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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谁娶了你,可就有福气啦……

在辅导班连轴转了五天,终于迎来了一天的休假。

不过也不是完全休息,因为晚上还要回学校继续上夜自习。

听说沈妙今天要回来,沈山生一大早就去买了几斤排骨,是沈妙最爱吃的精切小排;王冬梅把前两天赶集时买的酥也摆了出来,是沈妙念叨好久的板栗馅。

沈万山也没闲着,把上次沈妙没拿走的几本医术翻找了出来。这几天,他把模糊的部分都

给补全了,像以前一样,还是写圈圈叉叉和方块的标记,但沈妙能看得懂的。

“干杯~”

“干杯!”

冰冰凉的汽水和啤酒碰撞时升起了丰盈的泡沫,是夏天特有的一抹冰凉。

一个星期没回家,沈妙憋了一肚子的事儿要跟他们分享,可同样想念亲妈手艺的嘴巴,也在不停地吧唧着她忙碌一上午做的一桌美味。

“秦奶奶对我可好了,每天都问我想吃什么……吧唧吧唧……还给我订了一份牛奶,每天早上都让阿姨给我煮牛奶喝。”

“我叔他工作忙,好像是开什么会,一周都没回来……吧唧吧唧……但是每天都会给奶奶打个电话。”

“住得挺习惯的,不是在学校复习练习,就是在家看书睡觉……吧唧吧唧……唉,感觉都好久没有出去玩了。”

仔细想想,这一周的时间过得真是飞快,好像全家人一起去办入学就是昨天的事。

“陆鑫呢?还有那个秦效坤?”给沈妙的碗里添了一筷子菜,沈万山又问,“他俩给你使啥绊子没?”

“没。”沈妙回答得干脆。

说实话,沈妙一开始确实很害怕秦效坤会给自己穿小鞋,可经过这一周的相处,她发现他对所有人都是一样严格,只是对自己的要求会更高一点。

对,是要求高。

要求高和穿小鞋是不一样的。

就比如平常提问,十次里面有六次都会点沈妙起来回答,而且不问简单的题,要问就问比较复杂的。

不过这一点都难不倒沈妙,因为这些是必会的知识,大多还是历年考试的真题,基本都能对答如流。

回答得让他满意后,他也会毫不吝啬地当众夸奖她,有时还会让她分享自己的理解,偶尔有一两道题答不上来,他也不会责怪,反而会提醒她,要她多复习相关的要点。

严师出高徒。

光是这一周她就发现了自己有好几处错漏的地方,所以沈妙巴不得他课上对自己严一点呢。

至于沈妙为什么觉得他没有针对过自己,大概就是因为那张红卡吧。

根据沈妙向其他人那打听来的消息,听说,自己的第二张“差”和那张“奖”都是他向教学组申请的,尤其是那张“奖”,是他跟几位老师舌战好久才争取下来的。

如果他真的不待见自己,只是想让自己知难而退,快点把自己赶走,又何必帮自己拿到这张难得的红卡呢?

所以沈妙觉得,秦效坤这个人可能只是单纯的“轴”,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事情或许办得不漂亮,但内心绝对公正。

而陆鑫……

“陆鑫也挺好的,”嚼着嘴里的那一口米饭,沈妙思索了半天,继续说,“嗯……我感觉他应该不是他爷那种爱攀比、爱较劲、非赢不可的人。”

给沈妙透露红卡消息的这个“其他人”,说的就是陆鑫。

陆鑫一开始就知道沈妙的身份,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敌意和胜负欲。

从他每天吊儿郎当地来补习,不是睡觉、就是画画,从来不干什么正事就能看出来,他完全没把祖辈的攀比心放在心上,更没把沈妙当成自己的对手。

成天在她旁边“姐姐姐姐”地叫着,要么就是分享偷偷藏在包里的零食,跟个小屁孩一样,要是不说他是医学天才,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从哪个成人午托班走错来的。

说来也奇怪,按理说像他这样的天才,应该会经常被老师喊起来回答问题,以此来让普通人感受一下自己和天才之间的差距。

但不管是理论课、药理课、实操课,陆鑫都没有被老师点过名,而且随便他在干什么,只要不是太过分老师都不会管他。

偏偏就是这么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人,在周四的课后小考上又拿到了第一名的成绩:九十八分。

沈妙是第二名,九十二分。

卷子发下来后,沈妙看过他的卷子,答得确实不错,而且是一气呵成,就像是之前拿到的那些卷子一样,字迹工整、干干净净,几乎没有什么涂改的痕迹。

难怪老师对他这么宽容,可能这就是天才该有的待遇吧。

既然沈妙说自己没有被针对,陆鑫也是个好相处的,沈万山和沈山生这才放心不少,“那就行,只要别较劲,能当个普通朋友也不错。”

“我前几天晒了点香肠,你下午记得拿回去给恁奶。”王冬梅提醒道,“还晒了点桂花和野菜,多拿点。”

沈万山:“乌梅汤、健脾饮这些茶包我也都装好了,一会去医馆拿。”

“嗯嗯。”

秦荷对沈妙好,他们也不能没有什么表示。

既然她不肯收钱,便只好每周让沈妙给她带点东西,虽说不值什么钱,但多少也是他们的一片心意。

中午吃完饭简单休息一会后,沈妙便拎着几包东西准备回去了。

周一还有测验,左右下午没什么事,所以她想回去提前开始复习。

回到秦荷家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厨房里却有阵阵的饭香往外漂。

秦荷正在案板前切菜,微微拧开的水龙头正在冲洗着水池里的肉。

沈妙放下手里的东西,赶紧编起袖子走过来帮她:“奶,你怎么自己做上饭了?是中午还没吃吗?”

“我吃过了,是恁叔,”用手指把沾在菜刀上的菜推下来,秦荷继续说道,“晌午那会想跟他打个电话,结果局里的人说他去办事了,估计得下午才能回来。”

“他这么一来一回,中午肯定没时间吃饭,我就想着做点给他送去。”

秦荷最惦记的就是骆嘉麟。

即使不能每天见面,也保持着一天一个电话的习惯,哪怕有时候只能说上一两句话,对她来说也是莫大的安慰。

家里的阿姨一般下午就休息了,所以秦荷就亲自下厨给他做饭。

“要不我来?”沈妙一边说一边从带回来的包里掏出几根香肠,“带回来了点香肠,一会放进米里蒸蒸,香得很呢。”

秦荷从小就是家里的公主,老了也有人时常照顾,十指几乎不怎么碰阳春水。

担心她会伤到自己,沈妙便顺势将刀拿了过来,“让我来做吧,正好俺叔还没尝过我的手艺呢,您在旁边指点着我就行。”

秦荷明白她的意思,她没有拒绝,而是笑着点点头:“好。”

沈妙的厨艺虽说算不上有多好,但从小就在家里帮忙,所以做得还算好吃。

瞧她切菜时“咔咔咔”的熟练刀法,还有炒菜时颠勺的技巧,一旁的秦荷连连称赞道:“可以啊,这技术都快赶得上饭店的大厨了。”

“害,跟饭店可不敢比,也就是勉强能吃。”

用手里的扇子帮她扇着风,秦荷不禁笑道:“真好,以后谁要是能娶了你,那可真是有福气啦~”

“没有没有。”沈妙被夸得脸有点红。

把菜盛出来后,沈妙先把米饭和腊肠装进饭盒的最上层,再把菜汤多的肉菜放在最下层,最后才把炒的时蔬和油爆虾码在中间的两层……

沈妙不晓得骆嘉麟的饭量,于是把每一格都装得满满的,又用勺子把米给压严实了,试着拎了拎,这么多饭菜差不多得有三四斤了。

嗯,绝对够吃,两三个人也够了。

瞧沈妙装饭菜时细致的神情,秦荷不禁又说:“以后恁叔找媳妇,要是能赶得上你一半的好,我就心满意足了。”

“俺叔有本事,不愁找不到好对象,”沈妙把饭盒依次盖好,顺着她的话说道,“应该是我能赶得上俺未来婶子的一半就好啦~”

沈妙拎着饭盒来到分局时,骆嘉麟还没回来。

正值周末,这么热的天,人们应该都在家吹风扇凉快才是,可警察局里却有不少人火气冲冲地在吵架,几个在处理案子的警察也急得直冒汗。

“你咋不说你先打我的?”

“打你咋了,是你让我打的。”

“那我让你扇恁两耳报,你咋不扇啊?!”

“你敢?你扇一个试试!”

……

“说说吧,这些东西是用来干啥的?”

“这是……这是……这是我用来编手工的,您看,我给你编个小老虎。”

“编?还编?撬人家的锁都被逮个正着了,还编老虎呢?”

“那,那不是没撬开嘛。”

……

一楼热闹得很,简直就是一个个挨着的戏台子,到处都在上演着各种各样的大戏。

唔,在这里当警察一定很有意思吧。

正准备上楼去骆嘉麟办公室的时候,身后忽然有个响亮的声音喊了她一声。

“嘿!沈妙!”

沈妙:???

循着声音转过身看去,沈妙看到了一张鼻青脸肿的脸。

是陆鑫?!

他又跟人打架了。

身上的衬衫被扯了好大一道口子,嘴角被揍的一块淤紫也还在渗着血,汗湿的头发乱糟糟地粘在一起,看着狼狈极了。

可就是这样狼狈的状况,他竟然还笑得出来,甚至还扬了下下巴。

老天爷,打架被抓来警局是什么光彩的事吗?他是怎么能笑出来的,还跟自己打招呼……

这要换成是沈妙,她绝对不可能会跟熟人打招呼,真要被熟人认出来,干脆找个地缝钻进去算了。

“你怎么……”

沈妙本想问他是怎么来的,可他脸上的伤已经告诉她原因了,于是她便换了个问法:“你爸妈呢?怎么没来接你?”

陆鑫撇撇嘴,“给他们打过电话了,没人接。”

“那恁爷呢?”

“他让警察多关我几天,说给我涨涨教训。”

是该涨涨教训了,好歹也是个成年人,怎么光想着用拳头解决问题呢?就不能换一个成熟点的方式。

简单寒暄了几句后,他就被警察又带去了拘留室。

临走还不忘跟沈妙道个别:“那你先忙,明天见哈。”

沈妙:……

心还挺大。

来到骆嘉麟的办公室时,沈妙本想着把饭盒放下就回去的,不过助理说骆嘉麟在回来的路上,可以先喝杯茶等一会,沈妙就坐下来了。

结果这一杯茶喝完后又等了快半小时,也没见骆嘉麟回来,助理也被别人叫去开会了。

刚才说了要留下等,眼下也不好直接离开。

左右一个人呆着也没什么意思,索性来到楼下的拘留室,看看陆鑫这边到底是什么情况。

沈妙来到拘留室时,正好碰到有几个家长在领人。

拉着自家孩子又是向警察道歉、又是鞠躬保证下次不会再犯,态度诚恳地不行。一共有四五个人,沈妙认出其中的一个,就是上次在市一中旁边巷子里打架的学生。

沈妙本以为陆鑫受的伤够严重了,但跟他们比起来,简直是不值一提……

有一个在流鼻血,有一个被打成了熊猫眼,还有个腿估计伤到了,走起路来一瘸一瘸的。

他们是先动手的那方,可也是受伤最重的,既然两边都不占理又都是学生,为了不留个案底影响他们以后的档案,警察只是口头警告,让家长来领人然后写个保证书便算了。

架是上午打的,几个斗殴的学生们基本中午就都被领回去了,来得晚一点的,现在也被领走了。偌大的拘留室里,就只剩下陆鑫一个人躺在长椅上睡觉。

都被关这么久了,总不能真的听陆江海说的,把他关上两天涨涨教训。

看在同学一场的份儿上,沈妙准备帮他一把。

“同志你好,我是陆鑫的家属,刚才给我打过电话了,我是来接他的。”

沈妙装出很着急的模样,为了显得自己是一路赶来的,又是稍稍喘粗气、又是擦一把头上并不存在的汗。

“你跟陆鑫是啥关系?”警察循例问道。

“我是她姐,”沈妙面露难色,补充说,“爸妈都忙,俺爷也重病在床,只能让我来接他。”

沈妙的谎话张口就来,根本就不用多余思考。

她的演技可谓是天衣无缝,负责看守的警察瞧她一脸真诚也没有怀疑,可正当他起身准备开门的时候,里面另外一名警察却认出了她。

“陆鑫他姐?”警察上下打量了她一番,“我记得上次你来的时候,还有个特别漂亮的嫂子,还有那一次,是跟着电视台一块来的,说是中医专家。这次咋又成人家的姐了?”

“这位同志,你的身份属实是有点多啊。”

沈妙:……

害,没办法,演戏嘛。

见自己的谎言被识破,沈妙便没再装下去,老老实实向他坦白了自己的身份,顺道解释了一下之前几次说谎的原因。

警察没有为难她,却也没有让她把人给接走,毕竟她不是亲属,所以只允许她进来看看他的情况。

刚才沈妙向警察说的谎,陆鑫也听到了,一进来就看到陆鑫在冲着自己笑。

沈妙戳了他一眼,“笑什么,还不是为了帮你出去。”

“好好好,不笑不笑,”起身来到铁栅栏旁边,陆鑫乖巧地向她弯下了腰,“谢谢姐姐~是我不好,不该嘲笑姐姐的一片好心,向姐姐认错!”

陆鑫这个人啊,就是嘴巴甜得很。

这一声一声地姐姐叫着,让人根本生不起气来。

靠在铁栅栏上,陆鑫稍稍弓着腰,让沈妙可以不用费力地抬头看着自己。吹了一下额前的刘海,他的语气听起来十分轻松:“不过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在这儿呆着挺好的,也不急着出去。”

语气听着是风轻云淡,但沈妙注意到了他眼神里那一抹不易被察觉的失落。

无所谓?才怪。

就像是幼托部里看着小伙伴们被接走的小孩子一样,心里怎么可能会不觉得失落呢?

咕噜噜~

不止是沈妙,他的肚子也无情地戳破了他的谎。

沈妙不禁笑了一声。

捂着肚子,陆鑫好不容易拗出的

清冷破碎人设,瞬间破功,尴尬地抿了抿唇,脸颊“唰”地一下就红了。

沈妙没有拆穿他,而是说道:“正好我给人带饭带的多,我上去分出来一点给你。”

“不用,我不饿。”

咕噜噜……

肚子抗议的那一声比他的说话声还要大。

“好了好了,你等我一会。”

来到楼上,沈妙把饭盒里自带的那个折叠碗给取了出来。

沈妙带的饭菜都很多,舀出来一捧米饭,再夹出来几只虾、几块肉和几根蔬菜,完全看不出来有翻动过的痕迹,而且就算她盛出来了一份,剩下的也完全够两个人吃。

下午做好的饭菜到现在还是温热的,捧着来到拘留室时还能闻到阵阵的香气。

“来,吃饭啦~”

刚才还挺有骨气不肯出来的陆鑫,在面对热腾腾的美味时,眼睛里却亮起了光。

隔着铁栅栏接过沈妙手里的碗,陆鑫有些意外,“你还真是来送饭的啊?”

“当然了,骗你干嘛。”说着,沈妙就把勺子递给了他。

“啊,没筷子吗?”

沈妙:“筷子一会我叔要用,哎呀,反正你也是小孩,勺子筷子都一样。”

“我都十八了,已经成年了好吧。”陆鑫嘴上嫌弃着,但还是乖乖地把勺子接了过来。

迫不及待地扒一口米饭,又嗦掉了那块排骨上软烂的肉,陆鑫嘴里塞得满满当当也不忘开口道:“这都是你做的?”

“嗯。”

“还挺好吃,”陆鑫细细咀嚼着排骨的味道,又说,“比我妈做得好吃。”

沈妙借坡下驴地跟他开玩笑道:“那要不你叫我一声妈?我天天做给你吃?”

陆鑫白了她一眼,“想得美。”

看他狼吞虎咽地吃着饭菜,沈妙不禁问道:“你妈呢?怎么没来接你?”

“早就跟我爸离婚,在国外,来不了。”陆鑫随意地回道。

沈妙:???

父母离婚这么大的事儿,他竟然就这么水灵灵地说出来了?

吃着碗里的鸡腿,陆鑫又继续道:“我爸本来想让他那个小三来,但我不让,也不想让他来。”

沈妙:!!!

离婚?小三?

到底是年龄小,还没发育完全的脑子没长什么心眼。就这么把“家丑”告诉了自己这么个外人,而且还是祖辈有恩怨的外人。

老天爷,他的心是真大啊……

*

连轴转了快半个月,从外面开完会回来的骆嘉麟感觉脑子都是僵的。

上楼时,跟在后面的助理交代完工作后,说道:“……副局,你侄女刚才来给你送饭了。”

侄女?他哪有什么侄女?

哦对,沈妙。

他愣了一下,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

推开门,原本乏味的空气中多了几丝饭菜香,打开沉甸甸的饭盒,里面每一层都堆满了饭菜。

这么多?够他吃上一天了!

用筷子搅了搅叠得快漫出来的肉,这饭菜香和他往常吃得不太一样。

应该是沈妙做的。

简单尝了一口味道……嗯,做得不错,是很家常的味道。

平常他不是在局里吃盒饭,就是在家吃方便面和咸菜,都记不清上次回家吃饭是什么时候了。

嚼着去了虾线的虾球,这酸甜的味道,勉强能让他从繁忙的工作中稍稍抽身片刻。

端着米饭准备坐下,骆嘉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后,又问:“她是什么时候回去的?”

“她还没走,在楼下的拘留室。”助理回答说。

拘留室?

她在拘留室干什么?

放下饭盒,骆嘉麟喝了一口水后便下了楼。

来到拘留室门口,他看到了里面的沈妙,不止是她,还有栅栏里面那个鼻青脸肿的少年。

两人似乎很熟悉,一起靠在铁栅栏上,从外面的角度来看几乎是相互倚靠着的,动作好不亲昵。

不知两人聊了些什么,有说有笑的,就在那少年说话时,沈妙还伸手替他揩去了粘在嘴角的米粒……

第82章 不疼?那现在呢?

沈妙隐隐感觉到身后有一束目光在看自己,可一扭头,却什么都没看见。

“好了,我也该走了,”拿过陆鑫吃得干干净净地碗勺,沈妙说道,“我叔估计也该回来了。”

一听沈妙要走,陆鑫唇角的笑意陡然消失了大半,亮晶晶的眼眸里也闪过一丝失落。

方才他们聊得挺开心的。

村里各家的趣事、给人瞧病听到的八卦、还有碰到的一些有意思的人……沈妙就像是一本活的故事书,总能抖搂出各种各样的故事。

他好久没有跟哪个女生聊得这么开心了,一般只有跟兄弟们聊动画、聊篮球、聊音乐才会这么兴起,他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和女生也可以有这么多的共同话题。

不过他还是抬抬唇角回了她一声:“好。”

沈妙注意到了他情绪的变化,不过没猜到他失落的原因,还以为他是不想一个人在拘留室呆着,于是像哄小孩似的捏了一把他的脸,“乖啦,学校见。”

“啧!”

推开沈妙的手,陆鑫气呼呼地将眉心拧了一下。

双手插在口袋里转过身走回到长椅坐下,他随意翘起了二郎腿,无所谓地抖着:“好了好了,你赶紧走吧,我正好睡一会。”

他不喜欢被当成孩子,起码不喜欢被沈妙当成小孩子。

因为从法律上讲,他已经是成年人,是个可以承担责任的男人了。

沈妙把碗勺洗完来到办公室时,骆嘉麟已经坐在办公桌前开始吃饭了。

一边吃着米饭一边看着今天的报纸,他的表情略微有些严肃。

“回来了。”

本来这句话是沈妙想说的,却被骆嘉麟抢先说了出来。

“嗯。”

把洗好干净的碗勺放在桌子上,沈妙主动跟他说:“我同学跟别人发生点冲突,在拘留室关着。刚才你一直没回来,我就下去看了看他,想着他一天没吃东西,就给他分了一碗饭。”

沈妙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莫名会有些紧张,完全是下意识地想解释给他听。

因为她闻到了空气中有一丝丝别样的味道。

“嗯,我知道。”骆嘉麟的语气还是淡淡的。

又往嘴里夹了一筷子青菜,咽下去后,他才故作风轻云淡地问道:“我听说,这小孩是因为打架斗殴进来的,还是社会青年?”

“也不能算是社会青年吧,”见骆嘉麟不像是生气,沈妙也稍稍放松了一点,于是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坐下,继续解释说,“他被学校开除也是有原因的。”

陆鑫今天进警局是因为打架,被开除同样也是因为打架。

男孩子之间打架的原因很简单,要么是为了赢得女生的青睐,要么是看对方不顺眼。

陆鑫的好兄弟们受挤兑,就是后者。

陆鑫的性格开朗、为人张扬,但他们那几个好兄弟却有两个性格比较腼腆的,偏偏这两个软弱的兄弟跟他不在一个班,而那个班里的几个差生又看他们不顺眼,于是经常找刺。

他们之间爆发的冲突不少,高一高二经常打架,看在陆鑫他爷的份儿上,学校帮忙压了好几次,直到上次把人打骨折送去了医院……

“那这确实有点过火了。”骆嘉麟感叹道,“为了一时冲动,毁了自己的一辈子。”

沈妙想了想,又说:“嗯……其实也不算毁了自己吧。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要不是被开除,也不会发现他是学医的天才。”

接着,沈妙又把陆鑫所展现的天赋,以及陆江海和爷爷之间的事跟他说了一通。

把所有的事情都听完整后,骆嘉麟基本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陆鑫被开除后,因为天赋过人,走上了从医这条路,碰巧行医近二十年的沈妙也要考证,于是他们两个人便在辅导班顶峰相见。

不过祖辈过往的事并没有影响到他们,所以他们不仅是同桌,还成了关系不错

的朋友……

吃着那块排骨,骆嘉麟不禁偷偷地松了一口气。

还好,只是朋友。

而且听沈妙的语气,也不过是把他当成了弟弟。

“既然他家也是医学世家,难道小时候陆江海就没发现他的天赋吗?”

当警察当得久了,骆嘉麟听什么事都不自觉地像在思考案件:“还有,就算他两年能一口气学完所有的知识,那行医经验呢?难道还有时间反复地把知识拿来实践吗?”

“最后,你感觉他的医术怎么样,真的是那种灵气很足的天才吗?”

骆嘉麟这接二连三地问题把沈妙给问懵了。

说实话,她还真的没有注意过他说得这些问题,尤其是最后一条。

可能是接触的时间比较短,但起码目前来看,沈妙没有感觉到陆鑫的过人之处。

上课不听讲、实战不参与、课后不复习。关于他的天才事迹,沈妙都是听人说的,从来没有亲眼看到过。

至少从现在对他的印象,沈妙只觉得他是个很洒脱不羁、很讲义气的小青年,除此之外还真没发现他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

“害,或许他就跟高中里那些好学生一样,表面不学习,实际偷偷用功吧。”沈妙回道。

骆嘉麟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嘎吱!

点头时,他的脖子忽然响了一下。

用手扶着脖子左右转了转,那“嘎吱嘎吱”的声音变得更响了。

沈妙也听到了,于是问他说:“脖子不舒服?”

“嗯,”骆嘉麟没太在意地回道,“没事儿,就是最近坐得时间太长了,脖子有点僵,这么揉揉就好了。”

沈妙喝了一口水后,主动站起身来到了他身边,“我来给你看看吧,颈椎方面可千万不能大意。”

沈妙先是摸了摸他后脖颈的骨头,又试着捏了两下他的肩膀。

“这儿疼吗?”

“不疼。”

“这儿呢?”

“还好,有点酸。”

“这儿咋样?”

“嘶,按的时候会有点疼。”

仔细检查了一番后,沈妙说道:“还好,就是稍微有点错位压到神经了,正过来就好了。”

让骆嘉麟重新在椅子上坐好,沈妙站在身后将他的头仰抬了起来。

“看着我,别乱动。”

“嗯。”

骆嘉麟的个子很高,即使是坐在椅子上,按照沈妙的要求坐好时,也只比站着的沈妙低了一点。

仰起头,两人双眼之间的距离只有二十公分。

骆嘉麟感觉到她的双手扶在了自己的下巴和脖子处,四目相对,他并没有从沈妙的眼神里看到刚才在拘留室时那样关心的情绪,只看到了她对自己技术的无比自信和……

咔哒!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沈妙就像锁喉那样猛地扭了一下他的脖子。

嘶……?

呼~!

只疼了那么一下子而已,紧接着就是一阵畅快的舒爽。

原来这就是正骨的魅力,痛,并快乐着。

不光是脖子,接下来沈妙又把他的手给抬了起来,还是像刚才那样,趁他没注意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掰扯着他的关节。

咔哒!咔哒!

每掰一下,他的颈椎、脊椎都会跟着发出一声响,那种感觉就像是清理冬天被冻住的水管,依次把里面的冰敲碎后,清水就能流得更加畅快。

“现在怎么样?”正完骨后,沈妙又捏了捏他的肩膀。

来回活动着脖子,骆嘉麟回道:“嗯,确实好多了。”

之前是乏累中夹杂着酸疼,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压着,现在那团重物总算被挪走了,就只有肌肉的酸疼。

沈妙笑着加重了手指上的力道,又说:“叔,你偶尔也得多活动活动。”

这……是在暗示自己的身体不好吗?

“我有活动,经常会锻炼,偶尔也会打打球。”骆嘉麟解释道。

他也不是每天都在办公室坐着,早起和睡前都会锻炼,仰卧起坐、俯卧撑、跑步……就算现在不像上学时那么精力无限,但身体素质并没有下降多少。

真要比点什么,他可不觉得自己会比刚满十八岁的小孩差。

“我是说你的脖子,”沈妙一边拍着他脖子附近的肌肉,一边解释说,“得时不时地活动一下,瞧瞧,你这肩膀的肌肉捏着太紧了。”

“嗯……”

这点,骆嘉麟没有否认,最近确实坐得时间太久,不过等再过几天忙过这一段时间就好了。

用手指的指节顺着脊椎往下按了按,沈妙又说:“我再帮你按按腰?一般坐太久不仅会累脖子,腰也很容易出问题。”

腰?

“不用不用,我的腰没事,就是脖子有点酸。”来回活动着腰,骆嘉麟向她证明道。

尽管后腰确实也有那么一点酸,但他也绝对不说。

毕竟他是男人,哪有男人会说自己的腰不行?

可沈妙好歹也当了这么多年的大夫,骆嘉麟的嘴再硬,还能骗得过她的手嘛?指尖大概摸一摸,就能猜到他的脊椎有哪里不舒服了。

“叔,咱都是一家人,不用跟我这么客气。让我来揉一揉,你的腰以后就不会经常酸了。”

骆嘉麟:……

他才没有客气!

他的腰,很好!

连用都没有用过,怎么可能会酸!

*

开学的第二周,沈妙他们开始了为期一周的实践学习。

杏林医辅的复习方式不单单围绕书籍,实践同样重要,所以采用了一周一轮换这样循环交替的方式,帮助考生同时提高理论和实践的能力。

当然,因为还没有拿到资格证,所以他们并不能诊病,只能给医生帮忙。

跟分班考试一样,每个人都会分散到中医院、社区医院、诊所这些地方,只是没有老师陪同打分而已。

沈妙运气不错,和一班的其他四个人一起分到了省中医院。

毕竟是省级的医院,来看病的病人自然要比诊所和社区医院要多,说不定还能见到一些罕见的病例。

但不幸的是,沈妙分到了秦效坤所在的科室……

秦效坤不止在杏林医辅授课,同样也有自己的学生要带。

身为医院的主任医师,他一共分到了三个实习医师、两个中医方向的研究生还有两个跟他学了好几年,将来要考师承证的学生。

秦效坤整天不管去哪里,身后都跟着乌泱泱的七八个人,跟其他副主任医师比起来,阵仗那叫一个浩大。

只是,沈妙并不在他的拥趸之中。

“小张啊,你昨天记的脉案我看过,你这个摸得有点不太准,你再多问问小郭,让他教教你怎么摸弦脉和细脉的区别。”

“嗯嗯,好的。”

“这张药方是谁开的?用量不太对啊,君药的份量不够,臣药有点喧宾夺主了。”

“哦哦,我再改正一下。”

“昨天我让你俩看的内容记得怎么样了?一会再多看看啊,中午休息的时候我要考。”

“行,记得差不多了。”

每天早上八点,开诊之前,秦效坤都会跟他带的医生和学生开个小会,一面总结昨天的所学所得,一面交代今天的计划安排。

不过这些和沈妙都没有关系。

“沈妙?”

“在。”

批改着昨天安排给学生的作业,秦效坤淡淡地说:“你今天继续去康复科。”

齐刷刷地扭头看向站在最后面的沈妙,每个人的眼神都多多少少带着几分同情。

今天是她来科室实习的第四天,从第一天开始,在别人都留在科室里跟着秦效坤看诊的时候,沈妙就天天往康复科跑,而且一呆就是一整天。

康复科,大多都是来做理疗或者身体恢复的病人,偶尔会有一些人特意开个单子来按摩,可以说见到的病人都是同一个类型的。

既然都来医院实习了,谁不想抓紧机会,多见见不同的病人呢?

所以在他们看来,沈妙一定是哪里得罪秦效坤了,才会被发配到康复科那种地方。

“好。”

沈妙答应得干脆,语气十分轻松。

发配?在她看来,康复科并没有他们想得那么不好。

虽然这里的病人类型固定,但不代表着他们的病情一模一样,就算都是膝盖关节疼痛,原因也不尽相同;就算都是做了手术要针灸帮助恢复,穴位、针长、灸法也有区别。

所以沈妙非但不觉得康复科很糟糕,相反的,她甚至觉得这里可以让她更深入、更有针对性地练习骨科、经络、身体神经这几个方面的知识。

来到一楼的康复科,几位眼熟的大爷大妈早早就坐在门口排队了。

“这么早就来啦?”

“嗯啊~”

“我早上煮了几个鸡蛋,吃个不?”

“谢谢奶奶~我就不吃了,早上吃得有点撑。”

沈妙的性格开朗,爱跟他们这些老年人聊天,再加上手上的技术好,经常来做治疗的病人们都快跟她处成熟人了。

不仅见面会主动跟她打招呼,还会时不时地给她揣些零食吃。

谁说医患关系紧张?

分明一个个都把沈妙当成了自己的亲孙女。

“我跟你说,今儿那个姓赵的,又跑去儿科了。”来到病床旁脱下鞋,还没躺下来呢,那奶奶就迫不及待地跟沈妙分享八卦。

“还要做啊,”沈妙一边摇头,一边在她的身上盖了一条毯子,“唉,干点别的啥不好,就非得赚这份钱。”

奶奶撇撇嘴:“可不是呢。反正我是跟认识的人都说了不能买,但估摸着他应该还会找别人卖。”

“别买就对了,有那钱买点肉吃都比买他的鸡蛋补。”

她们说的是,医院里的清洁工赵叔卖的鸡蛋。

不过,他卖得不是普通的鸡蛋,而是用童子尿煮的鸡蛋。

童子尿,是中医里的一种药,既可口服也可外用,能起到滋阴降火、凉血散瘀的作用。

但就算童子尿有这些作用,医疗价值也不会高,毕竟是排泄物,就算有营养,在被排出来之前也被人体吸收得差不多了。

所以在一般的情况下,大夫是不会给病人开童子尿的。

可并不是人人都懂得这些的,尤其是那些病急乱投医的人。

有些人的肾不太好,又想着来医院治病太贵,便会找赵工买他的童子尿蛋。

毕竟,童子尿“滋阴”的效果可是白纸黑字写在医书上的,比起普通的鸡蛋是贵了点,但总比来医院开药便宜得多。

赵工卖童子尿蛋的事属于民不举、官不究,医院里的医生知道他收集童子尿是要干嘛,但既然他没在医院里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可是沈妙做不到。

听说他在卖,沈妙第一天就提醒了来做按摩的人不要盲目去吃,还教他们做了整套八段锦、写了几个食疗的单子。

运动+食补,可比他的童子尿蛋效果大多了。

一些人在之前就听说过沈氏医馆的名号,见沈妙每天的按摩确实有成效,又免费教了他们这么多知识,自然更加相信她的话。

比起让医生挨个地劝说,病人们之间的口口相传明显更加迅速。

第二天,赵工的童子尿蛋就滞销了。

昨天,更是只卖出了寥寥的几颗,而且买他鸡蛋的都是新拓展的客户,老客人一个都没来。

只是没想到他不死心,今天又去儿科收集尿想着回家煮鸡蛋去卖。

随他去吧,反正沈妙也是不会放弃宣传的,但凡她在医院实习一天,就会继续告诉更多的人,童子尿蛋没有赵工说得那么神奇。

上午十点,康复科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谁叫沈妙?”

来人是个年龄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身上穿着一身淡蓝色的制服,脸色还阴沉沉的,一看就知道来者不善。

“是我。”

沈妙刚给一位大爷拔完火罐,擦完手后,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大概猜到了他的身份,“你就是赵工吧?”

“是你跟别人瞎说,说我卖的鸡蛋是缺人的?”

明人不说暗话,既然他主动找上门来问,沈妙也不会躲,“不,不是缺人,是用处不大,补肾的那点功能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赵工轻哼一声,不屑地反驳道:“亏你还是学医的,你不知道童子尿的作用吗?医书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可以滋阴壮阳,医书都没看过,还好意思跟人家瞎说?”

“我没说童子尿没有用,只是说用处不大,”沈妙无奈地重复了一遍自己要表达的意思,“你一颗鸡蛋要卖两块钱,有这钱直接买点黑豆和鸡蛋煮煮不好吗?效果比你的童子尿蛋好多了,而且味道也好吃。”

“谁说用处不大?我自己都吃十几年了!你看看我的头发,有几根白的?谁见了我不说我身子好。”

沈妙:???

头发白和肾好有什么关系?身体好也只是因为营养补充得够啊。

而肾……

“你说你自己吃了十几年?”沈妙看了看他的面色,狐疑地皱了下眉,“这鸡蛋要真有用,那为啥我瞧你的脸色还有点肾虚啊?”

脸色泛青偏乌缺乏血色,眼周略微浮肿且有黑眼圈,还有这皮肤……

不只是虚,甚至都有点亏了。

“你#@¥%!”赵工破口大骂道。

看到这儿在吵架,好多人都围了过来,可护工和护士们越是疏散,凑过来看热闹的人就越多。

口说无凭,到底是不是肾虚其实很好分辨,完全可以换一种更文明的方式来证明到底是自己在胡说,还是他在嘴硬。

未免吵到其他无关的病人,沈妙主动提议道:“这样吧,你坐下,让我来给你赖好按两下。是不是肾虚,看反应就知道了。”

“好,按就按!”

赵工答应得干脆,丝毫不知道自己接下来面对的是什么,“我今天非得给恁证明一下不可!”

脱了鞋坐在理疗床上,护工先蜷起手指,用指关节按压着他腰椎上的肾俞穴。

“啊……”

刚要叫出声,赵工就赶紧闭上了嘴。

沈妙的手指来回转了两圈,问道:“疼吗?”

“不,不疼啊。”赵工的脸憋得通红,脸上的笑比哭还难看。

不止是疼,而且还很酸,就感觉像是有一台电风扇在骨头里面来回搅,连带着周围的那一片皮肉都是疼的。

他知道,按摩哪里疼就代表哪里有病症,所以就算再疼,他也会咬牙忍着,绝对不表现出来。

男人,宁死都不能承认自己的肾不行!

沈妙笑笑:嗯,嘴还挺硬的。

简单按了两下,沈妙又帮着他把鞋脱掉,将他的脚放在台子上后,随即拿来了一根用来木质的按摩锥,用着比刚才稍重的力道,按压着他的涌泉穴。

“这里呢?疼吗?”

赵工:……

这次,赵工非但一点声音都没出,甚至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倒不是他的肾有多好,也不是因为沈妙按得没感觉。

而是当沈妙使力的那一瞬间,他就已经疼得晕过去了……

第83章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赵工的晕,不是彻底失去意识地昏厥,而是头脑短暂被麻痹的晕眩。

有点像是在坐过山车时,俯冲下去的瞬间失去了意识,等到车头再次升起后,头脑又会很快缓过来一样。

所以,他还是能感觉到疼的,只是因为大脑一时没反应过来而已。

等过了好几秒后,当那股疼痛顺着脚心袭向全身,还是让他差点疼得喊出一声“娘”。

别说是赵工了,周围的人看到他刚才猛地翻白眼的模样,都隐隐觉得脚底也涌起一阵酸爽。

“现在呢?还说自己的肾好吗?”沈妙问道。

将自己的脚收回来,赵工还在嘴硬,“我就是这几天干活干多了,脚累,别说脚心了,你按哪我都疼得很。”

刚才都晕过一次了,就这,他还不忘证明自己的童子尿蛋没问题:“要不是我天天都吃童子尿煮的鸡蛋,我这身子骨早就累垮了。你去各个楼问问,谁不说我身体好?都是因为每天都在补。”

瞧他的舌苔有些泛白,沈妙又试着给他搭了下脉。

是弱脉,脉动无力,手指放上去像是摸棉花一样虚软,是阳气不足的缘故。

再仔细地掐一掐……

“叔,就算你身体好,也不能天天办事。”沈妙刻意压低了几分音量。

毕竟周围还有这么多女同志呢,总要给长辈留一点面子。

“你这都四五十了,就别天天折腾自己的身体了,一个月有一两次差不多就行,次数太多对身体不好。”

沈妙是为了他好,才没说得声音太大让大家都听到,可赵工听她这么一说,更来劲儿了,腰板挺得倍儿直,一点不害臊地吹嘘着自己:“欸?你要说起这,那还不是因为我肾好吗?都说男的时间越长身体越好,不信你问问恁婶子,哪次俺俩不是一两个钟头?”

众人:……

在医院干保洁的好多都是两口子,赵工的媳妇也在医院里干保洁。

和其他的老夫

妻不同,他俩在医院上班时很少和彼此见面,分明聊天时也能听出他们日子过得不错,可赵工媳妇却似乎对他很有怨言,聊不上两句就要怼他。

现在想想……唔,白天在医院忙七八个钟头,晚上回家也得应付他一两个小时,难怪会觉得心累,不想搭理他呢。

赵工这句话一出,在场的好多人都臊红了脸。

知道你能干,但也别拿在台面上说啊?

看他顶着一张肾虚的脸,吹嘘着自己“老当益壮”的事迹,沈妙都不禁替他尴尬:“叔,你这不是肾好,是病,而且病得还不轻啊。”

“瞎胡说!”

“那我问你,你平常解手是不是断断续续的?”沈妙问道。

赵工没有正面回答:“多正常啊,年龄大了都这样。”

“一晚上是不是得起来好几次?”

“我平常喝水喝得多,上厕所多也没啥不对吧。”

见他还在嘴硬,沈妙只好把他的老底掀出来了:“那你晚上尿床这事儿咋解释?多远之前的咱不说,起码昨天晚上你就尿床了。”

赵工:!!!

你你你!你不讲武德!

一听到尿床,大家又是一阵窃窃私语,看他的眼神里也都是嘲笑。

刚才按脚被按到晕眩就够好笑了,没想到他竟然还有别的笑料。

五十多岁了还尿床啊?啧啧,得亏是在自己家里,要是被送到养老院,晚上尿床可是要被护工扇巴掌的!

“那,那是因为累着了,所……”

沈妙打断了他想要狡辩的话,“因为肾虚,再加上你一直不节制,所以精关把不住,在睡觉的时候很容易漏尿。”

“你时间长可不是因为你的肾好,是因为你的前列腺有病,而且附近的那一片都有炎症。”

“真的,叔,我不缺你,你吃再多童子尿蛋也没用。要是再不赶紧治治你的肾和别的地方,别说是睡觉的时候漏尿了,以后你平常打个喷嚏,说不定都会洒出来几滴。”

“你今年才五十多,总不会想以后天天走路都裹着尿不湿吧……”

听着沈妙说的话,赵工的脸色青一块白一块的。

他真的很想反驳她,恨不得用抹布堵住她的嘴,可偏偏她既没有说假话、又没有爆粗口,甚至连关切的语气也是在为自己考虑……

求求你了,赶紧骂我一句吧!

这样就能找了理由对你动手了!

医院里的八卦传得很快,短短一上午的功夫,就有不少的人听说了:

有个晚上睡觉会漏尿的人去康复科找麻烦,说是自己做的童子尿蛋能补肾,结果非但碰了一鼻子灰,出来后还自己去男科挂了号。

医院里的医生和护士,不止一次说过童子尿蛋补肾的效用比不上一把枸杞、韭菜、桑葚。

可他们不听啊,坚信童子尿蛋是什么滋阴补肾的神药。

这下好了,卖童子尿蛋的人自己的肾都不好,以后怕是不会再有人信他的鬼话了。

“沈妙,师父让你去一趟他的办公室。”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秦效坤的徒弟端着餐盘从沈妙身边走过时说道。

慌忙地咽下嘴里的那口蛋黄,沈妙差点被噎过去。

沈妙一边顺气一边问他说:“咳咳!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不知道。”

一时间周围在吃饭的人,纷纷看向了沈妙的方向。

沈妙可真是个风云人物啊,怎么不管她走到哪里都能卷起一阵波浪呢?

只是不知道这次秦效坤叫她去,是打算给她一张红卡还是黑卡。

“报告。”

来到办公室,沈妙敲了敲门。

“进来吧。”

奇怪,这并不是秦效坤的声音。

推开门时,秦效坤并不在屋里,坐在秦效坤位置上的人正随意地翻看着自己徒孙们的作业,桌子上放着的那杯茶晾了许久,这会入口正好。

是陆江海。

抬眸看向沈妙,陆江海放下了手里那份作业,语气温和地示意她道:“别紧张,来,坐下说。”

别紧张?

才怪。

沈妙可是见识过他笑里藏刀的做派,哪怕自己没什么值得可他算计的,也没办法像对待一位普通老者那样同他说话。

“刚才听说秦老师找我,他不在吗?”

“是我叫得你。”

陆江海翻了翻桌子上的那一沓作业,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小秦对你的安排我都听说了,公报私仇,这件事儿是他做得过分了。”

公报私仇?

沈妙有点懵,没太懂他的意思。

“就算我们这老一辈有什么恩怨,也不能牵扯到你啊。恁爷不肯收他为徒,是他们之间的事儿,总不能拿你撒气吧。”

“他……没有吧……”沈妙弱弱地说。

“没有?没有咋会让你去康复科?”陆江海提高了几分音调,义愤填膺道,“让你们来医院实习是为了增加实践的经验,你在康复科能实践个啥?!”

要这就算公报私仇的话,那他还真是误会了。

“没没没,我在康复科挺好的,也能学到不少东西。”

康复科是比在科室呆着诊病要累一点,但是却能见到各种各样病情的病人。

要是在科室里跟着主治医生坐诊,他们这些来实习的学生,顶多就是摸摸脉象、瞧瞧面色,想要从病人身上再多了解一些东西怕是不行的。

可是在康复科就不一样了,她想怎么诊脉就怎么诊脉,在给病人做针灸和按摩时还能多观察一下他们的病症,完全没有人管。

更重要的是,可以和他们聊天、谈八卦~

这不比天天在科室呆坐着强多了?

所以啊,从一开始沈妙就并不觉得秦效坤是在为难自己,反而像是想让自己能多加练习,比别人多一些实践的机会。

“你不用怕他,也别担心,我刚才已经好好地教训过他了。”又叹了一口气后,陆江海扶了扶鼻梁上的老花镜,“从今天下午开始,你就去三科室跟着实习吧,那轻松一点。”

虽然陆江海已经从省中医院退休了,但他的面子还在,医院里也有很多他的学生,所以还是能说得上话的。

为了惩罚秦效坤“公报私仇”的行为,陆江海扣了他在辅导学校半个月的工资,并且让助理拟了一份公告,好回去告诉其他的老师,严禁这种区别对待学生的行为。

沈妙:……

你真是来为我出头的吗?我怎么感觉你是在帮倒忙啊……

瞧陆江海那个语气,看来事情是已经敲定,没有转圜的余地了。

只是一想到秦效坤,她心里难免有些不安。

她不是害怕秦效坤会事后报复自己,相反的,她很怕秦效坤不“公报私仇”。

沈妙宁愿他对自己严厉一点,起码有了高标准、严要求,她才能更有往上冲的动

力。

“放心,我和恁爷认识这么多年了,都是自己人,我肯定会多照顾你的。”

听着陆江海那关心贴切的语气,沈妙丝毫生不出半分的感动,只觉得他的笑容假得很。

其实没必要演这么一出戏的,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到底是伪君子还是真小人,她能看得清楚……

下午,沈妙来到了三科室,屋里的医生是位副主任医师,正在给他带的几个学生讲病历。

“您好,我是沈妙。”

“嗯嗯,秦主任中午已经跟我交代过了,坐吧。”

医生对她的态度很客气,简单说了两句话后,便继续忙着手头上的那册病历。

“你们都摸到了浮脉,对吧?”

“嗯嗯。”

“那浮脉对应的是什么病症,你们谁来说一下?”

“有风热、有风寒,还可能是,呃,体虚?”

“以这个病人为例,面色泛红,舌苔厚重,应该是哪一种?”

“风寒……吧?”

听着医生给他的那几个学生讲解病历,沈妙有种听老师给小朋友上课的感觉。

这几个学生的年龄跟沈妙差不多大,不过听他们回答问题时迟疑的模样,大抵是刚入门一两年,刚看完书本上的知识,还没真正地实战过。

负责带他们的医生也十分有耐心,就这么一点一点把病例掰开了、揉碎了,仔仔细细地喂到他们嘴里,让他们跟着自己的思路去理解。

看得出来,这位医生绝对是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可是完全不适合自己啊……

他教得都是基础得不能再基础的知识,尤其是面诊、脉诊这些,她跟着爷爷行医这么多年,基本看一眼、摸一下就能知道病人是什么情况,不用像他教得那样,还要两只手交替着切脉,以防指尖的感受不同。

况且,她不是来医院实习的吗?接触病人、积累经验才是最重要的目的吧。

轰隆隆……

外面打雷了。

就像是沈妙此时此刻的心情,过不了多久就会下起瓢泼大雨。

在科室里坐了整整两个小时,一个病人都没有来,哦不,不对,半个小时前也是有一个病人来敲门的,敲门问旁边四科室里的大夫去哪了……

省中医院听起来高大上,是省级的三甲医院,但是来看病的病人却并没有那么多。

得了急病的基本都是去省人民医院,靠西医来治病,不会跑来浪费时间。

只有慢性病或者需要长期调理的病人才会选择省中医院,而且基本在门诊看过一次后,就知道大概情况,每次来直接去药房拿药,或者去康复科推拿、按摩了。

而且对比省中医院,有些城中村、城边村的赤脚大夫医术也很好,就比如清河村传了这么多代的沈氏招牌。

因此有些口碑很好的乡野大夫,也会分掉想要看中医的病患。

来省中医院看病挂号其实很便宜,花钱买药、康复治疗这些才是开销的大头。

主治医师的号七毛、副主任医师的号一块、主任医师的号一块五、专家号两块。

既然都来中医院看病了,各个职称价钱又差得不算多,病患自然会首先挑选最贵的专家,其次才会选择主任医师,只有病得不重的情况下,才会勉强选择副主任医师。

所以,这么一层层地滤下来,每天能接触到的病患其实并不多。

主任医师和坐诊的专家一天或许会有二三十个病人吧,像他们这些副主任医师可能加起来也就十来个,还得是五个人来分,有时候一整天下来空号也是有可能的。

干巴巴地在科室里坐了一下午,沈妙感觉脑子都快僵住了。

她宁愿去康复科呆着,起码那里更热闹一点,不像这里,只能听老师给学生讲“1+1=2”这样简单的习题。

再过半个小时就到医院下班的时间了。

拿着杯子去水房接水时,沈妙趿拉着步子、佝偻着腰,感觉自己的精气神都被抽空了。

她感觉自己就是个劳碌命,适合不停地折腾,稍微清闲一点就浑身不自在。

“嘿!”

突然,她的左边肩膀被拍了一下。

沈妙往左边看时没有瞧见人,等往右边转头时才看到陆鑫龇牙咧嘴的鬼脸。

沈妙没有被他吓到,拧上水杯的盖子,兴致缺缺地抬了抬唇角,“你不是不来医院实习嘛?”

“是啊,这不是同桌一场嘛,想着你还在地狱受苦,就来看看你。”

陆鑫的心情似乎不错,双手背在身后,脸上的笑容那叫一个灿烂。

能在雨天看到一抹阳光很难得,可是并没办法让沈妙开心。

“跟着王医生感觉怎么样?”

沈妙淡淡地回了一句:“就那样吧。”

嘶……

等等?

“你怎么知道我现在跟着王医生了?”沈妙问道。

陆鑫这一周就没来医院实习,她是今天下午才被陆江海安排到王医生的科室,他怎么可能会这么快就知道?

沈妙的脑子锈了一下午,此刻却瞬间明白了其中的关窍:“是你,你跟你爷说把我调到王医生科室的!”

“怎么样?还是我对你好吧~”

陆鑫得意地扬起了下巴,像是学校里考了一百分的孩子找家长讨要奖励一样。

“好个屁啊!”

奖励?沈妙恨不得给他一拳!

“我在康复科呆得好好的,非要把我调回科室,你知不知道,这一下午我真的快无聊死了!”

“没有病人,没有事做,我就这么在科室里干坐着看病历,听王医生给他的学生讲课,这跟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有什么区别?”

“你是天才,可能不需要这些实践的经验,但是我们不一样。我们只是朋友,所以请你有一点边界感,好吗?”

沈妙一股脑把心里所有的怨气都吐了出来。

一看到陆鑫,她就想到了中午陆江海跟自己说话时,那张无比伪善的面孔。

就算他们拥有只手遮天的权力又怎样?这样随便安排别人的行为,真的很让人讨厌!

陆鑫被沈妙骂懵了,笑容僵在了脸上,定定地站在那,半天没有缓过神来。

“对,对不起。”

抿了抿唇,陆鑫把身后的那支护手霜拿了过来,递到她面前,弱弱地说:“我听说你每天都要在康复科干七八个小时,又要拔罐针灸、又要给人按摩,想着你应该会很累,所以才跟我爷说让他把你调走……”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对陆鑫来说,他承受不了一天好几个小时的高强度工作,所以他理所应当地以为沈妙也不会喜欢在康复科“打杂”。

女孩子嘛,谁不希望工作能够清闲一点呢?

他也不想跟老爷子开口的,可为了沈妙,他还是硬着头皮求他帮了忙。

没想到,自己是好心帮倒忙了……

看着陆鑫递过来的护手霜,沈妙沉默了。

原本想要捶在他头上的那一拳,此时只想拐过来落在自己身上。

他这么贸贸然地把自己的事告诉陆江海,是有点草率,但本意也是为了自己好,不是一时兴起地想要在自己面前扮演救世主,也不是想要得到自己的崇拜和感激。

他只是怕自己的手太累罢了。

戛然而止的情绪让沈妙有些尴尬,看着那支护手霜,沈妙理了理额前的碎发,语气缓和了不少,“那你,你可以提前给我说一下,问问我意见嘛。”

“我本来也想跟你说的,”指尖抠着护手霜的外壳,陆鑫解释说,“是那个谁说秦叔好像在针对你,说你一直在忍气吞声不敢跟他硬碰硬。我要是跟你说了,秦叔说不定会觉得你在告状,所以就自己做主去跟我爷说了,这样就算他心里恨,也跟你没关系。”

沈妙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说他笨吧,他确实考虑了很多因素,可要说他聪明吧,他又没有考虑到自己心里的想法。

所以只能说他还小,想问题比较简单,但出发点是好的,也是出于一片好心。

主动把他手里的护手霜抽出来,沈妙挤出一丝浅浅的笑,“对不起,那个,我,呃……谢谢啊,那这护手霜我就收下了。”

陆鑫还像是被棒子打过的小狗一样,可怜巴巴地耷拉着脑瓜,夹着尾巴,眼睛里满是委屈。

“好啦好啦,”沈妙抬起手来回呼噜着他的脑瓜,“等会下班了请你吃串儿,好吧?”

陆鑫甩了甩头,重新把自己帅气的刘海给整理好,“行吧,那我可要好好地宰你一顿!”

“没问题。”

小男生就是好哄,沈妙就

说了几句软话,被乌云遮着的太阳就再次露出了灿烂的阳光。

沈妙回去的时候,空了一下午的科室,终于盼来了一位病人。

没有盼望别人生病的意思,只是太久没有给人诊病了,心里有些激动。

来看病的是一对母女,沈妙来时,医生正在给女生诊脉。

女生看起来约摸着十四五岁,这应该是她第一次看中医,空气中的中药味让她多少有些害怕,在医生问询时一直紧紧并着腿,另外一只手也不安地抓着裙角。

“快中考了吧?学习压力是不是比较大?”

“嗯……”

“每天几点睡觉?几点起床?”

“晚上十点睡觉,早上六点半起床。”

“不对吧……我怎么瞧着像是经常熬夜?不好好休息啊?”

听到医生这么说,女生更紧张了,像是被窥见了什么隐私的秘密。

随后,医生又让自己的学生们和沈妙也摸了摸她的脉象。

脉管在指尖下感觉细小,同时跳动又比平常迅速……是典型的细数脉。

嘶,瞧着也是好端端的一个小姑娘,怎么会有肾虚的脉象呢?

第84章 让爸爸来帮你,好吗?……

看了看旁边几个学生记得笔记,要么摸到了数脉,要么摸到了细脉,只有一个人摸到了和沈妙一样的细数脉。

一般身体阴虚内热会出现细数脉,所谓的阴虚内热,则是指身体内“缺水”,很容易“上火”,而导致身体缺水的原因,一般都是因为房事过多导致的。

根据女人的描述,女孩也确实表现出了注意力不集中、精神涣散,手脚冰凉容易出汗的情况。

当然,就算摸到这样的脉象、出现了这样的症状,也不能直接断定是这个原因导致的。

毕竟她的年龄看着还小,还需要仔细检查看看有没有其他症状才能确定。

不过王医生似乎并没有打算继续询问更多的细节,一边说一边给她开了个养身的方子:“没什么大事儿,应该就是学习太用功,熬夜熬得太多了。回去好好休息,没事多吃点桑葚、枸杞补一补就好了。”

“害,现在学校压力大得很,天天光回家写作业都得写到八九点,更别说复习预习了。”

一提起孩子的学习,当妈的就有许多话要说,“这孩子从小就要强,对自己要求也高,上学期没考进前三一下子哭了好几天,现在就算强迫她关灯睡觉,她也会自己偷偷起来学。”

同样是当家长的,王医生十分能理解她:“孩子爱学习是好事,咱当家长的只管好好支持就好,学习费脑子也费精力,可得好好补补。”

“嗯嗯,回去我就多给她买点枸杞,天天给她泡水。”

听到女儿没什么事,女人悬着的心这才放回到肚子里,“还好她爸学历高,天天都能给她辅导功课,要是真让她自己琢磨,估计还得熬得更晚呢。”

写完病历后,王医生把药单交给了女人:“你先下去抓药吧,我教孩子几个提神的小妙招,平时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可以用一用。”

“好,谢谢医生!”

等女人走后,沈妙刚要开口跟王医生说自己的疑惑,王医生就先把她叫到了后面,小声对她交代道:“有些事我不方便明说,你一会去隔壁多跟女孩聊聊,开导开导她。正是青春期,可别养成什么坏习惯。”

原来他知道是怎么回事啊。

脉象和面相是不会骗人的,其实刚才在把脉的时候,王医生就觉察到了女孩身体的异常,只是她的母亲在一旁才不好明说。

青春期的女孩身体会有一些变化,再加上学业的重负,难免会让情绪找不到合适的宣泄口,因此,很多女孩都会用夹被子的方式来发泄,就像男孩会时不时地做手工一样。

这算是一种解压方式,但如果过度了就会对身体造成损伤,尤其是女孩的年龄还小,更加不能沉迷。

国内对这方面的教育有欠缺,要是他当着母亲的面明说,难免会打击到女孩的自尊心,说不定还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还好有沈妙在,由她来跟女孩交流,好好地开导她,肯定要比男医生开口更合适。

沈妙点点头,“好,交给我。”

带女孩来到旁边的诊疗室,见女孩拘谨地站在门口,表情有些紧张,沈妙笑着对她说道:“别紧张,我就是教你一套保健操,隔壁人太多施展不开,这里宽敞。”

活动着手脚,沈妙主动在她前面扎了个马步,“这套操叫八段锦,一共就八个动作,每个动作都很简单,用不了多久就能学会。”

“每天早上做一遍,中午做一遍,我保准你一个月后神清气爽,身体质量也能提高不少。”

“我先给你示范一遍哈,然后咱们再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地学。”

光是打把式有点干巴,于是沈妙打开了桌子上的收音机随便调到了一个音乐频道,用一出《穆桂英挂帅》当背景音,把“两手托天理三焦”到“背后七颠百病消”连续地做了一遍。

女孩的性格比较内向,似乎不太擅长和生人打交道,不过在一旁看沈妙打了一会八段锦后,紧张的情绪也渐渐放松了下来。

接下来,沈妙手把手地教她做了一遍,然后又提点了在做操时的呼吸方式。

因为动作简单又没什么难度,女孩学得很快,沈妙只教了三次,她就能自己完整地打一套下来了。

八段锦的每个动作看着都很轻柔,跟太极拳很像,但毕竟是用来升身体里阳气的一套健身操,所以在打的过程中很容易出汗。

这才一会的功夫,女孩鬓角的碎发就被汗湿了。

沈妙给她倒了一杯水,同时用袖子替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来,先坐下歇会,一会再教你另一套拍八虚。”

“谢谢姐姐。”

接过沈妙递来的水杯,女孩点头微笑道。

“你在班里的成绩一定很好吧。”

“一般,也就是前五。”

“前五还不好啊?!想当年我初三那会,天天就想着玩了,差点没毕业。”

“不会吧?我看着你很像好学生哎。”

女孩是很慢热的类型,慢慢和沈妙熟悉起来后,话也跟着变多了。

感觉差不多后,沈妙这才旁敲侧击地跟她提起一些不方便告诉大人的事。

“你现在谈恋爱了吗?”沈妙压低了几分声音。

女孩摇摇头。

“别谈,就算谈也得到高中,初中的男孩懂什么呀?一群小屁孩罢了。”

“确实,”女孩像是碰到了知己一样,不由得对她的观点表示赞同,“我们学校的男生就是这样,一点都不成熟,天天就想着当古惑仔、当老大。”

顿了顿,女孩又向沈妙问道:“姐姐,你觉得高中是什么样的?我妈经常跟我说,考上高中就轻松了。”

沈妙:……

“她骗你的,上学哪有轻松的?”

考上初中就轻松了,考上高中就轻松了,考上大学就轻松了,毕业就轻松了……这几句话,简直就是家长骗孩子努力学习的四大谎言!

只有上过学的才会知道,学习根本就没有轻松这一说,未来只会越来越累。

回想起自己当年的高中生活,沈妙毫不遮掩地说:“我上高中那会,天天就想着睡觉了,尤其是数学课,一听到老师讲公式我就头疼,一个字儿都听不进去。还有什么历史、政治,天天写卷子,写得我头都大了。”

“啊,这么吓人吗……”

听沈妙这么一说,女孩好像没那么期待自己的高中生活了。

“学得这么难受,你不会觉得压力特别大吗?”女孩又问。

“会啊,那时候我经常哭,尤其是期末考试后拿到成绩,不想哭也会被我妈揍哭。”

女孩:……

“不过有时候我也会换一种方式,”揽过女孩的肩膀,沈妙

意味深长地用两根手指学着筷子那样夹了夹,“睡觉的时候夹着被子,这样会舒服一点。”

为了自然地引到这个话题,沈妙算是以身入局了。

她都想好了:先拿自己举例子,再说这样做对身体的损害,最后再说用什么合适的方式来发泄情绪……

整个过程轻松自然、水到渠成,既不会显得很突兀,又不容易刺激到她的自尊心,简直完美~

可惜,话题似乎并没有朝着她预想的方向发展。

“夹被子?”

女孩有些疑惑,“为什么要夹被子?”

“因为腿夹着的时候会很放松啊。”沈妙反问道,“你没有夹过吗?”

女孩摇摇头。

她听懂了沈妙的意思。

见沈妙对自己说了她的解压方式,低头看着自己的裙子,女孩也试着开口说:“虽然我没有夹过被子,但是在我心里很难受的时候,身体也会不太舒服,会想……嗯……蹭蹭……”

“不过我爸跟我说这是不好的事情,所以不让我……嗯……”

想不到,她的父亲还挺开明,知道要引导女儿走向健康的方向。

“嗯,那你爸还挺好的。”沈妙回道。

女孩点点头,下意识并住了腿:“是啊,所以我爸经常会帮我。”

“帮你?”

“就是帮我放松一下,把身体里不好的东西排出来。”女孩解释说。

沈妙:???

她隐隐觉得这句话有点不对劲,于是仔细地向她问道:“那你爸是怎么帮你的?”

“就是会用手帮我揉一揉,然后再用毛巾把流出来的脏东西擦干净。”

女孩风轻云淡地说着她父亲对她的所作所为,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里满是无知的单纯,全然没有感觉到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更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听着女孩将她父亲“帮”她的事情,沈妙只觉得耳朵“嗡”了一下。

沈妙的嘴唇微翕,看着女孩半天说不出话来,似是有一颗蘑菇弹在她的脑子里炸开,瞬间把她的意识都轰成了碎片。

“他,他经常这么对你吗?”

女孩不假思索道:“之前不太经常,这几个月差不多每隔几天就有一次吧。”

将自己裙子上的褶皱一点点抚平,女孩的言语中有几分难言的羞怯。

她似乎知道这是不该向外人说的私隐,但她羞臊的原因,却不是父亲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是自己身体的反应。

沈妙好像明白了她肾虚的原因……

看样子,她需要的不仅仅是心理疏导,更需要把猥琐男抓起来的警察!

——

“芸?作业写完了没?该睡觉了。”

晚上九点半,孔娟从客厅回屋时,顺便抬头看了眼挂钟上的时间,温声催促她道。

孔芸以为母亲要进来,赶忙将夹着的娃娃抽出来,“快了,等会写完我就睡了。”

自从上初中以来,孔芸就觉得学业的压力好大。

在小学原本只需要学语文、数学、外语,结果只长大了一岁而已,就要多加历史、政治、物理三门功课。

初中不仅是要学的课程多,难度也提高了不少。尤其是数学,经常要翻好几遍书才能解出一道题,有时候说不定还会解错……

孔芸上小学时,次次都是考试年级前列。上初中后的第一次月考虽然也是排名年级三十二,但对她来说已经退步不少了,期中考试的分数更是跌到了年级四十九,差一点就要离开尖子生的行列了。

孔娟对她的要求不高,觉得她的年龄还小,只要能保持班里前十的水平就好,可看到自己的成绩一直在走下坡路,孔芸却难以接受,时常觉得心口被什么重物压着,喘不过气来。

她急啊,但是没有办法,学习这事儿并不是能急得来的。

她越是着急,越是学不进去;越是学不进去,成绩越是落后;成绩越是落后,她越是着急……就像是一个循环往复的恶性循环。

因为达不到对自己的要求,孔芸的脾气变得越来越不好,总感觉身体里有股火无处发泄,直到那一天……

在换裤子的时候,她不小心勒了一下,霎时间,一阵酥酥麻麻的感觉犹如一股电快速地流过了她的全身。

那一刻,那种奇怪的身体反应,好像把她心头的烦闷切掉了一小块。

于是,她又攥紧了裤腰,刻意地往上提了一下。

嘶……啊……

这是一种难以描述的感觉,是她从来都没有体会过的。

很奇怪,很舒服,很沉迷。

她好像找到了一种可以让自己快乐的方式:夹腿。

每当碰到解不出的数学题,好像只要夹上一会,心情就会好很多,原本模糊的思路也会变得更加清晰。

不过这种排解的方式,她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因为妈妈告诉她,这是女孩子很隐私的部位,是不能跟任何人提起的话题。

铛铛。

孔芸刚把娃娃放在腿上,就听到了敲门声。

她吓得腿一抖,娃娃就这么掉在了地上。

“还差多少?”男人推开门,轻声关心她道。

孔芸来不及去捡地上的娃娃,只能装出认真做题的样子,“唔,快了。”

男人走上前,把那杯热牛奶放在孔芸的手边,又说:“嗯,记得睡前把牛奶喝了,对身体好。”

“嗯嗯。”

男人注意到了掉在地上的娃娃。

弯腰把娃娃捡起来时,那只棕色的熊变得有些扁了。

这是孔芸最喜欢的娃娃了,每天都要抱着睡,怎么掉在地上了?

用手把娃娃里面的棉花调整好,男人似乎闻到了一丝很……的味道。

这是女人才会有的味道,是只有某些情况才会有的味道。

男人没说话也没有离开,把娃娃放回到床上后,顺势坐在了她旁边,稍稍凑近些,看向了她面前那张还没写完的数学卷。

“数学题很难吗?”

孔芸低下头“嗯”了一声。

男人继续道:“碰到不会的题可以问你妈,问我也行。”

孔芸还是没说话。

问妈妈?

小学四年级之前的加减法还行,可是到了学乘除和方程的时候,孔娟的文化水平就跟不上。

幸好小学的知识不是很难,自己多下功夫练习还是可以学会的,并不用她来辅导。

但是上初中后的难度增加了不少,孔芸已经没办法自己琢磨了,偏偏她又是个不擅长和人交流的性子,担心会麻烦到别人,担心别人会笑话自己笨,所以她宁愿自己啃。

至于为什么不找男人来辅导自己……

男人并不是她的亲生父亲。

孔芸的父亲在她还没出生时就去世了,所以她一出生就跟了孔娟的姓,跟着她生活。

男人是在她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和孔娟结婚的,一直以来都对她们都很好。

孔芸一开始是叫他叔叔,后来才渐渐改口叫爸爸。

男人是高中毕业,要辅导她小学初中的知识绰绰有余,不过毕竟隔着一层血脉,就算叫了他爸爸,孔芸也不好意思向他提要求,这才没有开口。

男人看出了孔芸心里的怯怯,于是主动把她手里的卷子侧过来,问道:“是觉得哪一道题比较难?”

“这一道。”孔芸小声道。

初中的数学题很简单,男人只看了一眼题就知道该怎么解,于是又从她的文具盒里拿出一支笔,把题上的几个数据标了出来。

“你看,AB是直径,C在BA的延长线上……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做一条辅助线?”

“有了辅助线,我们可以把这个点记作F,那么A到F的距离,和C到F的距离是不是一样的?”

“那想要证明这个角是这个角的两倍,是不是就可以用公式……”

男人讲得很慢,而且比学校老师讲得还要仔细,担心孔芸听不懂,他会把每个细节都写下来,还会把图画上的各个数据写在旁边。

按照他的讲解,孔芸很快就理解了这一类题的解题思路。

解下一道题的时候,男人

把卷子又推回到孔芸面前,同时坐得更近了一些,问道:“来,这个题你先试着解一下,按照我刚才教得方法。”

孔芸的注意力都在写题上,完全没有意识到男人的每一次呼吸都会掠过自己的耳朵,而且身子也会时不时地碰到自己的手肘或后背。

男人教得很好,孔芸在按照他的方法打开思路后,后面的几道题都写得很快。

等到把题全部写完之后,孔芸在直起背时,不小心碰到了男人的胸膛,这才发现他们的距离有些太近了,近到让她觉得很不自在。

“爸,我该睡觉了。”把卷子合上,孔芸下意识地躲避着男人的眼神道。

男人稍稍向后退了一点,问道:“小芸啊,你是不是做什么不好的事了?”

孔芸一下子紧张了起来,不敢说话。

男人拿起了那只娃娃,用手把娃娃上的毛抚平,继续说:“小芸乖,我没有要怪你的意思,只是想提醒你,这样的行为很不好,会对你的身体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孔芸被他严肃的语气吓到了。

她不过只是蹭了蹭,真的会这么严重吗?

“对不起……可以别告诉我妈吗?”孔芸的眼眶有些湿,怯怯地说道。

“放心,没有人会知道的。”

放下手里的娃娃,男人把手伸向了她的衣服,隔着那一层薄薄的布试探地碰了一下。

嘶?!

那种触电的感觉更明显了。

孔芸下意识地往后躲了躲,一脸惊恐地看着他。

妈妈说过,这是女孩子很隐私的地方,谁都不可以碰,他,他……!

“你不是很难受吗?爸爸只是想帮你揉一揉,让你舒服一点。”男人非但没有退却,反而把整只手都盖了过去,手指还揭开了那层布。

孔芸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从脖子蔓延到耳后根,心跳的速度也在一点点加快。

“我妈,说,说这里不可以……”

“你妈的意思是不可以碰里面,但我只是帮你揉外面。”男人微笑地解释道,“你看,你的娃娃上面有很多细菌,蹭得话很容易生病。但是我的手洗过了,很干净,这样帮你按摩就可以避免生病。”

男人一边说一边加重了手上的动作。

孔芸她很想躲开,可男人说得似乎很有道理,而且这种感觉……所以她只好将头偏到一旁,回避着他意味深长的目光,以及他的小山丘。

这种感觉就像是坐过山车,很危险,但是这种刺激又让人很着迷。

就像男人说的,他没有做更过分的行为,只是在外面反复地帮她按摩,她也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反而还不自觉地把腿分开了。

过了几分钟后,她“尿”了,尿了男人一手。

男人没有怪她,而是笑着用纸把手擦干净,“怎么样?舒服了吗?”

孔芸红着脸,僵硬地点了点头。

何止是舒服,在刚才的过程中,她感觉浑身的压力都消失了,四肢都轻飘飘的……只是在结束后会很疲惫、很困。

“那以后不可以再蹭了,觉得不舒服的时候就跟爸爸说,爸爸帮你按摩一下就好了。”男人把手擦干净后,拍了拍她的肩膀道。

孔芸不放心地问:“那我可以把这件事告诉妈妈吗?”

“如果你妈妈不许你以后再这么做了,你打算怎么办?”男人反问道。

孔娟确实跟她提过,女孩不要总碰那里,尤其是生理期的时候,平常也要穿宽松一点。

要是她知道的话,一定会反对的吧。可是这种感觉真的让她……

见孔芸不说话,男人继续温和地安慰她说:“乖,爸爸只是心疼你,不想你这么难受。以后这就当成我们之间的小秘密,好吗?”

第85章 天才竟然不知道?……

医院里,孔芸被护士带去做了详细的身体检查。

她的年龄还太小,对这方面的事没有概念。

揉?按?这些听着不过是很平常的字眼,要那男人真只是对她做了这些,那对她的伤害还算小,就怕他……

“呜呜……我,我的妞啊……呜呜呜……”

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孔娟哭得伤心,紧紧抱着女儿的书包,她一遍遍地捶打自己的腿,又狠狠扇了自己两个耳光,后悔自己识人不清,差点害了女儿的一辈子。

谁能想到呢?街坊邻居平日里夸赞的好好先生,竟然会是个披着人皮面具的衣冠禽兽!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像极了孔娟此刻崩溃的心情。

远远地看着等在检查室外的她,沈妙想了想后,还是把刚接的那一杯水倒进了科室的花盆里。

“这女孩好可怜,这么长时间了,竟然完全没有意识到继父是在喂亵自己。”站在沈妙的身后,陆鑫把双手插进兜里,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沈妙把杯子里的水珠甩干净,回他道:“她才多大,当妈的没有跟她说过这方面的事,肯定什么都不懂。就像你小时候学吃饭一样,没人教你,你会自己用筷子吗?”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有了后妈,就会多一个后爸。

但其实还有另外一句话:有了后爸,就会失去亲妈。

孔娟和男人组建新的家庭没有错,和男人生下属于他们两个的孩子也没有错,她是母亲,也是个独立的女人,有权力对自己的人生做主。

可她错就在忽视了对女儿的关心。

她和男人的孩子今年才三四岁,平时确实需要大人多上心,而青春期对于一个女生来说同样很关键,离不开父母的照顾。

刚才和孔芸聊天时,沈妙在她眼神中看到了隐隐的光亮,说明她之前也是个很阳光开朗的女孩。

至于为什么如今会变得内向,除了学习压力大之外,或许也有母亲分掉了对她的关心的缘故吧,否则怎么会被喂亵长达一年多,都没有丝毫察觉呢?

“你好像很生气。”

“没有。”沈妙否认道。

陆鑫撇撇嘴,“还装,我都看出来了。”

沈妙没说话,只是扭头戳了他一眼。

确切来说,她现在还没有生气,但如果等会警察带着男人来了之后,孔娟没有为孔芸出头,为她讨要个公道,那她可能真的会发飙。

这样的事在村里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为了赚钱养家,村里有不少人都会去城里打工,让年迈的爹妈照顾自己的儿女。男孩子还好,不容易受欺负,可女孩子们却很容易被一些歹人们盯上。

沈妙曾经在行医时就碰到过两次,那两个女孩下面受了很重的撕裂伤,女孩不懂事不敢跟家里人说,老人们也愚昧,等到伤口感染发炎了才发现。

事后,他们也没有找歹人的麻烦,说是闹大了以后对女孩的名声不好,还说孩子年龄小,等过几年长大后自然就忘了。

忘?怎么可能?

那些在树梢上被石头砸过的苹果,就算长得再红润饱满,也会留有坑坑洼洼的凹痕。

“下班了,你还不走吗?”沈妙转移

话题道。

“你不是也没走。”

“你先走吧,我不走,我得等着,”双手交叉叠在身前,沈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倒要看看这个当妈的会不会为她出头。”

陆鑫学着沈妙的样子同样将手放在身前:“那我也不走。”

下班后,各个科室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有沈妙和王医生他们在等着。

经过几个女医生的检查,万幸,孔芸没有被侵犯。从检查室出来时,孔芸的脸色很不好,她没有哭,一步步走向孔娟,她努力地噙住眼泪看着母亲。

刚才在做检查时,听了几个医生阿姨的解释,孔芸才意识到自己是被喂亵了。

她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妈妈。

“芸!”

孔娟跪在了女儿的跟前,将她抱在怀里,嚎啕大哭。

她在忏悔,忏悔自己没有照顾好她,忏悔自己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

“妈……”

搂着母亲的脖子,孔芸的眼泪也跟着落了下来:“对不起,我错了……”

“没,没没,你没错,”孔娟摇摇头,泪眼婆娑地替女儿擦着眼泪,“是妈不好,是妈没保护好你,让你受委屈了,是妈对不住你。”

要是她平常多关心女儿一点,或许就能早点发现了。

差不多七点左右,几个警察带着男人来到了医院。

男人看起来像是某个公司的职员,一身西装革履、文质彬彬,鼻梁上还顶着一副金丝眼镜,完全就是人们口中那种温文尔雅的正人君子。

来的路上他就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于是提前做好了应对的准备。

“王八蛋!你真不是人啊!”

“小芸才多大?她还叫你一声爸啊,你咋能这么对她?”

“你真是畜生啊!你,你……”

哭了快一个小时,孔娟都没什么力气了,看着是一拳接一拳地捶在男人的胸口,但其实每一下都是软绵绵的,根本一点都不疼。

男人没有反抗,没有道歉,就这么静静地站着,任由女人发泄着心里的怒火。

余光看向一旁的孔芸,他皱着眉,佯装出一副认错的嘴脸。

“小……”

咚!

那个“芸”字还没说出口,男人就被突如其来的一拳给打倒在地。

陆鑫这一拳打得人出乎意料,男人还没看清他的脸,紧接着又一脚就朝着他的下半身踹了下去。

“艹!”

沈妙本以为陆鑫是留下来看热闹的,没想到他是留下来当打手的。

陆鑫下手有多重,沈妙是见识过的。

看看地上那一副被一脚踩碎的金丝眼镜,就能大概预料到男人的下场。

恼羞成怒的男人试着还手,结果刚举起拳头,下一秒就被陆鑫一记头槌撞得眼冒金星,鼻血“哗”地一下就流出来了。

“警察!警,警察!”意识到自己打不过,男人便向一旁的警察求助道。

警察自然是不想插手的,单看他们能任由陆鑫动手就能看出一二。

强勾犯、喂亵犯,这两种人走到哪里都不收人待见,要是在监狱里更是人人可欺的地位。

可身为警察,他们又不能袖手旁观,只好象征性地拉一拉陆鑫。

“好了好了,别打了。”

“住手!叫人来是谈事的,谁让你动手了。”

男人的脸上挂了彩,踉踉跄跄地从地上站起来,周围没有人愿意扶他一把,鼻血都把他身上那件衬衫染红了几块,一旁的护士也没说给他递一张纸擦擦。

流吧流吧,这种阿杂菜,流死了最好!

捂着不断流血的鼻子,男人指着陆鑫威胁他道:“我,我要告你!”

“告呗?以为我怕你?呸!”陆鑫又朝着他啐了一口。

陆鑫简直是把沈妙想做的事给做了。

刚才男人被带来的时候,沈妙确实想冲过去给他一拳,再朝他的下面来上一脚……要不是感觉自己打不过他,也用不着陆鑫替自己动手了。

等局面冷静下来后,警察开始给他们做笔录,同时向负责给孔芸体检的医生询问情况。

“你知道你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了吗?”

“这也算吗?警察同志,我只是帮我女儿按摩,并没有侵犯她。”

“喂亵也是犯罪的一种,并不是只有发生关系才算是犯罪。”

“我是经过我女儿的同意我才帮她的。”

“她还没满十六岁,就算她同意,你碰了也是犯罪。”

“可是警察同志……”

为了互不影响,男人和孔娟母女是分开做笔录的。

刚才来时当着她们母女的面,男人还表现得自责内疚,但当警察向他问询具体的情况时,他又开始想方设法地想要逃脱责任,尽力为自己洗白。

可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不是他解释就能有用的。

看他敢做不敢当,还妄图把责任推给孔芸,说是她主动让自己帮忙的,沈妙就气得不打一处来,恨不得把他的狗头打进肚子里!

沈妙才刚动了这么一个念头,就看到一只笔筒在半空划过一道弧线,径直朝着男人飞了过去。

咚!

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了男人的头上。

扭头看向沈妙和陆鑫,男人捂着头厉声道:“警察同志,你们到底管不管?!”

“嗯?管什么?”警察低头自顾自地写着笔录。

另一名警察也装作没看到,“是啊,你在说什么?”

男人:???

“他刚才在砸我,你们没看见吗?!”

“没有。”两人异口同声。

这一下被砸得不轻,笔筒的尖把他的头都蹭破了,看着手上的血,男人高声对护士和医生问道:“他是不是你们医院的?我要投诉!”

“你要投诉谁?”

“哦,他啊,他不是我们医院的。”

“确实,我们不认识他是谁,你找我们投诉也没用呀。”

“你的头怎么破了?哦,要包扎啊,不好意思,我们帮不上忙。”

“是的,因为我们已经下班了,这边建议你咬咬牙忍一忍呢。”

……

孔娟选择了跟男人离婚,哪怕他们之间还有孩子。

她不能让女儿继续跟这样的人渣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更受不了和这个衣冠禽兽睡在同一张床上,所以做完笔录,就跟警察开始商量起诉离婚的事。

还好,孔娟没有让沈妙失望,她撑起了身为一位母亲的责任。

不过警察劝她不要急,等公诉过程结束后,再提离婚也不迟。

因为男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孔芸今年才十四岁,等到开庭审理的时候,刑期起码十年起。男人既是主动犯罪、又是过错方,到时候大概率会把家里的财产都判给她。

坐在门口,听着母亲和警察谈论那些她听不懂的问题,孔芸一直局促地攥着裙角,她不敢再把腿并紧了。

“姐姐。”

沈妙帮着她们把药方熬好的药拿来时,孔芸怯怯地叫了她一声:“我是不是做错了?是不是因为我,妈妈她才会这么生气?”

沈妙:???

蹲在孔芸跟前,沈妙用纸巾帮她擦拭着脸上的泪痕,“不,这不是你的错。这对女孩子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更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青春的这几年身体有变化很正常,不止是生理会开始发育,心理也会趋向成熟。

想要排遣心理和生理的不适没错,只是没有找到更合适的方法罢了。

“可如果不是我,他……”

“小妹妹,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一旁的陆鑫也跟着开解她道,“你那后爸就是个不折不扣、趁人之危的乌龟王八蛋,跟你没有半点关系。”

“你要这么想,花园里的花被路人随便折走,你能怪花朵开得太好看了吗?就算橱窗里的衣服再漂亮,也不是小偷把它偷走的理由啊?你说是吧。”

孔芸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轻扶着她紧张的手背,沈妙又说:“以后学习上的压力大,可以试着跑跑步,或者跟你的好朋友们出去玩一圈,不要把太多的负面情绪憋在心里,就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了。”

“好……”

晚上,雨终于停了。

上午还燥热的空气,被雨水这么浇了一通后倒有几分凉了。

坐在路边的麻辣烫摊位上,沈妙又往碗里拿了两串丸子,一边嘶哈着缓解嘴里的热辣一边举手对老板说道:“叔,再下一份油麦菜和一份空心菜。”

“中。”

瞧她辣得嘴唇通红还要继续吃的模样,陆鑫笑着帮她把杯子里的橘子汽水续满,“你这么爱吃麻辣烫啊?”

“嗯啊。”

沈妙把竹签上的面筋推进碗里,用筷子一压,瞬间就吸满了混有芝麻酱的汤汁,“我爷平常不让我吃这些,只能偷摸着吃。”

健康的东西不好吃,好吃的东西不健康。

沈万山总叮嘱她,说身为医生,一定要以身作则有一个好身体,这样才能给来看病的病人起到一个榜样作用。

但沈妙哪里能忍得住不吃这些垃圾食品?每次来市里都要吃点炸串、涮烤、臭豆腐这些路边摊。如今住在秦荷家,更是隔三差五就要买点零食打牙祭。

“一样,我爷管我管得也很严。”

沈妙撇撇嘴,“没看出来,真要管得严,会让你跟人打架啊?”

“打架不算,我是指我的人生,”扒拉着碗里的那两颗丸子,陆鑫幽幽地说,“你看,我小学上什么学校、初中上什么学校都是我爷安排的,以后要考什么、做什么他也都计划好了。”

陆江海对陆鑫寄予了厚望,原本是希望他高中毕业以后考医学院,能成个正经的医学生,不成想他被高中开除了,档案里被记下了一笔。

没办法,这才走上自考证的这条路。

或许是家里两代人都在省医院呆够了吧,陆江海希望陆鑫考到证后能自己开个中医馆,设几个科室、招几个医生,这样不仅赚得多,还算是自立了门户。

嚼着那只劲道弹牙的丸子,沈妙安慰他说:“这也挺好的啊,你学医这么有天分,不管是考大学还是自考都能有个很好的出路。”

陆鑫没搭茬,只是继续吃着碗里泡了好久的方便面。

“对了,像你们这些天才,平时是不是都不用学习的?看看书就会了?”沈妙随口问道。

把嘴里那口面咽下去,陆鑫回答说:“学,学啊,怎么可能不学。只是学校老师教得有点一般,不如我回家自己看书。”

嗯,看来自己猜得没错,他果然在背地里偷偷用功了。

沈妙又问:“那只看书不实践可以吗?就比如最简单的诊脉,光看书的话,手指上也不会有感觉吧。”

“也会实践,只是,呃,嗯,我爷专门给我安排的有。”陆鑫解释地吞吞吐吐的,好像有什么是不能正大光明说出口似的。

见沈妙越问越深,总也止不住她的那份好奇心,陆鑫便试着把话题的主动权拿了过来,“下下周有月考,要是不信我的话,咱们再比比?看谁考得高?”

“害,我没有不信你,就是单纯好奇而已,”沈妙用纸巾擦了擦嘴角,“不过……想比的话,也可以啊~看看这次谁的分高。”

沈妙不敢保证自己一定赢,可只有比了之后,才知道和他之间到底差了多少。

“但不是考试不出分,只出排名吗?”

“那是分班考,月考和测评都会出分,卷子也会发下来。”

“好,有分数就行。”

陆鑫:“输了怎么办?”

“你说呗,我都行。”

“好,那要谁输了,就要答应对方一个要求。”

“没问题。”

吃得差不多了,准备买单的时候,沈妙在掏钱时把口袋里的那张药单也带了出来。

那是孔芸的药单,刚才在医院帮忙去领完药时本来要扔的,但没看到垃圾桶就顺手塞进口袋里了。

“这是啥?”陆鑫好奇地把药单展开,问道。

“刚才那小女孩的药。”

“熟地黄、山茱萸、丹皮、茯苓……”自顾自地念着单子上的药材,陆鑫浅浅地道,“嗯,原来是六味地黄丸啊。”

“啊?”

沈妙把单子拿过来仔细看了一眼,确定药方没错后,再次问他道:“你说这是什么?”

陆鑫没明白沈妙话里的意思,“六味地黄丸啊,就是又多了两味药材而已。”

“那你再看看多的是什么?”

“知母和黄柏啊,”陆鑫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沈妙解释说:“六味地黄丸再加上知母和黄柏,就是一味新药了,叫知柏地黄丸。知柏地黄丸的药效更强,而且还能降燥去火,比较适合那女孩。难道你不知道吗?”

虽然这两种药方相似,但适用症并不完全相同。

就像是米多水少做出来的是米饭,米少水多做出来的是米汤一样。

况且,这也不是什么复杂的药方啊,她也提醒过他了,陆鑫难道没有发现两者的区别吗?

*

经历了两周的复习和两周的实习之后,杏林医辅的第一次月考开始了。

和开学的分班考类似,月考分为两部分:笔试、实践,会由不同的老师分别进行打分。

只是这次的诊病实践排在了笔试的前面,在上午进行,下午才会开始书面考试作答。

诊病实践对于部分学生来说很简单,毕竟他们之前就有人当过大夫,所以成绩不会差太多,主要还是要看卷面的分数才能拉开彼此之间的差距。

这次,沈妙和陆鑫分到了同一个考场,而且距离还挺近,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右边斜前方的陆鑫。

月考的内容有一半是老师带着学习过的,剩下一半则是围绕考试大纲的,因为只顾着复习学过的知识了,好多人前面答得还挺快,到后面答题的速度就慢了下来。

唯独陆鑫……

从考试一开始,他手里的笔杆子就没停过。

唰唰唰,唰唰唰……

一行接着一行,写得飞快。

沈妙偶尔抬头朝他悬在桌子外的卷子看了一眼,除了密密麻麻的字外,还能看到他在题目旁边画的几笔涂鸦。

难道这就是天才吗?答题的过程中还有多余的时间画画?

不出所料,陆鑫又是第一个交卷的。

在一众羡慕的眼神中,陆鑫背着包离开了教室,只是,他在快步走出门的时候,目光却只看向了沈妙一个人……

老师批改的速度很快,第二天一早,成绩就张贴在了班级门口。

陆鑫:97

沈妙:96

王跃进:83

张楠金:80

……

沈妙和陆鑫几乎是断层成为了月考的第一和第二名,只可惜,沈妙还是比陆鑫低了一分,输掉了这一次的比试。

“姐姐,看来这次是我赢啦~”

拿着自己的卷子回到最后一排的座位上,陆鑫嬉笑着对她说道。

“愿赌服输,”沈妙遗憾地叹了一口气,“说吧,你想要我干什么?”

陆鑫:“还没想好,先欠着,以后再说吧。”

看了看自己卷子上的那两个红叉叉后,沈妙把陆鑫的卷子也拿来看了一眼。

嘶……好奇怪?

是自己昨天看错了吗?

她记得陆鑫的卷子上是有几笔涂鸦的啊,怎么消失了?

第86章 谁不知道她和老师…………

和在学校里的学生一样,月考结束出来后,大家最在意的就是考试成绩。

开学的分班考试,基本把不同水平层次的学生分好了,所以月考的成绩也是大差不差:

尖子生和排名前几的都在一班,二班的水平稍微差一点,但也有几个分数不错的,三班和四班基本是垫底水平,大部分成绩都在40、50徘徊,及格的都很少。

但,凡事总有例外。

“号外号外!四班也有个考到90分以上的!”

风风火火地从外面跑回来,那人跟喜鹊鸟似的大声宣扬着新鲜热乎的八卦。

沈妙好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想当初她在吃到什么惊天大瓜的时候,也会这么迫不及待地想要讲给别人听。

就是男人的表现要更加地夸张,分明都三四十岁了,看着却一点都不稳重,惊讶的表情还跟个没见过世面的毛头小子一样。

“你是说曹玉兰吧。”

坐在第二排的人头也不抬地看着手里的书,淡淡地道。

“你咋知道?”

那人哼了一声,没说话,倒是第四排的另一个女人轻蔑地哼了一声,“谁不知道曹玉兰和秦老师之间的事儿啊?可惜啊,再怎么透题,也就只能考个90分罢了。”

什么事儿?透什么题?

你们在说什么?能不能把话说得明白一点啊喂?!

沈妙想来是走在吃瓜第一线的人,可此时此刻,她却像个找不到瓜吃的猹,急得直挠头。

可惜,沈妙和班里的人处得没那么熟,要不非得过去好好问清楚是什么瓜不可。

“透题?你别是瞎胡说的吧,有证据吗?”

“这

还要证据?你是不知道曹玉兰和秦老师的关系吧。”

“别的不说,分班考试曹玉兰的成绩只能进四班,短短一个月就能考到90分,除了提前透题,你还能想到别的可能性吗?”

“那万一是上次没考好,然后这次超常发挥?”

“你也说是万一了,那剩下的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呢。”

班里知道这个瓜的人不少,聊天时,大家都像是把对话加密了一样,只是不停地阴阳两人之间见不得人的勾当,完全说不到沈妙想要听的艮节。

沈妙平常最爱吃瓜了,但自从来辅导学校上课后,就一直沉迷复习。

想不到身边竟然有这么大的瓜,而且还是关于学生和老师的。

“他们说的八卦,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沈妙碰了碰陆鑫的胳膊,低声问道。

抬头眺了眼聚在前排聊天的人,陆鑫一边继续忙活着本子上那副没画完的画,一边淡淡地跟她解释说:“就是有人在传四班的曹玉兰跟秦叔关系不正常,具体说了些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啊?啥时候的事啊?”

“开学没几天就有人说了吧,”陆鑫风轻云淡地说,“当时知道的人少,就这一两周才传起来。”

沈妙:……

看来她是真的跟不上学校里传消息的速度了,这都过了快一个月,她才听说。

具体是什么情况,陆鑫知道的不真切,毕竟他也只是在学校偶尔听人说起,才拼凑出了大概的情况。

曹玉兰是四班的学生,今年三十九岁,是从萝县来参加考试的。

曹玉兰长得不算漂亮,但据说特别会来事儿,开学第一天就给班里的同学分发了自己亲手晒的地瓜干,还主动包揽了班里打扫卫生的活儿,对谁都是客客气气的。

而且她不止是对同学好,对各位来授课的老师也殷勤得很,有事没事就往办公室跑,经常帮着各位老师跑腿。

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发现了曹玉兰和秦效坤的事。

据说那是开学的第三天,有人撞见了秦效坤在放学后,跟着曹玉兰去了她的出租屋,并且在里面呆了一个多小时才出来。

从那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也注意到了秦效坤和曹玉兰之间的关系非比寻常。

曹玉兰往办公室跑得次数不少,但大多都是去找秦效坤的;每天曹玉兰都会多带几个鸡蛋,给班里早上没吃饭的同学,可也会专门给秦效坤塞几个……

要说他们之间没有什么不正当的关系,那上上周末的夜自习怎么说?

每周末的夜自习并不强迫学生们来学校上,不过那天会有两位老师来看课,专门来解答学生们的问题。

那天晚上,又有人看到曹玉兰和秦效坤之间有不正当关系的证据:

曹玉兰从他办公室呆了好久,出来时眼角微湿、衣衫不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而且秦效坤这么严肃的一个人,对待谁都是疾言厉色的,偏偏在面对曹玉兰时会缓和几分语气,可不就是实打实地对她的偏爱嘛!

“那你觉得,曹玉兰和秦老师会是那种关系吗?”沈妙又问。

“肯定不是啊,”陆鑫回答得干脆,“秦叔他就不是这样的人,这都几十年了,从我小时候见他的时候,他和婶子的关系就一直挺好的,不可能会跟别人有点啥。”

不过话锋一转,他又说:“但该说不说,秦叔这个人确实挺有魅力,挺招人喜欢的,真要有女学生主动对他投怀送抱,也不是没可能。”

陆鑫是秦效坤从小看着长大的,秦效坤知道他是个什么脾性,同样的,陆鑫也知道不少秦效坤年轻时的“风流韵事”。

别看秦效坤现在年龄大了,三十多岁时是一表人才,很招医院里那些女护士的喜欢,来找他看病的女病人也常是眉眼含笑。

哪怕知道他结婚了有老婆,也总会有桃花贴上来,不过每一次他都会毫不犹豫拒绝。

想不到如今年龄大了,还能听到关于他和学生之间的黄谣。

但陆鑫还是和小时候一样,选择相信他的正直,所以学校里传得这些流言,他从来都没放在心上过。

“那你呢?”陆鑫反问沈妙道,“你觉得这事儿是真是假?”

沈妙不假思索道:“假的。”

“为什么?他之前可是故意为难过你哎。”

沈妙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于是平淡地哼了一声,“你真觉得他是故意为难我啊?”

到底是假为难还是真严厉,沈妙心里有一杆秤,陆鑫亦是一清二楚。

就算他在报道那天给了自己第一个差,分班考又给了第二个差,可那都是符合要求规范的,沈妙心里是不高兴,但不可否认的是,自己做得确实有瑕疵。

也正因为是真的严厉,不是为难,所以他才会在自己表现出色的时候,给予一张红卡奖励。

沈妙不是会轻易相信这些谣言的人。

况且以沈妙过往吃瓜的经验来看,两人要真有什么不当关系,肯定会躲着点学校的许多双眼睛,不至于让这么多人都看到。

所以,她觉得这件事大概率是场误会。

快八点的时候,秦效坤像往常一样拿着书本和水瓶来上课了。

不过今天,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短头发的中年妇女。中年妇女的手臂上除了挂着自己的包之外,手里还捧着一摞新的卷子。

直觉告诉沈妙,这个人就是曹玉兰。

可是她怎么跟着秦效坤一起来了?

两人在进门时,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曹玉兰的身上,有惊讶、有嫌弃,但每个人都把情绪藏得很好,没有被秦效坤注意到有什么异常。

“月考成绩大家都看过了吧。”

顺手把书本和水瓶放在桌子上,秦效坤开门见山地向大家说道:“这次综合成绩上90分的一共有三个人,除了咱们班的第一第二之外,就是原本在四班的这位曹玉兰同学。”

随着秦效坤的介绍,曹玉兰微笑着向班里的各位同学点了点头。

“经过我们几个老师的一致商议,决定从今天开始,让曹玉兰同学转到一班来,和各位一起学习。”

曹玉兰礼貌地向大家鞠了一躬,自我介绍道:“大家好,我叫曹玉兰。”

众人:???

转班?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啊。

入学的分班考试,为的就是将不同层次的学生分开。

一班的人水平整体偏高,目标就是为了要考试过线,平常的教学速度会快一点;

二班和三班的基础比较薄弱,大概率是没办法拿到证的,教学内容主要是查缺补漏为主;

四班则完全是来陪跑的,大多数人的学医时间都不久,这一期有所提高后,下一期要继续报名可能就会升到二班和三班。

曹玉兰可是四班的,以她的水平别说是一班了,能进二班都不太可能。

就因为这一次月考的成绩,直接把她从四班拉到一班?未免也有点太离谱了吧!

各位老师一起商议出来的结果?呵,谁会信?

谁不知道秦效坤在教学组中掌握着话语权,要不是他开口,各位老师怎么可能会同意一个水平远远达不到优秀的学生转到一班来?

就凭曹玉兰能转到一班来,她和秦效坤之间见不得光的关系也算是实锤了吧!

*

曹玉兰转来一班后,一下子就成了班里的焦点。

班里没什么人会跟她说话,一是不想沾染像她这么“不干净”的人,二是觉得她的水平太低,跟她交谈只会拉低自己的层次。

不过大家好奇的眼神,总会无时无刻地落在她的身上,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

曹玉兰学得很努力,可能是应了那句老话“笨鸟先飞”吧,她好像从来不需要休息一样,即使是下课她也总是捧着一本医书,而且还会用效率很低的学习方法,比如一遍遍

地把书上的内容默写下来。

她的问题也很多,每天早上上课前、每天夜自习之后,她都会拿出自己总结的问题簿找老师答疑,当然,找的次数最多的老师自然还是秦效坤。

她凭什么能转来一班?单纯只是学得努力吗?

可除了她之外,谁不是埋头苦学了好几年呢?谁不是一点点积累了这么多呢?反正谁都没看出来她有什么过人之处。

相反的,观察了她一段时间后,不少人更加觉得她不配留在一班了。

连最基础的问题都要问老师,连最简单的病例都要琢磨很久,这样松垮的基础怎么可能过得了资格证考试?让她来一班跟着学习,完全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嘛!

曹玉兰每天都能总结出好多问题,但也不是总是能找到老师去解答,偶尔她也会找班里的同学请教,不过大家对她的态度……

“打扰一下,能问你个问题不?”

“我这会有点累,你去问别人吧。”

“问一下,这个……”

“别别别,这个题我也没听懂。”

难的问题不会、简单的问题不想,会的问题懒得说,总之没有人愿意浪费自己的时间去帮她。

碰了几次钉子后,曹玉兰也大概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只是她好像并没有“自知之明”,在明知道大家抵触她的情况下,还在不停地找人尝试。

她不是为了交朋友,纯粹是为了解决问题,只要能得到结果,她可以忍受嫌弃的白眼。

“弟弟?”

下课后,曹玉兰捧着书本来到了最后一排。

她早就想找陆鑫请教问题了,可平时课间陆鑫不是在睡觉,就是跑出去不见人影了,难得碰到他醒着还在班里,心情目测还不错,便赶忙过来碰碰运气。

“我能跟你请教几道题不?陈老师刚才讲得有点快,我没太听清。”

陆鑫微笑地回答道:“不好意思啊,下课时间我一般都用来休息,不看书。”

沈妙:……

何止是下课?就算上课时间也没见他动脑子听讲过。

虽说这只是个推脱的理由,但并不是针对曹玉兰,因为陆鑫对谁都是这样,不管是谁想要用交流问题的方式来跟他接触,他都会拒绝。

认识陆鑫这么久,反正沈妙是从来没见过他帮过谁。

天才嘛,连老师布置的一些小练习都懒得做,又怎么会帮别人解题呢?

倒是有几次,他主动提出可以帮沈妙抄错题,不过她拒绝了。

曹玉兰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失望,但还是礼貌地抬着唇角,“没事没事,学得累了是该好好休息一下。”

曹玉兰正要走时,沈妙主动放下了手里的笔,问她道:“哪道题?要不我来看一下?”

听到沈妙和曹玉兰搭话,霎时间,班里许多人都用一种异样的眼神朝她看了过来。

沈妙无视了那些目光,自顾自地把她的本子挪到自己跟前。

她早就已经摆烂了,就为着上次她拿了一张红卡,班里好多人都对她羡慕嫉妒恨,就算她手里还有两张黑卡,也抵消不了大家对她的排斥。

男人嘛,自尊心都强得很。

比不上陆鑫这样的天才可以接受,但考试超不过沈妙这个黄毛丫头,心里就不太平衡了。所以尽管大家表面上对沈妙客客气气的,实际上她还是能感觉到他们对自己的敌意。

跟曹玉兰接触,无疑会加重大家对自己的厌恶。

但……无所谓啦~

反正她是来复习考试,不是来交朋友的,他们想怎么看自己都没关系。

倒是一旁的陆鑫,在用手托着下巴的时候,眼神里有一种意味深长的情绪。

“这个药方配得挺好的,不过我个人觉得,艾叶的份量可以多加一点,毕竟病患是女的,这样整体的药效可以偏温补一点。”

“那这一味换成党参可以吗?这样党参的药性可能会强一点。”

“我觉得没问题,要是换成给人开药的话,我也会用党参。”

“针灸的话,我爷爷教我的时候,是说要看病人的情况,不能一次性把针全部施完,就比如这个穴和这个穴,其实反应会挺大的。”

“对,所以你看我这么安排可以吗?先是浅灸这几个穴位,然后是……如果效果弱的话,再通电刺激一下。”

“可以呀,电针有时候治疗这种麻痹确实会有奇效。”

……

在讲题的过程中,沈妙发现曹玉兰的基础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差。

关于医书上的知识她掌握得很熟,就是涉及到实践方面可能稍微会欠缺一点。

与其说她是来请教问题,更像是来找她交流自己的一些不同见解,来听听针对同一个问题的不同思路。

别人的情况沈妙不清楚,不过在交流的过程对她的了解,沈妙觉得她的水平完全可以留在一班,她不敢说有多么优秀,但一定能超过一半的人。

把问题都问得差不多后,曹玉兰在口袋里摸了摸,拿出了两只红鸡蛋:“来,妹妹,吃鸡蛋?”

沈妙没有拒绝,道了一声谢后收下了鸡蛋,然后分给了陆鑫一只。

“用红纸煮的吗?”

看着有些掉色的蛋壳,陆鑫说道。

“嗯,我儿子今天过生日,就煮了一锅红鸡蛋。”说着,曹玉兰又从另外一边的口袋里摸出几块糖,“来,沾沾小寿星的喜气。”

接过糖时,陆鑫又不禁撇撇嘴:“甘草糖啊……”

沈妙:“咋了?”

“啊,没事儿,”陆鑫暂时把鸡蛋放在一边,剥了一颗糖放进嘴里,淡淡地说,“就是秦叔也爱吃这个牌子的甘草话梅糖。”

陆鑫太不会说话了……

沈妙原以为曹玉兰会尴尬,没想到她竟不在意,而且还顺着他的话说道:“是啊,我儿子平常爱吃糖,上次秦老师给他喂了一颗,他就也要吃这家的糖了。”

曹玉兰的语气坦荡,似乎并不怕被别人知道,而且看她说话的语气,好像是在说一件稀疏平常的事。

既然她没有遮掩,那么想来她和秦效坤之间应该会是清白的吧……

“刚才秦老师给她塞了张卷子,看见没?”

“班里谁没看见?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晚上上夜自习之前,沈妙在上卫生间的时候,听到外面有人又在讨论秦效坤和曹玉兰的事。

一个女声、一个男声。

女人的声音在靠墙的那个隔间,男人的声音则是从隔壁男卫生间里传过来的。

真不容易啊,上个厕所都能聊上几句。

沈妙原想提醒他们一句隔墙有耳,但听到那个男人的声音是班里的副班长,沈妙就把要提醒的话给咽了回去。

都说女人爱八卦,其实男人真要八卦起来,嘴巴也不比女人的差。

这位副班长在班里的人缘好,跟谁都能说上几句话,自然能听到更多的消息。

“不止是卷子,”没一会,那个从隔壁传来的声音就来到了女厕所门口,“我跟你说,昨天晚上有人去秦老师办公室问题,还在门口听到里面有那啥的动静呢。”

“啥?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

“这胆子也太大了吧,那可是办公室啊,不怕被人看见吗?”

“害,年龄大了,就是爱玩得花。”

“真的是,说起来俩人也都是有家庭的,孩子也这么大了,非得搞破鞋,啧啧……”

“这曹玉兰看着就知道马蚤得很,说不定还不止一个男人呢。”

在隔壁偷听着两人说话,沈妙一直不敢出声,呼吸的声音都压低了几分。

昨天晚上?

昨天晚上的夜自习曹玉兰确实去找老师办公室问题了,而且过了好久才回来,但好像不止是去找了秦效坤吧……

就在沈妙琢磨这消息是真是假的时候,站在门口的副班长忽然慢步地走了进来。

“你咋进来了?不怕被人看见啊。”

“放心,这还没上课呢,都去吃饭了,谁会进来?”

副班长一边说一边拉开了靠墙那处隔间的门,同时说话的声音也压低了几分,“怎么?难道你就不想我吗?”

“想……”女人多少还有些理智,半推半就地说道,“还是别了吧,要是被人看见就不好了。”

“没事,我们声音小一点就行。”

一切发生地太快,沈妙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那隔间里传来了一串窸窸窣窣的动静。

“我和你男人谁厉害?”

“你,你厉害,我的亲,你最厉害……”

“下次去你家好不?趁你男人上班的时候。”

“好……好……”

沈妙:???

呵,刚才还议论别人搞破鞋呢,这才多大一会,自己不也是水灵灵地就搞上了吗?

第87章 不干就不干

啪叽啪叽……

听着从隔壁传来的懊糟声,沈妙不敢出声、不敢乱动,蹲得脚都麻了。

她从来

没有想过时间会过得这么漫长。

早知道她就不听这个瓜了,就该在他们聊天的时候发出点声音,好让他们知道,女卫生间不是可以让他们颠鸾倒凤,不知天地为何物的地方。

就在沈妙以为,自己还要再继续遭受更长时间的精神折磨、耳膜污染时,从走廊里传来的声音总算是救了她一命。

“沈妙?”

是曹玉兰的声音。

铛铛铛……

站在卫生间门口,曹玉兰又敲了敲门,“你在里面吗?”

听到有人要进来,最里面那一格的暧昧戛然而止,他们不敢出声、不敢乱动,生怕被人撞破这见不得人的一幕。

但对于沈妙来说,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哎,在呢。”

沈妙也顾不得他们会不会尴尬了,赶忙回应了一声。

扶着墙板站了起来,她着急忙慌地推开了门,大气都不敢喘一声就冲了出去。

“咋了这是?上个厕所咋把脸给憋红了?”

沈妙擦了一把额头的细汗,主动挽起曹玉兰的胳膊离开道:“没事没事,就是有点热,咱们先回去吧。”

曹玉兰来找她,哦不,准确的说是秦效坤让曹玉兰来找她,是为了下一个实习周的事。

跟着曹玉兰来到秦效坤的办公室时,屋里正有四个人在等她,三个人是班里成绩比较好的学生,另外一个沈妙也见过几次,是来自省中医院的一位副主任医师。

等人到齐后,秦效坤把医院发下来的文件放在了桌子上:“市里鼓励各大医院开设义诊,方便更偏远的村镇就医,所以我的想法,是把下一周的实习改成参与到医院的义诊。”

这份文件是市里发到医院的,目的是为了给那些不方便就医的病人无偿提供帮助,提高一波医院的形象,同时让更多的人相信医院的权威性。

义诊不仅会安排测量血压血糖、视力检测、耳鼻喉检查这些西医相关的项目,当然也少不了中医来坐镇,毕竟中医只需要简单的“望闻问切”,就能诊出许多西医没办法轻易发现的疾病。

因为这是发到医院里的文件,所以参加义诊的医生肯定是以医院为主,不过可以请辅导学校的学生来帮忙、打下手,在能接触更多病患的情况下,也不算违反规定。

“人数有限,我只能争取到五个名额,所以是按照月考的成绩取了前五名,”秦效坤的目光在他们之中扫了一圈,“义诊的这几天要一直在外面忙,有谁不想去吗?”

排名第一的陆鑫从来不会参加这些实习。

很明显,这句话是在问沈妙的。

多半是因为上次陆江海的警告,所以这次要询问好自己的意见才会决定。

两人目光碰撞的时候,沈妙没说话。

她去!她肯定去!

忙点好啊,她可不想再去医院里闲得发霉了,她宁愿到处跑一跑,多见一些病人还能练习练习自己诊病的技术。

“那好,没什么问题的话,就让何医生跟你们说说需要做些什么,从明天开始,你们就要全部听何医生的安排。”

众人异口同声:“明白。”

确定好义诊的流程后,几人便回到班里继续上夜自习了。

沈妙只顾着沉浸在参加义诊的喜悦里,丝毫没有注意到他们从门外进来时,那一束束投向他们的灼热目光。

“放学别急着走,有瓜吃。”陆鑫熟练地转着手里的圆珠笔,漫不经心地对她说道。

“啊?”

沈妙愣了一下。

不会是有人发现了,副班长和班里某个女同学在女厕所酱酱酿酿的事吧……

夜自习结束后,大家像往常一样站起来收拾东西,却没有一个人真的离开,就算有几个人背着包往外走,没过多久也再次折返了回来。

他们都在等某个人先走。

等老师和曹玉兰走后,资历最高、年龄最大的男人这才把门虚掩上,并且从书缝里拿出一封自己写了一整节夜自习的檄文。

“曹玉兰来咱们班已经快一周了,老师对她的额外照顾大家也看在眼里,但是我觉得,就算如此,也不能以牺牲咱们各位同学的权益为代价啊。”

“明天开始的实习周,说好了以成绩排名来分配,年级前五参加医院组织的义诊,但怎么能以月考的成绩为标准呢?分明应该以咱们的分班考为主才对啊,毕竟第一次考试的内容才是最全面的!”

男人今年得有四五十了,不知道是不是在家里当长辈当习惯了,说起话来拿腔拿调的。

听他磨磨蹭蹭地说了一大圈,沈妙才明白他的意思:

他看不惯秦效坤对曹玉兰的偏袒,决定联名上书向校长举报,揭发他们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男人说得情绪激动,简直跟几十年前站在高处宣讲的革命英雄一样,大到班级、小到自己,字字珠玑、有理有据……

洋洋洒洒地说了许多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还真有不少人的情绪被带动起来了。

或许是年龄比较小吧,沈妙和陆鑫不太能体会他们的那种情绪,更不懂班里就多了一个人而已,怎么就值得他们这么愤怒?

考证,又不像考大学名额是一定的,这个上了那个就会被挤下去,分明大家的机会都是一样的,就算曹玉兰中途插班也不至于像他们说得那么严重。

还有明天的义诊,既然是市里安排给医院的任务,当然要挑选成绩最好的人。

沈妙不说对班里所有人的情况都了解,但大部分的水平都是比不上曹玉兰的。

退一万步来讲,真要觉得她不配,那刚才直接跟秦效坤和其他老师说呗,背地里搞这一套,跟那些古板的封建残余有什么区别?

本以为光是听他们演讲一番就算了,没想到等演讲结束之后,还有联名签字按手印的环节。

当那张写了十几个人名、盖了手印的纸传到沈妙和陆鑫的桌子上时,沈妙一脸懵逼地对站在面前的副班长问道:“啊?每个人都要签吗?”

“这份联名书代表了我们班里每一个人的态度,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们需要让校长知道,秦老师以权谋私的行为是不耻的。”

沈妙抱着怀里的包,没有要把笔拿出来的意思。

不耻?秦效坤和曹玉兰耻不耻不知道,但你刚才和班里某位同学在女厕所的事,是挺不耻的。

见沈妙半天没有反应,副班长又说:“虽然平常咱们的关系不算好,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一个集体,所以我还是希望你也能出一份力。”

“不用了,我不想签。”沈妙把那张纸推了回去,拒绝得干脆。

沈妙这句话一出口,全班的目光再次聚集到了她的身上。

沈妙:“我并没有觉得秦老师的安排有什么不合理,曹玉兰她是有参加义诊的实力的。或许她中途插班不合规矩,但我并不觉得班里多一个人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你们想要抵制她是你们的事,反正我不想签。”

“我来辅导班是来复习备考的,不是来加入什么大集体搞共同进步那一套的,所以……嗯,就这样吧。”

在说话时,沈妙全程都没有站起来,就这么平静地坐在位置上。

她懒得站,也不想搞得那么隆重。

说完,她就拿着包站了起来准备回家。

“沈妙,你这副既得利益者的嘴脸,真的很丑陋。”

“现在是没影响到你,但火真要烧起来了,没有人能逃得过去。”

“道不同不相为谋,算了算了。”

见沈妙不肯签字按手印,不少人都冷言冷语地讽刺道。

可惜,他们说的沈妙都不在乎。

反正他们的话不会影响到她的考试分数,也不会让她掉一块肉,说得再难听,在沈妙看来也不过是些无关痛痒的猪嗝狗屁罢了。

说呗~随便你们。

“你呢?”把名单挪到陆鑫面前,副班长又问。

陆鑫撇撇嘴,轻飘飘地把名单又推了回去:“我跟沈姐姐一样,不想签。”

他留下来只是想看戏而已,可没

说自己要参与进去,现在戏看得差不多了,也该走了。

说着,他便拎起包和外套搭在肩上,顺势拉住了沈妙的手腕:“你们继续吧,我们就不陪你们玩了,拜拜~”

“再见。”

沈妙冲他们挥了挥手,便跟着陆鑫一起潇洒地离开了教室。

听他们说了半天的废话,从教室出来时,已经快十点了。

叮铃~叮铃~

拨弄着车把旁边的铃铛,把车快速骑到沈妙跟前时,陆鑫及时攥住了刹车,来了一个还算帅气的漂移。

“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陆鑫邀请她道。

沈妙没有拒绝:“行。”

斜着坐上他的自行车,沈妙随便拉住了他衣服的衣角。

陆鑫这个人烧包得很,仗着自己已经上了他的贼船,还没骑出多远就开始炫技,来了个刺激地大撒把。

“姐姐你看,你会这招吗?”

沈妙:???

“哎呀,你好好骑!别摔了!”

陆鑫:“放心,我的技术好得很,实在怕摔的话,抱紧我就行。”

“不抱,”沈妙嘴上说着不抱,但两只手还是不由得抓得紧了点,“我跟你说啊,要是把我摔了,看我不捶你!”

“嘿嘿。”

学校里没什么人,随他怎么骑都行,等到快骑到校门口的时候,陆鑫这才重新握住车把,平稳地骑过了那几道减速坡。

路边的行道灯要比学校里的灯亮一些,而更明亮的,是那辆停在路边的黑色小轿车一直开着的车灯。

在校门口等了快一个小时,骆嘉麟几乎要把校门口那棵法桐树的叶子全部数过一遍。

来时他在路边买了两瓶冰镇汽水,一瓶已经喝完,另一瓶表面蒙着的那层水珠也消失得差不多了。

当沈妙从学校出来,骆嘉麟一眼就看到了她。

原本有些疲惫的双眸里陡然又燃起了一丝光亮,可当看到她坐在那人的自行车后座,双手紧紧搭在他的腰上时,心里的某一处又隐隐地不自在。

靠在路边的那束车光太刺眼,再加上时间晚了路上没什么人,沈妙也注意到了侧靠在副驾驶车门上的骆嘉麟。

“叔?你怎么来了?”

从陆鑫的后车座上跳下来,沈妙快步地朝他跑了过去。

重新站好,骆嘉麟从副驾驶座拿出那瓶变成常温的汽水递给她,“今天下班早,就想着顺道接上你。”

好久没有被家长接送过了,上一次好像还是八年前上高中的时候。

“谢谢叔~”

沈妙正好渴了,拧开瓶盖后,往嘴里猛倒了一大口。

“叔叔好!”

“嗯。”

陆鑫朝骆嘉麟恭敬地鞠了一躬,然后小声地向沈妙嘀咕了一句:“咳咳,叔叔看着挺年轻的啊。”

“嗯,辈分大。”沈妙回道。

比起上次在警局里见时,两人的关系似乎变得更亲近了不少,尤其是陆鑫看沈妙时的眼神,完全不像是那天被关在拘留室里的桀骜野狼,倒像是已经被成功驯服的小奶狗。

沈妙或许还没觉察到什么,但同为男人的骆嘉麟却可以看穿他心里的想法。

骆嘉麟帮沈妙把车门拉开,顺手将她的包拿起放在了后排:“时间不早了,走吧,回家了。”

“小笼包?!”

沈妙眼尖得很,一看就看到了座位上的牛皮纸袋,“是马记的吧?”

“嗯,我看他家还没关门就顺便买了两笼。”

“要吃一个吗?”

坐在驾驶座上,骆嘉麟一边系着安全带一边回道:“不了,你……”

“哎呀!谁允许你拿两个了!”

骆嘉麟:……

原来不是在跟自己说话啊。

转过头时,刚好看到沈妙的巴掌不轻不重地落在陆鑫的手臂上,那“狗崽子”也讨打得很,嘴里那只小笼包还没咽下去,就急着要把手里的另一只塞进去。

“我皱了~紫啧债见~!”

不等沈妙的下一个巴掌落下,陆鑫就蹬着自行车“咻”地一下逃走了。

看着牛皮袋里剩下的小笼包,沈妙这才递到了骆嘉麟面前,“叔,你也吃点?”

“不了,你吃吧。”

开车回去的路上,骆嘉麟主动找起话题,说:“我瞧着你跟陆鑫的关系好像还不错。”

“嗯,这小孩挺有意思的,人也好。”沈妙一边吃着小笼包一边说道。

她原本没想着能在辅导学校找到什么好朋友,但现在看来,凡事总有例外。

陆鑫的出现算是给她枯燥的生活带来了一点色彩,每天除了学习之外,跟他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也挺好玩的。

“哦对,”沈妙想起了明天的义诊安排,“叔,明天你早上几点上班?”

“不用太早,八点到警局就行。”

沈妙:“能捎我一段不?明天我们有义诊,我们得早起先去医院集合。”

骆嘉麟:“行,那我早上来接你。”

沈妙:“谢谢叔~!”

……

这次义诊的地点一共有四处,杏林医辅参加实习的几个学生分到了豫市西边的荷花镇,因为离得远,早上八点就要跟着医院的大巴车一起出发。

沈妙到得早,有骆嘉麟开车送自己,七点十分就到了医院门口,没过一会曹玉兰也到了。

趁着时间还早,他们便找了个早点摊买了点东西吃。

“怎么只有你们俩?”

眼看着七点四十五了,还是只有她们俩,负责带队的医生问道:“其他人呢?”

说好安排了五个人帮手,结果只有两个人?这是不是有点太离谱了。

人没到齐也就算了,要无偿分发的中药茶包呢?说好了医院出一部分,杏林医辅出一部分,怎么什么都没带来?

又等了快十分钟,还是没有人来,沈妙只好跟医生解释说:“我先回学校看一下,可能他们记错集合的时间了。”

骆嘉麟:“我送你。”

回到学校时,几个班的教室都是空的,只有一班坐得满满当当,就算没有老师在教室里讲课,他

们也自觉地各自复习着手里的医书。

“不是说好今天去义诊?怎么还坐着?”扶着教室的门,沈妙上气不接下气道。

大家好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一样,自顾自地忙着自己的事,只有寥寥的几个人抬头看她,眼神里还满是不屑和冷漠。

沈妙直接来到那几人的位置上,试图把他们从椅子上拉起来:“快走啊?马上就要出发了?!”

“你自己去吧。”那人拒绝道。

另一个人跟着说:“要是曹玉兰去,那我们就不去了。”

这是他们抵制曹玉兰的方式。

昨天在秦效坤办公室的时候他们不说,但是有了班里其他人撑腰,他们自然就敢跟秦效坤对着干。

除非解除对曹玉兰的特殊待遇、惩罚秦效坤公私不分的行为,否则他们就会用自己的方式抗议到底。

幼稚!

沈妙真想破口大骂他们一声“幼稚”。

他们真的是来复习考试的吗?能跟着老师学到知识、应对考试不就够了吗?为什么非要把多余的力气浪费在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算了,随他们吧。

来到存放药材的仓库,沈妙看到了昨晚由师傅们整理好的几只大麻袋。

一只里面装得是酸梅汤饮、一只里面是消暑解渴饮,还有另外几只也都是调配好的煮饮、冲饮药方。

这些原本都该由那三个男人来搬,但现在……

“我来吧。”

沈妙刚抓住其中一只麻袋的一角,从身后伸来的一只手,就轻松将二十多斤的重量给拎了起来。

“叔,你……”

“你帮我扶一下后面,”不等沈妙开口,骆嘉麟就急着吩咐她配合自己,“一次两袋,这样搬的速度能快一点。”

沈妙也顾不得跟他客气了,“嗯”了一声便帮着把麻袋扛到了他的肩上。

他的力气好大啊。

脱掉外套、捋起袖子,为了手臂不被束缚他还顺手解开了领口的几颗扣子。

看着骆嘉麟轻松地把两只几十斤的麻袋扛在肩上,走起路十分稳健的脚步,此时此刻,他的身型仿佛在一点点变得高大。

把麻袋扛下楼再背去校门口,只走了一趟,他身上那件浅蓝色的衬衫就有了好几块被汗湿的痕迹。

不过沈妙的注意力却没在他的衣服上,而是在扛起重物时,手臂上随之隆起的肱二头肌。

啧啧,这么大的力气、这么宽厚的肩膀,一定是干活的一把好手,不去农村种地拉磨真是可惜了……

帮人帮到底,把药材搬下来后,就已经快八点半了。

把沈妙送来医院时,门卫说大巴车早就出发去了义诊地点,还好沈妙知道地方,于是骆嘉麟便直接载着她去了荷花镇。

他们抵达荷花镇的时候,义诊的蓝色棚子已经搭起来了,想要来免费体检的村民也有序地排起了两条长队。

医生负责诊病,实习医生和见习生负责写药方、打下手,整个过程都是井井有条的。

唯独曹玉兰要比其他人更忙一点,因为沈妙和其他人不在,她只能一个人撑起他们所有的活儿,还好,她也有人帮忙。

“姐姐!”

是陆鑫。

看到沈妙从车上下来,陆鑫一边挥舞着手臂,一边朝她跑来。

“你小子不是不爱参加实习吗?”

把早就准备好的那瓶冰冰凉的汽水拿给她,陆鑫故作随意地说:“反正在家无聊,就来看看呗,看看附近有什么好吃好玩的。”

“你就知道玩,”沈妙拍了一下他的袖子,“快点,去帮着把车上的东西都搬下来。”

“好,遵命!”

陆鑫答应得干脆,骆嘉麟刚把后备箱打开,他就急吼吼地将麻袋给拎了下来。

骆嘉麟准备帮把手时,沈妙却把陆鑫给自己的那瓶汽水递给了他:“叔,你休息会吧,让他来干就行。”

“是啊,这点小活儿,交给我们年轻人就行。”陆鑫来回活动着手脚道。

骆嘉麟:???

嗯?年轻人?

拧开汽水瓶盖,骆嘉麟淡声道:“袋子多,你一次扛两袋能搬得快一点。”

“行,我试试。”

陆鑫身上的力气啊,打架行,要让他干活……

“嘶?!”

沈妙才刚要帮着将第二只麻袋放上去,几十斤的重量就差点把陆鑫的小身板给压倒了。

陆鑫:“不行不行,太重了。”

沈妙:“不着急,要不你还是一只一只地搬吧。”

骆嘉麟没吭声,只是浅笑着扭过头喝了一口瓶里清凉爽口的汽水,然后悠长地叹了一口气:

年轻人?呵,这“年轻人”也不怎么行啊……

第88章 死也得拉个垫背的

第一天的义诊,比沈妙想象中的收获还要多。

因为是市里组织的公益活动,还有免费分发了一些中药茶饮,所以有不少人都积极主动地来参加,就算身上没有什么明显的病痛,也会让坐诊的大夫摸一摸脉。

沈妙和曹玉兰没有行医资格证,按理说是不能给人治病开药的,但出来义诊却给了她们很好的机会,反正不用写药方,她们不过是和大爷大妈们“闲聊”几句罢了。

趁着出来义诊,沈妙也特意留意了一下曹玉兰。

望闻问切,每一个步骤她都很娴熟,完全不像是第一次行医,一些没病的病人向她询问一些养胃、养身的食疗方子,她也能洋洋洒洒地写出来好几种,甚至还会特意标注食物之间的禁忌。

中午吃饭时,沈妙在跟她聊天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她在她们老家当了好几年的赤脚大夫,经验不比班里那些人少。

曹玉兰的命苦,第一胎是个女儿,第二胎好不容易生下个男孩,结果孩子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狠心的丈夫抛下她们娘儿仨就跑了。

曹玉兰没有再嫁,就这么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长大。

一开始她学医是为了能自己给儿子治病,后来意识到自己的医术有限,便靠着行医来赚钱,想着多攒一些钱带孩子来大城市治病。

一万块,曹玉兰用十年的时间终于攒下了一万块。

于是在两个月前,她便拿着这笔钱,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了豫市求医。

可是,不管是西医还是中医,对待小儿麻痹这种疾病皆是束手无策,只能悉心地养着。

为了以后能够真的靠医术立业,赚更多的钱,让女儿和儿子生活的更好,曹玉兰决定留下考证,把自己老家那个不太正规的小平房,变成挂着执业证的合规小医馆。

“别,千万别用同情的眼神看我。”

曹玉兰慌忙放下了捧着盒饭的手,下意识想去阻挡沈妙朝自己投来的目光:“妹妹,我跟你说这些不是想卖惨什么的,我不惨,一点都不惨,我们娘儿仨的小日子过得好着哩。”

曹玉兰不需要同情。

她有本事、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有可以独自扛起一个家的肩膀,对她而言,自己已经比世界上的很多人都要幸福了,有什么好被同情的?

扭头瞧了眼去小卖部买水还没回来的陆鑫,曹玉兰又从口袋里摸出一只鸡蛋,塞给了沈妙,说:“你可别跟别人说,我不想太多人知道。”

今天早上出门她没来得及煮太多,来时的路上分给了同行的医生们后,就只剩这一个了,正好可以给沈妙的盒饭里加个菜。

“放心,我嘴巴最严了~!”收起了眼神里的情绪和那枚鸡蛋后,沈妙笑着对她说道。

剥着手里的那只鸡蛋,沈妙不禁又问:“姐,我瞧你医术挺好的,基础知识也不差,怎么分班考试你会去四班?”

“唉,”说起开学的分班考,曹玉兰不免觉得遗憾,“我们住的那栋楼有一户家里电线着火了,连着少了好几家,妞妞吓得赶紧带着弟弟往外跑,结果不小心把脚给扭了。”

那天上午曹玉兰正在答题,是邻居从诊所跑来找她,她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三张卷子只写了两张,因为儿子出来时呛

了烟,下午曹玉兰又带着他去医院检查,所以老师问答和实践也没参加,这才分到了最差的那个班。

“我是想着分不分班的没啥区别,都是学嘛,学好自己的就行。不过秦老师知道我家情况后,还是希望我能来一班,说一班的复习节奏快,一遍过的机会更大一点。”

沈妙有些惊讶,“秦老师?”

曹玉兰只是笑笑,然后继续说道:“我知道班里那些人背地里是怎么说我和秦老师的,虽然秦老师凶了点,但真的是一个很板正的人,心好人也好。而且我们俩之间也是清清白白,一粒沙都没有。”

秦效坤是在看到她的答题卷后,叫她去了办公室询问情况后,才知道了她们家的事。

是秦效坤给她介绍了几个康复科的医生,让她有机会带儿子见更好的医生;

也是秦效坤把自家孩子小时候的书拿给她,让她女儿有机会能学习认字;

还是秦效坤给她提供了一次换班的机会,让她可以来到更合适自己的集体。

秦效坤没有把她所需要的硬塞给她,仅仅是给了她一个又一个的机会,至于能不能把握住,就全看她自己的本事。

秦效坤要比沈妙想象中更加地热心肠。

谁说他总是一副冷冰冰的臭脸?分明也是会关心人、帮助人的。

“那你和秦老师的事儿都传了这么久了,怎么不出面解释一下?”沈妙又问。

“秦老师不让我解释。”

沈妙:“为什么?”

曹玉兰耸耸肩,“不清楚,秦老师一直交代我,让我不要管他们说什么,也不需要主动跟任何人解释。”

说着,她不禁又叹了一口气:“只是没想到不解释的后果这么严重,实习周都不来参加。”

这次义诊,是秦效坤从省中医院争取来的名额,说是以“志愿者”的身份,但也是一次来之不易的机会。

结果可倒好,定下了五个人,就来了三个人,真正能帮得上忙的只有两个……

说得难听点,这不就是典型的“给脸不要脸”吗?既然不来人,那要这个机会干什么?

尽管沈妙和曹玉兰的表现不错,其他人没有来,医生他们也没有明说什么,但从他们的脸色还是可以看出来心里的不满。

想来回去后一定少不了一场问责。

唉,说来也是可惜,要是秦效坤早早地把他和曹玉兰之间的事说开不就好了?这样一来大家就不会有这么多的误会了。

可是沈妙却隐隐觉得,这件事是秦效坤故意这么做的,至于原因……

下午六点,医院的大巴车踏着渐渐西沉的夕阳,将这次参加义诊的医生们送回了医院。

一般在实习结束后直接回家就行,但到了医院后,医生却通知沈妙和曹玉兰回学校一趟。虽然没有让陆鑫去,但预感到有热闹要看的陆鑫也跟着一起回去了。

这一周,各个班的人都去实习了,中医的六层楼里都是空荡荡的,只有二楼最靠前的那一间坐满了人。

和早上沈妙来时的气氛有些不同,即使屋里的人各个都还在低头学习,但屋内的气压明显变得更压抑了。

当沈妙他们推门进来时,不少人都抬头看了他们一眼。

是抱歉?是自责?还是懊恼?

情绪太多了,沈妙一时也难以把他们眼神中的情绪都分辨清楚,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每个人都后悔了,为他们今天的所作所为而感到后悔。

教室里没有老师,但是前面的讲桌上却放着一只厚厚的文件夹,文件夹的旁边还放着一只玻璃水瓶,只是因为放了好久,杯子里的水已经凉透了。

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又等了好久,差不多窗外的天都黑透了,几位教学组的老师才从走廊里经过,最后推开教室的门。

“学了一天,大家的收获一定很多吧。”

端起讲桌上的玻璃水瓶浅浅地喝了一口,秦效坤并没有生气,只是阴阳怪气地说道:“一定是书里的知识很重要,所以大家才会放弃实习的机会,选择留下,对吗?”

教室里鸦雀无声,昨晚说好了要反抗、要抵制的那些声音也哑了火。

“看在大家这么努力好学的份儿上,我和各位老师也觉得应该给你们一些嘉奖才对。”

不急不缓地将那只文件夹撕开,秦效坤从里面拿出了厚厚的一沓黑色卡片,“下面,我念到名字的同学请上来领取你们今天的奖励。”

“王敏生。”

听到自己的名字从秦效坤的口中念出来,坐在第一排的男人不由得颤了一下。

什么奖励?呵,这和阎王点卯有什么区别?!

尽管再不愿意,王敏生还是老老实实地走到了讲台前,从他的手里接过了那张黑色卡片。

“恭喜,领到了属于你的第一个‘差’。”

沈妙:???

秦效坤是有点阴阳水平在身上的,能把对人的惩罚说得这么搞笑。

“赵顺福。”

紧接着,第二个人也上台领奖了。

“学得不错,以后一定要继续努力。”

赵顺福:……

接下来是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

几乎每个人从秦效坤手里拿过“差”的时候,都要听他阴阳一句,但是即使是这样,也没有一个人敢还嘴,反而还要乖乖地鞠躬向他说一声“谢谢老师”。

昨天在教室里义愤填膺的那群正义人士,好像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逆来顺受又听话乖巧的小羊羔。

沈妙好像知道秦效坤叫她们回来是干什么了。

看戏,看这一出好戏。

她们顶着大日头在外面忙了一天,回来看他们乖乖受训,也算是放松的一种方式吧。

“沈妙。”

沈妙正在小纸条上跟陆鑫写字聊天呢,听到秦效坤叫到自己的名字时,可把她吓了一跳。

“在!”

“过来。”

沈妙:……

别吧,今天她可什么都没干啊,就算这“差”是群发的,也不能发到自己头上吧……

看到沈妙站起来,陆鑫刚捂起嘴准备偷笑,紧接着下一秒,秦效坤也把他给喊了起来,“陆鑫,你也跟着过来。”

陆鑫:???

这下沈妙心里平衡了。

嗯?让你幸灾乐祸?要死一起死!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到讲台前,准备接受命运的审判时,秦效坤却从剩余那一沓的黑卡下面拿出了两张红卡,依次递到了他们的面前。

是红,红卡……

不是“差”,竟然是“奖”?!

看着红彤彤上面还写着金色字体的卡片,沈妙呆愣了半天,忘了要伸手去接。

“嗯?不想要?”

“想,想想想!”

还是陆鑫的反应快,不仅主动帮她接过了那张红卡,还扶着她的后背一齐微微躬身向秦效坤道谢道:“谢谢老师!”

拿着红卡回到座位上,又是过了好半天,沈妙才缓过神来,反复地打量着手里那张卡。

这是她的第二个“奖”,只差一张,只差一张就能拿到奖学金了!

指尖一遍遍抚过卡片上的字,沈妙疯狂上扬的嘴角怎么都压不住。

再次抬头时,依旧有不少目光在偷偷看向她的方向,不过这次,他们的眼神里没有了上次的羡慕和嫉妒,有的只剩下可惜和遗憾。

隔了好几个座位的曹玉兰不方便出声,但还是微笑着朝她比了个嘴型:恭喜~

奇怪,如果说参加义诊就能有红卡奖励,为什么曹玉兰会没有呢?

没有黑卡、没有红卡,她成了班里什么都没得到的那个人。

将所有的卡片都分发下去后,秦效坤又端起水瓶润了润嗓子:“知道你们为什么会得到这个‘差’吗?”

全班一片寂静,只有寥寥几个人点了点头。

拿出那张签了二十八个人名,印有二十八个手印的“请愿书”,秦效坤不禁发出了一声冷笑,同时对一旁的几位老师说道:“我记得咱们杏林医辅是个补习辅导学校啊,怎么还整上民国时期,动不动就罢工罢学

的那一套了?”

“怎么?你们一个个都是来闹歌命,稍有不顺意就要集体起义造反吗?!”

秦效坤忽然提高的声调,把所有人的头都压低了,甚至还有些人的脊梁也跟着弯了下来。

“你们是医生、是大夫,你们聚在一起到底是为了考证?还是路见不平就替天行道的?”

“为了一点捕风捉影的消息就闹抗议,这是一个医生应该做的事吗?”

“好,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我和曹玉兰同志有点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那你们就可以什么都不管不顾,丢下自己的饭碗、抛弃自己的责任了?”

“幼稚!相当幼稚!”

有人不服地说:“那你为什么不解释?”

“是啊,你要是解释了,我们也不会……”

“我凭什么解释?”秦效坤打断了那人的话,“我是你爹?还是你儿子啊?我的生活,我的隐私,凭什么要跟你们解释?难道我吃个包子是什么馅的都要分享给你们听?”

秦效坤是来当老师的,他的责任就是尽量给每一位学生提供帮助,他跟学校里的老师不一样,在座的也不是学校里的未成年,所以他的一举一动不需要任何人的监督。

一个负责教,一个负责学,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其他任何行为都无需被干预。

“你们私下怎么传我都不在意,毕竟你们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成为医生的,等考完试,不知道有多少人要继续回去当赤脚郎中,所以嘴巴碎不碎的跟我没关系。”

“但是你们抛下应负责任的行为,我没有办法原谅。今天还只是个抗议书,那等你们哪天真的成了医生,是不是可以直接抛下病房的病人,任凭病人疼得死去活来也要维护自己所谓的‘利益’?”

这是秦效坤设置的一个考验,考验的是他们的医德。

秦效坤怎么可能没听过学校里关于自己和曹玉兰的谣言?

一开始传出来的时候,他也想过要澄清,但当谣言传得越来越离谱的时候,他却有了另一个想法,那就是谣言扩大,这样就能看清楚哪些人的心思是真的在学习上。

最后的结果很明显,几乎全军覆没,其他几个班的学生倒是没有像他们胡闹,不过如果同样身在其中,想来他们也难以幸免。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没能通过他的考验。

陆鑫没有签字他是能预料到的,毕竟从小看着他长大,两家又经常联系,他自然知道自己不可能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而沈妙……

因为这样那样的关系,他以为沈妙会很“恨”自己,或者多少会对自己不太满意,没想到她竟然也没有在请愿书上签名。

看来他并没有猜错,沈妙确实是个明事理的,那自己的一片苦心也总算没有白费。

随后,秦效坤又将一份分班考的试卷拿了出来,随便放在了第一排的桌子上,“这是曹玉兰同学分班考试的真实成绩,对她来一班有什么异议的,可以看看她的水平。”

“有谁觉得有什么不服吗?”陆鑫的语气重新变得平和,“委屈?不甘心?都可以提出来。解决办法也是有的,要么换班,要么退费退学,你们看着选。”

服,都服。

传老师和学生的黄谣是他们的错;误会了曹玉兰也是他们的错,所以没有什么不服气的,只是这一张黑卡的份量有点太重了,他们一时不太能缓过劲儿来。

“既然没有什么不服,那这周的实习,还能好好进行吗?”

“能。”众人异口同声地拖长音道。

把事情解决完后,轮到各位老师重新安排后面今天的实习了,沈妙和曹玉兰她们继续参加义诊,所以不用听安排,直接可以离开。

出门准备回家的时候,沈妙从口袋里摸到了一张单子。

那张单子是把药材拿去义诊现场,医生签字的签收单,需要拿回来给秦效坤的。

于是沈妙就让曹玉兰先走了,自己去给秦效坤送单子。

来到他办公室的时候,他的办公室没有人,听另一位老师说,是副校长陆江海把他叫走了。

担心秦效坤一会可能直接离开,沈妙就又来到了副校长室找他。

“你就这么确定,这件事跟沈妙没关系?”

还没进门,沈妙就听到里面传出了自己的名字。

把秦效坤面前的茶杯续满,陆江海用蜘蛛吐丝般的语气,继续说道:“我可听说沈家这丫头好事得很,你和那女学生的黄谣传得这么大,没准啊,就是她在背地里推波助澜呢。”

沈妙:???

秦效坤:“不会,她不是那样的人。”

“你咋知道?”

陆江海哼了一声,“要知道,知人知面不知心。当初她爷不也是吗?传得什么菩萨心肠、心地善良,可不还是没有教你?”

“我从小就认识他,他们家啥人我可太清楚了,一个个都自私得很,你心里可得有点数。”

秦效坤没有顺着他的话往下说,只是默默地喝着他倒给自己的茶。

此时此刻的陆江海,像极了电视剧里那种卑鄙无耻的小人,完全不像平时面对沈妙时慈眉善目的模样。

想想之前他在医院关心自己的模样,还有第一次见面时和善的态度……

呵,分明心里厌沈家厌得要命,还要装出一副多年老友的模样,他一定是累坏了吧。

“这两张红卡我就不说啥了,第三张别再给她就行。”

“嗯……我觉得如果她有资格,给她也没什么关系,”这次秦效坤没有沉默,而是委婉地回绝了他的要求,“学校也不差这点奖学金,她能拿到也是她的本事。”

“这是钱的问题吗?”

秦效坤又继续解释:“沈家自己要开医馆,不会来省院的,大家以后还是井水不犯河水。”

“你呀你,脑子就是……唉!”

陆江海不知道该怎么提点他,只是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我倒也不是让你多难为她,该教还是得教,但多少也得……想想老沈当年是咋对你的,因为他,你走了多少弯路?浪费多少时间?……是吧?”

有些话不好说得太细,说得太清楚就没什么意思了,只能这么旁敲侧击地暗示。

秦效坤明白他要说的意思。

他希望自己不要让沈妙过得太顺利,多多少少要让她经受一些磕绊,最好还能“意外”摔个大跟头。

将茶杯里的茶水一饮而尽,秦效坤微笑着将茶杯推了回去,“我明白了。”

“嗯,明白就好。”

秦效坤又说:“不过既然我是老师,那以后我要怎么带学生,也该由我说的算,您说对吧?”

“你这么说是啥意思?”陆江海不悦道。

“我的意思是,我会平等地带好每一个学生,其他的事,您就不必特地费心了。”

第89章 我喜欢你

义诊不像在医院实习,可以时不时地休息,往往一坐就是一上午,碰到一些身体不太好不方便出门的,还要跟着医生上门问访。

周一去了荷花镇,周二到了三里铺,周三又转战陈家屯……

短短的几天里,他们轮流在好几个地方都搭了义诊的棚子。即使沈妙她们只是来帮忙的,也差不多摸了几百次脉,开药方的纸更是撕了厚厚的一本。

许久没看病,这下可算是把之前欠的都给补上了,沈妙之前在村里开堂坐诊都没有这么累过。

谁也不是铁打的不知道累,义诊的医生每天还轮换呢,更何况是来帮忙的“实习生”?

想着沈妙他们跟着连轴转了好几天,到了第六天,就没再让他们来了,而是让他们好好地在家歇个周末,免得下周开始埋头复习的时候没精神。

回学校收拾东西的时候,沈妙正巧碰上了陆鑫。

不知道他是不是特意在教室等着,一见面就喜滋滋地对沈妙说道:“姐姐,我明天过生日~”

“哦,那提前祝你生日快乐哈。”沈妙把桌堂里的几本书拿了出来,不冷不热地回了他一句。

不是沈妙不替他高兴,只是忙了一天她实在是有点累了,很难提起精神。

陆鑫这一周还是没去实习,就第一天和第三天趁着热乎劲儿跑来了一上午,其他时候不知道跑去哪玩了。

别看他年龄小,要是他像自己连续几天在外边坐上十个小时,也会被掏空“精气”的。

帮着把书一本一本地拿出来,在递给她的时候,陆鑫又问:“明天你有什么打算吗?”

“准备回家呆两天,一个礼拜都没回去了。”

陆鑫:“上午吗?”

“嗯。”

见陆鑫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失落,沈妙问他道:“怎么?是想请我吃饭吗?”

“你要回家的话,就算了,等你回来了吃也行。”陆鑫挠挠头,试图缓解尴尬。

“明天可是你十八岁的生日哎,你家里人难道不给你办个生日宴什么的?”

陆鑫没说话,只是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沓百元大钞放在桌子上,“呐,我的生日宴。”

沈妙:???

整整十五张,一千五百块……

陆家在去年添了个孩子,是陆鑫同父异母的弟弟。

孩子还没满周岁,最近他后妈的身子又不舒服在住院,一家人的眼珠子都在他们娘儿俩身上盯着,实在提不起给他过生日的兴趣。

远在大洋彼岸的母亲倒是惦记着他,可离得太远没办法赶回来,只能打个电话聊表对他的关心。

正好,陆鑫也不想在这个不完整的家里过生日,便向他们要了钱准备出来自己过。

既然沈妙没时间……那他就找高中的兄弟们吃个饭,虽然他们要准备明年高考,白天要待在学校上课,但等晚自习的时候应该会有时间吧。

“那我明天就不给你留蛋糕了,等你回来的时候再单独请你吃。”

陆鑫的这句话听起来随意,不过沈妙还是听出了他的遗憾和孤单。

“其实我后天回家也行,”沈妙把包又放回到桌子上,“明天有什么安

排吗?带我一个?”

陆鑫微苦地抬了抬唇角:“我没事儿,不用这样,你还是回家吧。”

“哎呀,少废话。”

沈妙把那一沓票子拿起来,反反复复地搓了一遍,“你就说什么安排就行了,吃饭?唱歌?还是看电影?”

陆鑫是沈妙来辅导班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是跟她关系最好的人。

尽管陆鑫自己在学校不读书、不学习,却从来没有影响过她,偶尔还会给自己带些好吃的零食。或许祖辈上有什么不愉快吧,起码沈妙从来没有把他当成过敌人。

十八岁的成人礼挺重要的,该有的仪式感可不能缺。

双手撑在课桌上,陆鑫仔细想了想:“嗯……暂时还没想好,等明天再说吧。”

“那这样,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就交给我来安排。”

沈妙把钱的一半收在了自己手里,然后把另一半塞回到他胸前的口袋,主动提议道,“你明天就只需要乖乖跟着我,然后做好疯玩一天的准备就行。”

“好!”

玩?

沈妙怎么可能知道该怎么玩?

整天不是在辅导班学习,就是去医院实习,她都快忘了自己有多久没好好出去玩过了,再加上这一周的义诊……她实在想不出该怎么安排明天的行程。

还好,沈妙身边可有个“大玩家”,要说该怎么玩,怕是没什么人能比他更懂了。

“死丫头,还知道给我打电话呢?”

刚听到沈妙的声音,姚恒就气吼吼地骂她道:“我还以为你快把我给忘了呢。”

“错了错了,哥,我错了。”

沈妙道歉挺积极,等过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好像并不是不占理的那一个:“欸?等等……我上个月给你打电话要你出来吃饭,好像是你拒绝的我吧?还有上上次我约你去看电影,你也说没空。”

姚恒嘴硬得很,就算是被沈妙揭穿了,也死活不认错,反而开始找借口道:“害,这不是工作太忙了嘛,你也知道,我这工作忙起来都没个白天黑夜的。”

姚恒换工作了。

谁说销售最锻炼人?除了加速生命消耗之外,完全没有半点能锻炼人的地方。

从去年的销售岗辞职后,姚恒当上了豫市某位小明星的运营,听说那小明星还是他的大学同学。

为了能够提高自己的名气,小明星经常要参加一些市里或者省里的歌唱节目,而她身边的这一圈人,则全都要跟着她一起忙工作。

所以即使同在一个城市,他也抽不出太多时间和沈妙见面。

同样是忙,但姚恒很喜欢这份工作,能学到的东西也比销售多了不少。

姚恒原本就爱玩,又当上了给小明星安排行程的运营,让他来帮忙安排明天陆鑫的行程简直不要太合适。

在沈妙说明情况后,姚恒答应得很干脆,挂断电话后差不多一个小时,就按照沈妙给的七百块钱预算,制定了整整一天的行程安排。

“世纪欢乐园的票我帮你们订过了,明天早上你们九点半到就行,到检票处报我的名字门卫会把票给你们。”

“一些需要额外收费的票我也跟人交代过了,还是报我的名字就能拿票,但排队还是要正常排的。”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你们就去二区的豪佳庭牛排店,经理那边我打过招呼了,点什么都是七折。”

“哦对,晚上我还安排了烟花,不过就十响,凑合看吧。”

……

姚恒把什么都给他们安排好了,比起在城市里到处乱无目的地乱跑,不如在一个地方彻底玩尽兴。

这份运营的工作让姚恒认识了不少人,来回打几个电话就能安排妥当,而且每一样都没有让他们掏钱,只说烟花需要他们自己付大概几百块的费用。

把姚恒说的这些一笔笔地记在本子上,沈妙向他道谢道:“谢谢哥~就知道你最好啦~!”

“咦……少来这套,”姚恒可受不了这么肉麻的话,“再过几个月我也该过生日了,到时候你好好给我安排就行。”

沈妙:“放心,这次我一定提前做准备,包你满意!”

*

第二天一早,沈妙和陆鑫在学校门口集合了。

陆鑫换了一套新的衣服,还和他平时的风格一样,是蓝白的浅色系,不过要更休闲一点,头上的鸭舌帽也多了一抹红。

世纪欢乐园是去年建好的,陆鑫来玩过几次,但他还是对今天沈妙的安排充满了期待。

拿着门票进园后,因为有姚恒的安排,几乎每一个项目都不怎么需要排队。

刺激的海盗船、童趣的旋转木马,还有吓得人练练尖叫的鬼屋……这是沈妙第一次来,也算是借了陆鑫过生日的光,她才能玩得这么开心。

中午他们去餐厅吃了牛排后,下午又去大剧场看了演员们演的童话剧,不知不觉时间就来到了晚上,天色黑透后,游乐园里的彩灯也纷纷亮了起来。

看烟花,自然要在最宽阔的地方看才有意思。

于是沈妙便拉着陆鑫去做了摩天轮,还跟放烟花的师傅们说,一定要等到八点整,他们快要升到最高处的时候再点火。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坐在摩天轮上,沈妙将提前准备的小蛋糕拿出来,点上蜡烛后给他唱了一支生日快乐歌。

双手捧着小蛋糕,就在他们快要升到最高点时,沈妙温声对他说道:“许个愿吧。”

“嗯。”

嘭……啪!

玻璃窗外,烟花迅速升空后,在黑暗中绽放出了一朵绚丽而明亮的花。

一朵又一朵,红的黄的蓝的绿的,各种各样的光斓团簇看得沈妙目不暇接。

“烟花好漂亮啊……”

如痴如醉地看向与自己近在咫尺的光点,这种梦幻的感觉让沈妙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了陶醉的笑意。

这时候,她身旁的陆鑫倏地温声叫了她一声:“姐姐。”

“嗯?”

“我喜欢你。”

沈妙愣了一下。

她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转过头看向陆鑫的眼睛,沈妙再次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四目相对,陆鑫一字一顿地重复着刚才的那四个字:“我,喜,欢,你。”

前一秒还沉浸在浪漫氛围中的沈妙,下一秒立刻将情绪抽离出来,同样也回了他四个字:“你有病吧?”

“我说真的,没有开玩笑。”

将身子完全偏转过来,陆鑫双手紧紧握住沈妙的手,试图让她感受到自己最真实的体温、最真实的感情:“我是真的喜欢你,想跟你……”

“停停停!”

沈妙打断了他要说的话,一边把手抽出来,一边拉开了和他之间的距离:“我是蛋糕吃醉了?还是高空脑子缺氧?我比你大了整整八岁,要是我当年努努力,儿子说不定都跟你一般大了。”

你的喜欢,我的喜欢,好像不一样。

沈妙是把他当“儿子”一样看待,陆鑫可倒好,竟然想把她当成女朋友?!

八岁,听起来没那么大,但相处起来就跟带小孩没什么区别,无非是个子比自己高了半头的小孩而已。

陆鑫:“哪有那么夸张,我现在成年了,就算差了八岁,咱俩也算是同龄人。”

“……”沈妙有点无语,“那你说说,你喜欢我什么?”

“就是喜欢你这个人啊。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挺有意思的,完全不像我爷说的那样,又土又傻是个闷墩书呆子,后来接触的久了,就越来越觉得你人好、性格好。”

“我喜欢跟你在一起,感觉只要能陪在你身边,干什么都很有意思,有时候光是想起你,就会觉得很开心。”

陆鑫如数家珍地列举着沈妙的优点,像极了小学生写作文,前言不搭后语的叙述虽然看着乱糟糟的,但却能感受到字里行间的情绪。

他的喜欢像小孩一样,很纯粹,完全就是喜欢沈妙这个人。

喜欢她高兴、喜欢她生气,只要是她这个人,不管是什么情绪他都喜欢。

尤其是

今天沈妙特地留下来陪他过生日,陪他坐过山车、海盗船,陪他一起看舞台剧……仿佛那丢失了很久的快乐,又在不知不觉之间自己找回来了。

看着他清澈双眸里装着自己的影子,听着他最真挚的语气,沈妙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

仔细想想,他好像确实从一早就没有把自己当成普通朋友。

就像他说得那样,一开始是以为自己“又土又傻又闷墩”,所以把自己当成了好玩的玩具,可后来接触之后发现自己并不是陆江海说得那样无趣,于是便转换了看自己的目光。

先不管陆鑫过往的情感变化了,单说现在,沈妙是一点都不喜欢他的。

尽管陆鑫长得确实有点小帅,是沈妙学生时期会喜欢的阳光开朗大男孩,但她确实对他没有什么感觉,只把他当成了一个有趣的小弟弟。

“可是我不喜欢你,怎么办?我不想跟你在一起。”

陆鑫耸耸肩,语气轻松道:“没关系,我会慢慢追你的,说不定哪一天你就喜欢上我了。”

沈妙:???

所以,这是不是代表着他打算死缠烂打了?

长长地做了个深呼吸,沈妙伸出了右手的食指,严肃地对他说:“我跟你明说吧,我现在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考证上,没有什么心思谈恋爱,也不想陪你瞎胡闹,如果你影响到我,我……”

“我知道我知道,”陆鑫握住了她的手指,“放心,我绝对不会打扰到你,也绝对不会让你分心,我会安安静静地陪在你身边,保护你、照顾你的。”

沈妙:……

这句话有点不太符合他的年龄,这么有担当的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听着多少有些奇怪。

“那你打算怎么‘照顾’我?”沈妙又问。

见沈妙没有再拒绝自己,陆鑫的脸上再次洋溢起了欢喜的笑意,“唔,以后你就知道了。”

沈妙忽而想起了自己上学时的青涩时光。

虽说她不是什么班花、校花,可上学的时候还是有很多人追她的。

追她的人不少,但没有一个人她能看得上,她并不觉得自己眼光很高,只是单纯不喜欢。

于是那些男生在意识到沈妙是块“捂不热的石头”之后,纷纷没追多久就放弃了。

最长的一个人是追了她一个月?

嗯,该说不说,那一个月她过得挺好的。

那人是班里的好学生,帮她写了整整一个月的数学作业和历史作业,后来意识到沈妙只是把他当成“工具人”便放弃了。

也不知道这次陆鑫会坚持多久……

*

陆鑫说到做到,既然答应了不会影响沈妙复习考试,就真的没有拖累她。

他追求沈妙的方式很简单:早上给她带饭,中午给她带水,晚上骑车送她回家,与其说他是想当男朋友,更像是想成为一位合格的保镖。

除此之外,他还会帮沈妙抄录要记的笔记、会帮她跑腿去书店买书,好像只要能帮到沈妙一点,对他来说就是很幸福的事。

沈妙也逐渐习惯了他对自己的好。

陆鑫很有边界感,不会打着追求她的旗号去勉强她做什么,甚至当沈妙心情不好的时候,还会自觉地“隐身”,等到她的情绪缓和一点后才会再凑过来哄她。

学校里不少人都注意到,陆鑫最近突然对沈妙变得很殷勤,像慈禧太后身旁的大太监一样为她鞍前马后。

不过谁都没有多想,因为陆鑫每天还是“姐姐姐姐”地叫着她,却没人留意到,他在喊“姐姐”时的眼神里,充斥着炙热又浓烈的爱意……

“最后一只了,你们班有人想养吗?”

那天下午放学,隔壁楼学护理的几个女生,抱着一只小奶狗来到了中医的几个班门口挨个询问:“要养吗?是只小母狗,已经断奶了,很好养活的。”

杏林医辅的校园里常有一只土狗游荡,它陪伴了许多批来学校复习考证的学生,大家见了它也不怕,还会主动给它投喂一些馒头和包子。

上个月初,它在垃圾房生了一窝崽子,一共五只。那几天豫市一直在下雨,原本平均气温近三十度的酷暑,一下子变成了十几度的寒秋。是学护理的和要考护士证的一群女生,把它和它的孩子们接到了教学楼里养着。

如今崽崽们都满月断奶了,不好叫它们跟着妈妈一起在学校里流浪,便各个班级询问,看看谁能带回家,给它们一口温饱。

其余几只小狗都有人养了,现在还剩下最后一只。

呜呜,呜呜……

刚断奶的小狗只有小小的一捧,浑身都是淡淡的土黄色,尾巴尖儿有一撮白毛看着可爱极了。

从小由人帮忙照顾着养大,它也不怕人,就这么老老实实地趴在女生的手里,观望着周围的人。

别的班或许会有人能养,但在中医这边怕是比较难。

因为这里有一半的人都不是本地的,而且年龄整体偏大,对于这些猫啊狗啊的没有什么耐心,所以别说是要带回家养着,就连走过来看的人都很少。

沈妙吃完饭回来时稍微看了一眼,那小狗长得确实讨人喜欢,肉嘟嘟、胖乎乎的一坨,身上还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小狗香……

可惜,她也没法养。

她现在自己都还是住在秦荷家,而且就算接回到村里,等村子拆迁后怕是也没有地方安置它,所以沈妙只是简单摸了摸它,便回到位置上继续看书了。

见班里没人应声,她们就带着小狗离开去了另一个班。

那小狗实在是太可爱了,看着书上的字,沈妙满脑子都是小狗崽儿看向自己时那可怜巴巴的眼神,还有它身上的味道。

“想养?”

陆鑫看出了沈妙心里的想法,于是小声地问她道。

沈妙叹了口气,反问他道:“你能养?”

“养不了,我爸不让我养猫养狗。”

扭过头,陆鑫又说:“不过我觉得,你其实可以养一只。”

妙:“我现在是住在别人家,也没办法养。”

“我跟你说,其实养狗没那么麻烦,不仅不用养在家里,甚至都不用喂饭喂水,只要你偶尔摸摸它,疼疼它就行了。”

沈妙皱了下眉,“养狗要负责任的好吧,那可是一条生命,哪有你说得那么简单。”

“有啊,真的这么容易。”

陆鑫凑得更近了,两只手扒在桌子边缘,学着小狗的样子一个劲儿忽闪着眼睛。

“姐姐可以养我这只小狗啊。不用喂、不用管,只要偶尔摸摸我、疼疼我就行了~”

沈妙:……

沈妙愈发感觉自己没有浪漫细胞,分明是一句听起来很俏皮的撒娇话,可沈妙却忍不住地脚趾抠地,恨不得抠出一座两室一厅然后把他丢进去。

见沈妙的脸红了,陆鑫索性把下巴搭在了她的手臂上,歪着头奶生奶生地道:“姐姐……啊不,主人,可以收留我,让我当你最忠诚的小狗吗?”

第90章 家丑猛猛外扬

来到十月后,复习进入了另一个阶段。

按照轻重缓急,杏林医辅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复习计划:

前三个月主攻书本上的知识点,复习多以医典和医书上的内容为主,目的就是要夯实基础、查缺补漏。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老师会带着主攻药理和药性,带着大家将上百种中药材一一过一遍,等到最后一个月才会紧抓实践练习。

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侧重点,才能将繁杂的知识整合在一起,形成一整套完整的体系。

因为复习的侧重点变了,班里的课表也跟着变了,理论课从一周的二十八节减少到了十五节,而药理课则从原本每周的十节,增加到了三十节。

相当于他们每周近乎有一大半的时间,都要跟中药柜呆在一起。

秦效坤上理论课时的讲课速度很快,一本一百多页的书,两天就带着过完了,毕竟都是最基础的知识,他只会重复易错、常考的重难点,其他只标注一下让他们下去自己复习就好。

钱徽上药理课的讲课速度极慢,有时候一种药材就能掰开揉碎了讲一节课,什么药性、毒性;怎么应用、搭配,恨不得把使用时的份量都给一一列举出来。

没办法,中医最重要的就是药材,没有哪一种药材是不重要的,所以必须要把每一种药材都牢牢掌握,才能在使用时不会出错。

老师讲得细,大家要记得东西就多。

沈妙跟着秦效坤的节奏学了三个月,脑子是能跟得上了,可手还是学不会像他们那样简写,必须要每个字的横竖撇捺都写清楚。

理论课的知识记得慢没关系,下课了对照着书继续标注就好,药理课不行。

钱徽围绕药材讲的点,往往要涉及到很多本书,这本的一段配上那本的一句,最后汇总在一起记下来,既能了解得全面,也方便以后的复习和使用。

这下没办法像之前那样,在书上划波浪线标注了,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在笔记本上。

这么总结是好,可是废笔、废本,更废手,沈妙在一个礼拜就写了整整两个本子,每次下课都感觉手不属于自己了。

陆鑫倒是想帮她省省力,可是就算他记了自己没来及记录的点,下课后她还是得自己对照着抄,所以啊,这该付出的功夫总是要做的,一点都省不下来。

“嘶……”

下课时,沈妙正抄着黑板上的板书,刚想活动下手腕,右手的鱼际又是一阵酸疼。

鱼际是大拇指连着掌根的那一块部位,疼起来还真是和它的名字一样,像是有一条鱼在其中突然摇摆了下尾巴,猛地抽打了一下神经后产生的酸麻感。

稍稍活动一下,还会有肌肉被撕扯的疼痛。

“又疼了啊,”陆鑫捧起她的手,用拇指轻轻地揉捏着她疼痛的部位,“给你买的药吃了没?”

陆鑫的按得很舒服,拇指绕着圈打转,很快就把聚集在一起的酸麻给揉开了。

“没什么用,吃了还是疼。”

腱鞘炎发作起来是这样的,吃药、敷药能起到的缓解作用很小,用毛巾热敷倒是最有用的方法,但也总不能这么一直包着。

回想起上次犯腱鞘炎,已经是八九年前的事了,当时她也是几天之内写字太多,手腕受不了才发作的,而上次,好像是临开学的前几天,疯狂地补暑假作业……

总这么疼也不是个办法,于是沈妙主动提议道:“要不你帮我灸两下?”

“针灸?”陆鑫皱了下眉,“效果应该不大吧。”

沈妙:“我是说针刀,用针刀刺进去划两下就好了。”

这是治疗腱鞘炎最有效的方法。

上次沈妙犯腱鞘炎就是沈万山用针刀挑了两下给治好的。

腱鞘炎其实就是腱鞘肿胀后对肌腱产生了压迫,用针刀刺入腱鞘把增厚、粘连的腱鞘弄得松懈就能明显减轻这种痛感。

针刀跟针很像,只是把头部改造成了刀的形状。用刀把腱鞘划开,听着恐怖,其实就是个微创的小手术,创口只有一个针眼而已。

“那等放学我陪你去医院。”陆鑫提议道。

沈妙把手收了回来,“浪费那个钱干嘛,用针挑两下的事,自己就能做。”

腱鞘炎算是农村人最常见的疾病之一了,尤其是在每年农忙的那几个月,沈妙几乎经常要帮着给村里的姑婶叔伯们“挑两下”。

找到疼的地方,在附近打一点麻药,然后再用针刀挑两下……一套流程下来,顶多十几分钟就完事了。

唯一需要注意的,可能就是比较依赖医生的手法和经验。

沈妙第一次帮人用针刀治疗时就有些生疏,不过后来次数多了以后就熟练了。

陆鑫的眼睛诧异地睁大了一些,“你要自己动手?”

“废话,我又不是左撇子,怎么自己做,”沈妙站起身,活动着有些僵硬的脖子,“我先去护理班他们那借点麻药,一会回来你帮我做。”

陆鑫:“啊?我?”

陆鑫的后背倏地袭来一股寒意,后脖颈也似是被人揪了一下。

不等陆鑫想再说些什么,沈妙就已经一溜烟地跑出去了。

约摸着过了十几分钟,沈妙就拎着一小兜的东西回来了。

碘液、酒精、针筒、麻药、针刀、棉签……一共需要这么多东西就够了。

依次把东西从袋子里放在桌上,沈妙随口说道:“你用过针刀吗?”

“没,”看着桌子上的那些东西,陆鑫有些汗流浃背了,“我只给别人针灸过,针刀……”

说着,沈妙就把麻药和针筒塞到了他手里:“其实差不多,既然你施过针灸,那针刀也没问题。”

陆鑫:……

他背后的汗更多了。

见陆鑫一直磨磨蹭蹭,沈妙并没有多想,只以为他是担心,怕伤到自己,全然没有注意到他眼神中的生涩和无所适从。

按着右手鱼际疼痛的地方,沈妙指着一处,“这儿疼,从这儿下针就行。”

“要不还是别用针了吧,”陆鑫还在试图劝她,“针刀效果是好,但对身体也有损伤,既然没有那么严重,保守吃药就行了。”

“吃药没什么用啊,我这都疼了好几天了。”

沈妙把手又放近了些,“是药三分毒,能挑两下就治好的事,没必要吃药。况且我东西都借来了,你赶紧吧,用完我还得给人还回去。”

沈妙心意已定,是不会被陆鑫说动的。

既然这样,陆鑫也只好硬着头皮撕开了针筒的包装,然后又掰开了装着麻药的安瓿瓶。

陆鑫之前也有过这些“经验”,只是他用来实验的对象都是萝卜、南瓜这些蔬菜,或是身上标注着穴位的假人……

这是他第一次在真人的身上施针。

“准备好了吗?”

“嗯。”

“可能会很疼,你忍着点。”

“行。”

“那我要下针了。”

“……你别磨蹭了吧,快点吧。”

陆鑫还在磨蹭,这要换成沈妙,有这说话的功夫她早就完事了。

扶着沈妙的手,陆鑫咬咬牙,用碘液和酒精擦拭过皮肤后,随后握住针筒将针头刺进了她刚才手指的地方。

“你别光对着一个地方推药,”说着,沈妙就握着他的手左右调整角度,“你不来回转,药怎么给得开?”

一边忍着疼一边帮着陆鑫给自己打麻药,沈妙有种当了妈之后,手把手教孩子吃饭的感觉。

等待着麻药起效的时候,陆鑫按了按沈妙的手,让麻药加速扩散,随后撕开了针刀的包装。

“不对,针刀不是这么捏的。”

见陆鑫像针灸捏针一样捏着针刀的柄,沈妙又帮他调整到了正确的手法,“得这么捏,这样在划刀的时候手才能使得上劲儿,要不容易滑。”

“哦,好。”

针刀和针灸差不多,主要讲究一个稳准狠,速度越快、越干脆,才能尽量减少过程的疼痛。

而陆鑫下针……

有种钝刀切豆腐的即视感,每一步都对,但每一步都慢,尤其是在用刀尖划过疼痛的部位时,好像是吃了迟钝剂一样,每一下都刮得特别慢。

知道的是他在划腱鞘,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在给豆腐雕花。

“好了。”

最后将针刀拔出的那一瞬间,陆鑫如释重负般地松了一口气。

在用棉签帮她按住创口时,他全程紧皱的眉头这才稍稍舒展了几分,僵硬的后脖颈也重新变得松弛。

“怎么样?好点了吗?”陆鑫问道。

沈妙:“……麻药的劲儿还没过去呢。”

针刀治疗腱鞘炎的效果是好,可也得等麻痹的感觉散去后才会有感觉,现在她的手还是麻木的,虽然能活动,但并没有特别明显的痛感。

看他的神情像是刚考完试一样,沈妙不禁对他手上的功夫产生了怀疑。

“陆鑫,你之前真的下过针或者给人治过病吗?我怎么感觉你像个新瓜蛋子,没什么经验啊。”

“有啊,当然有。”陆鑫立刻肯定地回答道。

“那你刚才下针那么犹豫,手还一抖一抖的。”

再次握住沈妙的手,刚才他还有些冰凉的手心,再次恢复到了平常的温热,“因为是要对你下针啊,我怕我做不好。”

将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陆鑫一脸真挚地眨巴着眼睛,“万一不小心手滑,让你伤上加伤了怎么办?毕竟姐姐这么信任我。”

沈妙:……

顺势捏了一把他的脸,这突如其来的撒娇,让沈妙的心头再次涌上一股甜意。

哎~这只乖乖“小狗”未免也太会舔了吧!

*

忙忙碌碌了大半年,拆迁前的准备工作总算全部完成了。

最近几个月,赔偿款陆续打进了各个村的账户,一些特殊情况的补偿也已经敲定,只需要等到过完一九九九年的春节,豫市的城中村和东边的城边村,就可以开始正式施工了。

如今才刚过十月,距离过年还有四个月,正好用来留给村民寻找搬迁的新家。

在姚恒的帮助下,再加上沈山生和王冬梅的多次实地比较,最终定下了北关村的一处房子。

房子一共有六层,每层有一间大的、两间小的,沈家租下的是二楼的一整层,大的住着沈山生两口子,沈万山和沈妙各住一间,一家四口,正正好。

只是房间还没打扫干净,怕是要等到十一月才能搬进去了。

周末,沈妙准备回家帮着收拾收拾东西,原本她是打算自己回来的,可陆鑫非要跟她一起说是要给她帮忙,想着有个免费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便答应了他。

“第一,不能跟我爸妈说你追我的事,我们现在是单纯的朋友+姐弟+朋友关系。”

“放心。”

“第二,尽量别提太多你爷和秦老师的事,原因你懂得。”

“没问题。”

“第三,来我家的事回去后不许跟你爷提,不……”

“好好好,我都答应你,姐姐,咱们快走吧,再不出发可就来不及吃午饭了。”

陆鑫这个人总是不按常理出牌,沈妙实在怕他会说错什么话、办错什么事,所以必须要把每个细节都提前交代清楚才能放心。

第一次去沈妙家,陆鑫一点都不紧张,甚至还有一点小激动。

说好了要表现正常一点的,可走在村里的路上,他就对着空气做了好几次起跃投篮的动作……

沈妙真怕一会他跟家里人见面后,又会“抽风”,那可真就丢脸了。

“叔叔好,阿姨好,爷爷好,我叫陆鑫,是沈妙姐姐的同学。”

陆鑫在进门前和进门后简直判若两人,前一秒还像个猴子一样上蹿下跳呢,下一秒就立刻变成了一个眼神清澈、乖巧听话的阳光大男孩。

陆鑫?

他们认得这个名字,陆江海的孙子,传说中的医学天才,沈妙报名时拿的那些卷子大多都写着他的名字。

沈妙每周回家吃饭都会提起他,却从来没见过。

第一次见面,没想到人如其字,陆鑫确实是个很干净、很立正的男孩。

沈山生和王冬梅对他没什么偏见,只把他当成一位很普通的学校同学,沈万山也对他客客气气的,毕竟自己和陆江海再怎么不愉快也是老一辈的事,没必要牵扯到后辈。

陆鑫说到做到,说是来帮沈妙收拾东西的,确实一直在屋子里帮着把书和杂物打包。

陆鑫的力气不大,好在精力充沛,重活拿不下来就分成几次干,楼上楼下一口气跑上好几个来回都不带休息的。

“忙了这么半天,快歇歇吧。”沈山生给陆鑫倒了一杯水,招呼他坐下休息。

“是啊,来来来,吃点零食看会电视。来家里玩就行,哪能一直干活啊?”

王冬梅一边说,一边推了推靠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沈妙,“你也是的,自己的东西自己不整理,还叫人家帮你收拾,真把自己当皇太后了啊。”

“啊?”

沈妙正专心看着电视剧呢,完全没注意王冬梅在说什么,放下手里的虾片,沈妙这才慢悠悠地说道:“害,我这不是想锻炼锻炼他嘛。年纪小,得多干点活才是。”

皇太后?不至于,顶多是个小皇帝罢了。

说着,她又对陆鑫扬了下下巴,“我说得对吗?”

正在喝水的陆鑫点头如捣蒜,等鼓起的腮帮子缩下去后,才乖乖回答道:“嗯,姐姐说的对,我是该多锻炼。”

虾片吃得嘴巴有点咸了,拿起遥控器换了几个台后,沈妙把桌子上的瓜子往陆鑫面前推了推,“吃点瓜子吧,这瓜子炒得味道不错,吃完顺便也给我剥一点。”

陆鑫:“好。”

王冬梅:???

沈山生:???

看陆鑫这么听沈妙的话,像个小跟班一样照顾沈妙,俩人完全没往处对象的方向想,倒觉得是沈妙抓住了陆鑫什么把柄,才会让他这么听话。

“小鑫啊,妙妙在学校有没有欺负你?”王冬梅试探地问,“要是她怎么你了,你一定要跟阿姨说,阿姨绝对会帮你的。”

沈妙:???

我的妈,我是那种人嘛?!

陆鑫头摇得飞快,“没没没,阿姨你误会了,因为妙妙姐在学校一直很照顾我,所以我也想对她好一点。”

说完,陆鑫就乖乖地把刚剥好的一小捧瓜子放在了桌子的一角。

新华国不允许有奴隶,可架不住有人非要当奴隶……

唉,那既然他这么想听沈妙的话,他们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吃着陆鑫给剥的瓜子仁,沈妙小声地向沈山生问道:“爸,我瞧着爷爷今天咋好像不高兴啊?是有啥事吗?”

沈山生下意识看了一眼陆鑫,表情有些尴尬,“前几天去看房子的时候正巧碰到恁陆爷爷了,说是他小孙子下个月满岁,请恁爷到时候去吃整桌,俩人又站那聊了聊天,结果回来后恁爷就不咋高兴了。”

沈山生说得简单,但实际上却隐瞒了很多的事。

比如见面时陆江海是怎么“故作不经意”地向他显摆自己的幸福生活,向他展示自己人生有多么美满,家里人有多么争气有出息。

听了那么多酸言酸语,沈万山能高兴得起来就怪了。

估计是今天看见了陆鑫,才又想起了那天陆江海嘚嘚瑟瑟的那些话。

“俺爷就是这样,性子要强得很。”剥着手里的瓜子,陆鑫悠悠地说,“哪怕日子过得没那么好,也不会让人瞧出一点差。”

陆鑫知道,背地里说长辈的坏话不好,但他心里对陆江海是有怨气的,所以忍不住地想要附和几句。

“恁家的日子过得确实不错,爱跟别人炫耀也不算啥。”王冬梅给他剥了个橘子,“你看恁爸,省中医院的副主任医师,说出去多有排场。”

陆鑫撇撇嘴:“听着是排场,但其实好几次都差点降职,是人家看在俺爷的面儿上才让他继续当个副主任。”

家里是个什么情况,陆鑫还不知道吗?

陆鑫他爸的医术平平,进中医院容易,但一直是个主治医生,等到快四十岁才升了副主任。

当了副主任医师后,他的医术没有提高,也带不好学生和实习生,算是空占个位置,好几次职称考核都差点没过,要不是当时陆江海也在医院,他早就降职了。

排场?呵,一点也不。

“你爷的成就也高啊,桃李满天下,那么多学生,各个都有本事。”沈山生接着说道。

吃着王冬梅给剥的橘子,陆鑫的语气依旧淡淡的:“这点倒是不错,俺爷收的学生不少,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个吧?但我感觉他们这么厉害,应该跟俺爷的关系不大……”

陆江海收的学生确实不少,可那些学生也不止只有他这么一个老师。

陆江海基本就是带他们入个门,教一些比较浅显的本事,等到他们的层次提高后,便会由

他们的其他老师继续带他们钻研。

有点像是小学里教语文的老师,说起来也是桃李满天下,但学生将来能考上大学、取得更高的成就……好像也不能全部说是他的功劳。

沈妙:“那你姑呢?听说是在南方经商,是个很有本事的女强人呢。”

“我姑啊……我记得我没出生的时候,她就跟俺爷断绝父女关系了。”

沈妙:???

听陆江海瞎吹吧,说什么女儿有做生意的头脑,就算没上过几天学也聪明的很,早早就在南方站稳脚跟了。

实际上,她当年是被陆江海赶出家门的,要是能上学读书,谁会小小年纪去南方打工呢?

好在她运气好,吃到了时代的红利,但她可不会因此感激陆江海。说起来他们也有二十来年没联系过了,天晓得陆江海是怎么知道她的近况的。

从陆鑫这儿一口气吃了这么多瓜,沈山生一时有点没缓过劲儿来。

“等满岁宴那天咋说?你们要去吗?”沈妙向他们问道。

沈山生:“不去了,恁爷不想去。”

陆鑫表示赞同:“嗯,不去是对的,我们家的宴确实没什么可吃的。”

沈妙:……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陆鑫可倒好,就这么水灵灵地把陆江海的“假面子”给扯下来了。

“害,大人的事儿不说那么多了,好在你有出息。”王冬梅不住地夸赞他道,“你这么很有学医的天赋,有你给你家争光就够了。”

陆鑫没回答,只是笑笑,然后默默地往嘴里又塞了一瓣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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