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1)

玫玫对此一般都淡笑不语。继续每天早上把两个剥干净皮的蛋放在我碗里。

我想起离开家来重庆读书时,两个妹妹那依依不舍的样子,玫玫只用眼睛定定的看着我,而安安则抱着我不放大哭着说不要我走。

没想到才两年,安安就考上了我所在城市的另所大学。

前一阵子母亲还在电话里让我照顾好两个妹妹,我满口答应,想到玫玫每天都把剥干净了皮的蛋放我碗里的情景。就一阵寒意。

比起玫玫,小妹妹安安就麻烦点了,整天在学校里和那些混混打交道,学到一些X L不堪的语言还挺得意的在说出来时配合右手中指向上。

虽然安安和玫玫长得十分相象,却是很好区分的。安安比她姐姐要黑一些,而且玫玫有很美丽的额头。女人最得意的地方可以是光洁的额头和细致的脖子,每当玫玫穿着领子微低的裙子,露出细白性感的脖子,披散着一头发亮的长发,并露出洁净美丽的额头时,用安安的话说就是:完美到不是人类。

安安留了厚厚的刘海,安安不可能像她姐姐那样骄傲的显出额头――上面有一条快一指长的疤痕。我记得大约在妹妹们5岁左右,两姐妹玩着玩着,不知道怎么安安就摔到地上,额头刚巧挂到门上的一根铁钉。当时伤口又深又长,父母被吓坏了。后来伤口好了,还是不免留疤。安安乐观的劝家人,没事没事,留片刘海就遮住了。

于是安安那厚厚的刘海下配上一双转动频率极高的大眼睛,让她看上去就像个洋娃娃。但这丫头偏偏最爱掂着脚用手钩住我的脖子说:“好兄弟讲意气!哥们,今天上哪干去?”

现在我上大三,在重大附近租了套房子,三室一厅,带着我那对双胞胎妹妹,玫玫是安静的北冰洋,安安是热情的赤道。我综合在冰海与赤道之间,数着在校不多的日子从指间流过,就感觉很温暖,不咸不淡。

重庆是个卫生不及格但是女人养眼而环保的城市,我走在重大A区里,看女孩蝴蝶般飞舞在校园,我就会立即忘掉我那对美丽的双胞胎妹妹,和对妹妹们缺陷的遗憾。我喜欢看女孩们那麻雀一样的体育课,更喜欢趁老师批评谁谁上体育课穿裙子时,在脑里坏心的祈祷她们的裙子全被风吹起。上天从来听不见我的祷告,于是我从来不知道女孩裙子下那花儿一样的秘密。

她们穿着裙子,她们在阳光下青春而迷人,有花儿一样的秘密,极富诱惑。

这时我看见胡柯了,她挺着傲然的胸脯,在操场上流泻青春的精力。

我想到早上的梦,我马上用淫意的思想去勾画她健康的身子。我渴望想起点我在梦里对她做了些什么,可是竟一点印象都没了。看来是被玫玫的出现吓坏了。

反正是X L的事!我安慰自己,就暗爽一阵。

这时胡柯向我走来了,我顿时挺直了腰板。

我喜欢胡柯。稍微和我熟悉点的人都知道我喜欢她。只是她自己不知道。

我能做的,好象就只有在梦里对她坏一番,然后在看见她时用自己才懂的声气对她说:“老子昨天**了你。”

胡柯走到我身边时看都不看我一眼直接向她班体育委员走去,我可悲自己也算是个1米78的透明物体了。

她扎捆在耳朵旁边的两条头发就随着她走路时摆动而摆动,她明亮而流动着眼波的眸子笑得微弯,像月亮。她经过我身边时我闻到一股带清凉的风,我甚至看见她脖子上一颗汗水流进她的胸部里。你可以想象雪山上化落了一滴雪水,晶莹而剔透。

胡柯看体育委员王军时总是笑。这点我常用鄙视来证明老子不屑。

我看着她对王军说话,就幻想那软柔的嗓音和口中的兰香。

胡柯是动人的仙女,而我这一介凡夫是从来不敢对她有非分之想的。

胡柯是英语系的系花,我是物理系的,我庆幸我背熟了何贼给我打听出的胡柯的所有课程安排,这样我可以一有时间,就准时出现在有胡柯的不同的教室里。

刚听说我喜欢上了英语系系花时,安安就大吼,她带着完全不可思仪的表情喊:“嗷嗷不爽!哥哥,算了吧。英语系的系花呐?你哪里搞得定!你还是去追你们班上的班花吧。”

在此特注:我们班34个人,清一色的雄性。本来上学期还有个挺清秀的MM的,可能的受不了性别挤压,这学期没来了。

何贼在给我打听到胡柯的课程安排时,说那系花不过如此。

我想你小子迷我妹妹都快迷成食草性动物了,当然觉得胡柯不怎么样。

何贼喜欢安安,何贼说安安很有做他媳妇的浅质。当然他竟然敢说这句话,就一定准备好了受安安一顿“绣腿加花拳”的修理。

胡柯是系花,胡柯眼睛像明亮的弯月,胡柯对我视而不见,她经过我时高高的抬着小下巴。你看着她现在高傲的样子,就想象不出几个月后她被我压在身下跟我做〈!---->爱时的表情。

当然那就是后话了。

现在胡柯还不认识我,她在和王军那黑得像煤炭一样的男人谈笑。我坐在操场边上,不语不响,注视她。光是看着她,我的血液就好象要从寒毛孔里溢出。

我发誓我一定要追到她,尽管她现在像只骄傲的天鹅。

下了课和兄弟几个去喝了点酒,到晚上10点才醉熏熏的回家。

回到家发现床底下藏着的内裤不翼而飞,而晾在阳台上内裤又是如此熟悉时,酒醒大半。

我望了妹妹们一眼,她们都在可爱而认真的看电视。

猛的滤过一阵寒意――谁动了我的内裤啊!!

二,胡柯

早上起来居然已经到了上课时间,我第一次在没丝毫的懒床前凑的情况下一跳而起,冲出卧室一边埋怨玫玫没叫醒我一边洗脸刷牙,差点没把牙膏挤到梳子上去。然后在鞋后跟都没带上的情况下冲出家门。

今天上午是英语课,教我们大学英语的那老头是我和何贼、阿树的一心头大患。他是我们众多老师中唯一要点名的,且一节课不止一次。好象点名是他生活一大乐事,他可以不厌其烦的重复这个事情。

所以我实在不愿去却又不得不去。

本来是可以叫个人代替的,就是喊到谁名字时,那人没来,另一个帮着乱喊声“到”。其实这也就是混水摸鱼做做过场的事,几百个学生一起上的课,老师哪分得清楚。于是我跟何贼还有阿树就约好,每次英语课就去一个人,挨个轮流值班。

本来也还好,教室里少几个人老师也不知道,我们屡试不爽从不穿绑。但至从有次论到阿树“值班”,当他愁云惨淡的在网吧找到拼CS正杀红眼的何贼和我时,他就大喊一声我不干了!我们当时还没反应过来,我们都纳闷他突然罢工的原因。

“星爷(英语教授的外号)刚才叫何贼你起来回答问题!”阿树愤愤的说。

“那不是你的工作吗?你起来回答不就对了?”何贼不耐烦了,但眼睛就从没离开过电脑。

“可是我没回答上,我那时刚睡了一觉起来。”

“哦,我懂了,敢情被挨了个莫名的黑锅!唉,兄弟拿来干什么的?不就是依靠!好,算你一功!”我抬起头来分析,顺便哄他一句。

“可是后来星爷叫何韦你坐下,这个问题请李建树同学来回答。”

我一听,猛的抬起头,和何贼对视一眼,然后就不约而同的一阵暴笑。笑到阿树居丧得要死。

后来阿树就罢工了,他说他不干了。阿树不配合了,我和何贼也只好老实的去上课哦不,是去点名。

这时我正飞奔在重大的马路上,我像一匹雄马一般昂头狂奔,以至于发现前面有人时已经刹不住的扑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