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舒了口气,换接电话,慢悠悠从床上坐起:“黎姐,你知道你这通电话来得多及时嘛?爱惨我了好嘛。”

“是嘛。”

“当然,我舅给我介绍一男的让我有时间见一面,正等着我答案呢你电话就来了,简直巧到没话说。”她边说边打哈欠,睡眼惺忪。

黎姿浅浅笑着:“睡饱了没?等会儿我去接你去吃饭怎么样?”

“先让我洗个澡。”

“你慢慢收拾,不着急。”

一个小时后,黎姿敲门进二楼房间。

“在化妆,没法亲你,美死了,先飞一个。”陆鹿打着腮红,从梳妆镜里朝她抛了个媚眼,开始吐槽,“我今天开车累死,节假日都过半了还堵那么厉害,单程五六个小时真的开不动。”

“准备什么时候回去?”黎姿一袭黑色的长裙直到脚踝,包裹性很强,坐下的时候露出一截纤细的小腿,雪白的肌肤上还有星星点点的红痕。

“看他。”陆鹿说笑,“到时候拉他一块走,给我开车。”

黎姿捏着车钥匙思忖了几秒:“你跟季让认识有半年了吧?”

“有啊,怎么了?”

黎姿勾唇:“看你在一个男的身上耗这么长时间,挺难得的。”

“他不给我睡我能怎么办?偏偏还长在我的颜点上,搞得旁人我现在直接看不进眼。”陆鹿提到季让总是带着那么点无奈,周身的气焰都跟着弱了不少。

“你喜欢他吗?”黎姿问。

“喜欢啊,不喜欢我浪费时间干嘛?”陆鹿说。

很明显,陆鹿对喜欢这个词的理解跟黎姿不在同一个频道上。

完妆,陆鹿换了件深灰纽结吊带背心,下搭一条黑色垂感阔腿裤,从鞋柜拎着低帮帆布板鞋坐到黎姿旁,弯腰的时候她直接上手撩开了黎姿遮盖在小腿上的裙摆,四五处的吻痕,腿窝下还有一处较为浅显的牙印。她在黎姿坐下的时候不小心从镜子瞄到了一点痕迹,才会在穿鞋的时候故意撩她的裙子来验证。

“你这哪里是交了个男朋友啊,分明是只狗啊,腿上都亲成这样,身上是不是更多啊?”陆鹿系着鞋带,不禁啧道,“昨晚你们得多激烈啊!”

黎姿拒绝回答这种问题,只要她跟沈林齐单独在一起,她连呼吸都是对他的一种勾引。更别说上床。

上了车,陆鹿还不忘打趣她:“穿这身沈林齐怎么舍得放你出来的?这么放心他的心肝宝贝不怕被别的男人盯上,我还以为他会全程给你当保镖。”

“他不知道。我换衣服的时候他已经出门打球了。”

陆鹿虚眯着眼,一副什么都懂的样子,直至下一秒她笑不出来了,黎姿说:“季让也在,这些天都跟沈林齐一块打球,体育馆里的小姑娘都多了不少。”

不全是奔着季让,也有沈林齐,但自从黎姿去看过两次,那些作为沈林齐的“小迷妹”齐刷刷倒向一边。

陆鹿没话了,窝在座椅里烦闷,并不是因为盯他的小姑娘多,而是她,一个连炮友都没有的single lady居然在兴致昂扬地等着看黎姿的笑话,傻逼吧,自己都快成笑话了。

某人也傻逼,到现在还不给她睡。她越想越气。

第0009章 纠结

天色渐晚,公园里满是饭后消食散步闲谈的人,鹅卵石的小路蜿蜒延伸,绕篮球场半圈,暖色路灯照着绿色围网里一群正在比赛的球友,还有家属带着蹒跚学步的婴孩也在围栏边看边等。

比赛共9人分三组,3人一队,满6颗球为胜,候场组替上淘汰组继续,猜拳决定,季让被分在第三组候场,跟两个三十岁不到的大哥一队,跟他们不熟,但丝毫不影响他们找他唠嗑。

季让倚着围网席地而坐,被他们带着也跟着聊了几句,场上时不时的一手好球能引起他们欢呼,几句下来他们认出了季让,台球馆季颜林家的小少爷,笑呵呵地说着有时间去你家捣台球。

“到时候请你们喝饮料。”季让点头客气着。

随后场上又是一阵沸腾,沈林齐又进球了,刚才连续突破两人成功上篮的一系列动作,别说是迷妹了,就连场上的大哥们都拍手叫好。

季让朝他竖起大拇指也跟着起哄。

欢闹的呼声中一条短促的消息提示音响起,他心咯噔一下,停下动作,但仅仅只是定期结的家教费转账,顺着屏幕下滑,也没有任何他想要的通知,他头靠着围网,单腿屈起,握着手机的手耷在膝盖上,神情止不住的失落。

“怎么了这是?无精打采的,还没上场可不能泄气啊。”一位大哥说。

另一位大哥听到转头看他:“弟弟,你这个年纪应该交女朋友了吧?别是因为只顾打球把女朋友丢在一边了,惹得跟你生气啥的。篮球这玩意儿你稍微控制不好就成了女朋友的假想敌,更别说你还有你那个朋友,看看,咱这的篮球场什么时候有过被一圈小姑娘围着啊?”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我几年前打球就这样,我老婆那时候还让我以后跟篮球结婚……”

两人像是被激起青春记忆里的一番往事左一句右一句,最后还不忘提醒季让:“打完球啊回去多哄哄女朋友,你安全感给足了,她自然就不会在意这些。”

季让无声叹息。

这事如果放到高中时期的季让身上,那就很合理,有脑子没情商,除了谈恋爱什么都会,但要是搁到现在,不会成立,不是他开窍了,而是陆鹿根本不会因为他打篮球不理她生气,只会勾勾唇角,三下五除二地撇了他找下一个,至于他,只会像她上一个炮友那样哪凉快哪呆着。

不是臆想,是亲眼所见。

高考结束的那段时间里,陆鹿带他去了趟酒吧,就他们俩,季让那会儿还不知道陆鹿有睡他的心思,但隐约猜出她应该是有些许的喜欢他,他是木头,但还不至于一点感觉没有。

酒吧气氛嗨,喝了点酒的脑子更嗨,灯红酒绿,连人看在眼里都跟着迷离,季让第一次来这种娱乐场所,自然比不了身经百战的陆鹿,注意不到一些垂涎他这张脸的女人,以及男人,当然也有例外直接把写有电话的纸巾当着陆鹿的面光明正大地塞进他手里。

陆鹿没生气,面不改色地从沙发上起身,弯下腰,抽走他手里的纸巾:“来这种地方的大多没什么好人。”

低领的胸口正对着他风光无限,季让眼神闪躲,莫名慌:“嗯,我去趟厕所。”

越过人群他好不容易找到厕所,想找个地松口气,没曾想有人趁着昏暗的环境在过道上旁若无人地激吻,他没见过这种阵仗,被吓个不轻,他装瞎往里走,结果里面比外面好不到哪儿去,看不见却听得见,季让索性把自己当成了个“龙虾”,又聋又瞎地硬着头皮洗完手。

从男卫一出来,季让就撞见陆鹿叉着手站门口,刚才在过道上的人也不知道去了哪儿。

“你站这干嘛?”季让发问。

“等你。”她说。

两个字刚进脑子还没来得及转,身体被她陡然推撞上了墙,沾有酒意的热气在耳侧攀爬,痒得发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