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1 / 1)

宋逾白垂下睫毛,指了指桌子上崭新的笔记本:“写一下我的名字。”

很自然的一句陈述句,硬是让他说出了几分命令的口吻。

林秋恩嗤笑一声:“站着写?”

他坐在唯一的凳子上,让她去写字,脑子在想什么?

宋逾白站起来:“坐下写。”

林秋恩没问为什么要她写他的名字,从容坐过去,拿起钢笔简简单单写了三个字:宋逾白。

她没用什么簪花小楷,也没用刚刚学的行书,就很随性写了这三个字。

宋逾白盯着看了一会:“重新写。”

她的字不难看,甚至算得上好看,哪怕写得随意也能看出有书法功底,但这不是簪花小楷。

林秋恩却已经把钢笔放下:“什么意思?”

宋逾白站在一旁,目光放在笔记本上:“用簪花小楷写。”

林秋恩听到簪花小楷四个字已经明白过来,她重新拿起钢笔,一笔一画写了宋逾白三个字。

不用拿出来借阅证比较,宋逾白已经可以肯定:“图书分类表是你写的。”

林秋恩甩了钢笔在一旁:“所以呢?逾白哥可满意了?”

她语气中的嘲讽毫不掩饰,一次又一次,他时时刻刻都在用高高在上的目光审视她,连问都不开口,要亲眼看到她写这样的字,他才愿意相信。

原来她林秋恩不是目不识丁,也不是只会写小学生字体的文盲。

虽然宋逾白什么也没说,只让她写他的名字,但十五年的时间,足够她了解他这样的心理。

一如既往高傲的令人厌烦。

宋逾白默然了片刻,把那本笔记本和钢笔递给她:“送你吧。”

送她?

这倒是有点出乎林秋恩的意外了,笔记本尚且不说,但这支钢笔一看就比她现在用的好很多,价格也不便宜。

“我有钢笔。”林秋恩没有要接受的意思:“你留着自己用吧。”

宋逾白伸出一只胳膊拦住她:“好钢笔写字更顺畅,你用一用就知道,本子和钢笔都是新买的。我比你更清楚,什么样的钢笔更适合练习书法。”

这一次他语气倒是诚恳许多。

林秋恩抿了一下唇角,从桌子上把笔记本和钢笔拿起来:“现在我能走了吗,哥?”

宋逾白收回胳膊:“可以。”

“呵!”

林秋恩轻笑一声,从他身边往前走了两步却又站定,她回过身当着宋逾白的面,把笔记本上面刚刚她写下宋逾白名字那一张纸撕掉,然后放回桌子上。

“谢谢哥。”她有礼貌的朝他点了下下巴,然后头也不回开门离开。

宋逾白目光落在桌子的那张纸上,上面写着两种不同的宋逾白,他沉默了一会把那张纸折起来放进抽屉。

第六十六章一个叫云来去的作者写的

重新回到自己房间,林秋恩原本纠结的心突然就不纠结,管它过不过稿,她还是那句话权当练字了不行吗?

宋逾白送的钢笔确实比她那支十块钱的好用许多,笔尖还是金色的,写字又流畅又快。这一次林秋恩直接又换了一个字体,没有用簪花小楷,而是用了这段时间一直在练习的行书。

刷刷刷,比那天写的还快,等回过神三千字都已经写完了。

看了一眼时间,十一点多了。

林秋恩摸黑去简单冲了一个澡,然后倒头就睡。

宋逾白的房间还亮着一盏灯,听到外面的动静,他嘴角浮起一个若有若无的笑,然后也很快关了灯睡觉。

周六学校没什么课,大学生很多都不在校,再加上明天是篮球赛,同学们心情浮躁起来,也没几个人来图书馆借书看书。

李老师今天不在,明天篮球赛她也要跟着忙活,就去后勤部帮忙了,临走前还特意交代林秋恩:“下午要是没人可以早点回家歇着,我看你这几天都累瘦了。”

明明天天吃的不少,身上就是不长肉,那小腰她觉着都没自己大腿粗。

林秋恩应了下来,但李老师一走,她立刻奋笔疾书,用行书飞快把剩下的借阅证写完,速度快的都要成码字机器了。她昨天想好了,如果投的那几篇稿子不过,就重新写一个,不能半途放弃。

读者文摘编辑部,今天也很忙。

唐月坐在中间桌子上帮着看稿件:“丽姐姐,最近投稿的人好像很多?”

她父亲就是读者文摘的总编,所以唐月经常自己写一些风花雪月的文章发表,有的时候还会帮忙审稿,大家都默认以后唐月就是第二个主编。

丽姐有意巴结她:“哎呀都是些乱七八糟的文章,堆在那里我都懒得看,咱们杂志社只收有名气作家的文章。”

唐月笑了笑:“总要给新人机会呀,我之前也没有写过文章,也发表了好几个。”

丽姐呵呵笑了:“他们怎么能和你比,你可是京北大学公认的才女,早晚能当大作家的!”

“哎呀,丽姐你就会笑话我。”唐月不好意思笑了,把原来堆积的稿件都放到自己桌子上:“还是要好好看,说不定有很好看的文章呢?”

其实她也没写过什么长篇小说,发表的几个文章都是那种无病呻吟的散文,辞藻倒是华丽,其实内容空洞……

唐月审稿倒是认真,遇到写得不错的还会挑出来,她看着看着,神色突然顿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