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在学校走廊上遇到安良,擦肩而过时他礼貌的说了句:“落落苏你变漂亮了。”Alawn立即警觉的挡在我面前,我却没理睬,顶着阳光,像只高傲的猫般走过去。

但一回到教室就冲到Alawn大喊:“哦耶!太太太大快人心啦!”Alawn重重的敲着我的脑门,说你傻不傻。

高三是一个个拧巴而纠结的日子组成的,我们一边被堆积的试卷和沉重的高考话题压得喘不过气,一边叛逆的将心探出敏感的感情尺度,从而释放那颗小小的不堪负荷的心。我们每天都在压迫神经的沉闷气氛下苟延残喘,我们清晨五点就起来撕心裂肺的朗读英文;我们凌晨两点还咬着笔撑着眼皮在题海里挑灯夜战。我们还要在老师家长敏感的眼皮底下,抓紧时间早恋,我们像被上了发条的玩具青蛙,不知疲惫的跳着跳着。我们也会害怕,怕在人生的第一次迈步,就被盖上失败的印章。

很多年后回想起高三下学期,还觉得那是一场被下了蛊的梦,梦里狂风骤雨,我们就如一颗颗从地缝里冒出的年幼的青苗,忍受雨打风吹,只等雨过天晴时,抽个空,在天边那道弯虹下探出依旧爱笑的脸。

班里唯一不受高考的高压气氛影响的只有季茹,她早就打定注意高中毕业后就去上音乐学院。

季茹成绩中上,长像清秀,是我们班文艺委员,生了副亮丽的好嗓子,在声乐方面天赋异柄。最大的梦想就是走在街上被星探拦住,当歌星出唱片。

但星探迟迟不露面,惹得季大姐抱胸哀叹:“吾本千里良驹,奈何伯乐难求,怀才不遇之苦,苦过打铁撑船卖豆腐!”

就这样整日一副文弱小媳妇的可怜样儿的季茹,却在决定自己前程上拿出了惊人的魄力――她第一志愿添了外省一个音乐学院。

在我们心里上大学之前,除了学习就是学习,其余所有的特长那都是兴趣爱好,只能做娱乐消遣之用。但季茹却敢正视她的爱好,毅然用前程一博。

我对她说:“平时在校歌唱比赛里吼两嗓子过过瘾得了,还是前途要紧,再说了,是金子总会发光,如果你真是匹千里马,你就是上了普通大学,也会有伯乐挖地三尺将你挖掘出来啊!”

季茹就说:“千里马的生命都是始于奔跑而止于奔跑的,站原地张嘴等伯乐的不是千里马,是驴。”

人各有志,我兴叹之余,却也对她追逐理想的勇气佩服万分。

季茹家长开明,劝阻未遂,见女儿执意如此,也就作罢。

她选的那间音乐学院不过是个专科,以她的成绩考上容易至极。

于是季茹整天红光满面的瞅着我在题海里几经浮沉,垂死挣扎。时而幸灾乐祸,时而怜悯同情。

高考的日子一天天逼近。班主任找我和Alawn谈话的频率一天天加大,当然谈话内容并不一致。

找Alawn是因为他经常组织班上男生找一班打架,学校已经下了几次处分,效果全然不大。找我谈话的理由则更简单了,因为我成绩直线下滑。由最初的年级前五名,直接落到中等水平,这样的成绩要考进B大,估计够呛。

高考那几天又闷又热,安良那个等待在考场外的货真价实的女朋友比太阳更能灼伤我的身心。我知道高考的重要性,尽量不去想那些风花雪月的事,可天不随人愿,我就是那般没出息。等待在门口的那个女人多妖冶多时尚啊,她才是安良真正的女友,有没有人会拿我的愚蠢事迹跟她说,有没有人会暗地嘲笑我,刚才经过她身边时,她嘴角好象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讥讽了,她在讽刺我不自量力?

每天考完,父母都像见腥的猫向我扑来,嘘寒问暖,想知道战场结果,却又怕触击敏感话题。我看着想问又怕问考得怎样的二老,自觉不孝,主动汇报,却说了谎话:“发挥正常。”

只有在Alawn面前我才像烂泥一般瘫软下去:“我考砸了。”

我和Alawn的那两位住对门的的母亲就开始相互较量,我妈问,“亲家,我们落落说考得还不错,你们Alawn呢?”

“唉,别提了,那小子死活不让我问,考试结束后整天整天的不见人影,估计考差了没脸见我。”

然后我母亲就乐颠颠的断定,这次她的小孩肯定能超过Alawn家的。

但是成绩出来后,母亲就绝望了:我的成绩只刚好上了C大的二本,而Alawn则以优异的成绩被B大录取。我妈那段时日每天指桑骂槐说祖坟没埋正。

其实我不用问也知道Alawn是肯定不会发挥失常的,他那脑子天生就是读书的料。但面对我这位毫无生气的高考败将,机灵如他也完全找不到话来安慰,只能转移到别的话题,“我法国的表哥回国了,我带你去玩吧?”“我们去游泳吧?”“晚上去K歌吧!”

虽然没兴趣,却还是通通答应了。因为实在不想呆家里看我妈那阴晴不定的脸色。

那天Alawn家人挺多的,大多是年轻人。Alawn把我拉进屋时跟大家介绍,说我是格格巫,我还没从高考失利的灰暗走中出,也没心情跟他抬杠,冲大家枯涩一笑,便熟门熟路的窝到沙发角落,抱着抱枕发呆。

所有人都在笑,看得出他们是发自肺腑的高兴。其中有一个男人,高高瘦瘦,漂亮得让天下女人无地自容。虽然这么形容男人有些阴柔,但是他映跳入我脑海的第一印象,的的确确就是漂亮!最让人意外的是,那个干净漂亮的男人是混血儿!有着波丝猫一样湛蓝色的眼睛,我从来没见过眼睛如此清澈的男人。金色的卷发,雪白的肌肤和浓密的睫毛,大概刚晒过太阳,脸有些微微发红。他穿着纯白的衬衫,精致的浅灰色纽扣显示着主人的品位,CK牛仔裤,白衬衫领口上干净得找不到一丝汗渍。我以前就说过,我喜欢穿白衬衫的干净男人,Alawn老是不屑一顾,说那是衣冠禽兽,说完穿纯棉体恤的Alawn抓着体恤的衣角胡乱抹着满脸汗水。

尽管我对帅哥有一定免疫力,却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有次被他撞见,他就礼貌的冲我笑笑。

这一笑,便提携着一波蠢蠢欲动的心悸,在我浩瀚的心海,春暖花开。

Alawn勾着混血儿的肩向我走来,神气活现的说:“格格巫,这是我表哥,Leo,中法混血儿,帅吧!”

我说没想到你还有外国亲戚。

“那是。我姑姑远嫁法国去了,Leo这次回国就准备在中国发展了。”Alawn得意那样,像他自个儿远嫁海外似的。

“Hi,My name is 落落苏,How do you do……”我伸出手,正用蹩脚的英语自我介绍时,手被另一只大掌握住。

“你好落落苏,我会说中文。”然后他用流利的普通话回答我。

“格格巫说真的,我表哥这口京腔比你还纯正,求你就别现你那从不及格的瞥脚英语了,我听着都想哭。”

Alawn在帅哥面前也不忘损我,我冲leo笑笑,然后优雅的走过去,狠狠的踩上Alawn的脚,来回旋转。

Alawn夸张的抱脚尖叫,Leo一直微笑着,说:“你们真有趣。落落苏,Alawn老是跟我提起你。你是Alawn的女朋友吧?”

“不是!”我摇头摆手的说。

“不是!”Alawn也大喊。

我和Alawn这种时候总是难得的有默契。

Leo笑意更深了,是那种无辜的眼睛配上狡黠的笑,他浅蓝色的瞳孔像一汪清澈的海,使人很容易掉进去,潜觅海底,从此迷惑,沦陷。

但我并不花痴,我欣赏帅哥却从不迷恋,所以自我介绍完毕我就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继续发呆。

午饭时,我坐Alawn旁边,那个混血儿Leo坐我对面。他对中餐对筷子并不陌生,也不挑食,什么都吃,这点我很满意,我喜欢能吃的男人。或许国人对白皮肤蓝眼睛的老外天生就好奇心重,我也忍不住多看他几眼,老是被他的眼睛捕捉住,他的眼睛太漂亮了。还有他性感的薄薄的唇,每回见我看他,他就对我毫无恶意的一笑。那天陌生人太多,我认生,话就少了。偶尔说一两句话,就能感觉Leo的湛蓝的玻璃珠子目不转睛的盯着我。搞得我很不好意思。

我最先吃完,放下筷子时Alawn说再吃一碗吧,我摇头。

Leo把汤勺递到我跟前,说喝碗汤吧。

我就鬼使神差的再喝了碗汤,我想,他言语中天生就有强大的气场,使我这个以女强人自居的女人都心甘情愿受他摆布。

我有午睡的习惯,吃过饭我就开始哈欠连天睡眼迷离,老马识途的直径往Aalwn的卧室走去,借Alawn的床睡起了午觉。

正做美梦时,被一个人摇醒。睁开眼朦胧中就看见一双蓝汪汪的玻璃珠子,是Leo。

“小落落,都三点了,你该起来了。你看我衣服上的纽扣掉了,请你找一颗扣子,帮我缝一下。”我强调说我找的扣子可能和你衣服上的不一样,他说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