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小就看着钟映崖每个夜晚都在这个笔记本上描绘书写,他好奇得心中像是有一万只蚂蚁在爬,可唯恐冒犯到了钟映崖,惹了他生气,他不敢偷看,充其量也就匆匆地瞥上一眼,隐约看到是精美的建筑。

现如今,他得以仔细地看到完整的图画,不由地深深被震撼到了。

细细的笔触流畅地勾勒出了一个雄伟瑰丽的奇幻世界,萤火般璀璨星空中翱翔的龙凤,坐落于寂静深海的透明宫殿,悬浮在高空的繁华城市,层楼叠榭,碧瓦朱甍。

这是迥异于他们西方的东方世界亦是他的主人,他心爱的人幻想中的家。

他的视线划过了纸张上凹陷的每一比划,遐想钟映崖在绘制时,埋头伏案,神情专注,漆黑如墨的眼瞳闪着亮闪闪光芒的场景;视线落到墨笔的停顿处,遐想钟映崖在灯光下,托腮沉思,仰头望窗外夜空的场景。

他曾经不止一次看到钟映崖翻看这本笔记时,或是困乏时趴伏在桌上浅睡时,唇角会不自觉地扬起弧度,绝美的容貌刹那间变得生动,就像是冰川中常年被寒冰封闭的雪莲一经暴露在阳光下,坚冰消融,绽放出了惊艳夺目的绝代风华。

唯有这个时候,康芒斯才觉得钟映崖是个有感情的活生生的人,而非只知工作的冷冰冰的机器。他恨不得钻进他的脑海里,看看让他高兴的究竟是什么。

现在,他终于看到了这让他沉溺雀跃的梦幻世界,却是在他眼中的光采黯淡,心中的希冀火苗熄灭以后他了解得太晚太晚,晚到这本曾经被视若珍宝的笔记被它的主人弃之如敝履,晚到它后半部分的纸页被它的主人烧得焦黑残缺,无法窥得全貌。

这一本笔记,钟映崖绘制了三十四年,如今康芒斯跪坐在地上,痴痴地看了两个多小时,待翻到最后一页,他忽然回过神,才意识到自己的双腿竟是麻了,险些站立不起。

另外两本是钟映崖这三年来的功德增减记录,蚂蚁般密密麻麻的小字,写得居无遗漏,字迹隽秀整齐,哪怕连续十几条都是,笔锋也没有动摇散乱。

他想到了三年前的跨年夜,钟映崖独自一人出去,又失魂落魄地在冬夜里吹风,想来那时的他是知道了自己的功德数是负九万,距离目标过于遥远,才会那般伤怀失落。不过,他的低迷也只持续了那一夜,第二天他就戴上了这个手环,精神焕发地坐上了前往王宫的马车。

康芒斯明白,钟映崖是个意志坚定的人,只要是他认定的目标,他会不惜一切代价去达成。

然而,负九万尚且是能够跨越的数字,负一千一百万……就连这个数字的零头,都被见多识广的老年堕天使认定是不可能转正的,也难怪钟映崖会放弃了坚持了三十四年的愿望,彻底丧失了动力。

他再度敲响了钟映崖的房门,悄悄地推门走了进去。

“康芒斯,你……”

“要不我们去霍内斯国吧,主人。”康芒斯语气轻松地道,“那里虽然比不上奥赫雷繁荣,但地广人稀,民心淳朴,主人厌倦了争权夺利,厌倦了读心,不如我们去那里吧。买一座僻静的宅子,养些花草树木,闲暇时喝喝茶,看看书……我会陪您,无论您去哪里,我都会跟随在您身边。”

短短几天的时间,康芒斯像是一下子长大了,从一个只知道在他腿边打转撒欢,听从他命令行事的小狗,变成了一个有主见,有想法的成熟男性钟映崖知道,他无论是“小狗”也好,“成熟”也罢,一切只不过是为了满足他当前的需要。

钟映崖如今再次丧失了一切,只是与十二岁时不一样的是,他现在有对他百依百顺,唯他命是从的康芒斯。

他将自己的事全都吐露了出去,康芒斯对他的爱,对他的忠心都没有丝毫动摇,现在的他似乎不再是同一人,可是

“没人能忍受自己在另一个人那里毫无隐私,康芒斯。”钟映崖望了眼单膝跪在自己面前的康芒斯,将自己的手掌抽了出来,别过了视线,平淡地道,“你现在才二十三岁。在未来漫长的时光里,你会发现和我这样的人在一起,你会感到窒息压抑,你会渴望得到自由和个人空间。”

康芒斯将自己的脸贴到了他的腿上,低声道:“我有足够的自信,未来无论过了多少年,我的心意也不会动摇。我不介意在您面前没有隐私,我唯一见不得光的心思,您已经听过了千百遍,只要您不介怀,那我未来必将会永远追随于您。”

钟映崖的手掌在空中悬了良久,而后落到了康芒斯浅棕色的头发上。

“我最憎恶背叛,你现在还有后悔的机会。”

康芒斯毫不迟疑地道:“我不会后悔。我永远都不会后悔。”

年轻的男人血气方刚,就像是只初生的牛犊,不懂“永远”一词的分量,亦不懂得瞬息万变的人心。他一腔热血地就要将自己的一生交付出去,压根没有考虑过未来可能会发生的变数。

钟映崖言之已尽,劝无可劝。

掌心的魔力凝结成了一条黑色的项圈,套到了康芒斯的脖颈之上。

脖上多出来的东西让康芒斯愣了一下,他低头看去,好玩似的用一根手指勾住了它,转动了几下。

“将你的血滴上去,血契即成,未来你若背叛我,这个项圈将会……”

他话没说完,康芒斯就用自己的手指划破了自己的颈动脉,大量的鲜血涌了出来,被那项圈贪婪地吸收了进去,不一会儿,它由黝黑变成了血红色。

康芒斯就像是一点也不觉得疼,他仰着头,目不转睛地仰望自己唯一的神明,痴迷地,虔诚地将他的面庞装到了自己墨绿色的眼瞳之中,像是恨不得深深地烙在自己的灵魂里。

【现在,您可以相信我了吧?我的主人。】

钟映崖分明听到面前的男人在心中说道,他心底最柔软的角落刹那间被触动了,他手指拂过了康芒斯脖上的伤口,血就不再流出了。

他站起了身,对康芒斯伸出了手,淡声道:“我们走吧去霍内斯。”

康芒斯珍视地捧住了他的手掌,在他手背上落下了一个轻柔的吻。

“是,我的主人。”

第14章19颜

19

霍内斯是个沿海的小国家,那里的人们以渔业为生,远离了第二世界。

他们在一个名为科普科的小城镇买下了一座二层独栋房屋,自己购置家具进行了装饰,用盆栽和花坛装饰了花园。

钟映崖不再需要每天时时刻刻听成百上千的心声,因为离他们最近的其他房屋位于百米之外,而康芒斯一天中有至少有十八个小时都待在外面。

只要是钟映崖病情没发作,康芒斯就中午回来一趟,晚上回来一趟,做两顿饭。夜晚,康芒斯在家中停留的时间会稍微长一些,两人偶尔会一起饭后散个步。在钟映崖睡去后,他就又匆匆出门去了。

有了血契在,康芒斯能够时刻感知到钟映崖的状况,稍有异动,他就能立即赶回。

在来到这里的第三十六年,钟映崖养了一窝猫。

这窝猫是某天晚上,他们到海边散步完回家时捡到的。一共有五只,看样子仅出生了几天,每只才手掌那么大,眼睛还未完全睁开。

钟映崖有和动物沟通的能力,比起复杂的人类,他还是更喜欢和单纯的动物相处。从此,他每天消遣的事又多了一件养猫。

他把五只奶猫喂到了断奶,它们会满地跑后,就天天缠着钟映崖要贴贴。

偶尔某人在的时候,另有个怨念的心声也在不停歇地念叨了。

【我也要摸摸,我也要摸摸,看看我,看看我,看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