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1 / 1)

“你……”王兰被气得语塞:“好你个白眼狼,小媚,走,咱这饭不吃了。”

“妈,您消消气儿,这饭还必须得吃。”叶晓媚这才说话。

她声音天生柔和动人,论再大火气的人听了都像是一拳头打在棉花上。

只是王兰看着儿媳妇儿满脸的不解,她能这么风轻云淡,可她王兰天生就不是受气的种。

“舅妈,说话可不要说死了,马大哥的腿一定会好,而且他还前途无量,我今年十八岁,但是我都懂这个道理,不知道大舅妈为什么不懂。”叶晓媚慢条斯理又认真的说道。

倏然垂眸淡笑着:“其实大舅妈有所不知,启明哥虽然是特种部队的队长,但是马大哥从前那可是带了上万人的团长,三年前报纸上说的516战队就是马大哥带的,据我所知,他有权利随时让各地特种兵协助配合,也就是说,启明哥要是有朝一日收到马大哥的诏令,他必须无条件配合。”

叶晓媚当年看报纸的时候心里波涛汹涌,所以印象太深刻了,她那时候就觉得这个男人一定是个英雄,是那种每一个女生心里都会藏着的,一中向往的大英雄。

“你说啥?”宋青一听脸色变了。

“我说,马哥的一定前途无量,他的官职和权利比启明哥要高太多了。”叶晓媚声音依旧柔和。

王兰心里的火气也消了大半,怔怔的看着儿媳妇儿:“小媚,你说的真的?”

“真的妈,你不记得马大哥立过好几次头等功吗?”叶晓媚这么一提醒,王兰转了转眼珠,一拍巴掌:

“记得记得,部队里还送了锦旗还有荣誉证书呢,哈哈,小媚,你知道的可比我这个当娘的多了去了。”

宋青眼神充满不甘,猛地撇过脸去:“那有啥用,残废了还能复员咋地?”

一句话把王兰泼了个清醒,她赫然看向儿媳妇,她记得清清楚楚,儿子的腿就是她给扎好的,刚要开口问话能在弟妹面前扳回一局。

“菜好了,吃饭吧。”马启军端着一条红彤彤的鲤鱼,靠着叶晓媚的面前搁下:

“尝尝,你爱吃的糖醋鱼。”

“这还有个汤呢。”王友良也跟了出来,接着进来的就是马启明,他端了一盘油盒子,散发着一股股葱油的味道。

叶晓媚心里狠狠地下了个决心,一定要把马大哥的腿彻底治好:“妈,你快尝尝,马大哥做的鱼比饭店的还好吃。”

马启军这才满意的坐在丫头身边,低声道:“好吃就多吃点。”

“尝尝就尝尝。”王兰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媳妇儿,她表情依旧那么乖巧懂事的样子,但是,又有一股说不出的自信藏在她的骨子里,想来,儿媳妇能说出那话来是一定有法子治好启军的病。

想到这,王兰大口的吃起来,葱油饼子两个压一起,一口下去吃的那叫一个香。

“友良啊,这孩子检查过了没有?”王兰开始和自己的亲弟弟唠家常。

“查了,昨个查的,有三个多月了呢,也是,你说这傻娘们儿竟然不知道自己怀了。”说着,王友良夹了一筷子鸡肉放在女人碗里。

宋青耍起宝来:“我咋知道?我都绝经那么多年了,咋还突然有了,要不是犯恶心我都没想到去医院查查,一开始我以为我病了呢。”

“可不得病咋滴,得了富贵病。”王兰的嘴就没绕过谁。

“大姑,您多吃点,待会儿我让人开车送你回去。”马启明招呼着。

宋青就不爱看王兰那说话阴阳怪调的样子,一甩筷子刷起了脾气:“送啥送?说你这弟啊官比你大,恐怕你开的四轮的车比不上人家开的飞机。”

此话一出,桌上顿时冷场了。

马启明看了一眼启军,叹了一口气说道:“启军啊,男人好面子是正常,但是不能毫无边际的好面子,在外人跟前吹吹牛行,在自家这里就没必要了,兴许认个软,我还能像个法子给你换个像样的工作。”

叶晓媚没觉得自己吹牛,倏然要说话,桌下的大手掌突然按在她腿上,马启军笑着说道:

“我都是个退伍的人了,老百姓都不如,自然是不如大哥,不知道大哥打算给我找啥样体面的工作。”

第100章心不狠难成事

叶晓媚看着他牙床骨紧咬的样子,心都疼了。

马启明听闻此话自然是满足的很,宋青也扬了扬下巴。

“对,启明你给你弟找个像样的,都是一家人互相帮衬才不能叫外人看笑话。”王友良除了那一脸络腮胡看上去显得凶,说话还是挺中肯的。

“你的腿也不方便。”马启明做思考状:“要不就咱们县里武装部,你过去给人看个门?领导啥的来了,或者是出警了,你眼力劲儿活络点,赶紧给开个门别怠慢了就行,一天到晚也不用出力,你看行不行?行的话我就给部长去个信儿,你到地方提我的名就行。”

叶晓媚一听说看门的,不由得心疼的看了看男人的侧脸,他面无表情的说道:

“行,你先打个招呼。”说完,大口的把葱油饼塞进嘴里,腮帮子撑得鼓鼓的。

宋青笑的灿烂,心想:看门狗也就是这么来的,还要跟我儿子比,门都没有。

回去的路上,马启军蹬着自行车一路都没说话。

叶晓媚越发担心了:“马大哥你要是有什么心里话就说出来,那样会好受点。”

马启军倏然单脚撑着地面,叶晓媚顺势下了自行车,看着男人一脚揣上行车腿儿,坐在路边的石头上埋着头。

叶晓媚见他不说话坐在他身边勾着他的胳膊,把脸靠在男人的身上:

“马大哥,你的腿就是我治好的,你要相信我能彻底的治好你的腿,到那时候你就能归队,你的梦想也就能实现。”

“还怎么实现,即便归队也不能像以前被委以重任了,兴许在后勤部食堂当个烧锅的还差不多。”

马启军自嘲的说着,其实娶了叶晓媚好几个月了,他从来没打算把这种心理的事情说出来。

这一点是有原因的,是马启军觉得回归平庸,娶了老婆生了孩子一样也是一辈子,他一直怀着侥幸娶了老婆他就能安安心心的过普通人的生活。

可时间越久,他就越觉得那深埋在骨子里的东西越来越巨大,总有一天会破土而出。

这感觉就像是埋在骨髓里的使命,若是不完成这个任务,他夜夜做梦都在操练部下,随时随地都在接到敌军侵犯我华夏国土时,他带兵出征的画面。

这和他在学校给人修座椅时,被一群孩子拿着小石头丢时嘴里一遍遍的骂着臭瘸子的现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