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1)

他歪头又去看肩膀的伤势,发现锁骨周围的皮肤只裂开一个小口,是典型的皮外伤。可大小长短刚好和那把匕首刺入时吻合,下面的肌肉与骨骼却都活动自如,哪里像被重创过?

休斯刚才咆哮“你能吃枪子,能吃刀子,还会用魔法……”这句话好像真没说错。单以伤势来看,解释只有一种:就是当子弹和刀锋进入吴铮身体的一瞬间,都被他给“吃”掉了!

还不止如此,之前那根铁钩,也莫名其妙的被他“吃”掉了。

吴铮仔细回忆,那根米许长的铁钩有拇指粗细,应该是用来撬压封闭木箱的工具,他当时明明紧握在手里,想攻击休斯……结果突然之间就凭空消失了,弄得他一头雾水,不知缘于何故。

无意间,胸口的半截红绳飘起,吴铮的目光一下僵住了!

这不是串在老曹“传家宝珠”上的红绳吗?和休斯的一番殊死搏斗后,红绳还在,宝珠呢?他一把扯下红绳,摸遍前胸后背,又向周围地面仔细观瞧……宝珠不见了。

吴铮失望之极,低头握住红绳摩挲,突然发现毛茸茸的两端像被火焰或高温烘燎过,原本柔软的纤维体变得卷曲、黑硬,已经被焦化了……猛的脑海中灵光闪现,蹭的站了起来!

弗兰克那追魂夺命的一枪……最先击中的应该是他胸口的宝珠!

那么之后发生的这一系列离奇现象……吴铮惊疑的睁大眼睛,仰首向天。

“老曹!不会是你吧老曹?”

“这颗珠子……这颗珠子真救了我的命?”

四下里一片沉寂。

吴铮陷入巨大的震撼中,戳在原地像樽雕像。

难道老曹这么多年敝帚自珍的“家传宝珠”不是牛粪蛋,真是一颗蕴藏着某种神秘能量的稀世之宝?

不太可能吧?二十多年来,谁也不曾听他提起过这颗平凡的珠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就算有,老曹活着的时候藏着掖着;死了以后把宝珠传给吴铮,总该向他吐露一二吧?

否则老曹把秘密带进棺材,吴铮再傻乎乎的不把这颗蒙尘之珠当回事,岂非暴殄天物?

他惊疑不定的苦苦思索,目光无意间看到地上的手枪……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意念稍稍一动,那把手枪竟然像刚才的匕首一样,冉冉浮空而起!

第三章伯劳飞燕

吴铮“控制”手枪悬空漂浮,还可以任意游走,跟刚才操控匕首的感觉如出一辙。在他而言,这就像以脑使臂,以臂使手,亲身握住那把手枪一样,纯属自然的发挥身体机能而已。

可真实的画面里,他却没走动一步,等同于靠“意念力”完成了所有步骤。

杀死休斯,也是借助了这种近似魔法的能力。吴铮当时身处绝境,已经毫无还手之力。

现在他完全松弛下来,体验着这种玄妙、诡异的超级能力,还是感到难以置信。

他的脑海里,能清晰的感受到有一个微型的“能量库”正在形成,里面积聚着一股很微小的神秘能量,就像一个呱呱坠地的新生婴儿……虽然羸弱,却显露出健康、旺盛的生命力。

正是这股微小的神秘力量,成为吴铮反败为胜的关键。它轻而易举的就能跟手枪、匕首建立起一种“亲密”的联系,然后把吴铮的生命和意识转移其中,令他可以轻松的大变“遥控魔术”。

其实早在休斯的手枪被吴铮突然“吸走”,就是这股神秘力量的首秀。只不过当时的场景太过诡异,他的体会远没现在深刻。至于休斯,他当然至死都没搞明白,发生在吴铮身上的稀奇古怪到底缘于何故。

话说回来,就算吴铮本人,对这些异变也莫名其妙。他只不过是突然领悟、拥有了“意念控物”的神奇能力,对真正的原因也一样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目前为止,他只能怀疑老曹的那颗传家宝珠,貌似是引发种种怪像的诱因。至于这颗珠子怎么能令他“吸金吞铁”“隔空移物”,吴铮还找不到答案。硬要解释,他倒觉得这真是老曹在天显灵了,化身成这颗家传宝珠,给他带来了莫大的帮助。

就在这时,休斯的尸身上突然传来响起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把吴铮吓了一跳。

他环顾四周,稍稍犹豫了一下,俯身掏出休斯的手机,来电显示赫然是“弗兰克警长”。

吴铮缓缓放下手机,任其继续鸣响,脸上浮起一丝不安。

这个深藏不露、残暴狠毒的老狐狸打来电话,显然是想询问一下休斯,后事处理的怎么样了。

所以这个电话不能接。

不能叫弗兰克知道他还活着,至少现在不能。

尽管已经杀掉休斯,保住了性命,可安全只是暂时的。一旦弗兰克得知仓库里发生这样的变数,肯定会千方百计的搜寻吴铮,欲将他杀之后快。

弗兰克之所以对四名线人辣手灭口,一定有某个不可告人的充足理由。虽然吴铮不知道原因,却知道自己的命运已经被这位曾经的金主列为“终结”,这就足够了。

自从成为弗兰克的线人后,他就感觉一直生活在这位警界大佬的阴影下,无时无刻不在受他的掌控,像深陷泥潭,始终没有喘息之机。这种滋味,有时还不如一名囚徒。

弗兰克为人强势,刚愎狂傲,心机深沉。吴铮以前觉得他“老奸巨猾”,经历过今天的事就得再加上一句“心狠手辣”。而综合对比两人的身份地位、能力手段和根基势力,吴铮想与他对抗无异于痴人说梦。

因此联想到可能出现的后果,吴铮恐惧的心理油然而生。他的思维已经定向,认为想逃出弗兰克的魔爪简直难如登天,可鉴于目前的状况,不逃也得逃,总不能束手待毙。

手机又响了一会,终于没了声息。吴铮静静思忖,一咬牙,转身拖过来一口废弃的大木箱,吃力的搬动休斯尸身,把他率先投了进去。接着,他又找来一辆只余两轮的破旧推车,勉强把大木箱挪了上去,拖拽着满屋游走,找到杰西、托马斯和黄辉的尸体也一一装了进去。

干完这些活,他已经累的筋疲力尽、气喘吁吁。可一瞥窗外马上要消失的落日,又不敢稍作休息。咬紧牙关把破推车拖到仓库的后院,在半人高的荒草中直走了里许,终于噗通一声躺倒,再无半分力气。

……

晚上八点,天色已经彻底黑透。吴铮裹着一件脏兮兮的连帽卫衣,手拎黄色皮兜,出现在威尔榭大街一间名为“蛇之眼”的酒吧里。他很低调,默默坐进角落的空位,一直垂着头。

这个时段,酒吧的顾客逐渐增多,房间里飘荡着舒缓轻松的乡村音乐。几名妖艳性感的年轻女侍应,身着统一的绿色紧身衣、白色的超短裙穿梭奔走,为顾客们端酒送茶,形成一道很惹眼的风景线。

吴铮面前的桌子上,突然多出了一杯冒着凉气的百加得,紧跟着一只芊芊玉手伸出,把酒杯推了推。

“请你一杯酒吧,难得给我打电话,还大老远跑来看我。”一名华裔女侍应调侃的斜睨着吴铮,声音甜美悦耳。她留着浓密的齐肩卷发,五官颇为精致,秀美中透着一股成熟的御姐范,高耸的胸部几欲冲破圆领紧身衣的束缚,纤腰翘臀,短裙下的双腿修长、圆润,多看几眼难免令人想入非非。

吴铮看了看酒杯,表情木讷,似乎提不起什么兴趣来。

娇美御姐有些不高兴,干脆用中文呵斥:“别摆谱,老娘只请得起这种酒,并且限量一杯,爱喝不喝!”

吴铮看了她一眼,神色复杂,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低声道:“小柳,我有事求你帮忙。”

“噢?那要看什么事喽。”女侍应小柳俏眉一挑:“像上次那样把我灌醉,然后趁机占了便宜……这样的美事你就甭想了,我可不会再给你机会。”说着咬了咬嘴唇,妩媚中极具挑逗性。

“我出了点状况。”吴铮低下了头:“想去你那里暂住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