口吻叙述――那天晚上,阿阳说要带我们到地下室请碟仙。我之前听他说过,地下室里曾经有十二个学生因为请碟仙而出事了,死了好几个,活下来的都疯掉了。所以我很害怕,就叫他别去了。可他说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而且只要不把碟仙惹恼,就不会出事。他还跟大家说,在地下室请来的碟仙不是一般的碟仙,除了能知过去未来之外,还能替人实现愿意。他说想让碟仙教他仙术,譬如读心术、天眼通之类,大家都被他说得心痒痒的,全都就答应了。可是我还是很害怕,不太想去,他说我不去也没关系,因为只要有五个人就能请来碟仙。我本来想叫阿祖也别去,但他被我的室友冷嘲热讽几句后,就坚持一定要去。我拗不过他,又担心他跟阿阳会出意外,就跟他们一起去了。我们约好零时三十分在操场旁边集合,我们四个女生到步时,阿阳他们已经等了一会儿了,他和珉泽还带来了不少工具,除了铁棒和扫帚外,珉泽还背了一个背囊。阿祖跟我的室友嬉闹一番后,大家便在阿阳的催促下来到了旧科学馆。科学馆的大门没有上锁,阿阳只是稍微用力就能推开了。不过也许是转轴生锈了,开门时发出刺耳的吱呀声,在寂静的深夜犹如怨魂的呻吟,使我全身冒出鸡皮疙瘩,不由紧紧地挽着阿阳的手臂。他的手臂很粗壮,也很结实,能给我一份安全感,让我心里稍微踏实一点。科学馆里面比较昏暗,而且地上有不少垃圾杂物,很容易绊倒。阿阳叫珉泽拿手电筒出现照明,但他翻了翻背囊后竟然说忘记带来了,我们只好摸黑走到地下室门前。地下室的门被锁上了,不过阿阳带来了铁棒,没花多少力气就把锁撬开了。开门时,刺耳的吱呀又再响起,感觉就像勾魂使者的催命咒语似的,使我心里隐隐感到不安。门后是一条淹没于黑暗之中的狭窄梯道,犹如妖怪大张的血口,但我更觉得是通往地狱的幽冥鬼道。跟紧着阿阳身后走进梯道,眼前事物完全被黑暗吞噬,双眼仿佛在踏入梯道的那一刻就瞎掉了。什么也看不见使我害怕得全身颤抖,阿阳似乎意识到我很害怕,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从他手中传来的体温,让我觉得很温暖。进过梯道后,阿阳划了根火柴,微弱的火苗让我能看清楚周围的事物,但也让我更感到恐惧,因为这个狭小的地下室不但给人一种喘不过气的压迫感,而且墙壁及地面都血迹斑斑,更可怕的是四个墙角竟然各放了一个骷髅头。我实在是被这个阴森恐怖的地方吓倒了,便央求阿阳别请什么碟仙,赶紧离开这里。可是他却不愿意走,而且阿祖被我的姐妹气了几句也坚持要留下来,我拗不过他们就只好放弃,跟他们一起留下来。阿阳把一切都准备好后,就叫大家一起请碟仙,阿祖也要玩。我心里总觉得会出事,就央求他们两个别玩,让其他人去玩。可是阿祖被我的姐妹损了几句就坚持要玩,还好阿阳最终还是退下来陪我。大家闹了一会,最后决定由阿祖、珉泽和我的三个姐妹一起请碟仙。他们围坐在八卦图上,一起用食指按着倒扣在纸上的碟子,因为珉泽对这种玩意比较在行,所以就由他来念咒语:“沉睡于冰冷深渊的骸骨、囚禁于冥府炼狱的怨魂,请聆听我的呼唤,挣脱沉重的枷锁、解开古老的封印,来到我的身边。我愿意以我的体温温暖您冰冷的遗骨,以我的灵魂抚慰您的愤怒、平息您的怒火……”珉泽念完咒后,碟子就开始动了,大家都很兴奋,就开始问碟仙问题,譬如各人的生日之类的已知问题,碟仙的回答没有丝毫偏差。接着丹丹问碟仙,自己以后的老公帅不帅,是不是很有钱?碟仙的回答竟然是“无”,我们以为他的意思是纸上没有他要说的字,就在纸上再写了些常用字,结果得到的答案是“无夫”。得到“无夫”这个答案后,丹丹的脸色立刻就黑了,看样子马上就要骂脏话,幸亏阿阳及时喝止,跟她说绝不能对碟仙无礼。丹丹虽然忍住没发作,但显然已经没心情继续玩下去,就说不玩了。珉泽皱了下眉头跟她说:“不能说不玩就不玩,碟仙已经请来了,不送回去所有人的手指都不能离开碟子,不然碟仙会不高兴。”“那把他送回去不就行了!”丹丹的语气让我知道她的心情很坏。“只好这样了,其实我还有很多事要请教碟仙。”珉泽无奈地扬了一下眉就准备送走碟仙。但阿阳却说他还想请碟仙教他神通,不能这么快就把碟仙送走,而且刚把碟仙请来就送走,怕碟仙会不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