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曼跪着向她道歉,徐永军却勒令陈锦华收拾残局,“不就是一个助听器吗,有必要让小曼跪着道歉?”

第二次,助听器还没拆封,孙小曼的女儿月月非要帮忙拆封,拆完盒子,就带去和小伙伴玩,回来的时候已经被踩坏。

而徐永军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小孩子不懂事,下次再买一个就是了”,便不了了之。

第三次,助听器压根就没到她这。

原因竟然是月月出于愧疚打算亲手交给她,但玩得太高兴,将助听器忘在了他们吃饭的国营饭店。

这次徐永军连解释都懒得解释,还是陈锦华问了警卫员才了解到原因。

陈锦华自知不能等徐永军,于是打了外出申请报告,打算自己去沈市购买。

徐永军却不予批准,甚至还以军区试验需要保密的原因要求她避免不必要外出。

陈锦华这时才知道,自己的助听器,在他眼里原来是“不必要”的理由。

那之后,她便申请了沈市学校的调任,毕竟她因公致残,组织也承诺给她补偿优待。

而最后她的调任不明不白地被撤回了。

她曾问过军医,她耳朵恢复的可能性。

“难,你本来就是巨大声波冲击造成的损伤。之前也和你说过,必须静养,避免一切噪音刺激,更别说你还在炮兵团工作,三天两头实验,你这耳朵,聋是迟早的事儿。”

所以,陈锦华在机密项目申请的时候特意写下了自己的病历,希望组织考虑她的情况,她也愿意静默地在戈壁中奉献。

她刚出检定所,碰巧看到徐永军带着孙小曼和月月从军区吉普车上下来。

三个人喜气洋洋,警卫员帮忙搬下来大包小包。

陈锦华却躲无可躲。

孙小曼故意急急忙忙地开始脱身上的毛呢子大衣,“诶呀,弟妹,我路上怕冷才披上的,这是永军给你买的,你赶紧试试”。

那件大衣是孙小曼喜欢的颜色和款式,连尺码都刚刚好。

孙小曼个子比陈锦华矮半头,喜好也千差万别。

陈锦华这一天身心俱疲,实在懒得戳穿。

偏偏,孙小曼却不想放过她,刚脱下一点大衣,她就娇声娇气地打了个喷嚏。

徐永军眼疾手快地把大衣给她拉了上去,“你穿着吧,下次我再给她买”。

月月抱着洋娃娃欢呼,“徐爸爸,沈市可太好玩了,下次我也要跟着去”。

原来,他们去了沈市。

陈锦华嘲讽,“徐团长不是说非必要不出军区吗?”

第三章

徐永军不耐烦,“我们当然是有必要才出去的,谁像你,为了买东西就申请外出?”

他脚边还堆着刚从车上卸下来的点心、水果、衣服。

陈锦华心底发冷,合着孙小曼的需求就是有必要,而她的需求都是非必要。

“弟妹,怪我,我这不是要调去沈市嘛,永军心疼我一个人带着孩子不方便,提前和我去看看房子,弟妹千万别多想!”孙小曼眼里的得意却怎么也掩饰不住,“永军他打小就是热心肠,这么多年一直没变呢!”

没变的怕不是什么“热心肠”吧?

陈锦华和徐永军、孙小曼都是在军工厂家属院出生、长大的。

孙小曼打小就好看,跟着做文艺兵的妈妈学跳舞唱歌弹琴,算是那一茬孩子里最出挑的姑娘,但没上成大学,早早跟一个东北的工程师结了婚。

徐永军当年不起眼,多年后却因为在东北做军官,成了距离孙小曼最近的那一个。

偏偏,孙小曼和那个工程师过得不好。

“她那个前夫根本不是东西,竟然因为小曼生了女儿,对她又打又骂的”。

“小曼可太不容易了,咱们多年情分,可不能不管她”。

那时,陈锦华刚和徐永军在大院里摆了酒,虽然没打结婚报告,但是已然将徐永军的事当成自己的,也跟着帮忙。

“徐团长对我可没这么‘热心肠’”,陈锦华话里藏刀。

“陈锦华,你什么意思!?”

孙小曼最会见缝插针,立刻拉了拉徐永军的衣袖,“永军,弟妹她怕是误会什么了,哄哄就是了。”

月月跟着帮腔,“阿姨,妈妈身体不好,你不要惹她生气。”

陈锦华被这母女俩的做派给气笑了,合着这唱念做打一套下来,倒成了她的不是了?

“陈锦华,别闹了!小曼过几天就要去沈市了,你就消停这几天行不行?”

月月却嘟起嘴,“徐爸爸,去了沈市,我是不是坐不了大吉普了?”

徐永军笑着将月月抱起,“能坐,去了沈市你也能坐,想坐就能坐!”

月月张开小手开心地欢呼。

孙小曼拉着月月的手,娇嗔,“永军,你可别太惯她了!”

如同温馨的一家三口,陈锦华是唯一的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