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让他意外发现,与她入梦神交于他的修为增涨,大有助益。

远远比他一人心无旁骛地闭关苦修,来得更要快捷,可谓进展神速,一日千里,看来她在冰池中言说的天生炉鼎,的确所言非虚

如今正魔大战在即,为了与近九百余岁的渡劫期魔尊能有一战之力,为了正道中人免受魔族之人的厮杀屠戮,他,他也只能借助小妖女的“炉鼎”之力,夜夜流连在她的美色花丛中了……

因着此中缘由,玄暮之对云轻翡,觉得甚是亏欠。

见她睡前看什么话本,也就随了她的愿景,配合着在梦中演什么罢了,原是他“不怀好意”,也只能各种“有求必应”,以作小小的弥补了。

这的确是大大地占了她的“便宜”。

待大战后,若蒙天道怜惜,他可侥幸存活。

那他就万里红妆,娶她过门,将他的一辈子赔给她罢了……

窄巷口,一世家公子斜斜靠在绿瓦青墙之下,头戴白玉冠,身着一袭宽松的墨竹云纹的白色丝绣长袍,腰间斜斜横插了一把湘妃竹洒金折扇。

端的是风姿迢迢,芝兰皎皎,一看就知道是出身富贵人家。

一阵风儿吹来,掀起这雪白的袍角迎风翩飞,当是飘如游云,矫若惊龙,宛如一只巨大的白玉蝴蝶,长袍宽松贴在腰处陡然凹下,显出了这不堪一手掌握的纤细腰身……

这公子,不,准确来说,这位女扮男装、却是纰漏百出的美娇娘,自然是进入梦乡里的云轻翡了。

“怎么还不来啊?叫本小姐好等。”云轻翡拿着手上的冰糖葫芦,恨恨地咬下半口裹着糖衣的甜山楂来:“这泼皮就是泼皮,说话都做不得准,看这天色都要黑了,再不来,本小姐就走了去。”

“洒家,来了。”前头却见一高大男儿,挑着扁担过来了。

他这很是衣着不整,皂青色的直缝宽衫褪膊下来,两只袖子缠在腰上,下身是同色的粗麻长裤,脚下穿得是麻鞋草履。

身上随便搭了个杏黄色的搭膊,中间开口,两头各有一袋,里头似是装着沉甸甸的铜钱。

上半身大大地敞露着,搭膊下的麦色胸膛宽阔结实,隐隐可见劲而有力的肌肉,线条流畅的一塌糊涂,腰间绦结草的腰带露出了一截柔韧的窄腰,看起来极是魁梧俊朗……

云轻翡只看了一眼,就迅速转移视线。

她不满道:“怎么才来?玉佩带了吗?”

这人摇了摇头:“没带。”

“本公子和你直说了,你一介市井里的下九流杀猪佬,是断断配不上我家妹妹的,她是丞相千金,美貌不可方物,犹胜九天玄女下凡尘,岂是你个褐衣蔬食的杀猪佬能攀扯的?”云轻翡一脸的嫌弃与不耐,从袖口拿出一沉甸甸的荷包在掌心颠了颠:“快快把定亲的玉佩信物交出来,识相一点,这一百两银子就是你的了。”

是,这一次睡前,她看的话本主角是杀猪佬和丞相千金。

她如今是女扮男装的丞相千金,便宜师尊可不就是这粗布短褐、袒胸露腹的杀猪佬了,但该说不说,师尊的底子还是太过优异了。

这一张灼灼春华、淼淼秋水般的俊脸,放哪里都是俊逸出奇的长相。

便是这等杀猪佬的落魄打扮,也活脱脱一介放浪形骸、桀骜不羁的江湖游侠,亦或是那家道中落、潜龙在渊的将门公子,仙人板板的,好俊的屠户哥,本圣女可以将就的……

见惯了师尊日常衣冠楚楚、端正肃穆的形容,突然见他做如此打扮,露出了平时被衣衫掩住的强健体魄,平添三分野性难驯,三分粗蛮强悍,还有四分的撩人而不自知,啧,更是让云轻翡有些心痒难耐了

玄暮之对自己的这一身杀猪佬打扮,亦甚是头疼。

他,他自记事起,百余年来,可从未穿过这种,这种袒露上身的衣衫,但,但既然小妖女她喜欢,穿便穿了吧。

至于这屠户身份,他倒不觉得有何所谓,屠户用刀,他用剑,对此他觉得颇为亲切,玄暮之觉得自己旁的优点或是不显,但,有一点,他自认做事时务必得一丝不苟、专心致志。

莫管这小妖女睡前看的话本男主是屠户,还是皇帝。

既入了她的梦来,自然是要演得认真、专注、尽善尽美才是

他仔细拿捏着这杀猪佬的角色,俨然是他本人也,低头看眼前的“白衣公子”,雪肤乌发,鬓如墨画,面如桃瓣,唇红齿白。

再往下一瞅,胸前更是挡不住的巍峨翘耸,柳腰处又是嬛嬛一袅,不堪掌握,端的是神仙玉骨,风拂玉树,雪裹琼苞不过如是。

第64章 | 0064 64 就是喜欢小公子这么大的胸肌

呵,原来是个貌美的小娘子。

口口声声还说什么他家美貌不可方物的妹妹?

若他不曾记错,与他定下亲事的分明是金家长女,又何来这什么为妹妹打抱不平的兄长?

十五六年前,那一家还是村尾穷得揭不开锅的穷秀才,而他家是村头顿顿都吃得上肉喝得起酒的大屠户,金秀才赶考时借了他家十两纹银,却名落孙山。

不得已将他家刚出生的女儿绣绣,许给了他王家做童养媳。

可怜绣绣的母亲生她时难产而死,他家还帮金秀才养了三年的女儿。

后金秀才又以这儿女亲事的名头,再向他家借了十两纹银,终于高中榜眼,又蒙高官之女榜下捉婿,待两年后才与夫人交代了前有所娶,从他家接回绣绣抚养,后步步高升,如今已成了当朝丞相。

昔日与他青梅竹马的童养娇媳,如今已贵为丞相千金。

如今再看这位公子的俊秀眉眼,与记忆中五六岁的绣绣妹妹有七分相仿……

他王家本就无攀龙附凤的心思,从那金秀才接回绣绣,就歇了与官老爷做亲家的念头,至于那劳什子定亲信物,早就不知被他丢到了何处……

若这金绣绣是好言好语,求他还回信物。

日后各自嫁娶,那什么书里头写的一别两宽,各自欢喜便也罢了。

偏她女扮男装,又一脸厌弃,这般跋扈,这等趾高气扬,一口一个下九流杀猪佬的,倒叫王铁牛有些不高兴了。

“起开,别拦着洒家回家,那什么破玉佩早不知丢哪里去了。”他挑起扁担,就要离去:“管你劳什子天仙妹妹,俺王家娶不起,行了吧。”

“弄丢了?当本公子三岁小孩般的好糊弄呢?”金绣绣却是半点都不肯信,只当这杀猪佬贪恋权贵不想交出玉佩:“好容易攀上我家这样的显贵亲事,能把信物随便乱丢?王铁牛你这泼皮莫要装模作样了,可不就是癞青蛙想吃天鹅肉,想得疯魔了吧,说吧,一百两不够,两百两,还是三百两……”

听听这名姓,王铁牛,粗鄙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