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萝丝却知道,它的确离开了。

在长久的沉默中,这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滴答滴答,从她身上滴下的水声,以及她轻轻地,还算均匀的呼吸声。

她没再尝试在心中说话,转身走向了卧室,打开了衣柜,不顾这些衣服之前的原主人到底是谁,脱下了彼得的外套,换上了还算干净,没有异味,至少是干燥的衣服。

她坐在硬邦邦的床上,有一瞬间怀念佩珀家里柔软的大床,她曾和彼得皮特罗一起在那张床上看过电影,但是,她知道,她再也回不去了。

那道声音不会在这方面说谎。

所有人都忘了她,而为了不让他们想起来,进而影响其他普通人恢复记忆,她还要尽可能避开所有认识她的,可能认识她的人,尽力不要被监控拍到,要一个人再也没有外力会让她绝处逢生了。

她得靠自己在整个美国最恐怖,最危险的罪恶之城活下去。

可能吗?

怎么可能?

第49章 入世19

事实既然已经无法更改, 时间既然已经无法回溯,在这种情况下自怨自艾只是在自寻死路,那么剩下来的,便只有面对现实。

在平复心情之后, 萝丝先收拾了屋子, 清理了生霉菌的水池, 洗干净了池子里的餐盘, 把能洗的全都放进洗衣机,不能洗的则装进垃圾袋,再在清晨五点, 附近一点声响都没有的时候带出家门,扔到了污水横流的垃圾处。

在仔细搜寻后, 萝丝在床板的夹缝和床头柜里找到了大把大把成捆的美元, 枪和子弹则都被放在衣柜深处,推开衣柜挡板, 会发现里面是被挖空了的墙, 里面的武器更是五花八门。

当然,虽然很多,但萝丝觉得自己大概也没机会用到它们,比起从没接触过的危险武器,还是她自己的异能好用一些,不过, 在这种地方,变种人可没那么好混下去,所以, 出于谨慎,萝丝每次出门前还是会在腰间别一把手=枪。

这似乎是哥谭最乱的区域东区里最乱的一片地方, 里面鱼龙混杂,几乎每晚都能听见不远处响起枪声,附近自然没有便利店,但有酒吧,这里的酒吧也充当简单的物资供给处,给不能出去的通缉犯提供食物,但价钱会贵不少。

萝丝虽然不是通缉犯,但防范于未然,加上她人生地不熟,暂时还没有出去的念头,于是,她不得不在后半夜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去酒吧买东西,到了后半夜,即便是东区的酒吧人也不多了,有的也都是瘾君子和醉鬼,但即便如此,她还要刻意压低声音讲话。

但她本人身高不高,又很瘦小,女性的身份根本无法隐藏,一开始遇到了不少麻烦,比如酒保不愿意免费帮她带东西,要她付多点钱,她付了之后却又得寸进尺来摸她,还要借故克扣她的物品。

如果换做别的女人,酒保查理是绝不敢这样子对她们的。

在哥谭东区这种地方混下来的女人无一不是狠角色,要不是有人罩着,要不然就心狠手辣,能力超凡,她们自身就会带着一股不好惹的气势,即便表面温柔,内里却是危险的。

但萝丝,在他眼里实在太柔软可欺,看上去就像是个逃家的小姐,即便不是大小姐,也一定不谙世事,没在这里混过,不知道东区的险恶,这样的人在这里活不久,既然活不久,那为什么不让他先享享福呢?

然而,打碎他自得美梦的,是黑洞洞的枪口。

比他矮了一个头多一点的少女是,即便她把自己包的多严实,他也能看出她年纪不大,但现在,隔着一个吧台,她的手=枪从她宽大的袖口滑出一节,顶在了他的胸口。

她握枪的姿势有点别扭,暴露她还是小白的事实,顶的地方也并非致命处,即便挨上一枪,他也许也有办法反杀。

但是,在酒吧五光十色的灯光下,被那双闪烁着一点光泽却又完全灰暗的灰蓝色的眼睛注视时,他竟然,不敢动。

因为这双眼睛实在太志在必得,信心满满了。

她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在这方面是多么的青涩,不可能不知道如果在这里开枪会得罪什么样的人,但她却一点也不害怕,甚至有恃无恐。

她凝视他,灰蓝色的眼眸中,那种警告与恼火一闪而过,而在她开口的时候,她的语气还是温和的,有分寸的:“我尊重你,但你不要得寸进尺。”

她并不威胁要取他性命,也不说得罪她会有什么后果,不像这里的人动辄就是杀和死,她只是在警告,毫无杀气的警告。

温和的过分,但这已经足够。

顶住他的枪口被收回,她被口罩和帽子遮的严严实实的脸上只露出那双眼睛,灰蓝色的眼瞳凝视他一瞬间,而后,拎起了吧台上的大袋塑料袋。

在这个陌生人转身欲走时,查理,这个在酒吧里当了四五年酒保的男人忍不住开口了:“唉,你叫什么?”

少女的身形一顿,她皱了皱眉头,短暂的停顿了一下,而后,她的声音透过口罩传来:“斯派洛,我叫,斯派洛。”

“麻雀?”酒保查理喃喃重复了一边,然后看向她,“那好,麻雀,看在之前的事上,作为我对你的赔礼,我给你个忠告,在哥谭,你还是要表现的狠毒一点,难对付一点的好。”

“比起麻烦找上你后解决,还是让麻烦从不敢来找你的好吧?”查理耸了耸肩,这样反问道。

萝丝没有回答他,转身离开了。

*

一次酒吧购买的物资足够萝丝一个人吃一周到十天,大多都是些速食意面通心粉,冷冻牛排只能切成好几块当作每日加餐,蔬菜很少,大多也都是西红柿,萝丝后来都把它们切块挤汁当作速食意面的配菜。

这样吃肯定不健康,但显然也没有萝丝挑三拣四的份。

除了食物不太尽如人意之外,其他方面倒还不错,这间屋子虽然破旧,但应有尽有,水费和电费,萝丝托人帮她提前交了整整两年的,于是再也不必为此发愁。

屋子里本来就有电视,联通之后便可以用它打发时间,电视新闻上无非就是政治经济超级英雄,值得庆幸的是,的确没人再提起她这个佩珀波茨曾经的养女了,但一直看电视难免无聊,后来她又在酒吧里买了一部手机和几本书来打发时间,发现谷歌上也没了有关佩珀养女的报道之后,她的心便彻底放了下来。

总而言之,萝丝的日子其实还算舒适,虽然和在佩珀家中里没法比,但却要比在舅舅家的阁楼上好很多。

直到哥谭的冬天到来。

哥谭的冬天向来很冷,这间屋子没有空调还在最顶层,就更冷了,被子虽然加了一床,但寒意还是渗透进来,到后来,萝丝都穿着羽绒服睡,却还是时不时会被冻醒,就更别提无家可归的人了。

每天早上醒来都有人被冻死,对生的渴望战胜了恐惧,迫使他们铤而走险。

本来这处地方是东区最危险的区域,寻常的乞丐劫匪并不敢随意进入,害怕出门就被卷入枪战,也害怕某一日被看中了直接拖到小巷里麻醉,醒来时就已经被卖掉或者再也没醒来当然,其实这地方没有这么恐怖,只是人们以讹传讹罢了。

但哥谭今年的冬天冷的过分了。

哥谭警局的拘留位不会在这时候收留小偷小摸的人,常常是上午被抓下午就放,因为他们的牢位要留给最近不安分的□□,红头罩又和黑面具杠上了,GCPD现在忙的不行,根本没空管这些小事,而他们如果敢搞出大乱子,来整治他们的就不会是警察,而会是蝙蝠侠。

至于黑门监狱,那太恐怖,常人进去生不如死,外面没地方给他们住,但他们又迫切需要一个地方落脚,于是,他们把视线投向了东区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