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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马文才?! 茶叶蛋 81533 字 1个月前

第 91 章

桓温在桃源镇无疑是快乐的, 什么以前他不曾做过的事,在这里,全部都体验了一遍。

什么下河捞鱼, 坐着木盆摘莲藕。

甚至是蒙眼切西瓜,马小良种植的西瓜成熟,一个个饱满的西瓜。

没什么人会吃这玩意,因为见都没见过。

还是马小良让人采摘了一车, 原本他想丢井里去冰镇一下, 错愕的发现, 他们家的井!全部都是封口的!

简直悲催!

完全无法体会,冰镇西瓜的快乐。

但马小良会放弃吗?

那肯定是不存在的, 为了吃的,马小良可是无所不能的!

不就是冰镇西瓜嘛,他虽然没有井水,但他可以有冰窖啊!

当初建造的时候, 冰窖什么的,他可是一点都没放弃。

夏天没有冰窖, 那怎么可以!

所以西瓜被堆到冰窖放了不到半个时辰, 就被拿了出来,冰太久, 冻伤了, 那就更不能吃了。

洗干净的西瓜, 就这么被端上了家人的面前。

这可是西瓜宴, 怎么能少了全家人的分享呢。

光是西瓜的做法, 他就让厨子们研究了不少种。

西瓜的皮有一定的厚度, 马小良让人把薄薄的一层削掉,然后那层白色的皮留下, 清炒着吃。

内里的瓜瓤,直接榨汁喝。

还有西瓜凉糕,西瓜沙冰,怎么好吃怎么来。

大厨还弄出了烤西瓜,虽然但是,味道有那么一点怪,却不难吃。

马小良都惊了,大厨不愧是大厨,做黑暗料理都好吃。

“快来尝尝,这西瓜可好吃了。”马小良笑眯眯的让人上了一堆的西瓜,这些是直接切成薄片的。

当然了,其他的西瓜美食,也都端上了餐桌。

不得不说,西瓜的红瓤,看着就好吃。

马朗倒是在厨房偷吃过一块,味道不错,他先拿了一片,递给了媳妇谢真雅,再给孩子半块。

马小诚:?????

偏心的这么明显的吗?!

“你还小,吃多了不好,这东西凉。”马朗自然是看懂了儿子的表情,他无奈的解释道。

这小子吃东西的时候,怎么跟他小叔叔一模一样的?

到底是他的儿子,还是他弟弟的?

哦,他弟弟太小了,生不出这么大的崽,还是他亲生的。

所以说,像他弟弟这么活泼的崽,还真不是特殊的存在,是他们老马家遗传。

“……”马小诚用眼神表示,我咋就不信呢?!

“不信问你小叔叔去。”马朗无情说道,“反正你就能吃这么点。”

问就问!

“小酥酥。”马小诚当即扭头问马小良去了。

“怎么了?”马小良正在给阿焕投喂西瓜球,这家伙不是他喂的,根本不吃。

“少。”马小诚不过一岁多几个月,说话不算太清楚吧,但已经能表达了。

“乖啊,你还太小了,吃多了这个要窜稀的。”马小良摸了一下侄儿的脑袋。

他没有哄着对方,因为他们之间的默契,只要是马小良说了不能多吃的。

马小诚小朋友就绝对多吃不了一口,谁说都不好使。

这下幼崽只能是死心了,太惨了,为什么他还这么小!

看到马小诚悲痛欲绝的表情,差点没让在场的大人笑抽了。

以前见过马小良的表示,这小家伙真的是跟马小良一模一样。

对此马朗也是无奈,生了个跟弟弟一样的崽,他能有什么办法?

好在聪慧方面,也随了神童弟弟,马朗就无所谓了。

像他弟弟有啥不好的?

谁能有他家弟弟,六岁的年纪拥有一座小镇?

羡慕他的人不要太多,特别是他之前的同窗。

桃源镇交好的士族也不是没有,其中就有他同窗的家族。

马朗离开了书院回归了家族,他的同窗们,其实年纪跟他差不多的,也都是这么做的。

所以有同窗的穿针引线,他们的生意才能做的这么顺利。

当然了,也是因为有马朗,这些同窗在家族当中,才能站稳了脚跟。

所以扶持是相互的,有这样的情谊在,他们才能长长久久。

“好吃!”人生第一口的西瓜,吃的马小诚两眼放光,世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呀!

“好吃吧?以后每到这个季节,都会有西瓜吃。”马小良没忍住,又摸了一把侄儿的脑袋瓜。

没办法,崽崽吃到好吃的表情,实在是太可爱了,这换了谁能忍得住啊!

“好!”马小诚记住了,明年还有。

哪怕只有半片西瓜,小家伙也吃的认认真真,恨不得把瓜皮都给吃下去了。

马朗简直要看不下去了,这儿子怎么跟被饿了好几年似的?

无情拿掉了崽手里的西瓜皮,让孩子的乳母抱下去,好好的洗洗,这手上胳膊上,甚至是下巴,全是西瓜水。

可怜的崽,就算抗议也反抗不了,就这么被带了下去。

在场的人们吃的很是开心,偶尔还用玻璃杯碰一下杯。

谁能想到,有生之年,他们还能用琉璃杯来喝东西,太富贵了!

没人知道这玩意的成本,只觉得马家太富贵了。

毕竟琉璃在外面,可是有市无价。

而这里,直接被做成了装盘的餐具,喝水的杯子。

他们哪里知道,这一个杯子,也就几把沙子的成本而已。

现如今岛上已经完全成了一个琉璃制造的基地了,没人能随便上岛。

“桓温,好吃吗?”马小良还是适时的关心一下客人。

“好吃,是我从不曾吃过的,这是本地的特产吗?”桓温好奇的问道。

“不是呢,是师父以前让人找来的稀奇种子,种来试试的。”马小良愉快甩锅,他给山上送了两车的西瓜,让师父背个锅,也不算过分吧。

老道:?

“以后我也要这么做。”桓温顿时就来了兴趣。

马小良点点头,“好的呀。”

一点没有带歪桓温的愧疚,愧疚是不可能愧疚的。

植物不就是要种种看,才知道合适不合适嘛。

像他后山那些好吃的水果,不就是上辈子知道的特产之一。

他其实还想画杨梅树呢,核桃树不知道今年能不能结果。

若是可以,他就能吃椒盐核桃了!

光想想都美滋滋的很!

招呼了桓温,马小良就没有多管他了,都是十几岁的人了。

马小良最关注的,还是阿焕,没办法,阿焕不喜欢人多的地方。

时间过的飞快,等桓家人来接桓温回去,发现他们家的大公子,有了不小的变化。

不是说外貌上,大公子依然是那个翩翩少年郎。

只是气质上有了一些的变化,看人的眼神更加的平和。

那是以前不曾有的,事实上,就算再和蔼可亲的上位者。

看普通人都是不一样的,只是他们家大公子,似乎有些不同了,但是怎么个不同法,他们说不上来。

也只有桓温自己清楚,自己的变化有多少。

在桃源镇他看了不少也听了不少,这个神奇的镇子,给他带来的震撼又有多少。

桓温在这里的两个多月,看到了不少逃难过来的难民。

是他当初见识过的,饿到面黄肌瘦,作为桓家的长子,他从小到大甚至从未体会过什么叫饿肚子。

当然了,马小良也不曾体会过。

毕竟出生在太守府里,他从出生吃喝用度,都是最好的。

甚至普通人家吃不到的好东西,马小良就从未给缺过。

然而他依然充满了同理心,只要是他接收的难民,无论对方以前是什么身份。

进了桃源镇,那就是良籍。

正因为看到那么进入桃源镇内,他才惊觉,这地方的神奇。

按照他以前所知道的,难民是绝对不能放进城的。

会变成城内的不安定因素,会有偷盗抢劫甚至是杀人的情况出现。

而在桃源镇,完全不在意这些,直接放了人进来,给吃饱饭,给穿暖了衣服。

让他们体体面面的,而不是衣不附体的模样。

这些个难民也没有闹事的,被统一的安排,按照不同的身体素质,分工也不一样。

竟没有一个有意见的,不禁让桓温纳闷,为什么呢?

为什么跟他以前所见的完全不一样,明明都是一样的难民。

而且那些难民在有了工作以后,段时间内的精神面貌都有了很大的改变。

从一开始的瘦骨嶙峋孤苦无依,到现在的精神奕奕。

这要是问马小良,他只会微微一笑,这个时代的士族门阀,永远不可能明白的。

因为他把这些,当成一个人,而不是工具。

在铸铁厂里,这里生产铁制的工具。

隔壁的兵器厂,就不一样了,主要是生产武器。

冷兵器在这个时代还是主流,马小良让人制作十分细小的圆珠。

没人明白,这些圆珠有什么作用。

作为兵器?这也太小了,砸在人的身上,都不会有什么感觉。

不过这些并不需要这些人明白,只有马小良知道这些作用是什么。

当然,如果可能的话,他希望是可以用不到它们的。

上次在三师兄那惨死的鸡,马小良给埋了。

毕竟都被火乍的这么惨了,还要吃它,实在是于心不忍。

为了清楚三师兄的改良成功,马小良让御厨大叔做了一桌的好菜,来给三师兄庆功。

对此三师兄并不在意,甚至还在山里头不出来。

等桓温走了,他都还在山里头呢,那研究绝对的认真。

所以说,桓温确实是来了桃源镇了,但属于桃源镇的秘密。

他知道浅薄的一层,但深入不是他一个幼崽能做到的。

就算看到的,那也是他们想让他看到。

桓温所了解的是,桃源镇的百姓有地种,有粮吃,不缺衣也不少食。

至于全民习武之类的,他并没有跟家里人说起。

在少年的心目中,他是希望可以守护住这里的。

桃源镇的氛围实在是太好了,所以他的转变也十分的明显。

不将这里的实情说出去,更多的是维护桃源镇。

这里的好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若是说的过多,说不定会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至少桓家听到的,就是个普通的镇子,无非就是建的大了一些高了一些。

同时他们还知道,马家和王家,都是住在这里的。

可以说是两家联合的大本营,真要打他们的主意,那要做好被报复的准备。

就在不少地方蠢蠢欲动,朝中传来消息,全民讨伐王敦。

此人自任丞相后,诛杀周顗等人,简直丧心病狂。

新帝继位,又想要将新帝赶下台。

因为王敦明白,新帝不是那种他可以摆布的傀儡玩偶。

新帝与先帝不同,他为人文韬武略,聪明果断。

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王敦就跟那秋后的蚂蚱,蹦达不了几天。

否则王敦也不会着急忙慌,想要干掉新帝了。

第 92 章

每天都听到, 新帝在逐步的收拾王敦。

因为王敦患病,他自己无法迎战,只能选了手足兄弟。

只可惜, 新帝所率领的军队,简直势如破竹,根本不给王家一点机会。

随后就传来了王家吃了败仗,最后王敦病逝的消息。

当知道这个消息后, 春夫人大哭了一场。

肯定不是为王敦病逝难过, 而是想起了抑郁病亡的先帝。

若不那次王敦的逼迫, 先帝也不会死的这么憋屈。

王敦的死亡,让那原本嚣张至极的军队, 再无凝聚力可言。

不过这些,跟马小良所在的桃源镇一点关系都没有。

到了冬季了,镇上的百姓都要准备过冬。

有些勤快的家庭,在这一年的时光里, 攒下了不少的银钱,好过一个肥年。

今年的冬天, 似乎格外的寒冷。

马小良早先让人购买的羊毛, 这时候便派上了用处。

像会稽郡这边,虽然爱吃羊, 但羊的品种, 并不是那种羊毛足够长的。

所以他不光让这边的人, 留着羊毛, 还让人去外面购买羊毛。

好在, 羊肉虽然很贵, 羊毛却没什么人要。

马小良和阿焕派出去的人,花了不多的钱, 带回来好多的羊毛。

除了有点脏,需要好好的处理一下,也没什么多大的毛病。

马小良这边什么都不多,这人手足够多。

勤快细致的人被带去清洗羊毛,删选出有用的来。

然后就是制作毛线了,羊毛纺成纱以后,马小良让上年纪的女人,体力活咱干不了。

那就做点简单的,一边唠嗑一边织毛衣!

比较细的毛线,就编织羊毛袜子。

主打一个不浪费一点,冬天天气不错的时候,一大群的中老年妇女,就晒着太阳,手指灵活的用织毛衣的针,勾勒出一件件羊毛制品。

她们从秋织到了冬天,一件又一件好看的毛衣,出自她们之手。

对于桃源镇百姓穿衣的颜色,马小良从来都没有啥要求。

只要大家喜欢,穿着好看都行。

毛衣的出现,王允薇又有了新的灵感。

像羊毛的披肩,就这样产生,同时王允薇还在上面做了装饰。

在桃源镇可以说非常受欢迎,就是价格有一点的小贵。

当然也有便宜的装饰,反正按照自己的需求。

同时在成衣铺子里,还有毛线卖,有些为了省钱的,自己织也是可以的。

毕竟需求这么大,能够织毛衣的人却是不多。

马小良准备学习一下织毛衣的机器,人手再多,总归还是机器方便。

就像镇上的布料厂,里面的机器,可以说是当世最先进的。

只要原材料足够,每天都可以生产不少的布料出来。

就像是现在这样子,在满足镇上百姓的穿衣需求以后。

桃源镇的棉布,开始被售卖出去。

那洁白无瑕的棉布,一下就广受好评。

无论是给老人还是孩子,都是不错的选择。

没人知道,这些布是怎么被制作出来的。

马小良从没想过要独占棉布这个市场,无非就是占了一个先字。

等以后其他的人反应过来了,也开始织布,他还有其他的东西可以推出。

“不错不错,阿焕穿什么都好看。”马小良点点头,看着阿焕穿着毛线背心。“这可是我新手织的哦。”

虽然阿焕现在已经不惧怕寒冷了,不过这都是马小良的心意。

马小良难得的贤惠,倒不是他特意的讨好。

实在是一开始没人会织毛衣,还不得他亲自来教嘛。

反正都织了,他也不可能浪费毛线,就按照阿焕的身量做了个背心。

至于为啥是阿焕,废话,他们家只有马小诚一个幼崽最小只。

给侄儿做背心的话,阿焕是要吃醋哒。

作为阿焕最要好的朋友,他怎么可能跳过阿焕呢。

所以身材属第二小的阿焕,就成了马小良织毛衣的第一受益人。

“喜欢的。”阿焕摸了摸背心,只觉得浑身都暖洋洋的。

怎么可能不喜欢,这可是阿良特意给他织的,别人都没有!

春夫人发现儿子特别得瑟,很是新奇,毕竟阿焕一向稳重,难得有这么开心的时候。

发现是马小良给阿焕织了件背心,突然意识到,自己这个做母亲的不合格。

让人找来了可以教她织毛衣的人,然后给三个孩子,一人都织了一件。

光是织毛衣,就让她没时间去想东想西的。

一晃眼,就到了过年,谁能想到,去年过的如此之快。

最让春夫人开心的,自然是大仇人死了,虽然不是新帝直接弄死的。

至少再也不能蹦跶跟新帝作对了,对春夫人来说,他们也能安心的过日子了。

不用时不时的担心,有人跳出来抓她的儿子去做人质。

真把新帝打下来,她儿子就能好了?

以前她就算不懂,如今没事就被人教,也明白,这年头做皇帝准没好事。

有能力的还好说,没能力的,怕是要跟她死去的丈夫一样,活的憋屈,气死自己。

说什么春夫人是不乐意的,所以她天天祈求,让新帝长长久久下去。

只有新帝健健康康的,他们一家人才能住的舒坦。

马小良也是这么想的,不然哪里会送那些好东西去给新帝。

虽说不知道究竟是谁吃的,反正以他师父的名义寄出去的,总归不会不给面子吧?

山上的道观建的差不多了,又不是建一座城,要建多久的。

只是暂时还不能住人,所以今年的过年,老道是和几个徒弟,在镇上过的。

大徒弟和三徒弟陪着,倒也快活。

至于二徒弟,这小子有家人,原本想陪师父的。

被老道踹了出去,让人好好的陪家人。

以前漂泊在外头还不够啊?

“师父你是不知道啊,老二那小子,哪里是想陪您过年。”大师兄偷乐的说道。

“嗯?那他是想做什么?”老道疑惑的问道。

“您不如算算。”大师兄欢快的说道。

“算你个头,爱说不说。”老道吃着油炸花生米,懒得搭理这小子,卖关子卖到他头上来,简直不知死活!

“好嘛,我说还不成嘛。”大师兄当即说道,“那小子的家人,在给他张罗婚事呢。”

“婚事啊……”老道一听就明白了,这家人是看牧远宏安顿下来了。

加上桃源镇安全不说,民风又淳朴,这不就……

“没错,所以这小子才想逃师父这里来躲躲。”大师兄无情嘲笑的说道。

“说到婚事,你小子……”老道扫了这货一眼,人老二好歹还成果婚有个儿子呢。

“师父,您要是想抱孙子,我立刻给您收个年纪小的徒孙去。”大师兄压根就没想过要找个人过一辈子,他现在的日子不逍遥吗?不快活吗?

为什么要吃那个苦?

“滚。”老道也没想过要强迫这小子成婚,他自己都没想过娶老婆。

有六个徒弟就够够的了,不过自打收了老六。

这日子过的,是既开心又难受。

开心是老六孝顺,有啥好的都想着他这个师父。

同样的,难受也是这老六,有啥不好的,也想着他这个师父。

做人师父实在是太难了,偏生还有个老四,不知道身在何方。

每年他都给这小子算上一卦,嗯,都显示这小子没死。

就是不知道,上哪逍遥去了。

徒弟那都是债啊!

得亏他就找了六个徒弟,多来几个还不要上天。

“师父师父。”

好嘛,这老六又来了。

“又怎么了?”老道听到这小子甜甜的喊师父,就准没好事。

“师父,我给你送好酒来了。”马小良手里拿着一个小坛子,欢快的说道。

“酒?”老道当即亮晶晶的望着徒弟。

“对,这个酒老厉害了。”马小良将酒放到了师父的面前。

“怎么个厉害法?”老道疑惑的问道。

“这酒醉人,一般人喝不了。”马小良当即说道。

“老道我千杯不醉,还从未尝过醉的滋味呢。”老道哈哈一笑的说道。

“我这酒,专治嘴硬之人。”马小良不服气了,他这可是提纯以后的酒,能跟之前那种比吗?

“老道我还就真不信了,给我满上。”老道扫了一眼大徒弟。

大师兄很有眼色的给师父倒了一杯酒,闻了闻味道,好似不错。

不过大师兄最近在研究做手术的技术,所以不会去碰任何的酒精,现在基本上是做到了一个滴酒不沾。

至于三师兄,他就更不喝酒了。

也就老道自己一人品尝,马小良在一旁劝说,“师父吃点花生米,不然容易醉。”

“胡说,怎么可能醉。”老道直接一杯下肚,那火辣辣的感觉瞬间上头。

“师父?”马小良看那师父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不禁迟疑的问道。

“作甚?”老道看了一眼徒儿,然后催促说道,“快,再满上。”

“好嘞。”大师兄勤快的又给满上。

老道一杯接着一杯,没过一会,就没了声音。

正开心吃菜的大师兄,回头发现,他们师父喝趴下了。

伸手抓着师父的脉搏,很好,脉搏跳动有力,再活个七八十年没有问题。

“大师兄,师父怎么样了?”马小良在那眼巴巴的问道。

“没事,醉了。”大师兄笑着说道,“你这酒可不是一般的厉害啊,师父要是不醉的话,恐怕我这手都要被他拍断了。”

“哇,这么厉害的吗?”马小良睁大了眼睛问道。

“那是,我们师父可是这个。”大师兄别的不说,对师父的了解,可是超过了其他的师弟的。

毕竟他是师父第一个徒弟,这教的那叫一个认真。

只可惜这小子天分不足,学不来其他的东西,只将老道的医术学了去。

要说老道不失望,那是不可能的。

后来收了二三四个徒弟,发现人无完人,习惯就好。

就是老五老六这两个徒弟,那也不是全能的存在。

像老六,望气术学会了吧,但学起老道的医术就一般般,不过也是他不怎么认真学的缘故。

第 93 章

师父都喝醉了, 大师兄也没有办法,扶着师父去休息。

回来就对这酒赞不绝口,“以后咱师父, 可不管吹牛皮,说自己千杯不醉了。”

“你这般幸灾乐祸,等明早师父醒来,怕不是要揍你。”三师兄在一旁清冷的说道。

不过他对这个酒也有点好奇, 尝了一口, 确定了, 是他喝不惯的。

“正好师兄想想办法,做点解酒的药出来, 不要汤药。”马小良准备以后将这酒推广出去,但自己人的话,最好还是不要喝醉比较好。

“当然可以,过完年就给你弄。”大师兄点点头, 解酒药还是有必要的。

这酒他师父才喝了多少,就被放倒了。

换了别人喝两口怕不是要晕吧?

不愧是他师弟, 连酿酒都特别的厉害。

大师兄骄傲不已, 也在盘算,做什么样的解酒药。

因为是过年, 马小良就是和阿焕来给师父送礼的。

还得回家过年呢, 师兄们明白, 也就不留孩子了。

在桃源镇上安全毋庸置疑, 哪怕是过年了, 城中的守卫, 那都是定时的巡逻。

基本上一队巡逻回来,立刻接着一队的出发。

这样的守卫队, 给了桃源镇百姓足够的安全感。

没有巡逻任务的将士,每天都在练武场训练。

马小良给建的训练场,是按照他上辈子所见过的,像比武大会那样的。

有体能训练,武器的训练,还有就是扔□□的训练。

大家虽然不大明白,为啥每天要扔这玩意。

但这是镇长规定,他们每天还是认真训练,甚至比谁扔的远。

扔的最远的第一名,还能有奖励。

这还犹豫啥?当然是抢着练啊!

当兵是为了啥?

为了保护自己人是其中的一点,其二就是桃源镇的待遇太好了。

哪怕只是新进的小兵,那月钱都能养活一家人了。

更别说是上头有官阶的,直接翻了几倍。

还得是读书才行,光是武艺强,在桃源镇是没用的。

马小良在军营也开了扫盲班,一般人不懂这些,但马家的人,对扫盲还是挺重视的。

毕竟行军打仗,识字的跟不识字的,区别还真的挺大的。

最起码训练起来,素质不一样。

马小良一开始的要求,大家还觉得奇怪。

从未有人要求,军队里的将士要识字。

一般来说,都是将军之类的,认识一些字。

对此马小良才不管,在他桃源镇的百姓,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是个人,都必须读书识字。

一开始的时候,百姓们无疑是有些痛苦的。

全是不识字的老百姓,突然要他们识字,又要工作,真的是太难了。

这转机还得是学校的考试成绩公布开始,谁能想到,读书赚的钱,都快赶上他们辛苦一个月的工钱了。

拎回来,那可是实打实的猪肉。

更轰动的是期中考试,还有期末考试,半头猪,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谁家有个会读书的宝贝蛋蛋,简直骄傲的不行。

以前女娃在家里地位不高,自打来了桃源镇以后。

什么男娃女娃的,全是好宝贝!

甚至女娃比男娃还要能干,这带回家的猪肉,还有银子。

谁家不乐开花?出去都有面子,腰杆挺直了。

现如今的桃源镇,无所谓男娃女娃,只要学习好,都是有出息的娃。

这让成绩不那么好的孩子们,糟心了一把。

好在学校善于发现不同孩子的优点,毕竟马小良让他们读书识字,又不是为了要他们参加科举。

哦,这年头也没有科举。

马小良准备等以后办一个,现在他用的都是自家人,迟早也是要启用更年轻的人。

等他长大了,这批在学校读书的孩子们,也都已经长大了。

可以担负起建造更美好的桃源镇,这是属于他们的责任。

都是桃源镇的栋梁,每一个都是桃源镇的未来。

在马小良的眼里,他从来都不是这里最重要的那个,只要有一个方向摆在那里。

无论是谁,朝着那个方向走,都可以让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

只是这样的小镇,在这个世道格格不入。

马小良愿意用自己的绵薄之力,不能说完全改变这个世界。

最起码,他可以保护自己人,不受欺负。

在马小良的宅子里,有一个小楼,在这里,可以眺望远处的风景。

过年的晚上,吃过丰盛的晚膳,马小良就拉着阿焕,哒哒哒的跑上来。

至于上来干啥,当然是放烟花啦。

阿焕还是从隔壁翻墙过来的,没办法,走正门的话,要走好远呢。

马家人早已经习惯了,无所谓,会翻墙来他们家的,也只有阿焕殿下。

是个人都知道阿焕的身份,所以一个个的都选择了无视。

两个幼崽跑上了小楼,别说这是个小楼,其实占地面积不算小。

里面有的一应俱全,甚至还摆放了一盘水果。

桌上点的蜡烛,上面有个好看的灯罩,是用玻璃制作的。

蜡烛带点黄黄的颜色,原本的蜡烛是纯白的,但白色在这边看起来不是很吉利。

毕竟,只有家中有人去世,才会点起白色的蜡烛。

若是有人成婚,便会点上红色的蜡烛,才显得喜庆。

灯罩上海有蝴蝶画在上面,作为装饰。

这样的灯罩,就不必害怕风吹进来,吹灭了蜡烛了。

外头挂着的是红色的灯笼,过年嘛,总要有点节日气氛。

站在这个位置,正好在六层,透过玻璃看着外头的景色。

完全可以俯视这桃源镇,目前来说,没有比这里更高的了。

整个主要的大街此时此刻灯火通明,这是马小良为了清楚过年,特意让人挂上的灯笼。

节日氛围很重要,钱不钱的,今年白蜡虫很给力,造了不少的蜡烛呢。

今晚还没有下雪,气温虽然寒冷,却可以忍受。

用过晚膳,镇上的百姓纷纷的走出家门。

不为别的事,之前马小良就张贴告示,晚上有烟火表演。

在镇上最大的广场上,已经有一个舞台被搭建起来,同时站在舞台上的,还有装扮的好看的人。

烟火表演嘛,先有表演,再放烟花。

那边人太多了,阿焕不喜欢人多的地方,所以他们就在楼上消消食,等着看烟花。

“你想看表演吗?”阿焕看了一眼马小良,他是清楚,马小良是个爱凑热闹的人。

“不用啦,在这边看看烟花也挺好的。”马小良摆摆手,他虽然爱凑热闹,但他也懒。

要知道去往镇中央,现在去已经有点晚了,那全是个人。

反倒是他兄嫂,带着马小诚出门凑热闹了。

马小诚愉快的骑着他阿耶的脖子,可惜马小良都六岁,哦,过完年他就七岁啦。

骑他阿耶的脖子,他阿耶脖子可能会断哦。

他已经是懂事的大宝宝了,不会为难阿耶,更不会为难自己。

就是他小的时候,他阿耶也没有给他骑过脖子。

对于自己的体重,马小良还是有一定的自知之明的。

毕竟当年那个拐子,甚至都没能把他从地面上拔起来。

黑历史啊,妥妥的黑历史。

幸好不是上辈子那个网络发达的年代,否则他估计要忍受大半辈子的社死。

可怕的人类,会将这些黑历史做成表情包。

哪怕你长大了,跟小时候甚至没有相像之处,依然会有人使用你黑历史的表情包。

光想想整个人都不好了,感恩!

感恩这是一个没有网络的世界!

除了交通和联络不太便利,基本没有什么太大的毛病。

最起码吃的喝的,都是纯天然无公害的。

不像他上辈子,各种国家作孽,连累整个星球的环境都遭到了破坏。

他既然有重新活一遍的机会,肯定是要好好的爱护环境的。

并且要将爱护环境的信念,传达下去!

他自己一个人作用不大,但只要老马家的人在,就一定可以。

如果可以的话,他将来还想去西北种树。

这年头可没什么人,会有植树造林的想法。

唯一大概就是,百姓是不能随意上山砍伐的。

因为从先秦两汉时期,就有山林水泽属于国有,按照田律,百姓春夏都不得上山砍伐等等。

到了现在就更过分了,因为所有的资源,都被士族门阀,将这些看成属于自己的财产。

又怎么能允许百姓上山,只是马小良这里,倒是没有那种规矩。

山上的树木很多,他唯一的要求就是,砍掉一棵树,就要补种一棵。

避免水土流失,不然住的这么靠近山林的他们,若是遇上暴雨天气,恐怕泥石流就要下来了。

虽说他建造的房子,都是用水泥转头造的,但水火无情。

真要遇上了,他们跑都没地方跑。

小镇是有下水道的,主要是用来分散积水。

避免下大暴雨的日子里,水会淹没桃源镇。

现在看来,简直太明智了,多余的水,会从下水道里,通往镇子的外面。

为了这座小镇,马小良可不是随随便便画的图纸,那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甚至在梦境的世界里,严格的模拟过的。

神笔的用处,就是在这里,加上是梦境,画了不喜欢,还可以抹去。

第 94 章

镇上的表演开始了, 因为这个季节天黑的早,晚膳吃的也早。

表演的人,没穿上衣, 开始甩起了火球。

看的围观的百姓不停的叫好,这表演的人就更卖力了。

一旁还有表演喷火的,大晚上看,别提多得劲了。

表演的差不多了, 才开始进入正题, 也就是今晚的烟火晚会。

要知道这烟火在桃源镇, 那可是独一份的存在。

并且烟火是被严格看惯的,对外宣传是怕走水了, 实际上是怕烟火外传出去。

百姓们或许不会动歪脑筋,不代表其他人不会。

只要有足够的利益,谁又能保证没有背叛呢?

烟花表演开始,有专门的人去点火。

这些烟花被竖起来, 有点类似仙女棒,但比仙女棒火花要更大一些。

接着就是飞上高空, 在空中停留后火乍开了。

“哇!”马小良很是惊喜, 这烟花比他想象的还要好,“阿焕, 烟花好漂亮啊!”

“嗯嗯。”阿焕长这么大, 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的阵仗, 看的眼睛都不带挪的。

到底是个八岁大的孩子, 再怎么稳重老成, 还是带点孩子气的。

在马小良看来, 阿焕就跟他养大的崽差不多。

比心理年龄,肯定是他比较大呀。

所以他才是哥哥!

哥哥照顾弟弟那是应该的, 更何况他家阿焕这么好看!

要是以后被别人轻易骗走了可怎么办!

阿焕此时一点都不知道,马小良对他老操心了。

认真看着眼花的他,脑袋里却是想着,之前在三师兄那看到的烟花改良版。

是不是可以安装在船上面?这样遇上海盗,就可以进行远程反击。

如今他岛上的琉璃卖的不错,但每次都需要派出不少人保护。

卖到全国各地以后,他都会给阿兄纳税。

当然了,马小良的工厂也是正常纳税的,跟阿焕不同的是。

阿焕是直接上缴给国库,而马小良是先是会稽郡,他阿耶太守这边,再递交上去。

不过阿焕的岛上,数额比较巨大,也是正常的。

不像马小良这样的,比较分散,主要是卖出去的,基本都不算太贵的东西。

像他售卖的肥皂,就相对便宜,一般的百姓也能买得起。

而香皂就不一样了,价格昂贵,毕竟造价就高。

至于在桃源镇外面,据说价格卖的就更贵了。

当然,这些跟马小良都没啥关系。

他要做的,就是给香皂创新。

在镇上的胭脂铺里,就有好些新产品,光是眉笔,就有好几种颜色。

马小良还弄了不同造型的眉笔,都是按照他上辈子的记忆。

天知道他一个男的,为啥会知道这些。

自从养了蜜蜂,有了源源不断的蜂蜜,自然也会有附属的产物,蜂蜡。

蜂蜡能做的东西就多了,像唇膏什么的,就可以做出来。

这个是由他婶娘们在那折腾,女子本就爱美。

马小良他小婶娘,家里就是做这类生意的,有了马小良的提醒,他小婶娘就弄出更多的胭脂来。

这胭脂铺可以说是镇上生意最好的地方之一,外来的商人,也很喜欢来这里挑选。

反正马小良画了不少款式,在镇上的陶瓷厂,根本没空烧制大件的摆件。

光是给胭脂铺,烧制一些精巧的容器都快忙不过来了。

没办法,这用来装胭脂水粉的容易,要漂亮精巧,只能让陶瓷厂里努力。

里面的师傅,真的忙不过来,感觉要扩招了。

不光要手艺好,还需要有一定的绘画功底。

马小良干脆就弄了两部分,一部分捏容器,一部分在上面作画。

当然了,两样都能做的,那就更好了。

这样的人才,那可是要加工资的。

太宁三年,过完年没多久,也就是开春了以后,桃源镇就来了一个神秘人。

马小良在见到人的时候,整个都傻了,“为什么会送来这里啊?”

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好了,没错,就是新帝的长子司马衍。

原本马小良应该是不认识的,奈何这小子身边还有太监侍从,直接就暴露了对方的身份。

他想不知道都难了,只是问题来了,堂堂皇太子,出现在乡下地方?这像话吗?

司马衍倒是没什么架子,完全不觉得自己是皇太子。

开玩笑,他阿耶在他来之前就交代过了,在叔叔面前注意点。

即便是他小叔叔的师弟,那也不是普通人。

别看司马衍不过五岁,也是个机灵的幼崽。

这次过来,阿焕其实是收到了信。

但凡要是先收到信,他肯定是会拒绝的。

偏偏他阿兄先斩后奏,信和崽是一起出发的。

所以前脚信到了,后脚崽也来了。

阿焕都无语了,他都没时间跟阿良商量。

想不到阿兄你是这么不靠谱的阿兄!

人都来了,又不能直接退货。

阿焕是挺想退货的,黑着脸,眼神的意思就是,你们滚回去!

还是马小良比较善良,来都来了,远道而来都是客。

怎么说也是姓司马的,如今这天下,还是司马家的。

他就算想赶,也做不到。

所以只能忍了,先给安排了住处。

司马衍也觉得这地方很是稀奇,跟他一路上过来,看起来不太一样。

这边的房子要高大许多,就是城墙也很大很大。

甚至是这镇子上的道路,都如此的宽敞,简直不可思议。

一路上司马衍叽叽喳喳的询问,阿焕根本不搭理这侄儿。

也就是马小良,给司马衍仔细的介绍。

这么短短的一路,司马衍觉得马小良可比他亲叔叔强多了!

难怪人家能成为镇长,他叔叔只能做副手!

这要是被阿焕知道,怕不是要骄傲的说,没错,就是这样!

他家阿良是最棒的!

倒是原本还有点瞧不上马小良的侍从等人,这么一路下来,对他改观了不少。

若真是这孩子建造的这么大一座城,那可不是一般人了。

哪怕他们是皇太子身边的侍从,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皇上也饶不了他们。

所以很明显的,几人的态度好了许多。

等到了司马焕的府上,众人更加的震惊。

这会稽王到底是有多么丰厚的家底?

住的也太豪华了吧?

即便是如今的皇上,还装不起那么多的琉璃吧?

至于司马焕的兄长,他早就说起过琉璃,原材料很便宜。

并且还分了一些生意给兄长,阿焕对于这些小钱,还是很舍的出去的。

不然他这边做了这么久的琉璃生意,一点事都没发生过。

至于为啥不告诉父皇,很简单,他师父说了,跟父皇说了没用。

论果决,还得是他兄长。

春夫人之前便接到了儿子派人来的口信,已经在那等着了。

司马衍是皇太子,身份是不同的。

相比之下,她不过是哥夫人。

所以等皇太子到的时候,春夫人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之前司马衍是见过春夫人的,只是再见,总觉得春夫人好像跟记忆里的不太一样了。

好像更年轻了,怎么可能呢?

他哪里知道,春夫人在这边住的舒心,平时也就上上课,弹弹琴,练练书法。

这小日子过的,别提多美滋滋了。

一双儿女也已经长大了不少,根本不需要春夫人操心,自然是有先生来给他们开蒙的。

长子又能干,她也别无他求。

其实阿焕是想问问他阿母,要不要改嫁。

毕竟司马睿都死了好几年了,阿母还这么年轻,要是不想守寡的话,他也是可以帮忙的。

反正他兄长天高皇帝远,管不了那么多。

只是儿子问母亲改嫁的事,好像不太好开口。

就一直拖着,拖到了司马衍都来了,他还没说呢。

算了,也不着急。

他阿母现在看起来挺开朗的,时间会冲淡一切。

这是阿良跟他说的,反正阿焕没啥感觉,毕竟跟他的父母都不熟。

春夫人派人安排了司马衍的住处,是其中一个宽敞的院子。

倒是离花园挺近的,在招待贵客的室内,春夫人和蔼的见司马衍,“衍儿是怎么过来的,路上辛苦了吧。”

“不辛苦,一路上是坐的船,后来坐的马车。”司马衍摇了摇头。

“兄长说,让他先过来待一阵子。”阿焕不怎么高兴的说道。

至于为什么阿兄这么多孩子,只来了司马衍,很简单,他阿兄的长女司马兴男自幼聪慧,已经能成为父母身边的帮手了。

别看司马衍被封了皇太子,但受宠爱的程度,远不如长姐司马兴男。

春夫人也算是看着司马兴男长大的,这孩子性格豪爽刚烈,若不是女儿身。

怕是这皇位,都没有司马衍什么事。

马小良觉得狭隘了吧,谁说女子就不能继承家业的?

若是他又一个能干的女儿,他肯定不会盯着儿子看。

废物的儿子千千万,还不如一个能干的女儿呢。

更何况,儿子生孙子,你怎么就能确定,这一定儿子生的?而不是其他人的?

只有自己闺女生的,才能确定了,那是自家的血脉。

这点都想不通,难怪这晋朝越来越小。

光是把皇位传给平庸的人,有啥用?

到最后不还是败光家里的老本,一点不剩,瞧瞧先帝就知道,不然也不会郁闷死。

第 95 章

这次司马家将司马衍送过来, 也不知道是在打什么主意。

不过这小子来了以后,简直玩疯了,没办法, 他叔叔这里的玩意太多了。

是他这个幼崽,从未给见识过的。

不玩那是不可能的,他小叔叔小姑姑邀请他的。

拒绝长辈那多不礼貌,哪怕他小叔叔只比他大一岁, 小姑姑跟他差不多大。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能玩到一起去, 不就好了。

什么跷跷板,滑滑梯, 攀岩的,他都喜欢。

还有跳棋拼图翻花绳等等的,没有他不玩的。

更别说各种好吃的,全是他这五岁幼崽从没吃过的好东西, 简直太好吃了!

这是神仙住的地方吧!

为此司马衍给他大姐写信,大概意思就是, 大姐你快来!这太好玩了!

阿焕身边的谋士倒是听说皇太子写信回去, 似乎是想叫长公主来的意思。

谁也没当真,毕竟太子到这里来, 意味不明的情况下。

新帝应该不至于, 再送一个公主过来吧?

不过公主和太子的感情不错, 本身公主就要年长太子好几岁。

如今十岁的公主, 已经在皇后身边学着管理。

即便是太子, 不过五岁的年纪, 也跟着一群大儒教导。

只是这一次来桃源镇,精挑细选的几个先生, 被马小良拦了一半,拒绝他们进入桃源镇。

在桃源镇的人都明白,能被他们镇长拒绝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他们镇长是普通的幼崽吗?!

这可是小仙翁的关门弟子!

那本事,都是跟小仙翁学的!

司马衍来之前,听他阿耶的嘱咐,都要听阿焕叔叔的。

小手一挥,滚你们!

至于利用自己皇太子的身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他还想在这里好吃好喝好玩的待下去呢,傻子才让这些每天摇头晃脑的老头烦自己。

最后还是司马焕嫌这个侄子烦人,丢他去了学校,滚你!

要按照正常的来说,这司马衍的年龄不算合适。

不过马小良当初为了让幼龄的孩子有去处,弄了个学前班。

正好是三岁到五岁去的,说是上学,主要还是学点规矩,吃吃喝喝,外加简单的学习。

比正规的上学,肯定是要轻松的。

司马衍读书肯定是不需要他们操心的,最多也就是,让他去尝试一下新鲜事物。

见了他烦人,阿焕又不会惯着人。

连带他亲弟弟一起,扫地出门!

司马昱:????

他多无辜的,完全是被司马衍这个侄子连累的。

以前司马昱不需要早起,现在好了,要跟司马衍一起上学,被迫早起。

再也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阿焕才不理他们,以前就是让他们太舒服了!

才有功夫霍霍家里,这种年纪小,精力旺盛的崽,简直堪比拆家的二哈。

虽然这年头,没有还没有二哈。

马小良倒是猫狗双全,一条细犬一只长毛猫,小时候猫猫狗狗在一起长大。

等长大了,细犬可不能继续当宠物那么养,被训练威风凛凛,可以参加狩猎的那种。

本身就有这方面的基因在的,浪费是不可能的。

如今马小良的小马,也已经长大了不少,不过依然热衷于甜蜜蜜的方糖,无法自拔!

时不时的就去跟小马驹联络联络感情,等可以驮他了,稍稍的练一下骑术。

不愧是他从小养起来的马,跑起来完全不会过于的奔放。

考验小主人的骑术?

开玩笑,跑的不好,没有糖和胡萝卜怎么办!

绝无可能!

看在胡萝卜的份上,那都得好好的跑!

马小良的马是纯白且在阳光下看,是带着一丝银光的。

据说这样的品种十分的难得,马小良不懂马,但他懂阿焕给的,肯定是最好的。

阿焕也有一匹小马,性子要烈的多,浑身漆黑,只有脚的地方是带点白色的。

特别像是马踏飞云的感觉,不过阿焕想叫他小黑,因为马小良管他的小马驹叫小白。

小黑什么的,当然跟小白嘴搭了。

被马小良给阻止了,真让他喊这个,仿佛糟蹋了小马的颜值!

小黑是不可能叫小黑的,马小良连带自家的小马驹都换了高大上的名字。

踏云!

而马小良的马儿叫皓月,对此马小良很满意,相信小黑,呸,踏云也很满意。

是他,让踏云拥有一个正常的名字,至于小黑什么的,可以作为小名。

“是吧,小黑,喜欢吗?”马小良拿着胡萝卜引诱小黑。

踏云:……

“你家小黑啥都好,就是太高冷了。”马小良扭头无情的吐槽。“还是我家小白好。”

“它不喜欢胡萝卜。”阿焕扫了一眼踏云,即便是自家的马儿,他也不喜欢它得到阿良的关注。

“不可能,都是马,怎么可能有马不爱胡萝卜的。”马小良压根不信。

他家皓月就贼爱胡萝卜,从第一天见面,就被他——手里的胡萝卜和方糖征服!

只能说,阿焕家的这个踏云是个异类,它最多尝尝阿焕递给它的胡萝卜。

其他人给的,完全不吃。

对此马小良有些纳闷,你是犬子吗?

这么忠诚的?

那他家的那匹,肯定是第一个叛变的。

马小良会给它这个机会吗?绝无可能!

被赶回去的大儒们,没办法直接报复,他们自然是去找新帝告状。

他们辛辛苦苦的陪皇太子前去桃源镇,连大门都没踏进,就被赶走了。

太不像话了!

这种事,他们能忍才怪了。

像他们这样的身份,走到哪都有无数人的追捧。

被个小孩子无视,奇耻大辱!

连夜从会稽郡离开的他们,赶回了京都,在新帝面前,狠狠的说了那边的无礼,人品极差!

新帝听着他们的废话,倒是没怎么在意。

小仙翁的本事,他的明白的,当初他的人也来信告知过新帝,这桃源镇有个神奇之处。

那就是品性不佳的人,镇长马良是不放人进入的。

所以,到底是谁的问题,谁人品极差,还真就不好说呢。

新帝也没有直接揭穿他们,他想要稳定这晋朝的江山,还得依靠他们。

至于桃源镇的事,新帝只轻易的打发了他们,那是先帝给了他弟弟的地盘,不归他管。

大儒们简直要被气死,新帝不帮他们,他们就没办法了吗?

怎么可能!

这些人就开始写小作文,传扬出去以后。

马卓在会稽郡收到了消息,差点没给气笑了这么一群加起来好几百岁的老头子,居然编排一个七岁的孩子?

简直厚颜无耻!

对付这种无耻之人,马卓也不带客气的。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然后整个晋朝都在八卦,这几位在近些年里,所作所为。

大儒不是要脸吗?

就将他们那些破事,都宣扬出去,看你们的脸往哪里搁!

后来干脆将这些人的罪证,都送到了新帝那里。

新帝原本还想看这些人的名气,不予追究,但那些证据送上来一瞧。

原来当初姓王的所作所为,还有你们的帮忙?

简直吃里扒外!

新帝最讨厌的,可不就是姓王的那事。

正好撞到新帝手里,都不带犹豫的,全部给清理了。

好几个家族,砍脑袋的砍脑袋,流放的流放。

这年头流放就是去岭南那边,运气好的,能活着到目的地。

运气要是糟糕一点,半道上就丢了小命。

这一切都怪不到别人头上,谁让这是报应呢。

等马小良知道这一切了,都已经是尘埃落定。

他到没有想要帮忙的意思,就那些人身上的气,他不落井下石就算是不错了。

人就要为自己所犯下的罪孽赎罪,哪怕这些人可能认为,自己落马是因为他。

马小良还真是无辜,一切都是他阿耶弄的,马卓还能让自家儿子吃亏?

往这么小的孩子身上泼脏水,他们也好意思的。

更何况,这些人又不是真的无辜。

“没事,这些人活该。”阿焕摸摸马小良的脑袋宽慰的说道。

“我知道哒。”马小良点点头,内疚是不可能内疚的。

他还是见过不少士族所作所为,最近长大了一些,七岁的他,已经不像以前那样,不能出门。

偶尔马小良会跟阿焕一起,带上三两个人,到附近走走。

不能总是在桃源镇里,也要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除去桃源镇这边的土地,基本上外面的土地,给那些百姓种地都比较的苛刻。

这也是为什么,有越来越多的百姓涌向桃源镇。

桃源镇鼓励百姓开荒,头几年不收税就算了,借去的种子,还的也不多。

最让那个百姓开心的是,只要种满五年,这土地就属于他们自己了。

换了谁不乐意?

主要还是马小良觉得,农民就是需要拥有自己的土地。

更何况,那些地都是百姓自己开垦出来的。

收个几年粮食,他投入的也都差不多收回来,也没有助长百姓不劳而获的念头。

反正马小良不觉得,百姓会不劳而获,他所在的地方,所有的百姓都是勤奋的,恨不得每天都加班。

全部都是为了,属于他们共同的目标而努力,那就是,想要有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第 96 章

经过这一次搞掉了几个大儒, 这桃源镇就更显眼了。

还迎来了不速之客,司马兴男!

见到她的时候,马小良都惊了, 新帝是几个意思?真拿他这里当免费带娃的地方来了?

十岁的司马兴男行事作风都很大气,进城甚至都不是坐马车,而是骑马来的。

司马衍在看到大姐,当即欢快的喊道, “阿姊!”

“不错, 是不是长胖了?”司马兴男在看到弟弟, 上下打量后问道。

“只胖了一点点,这边的东西真的是太好吃啦。”司马衍并不承认自己胖了很多, 顺便跟他姐汇报。

“真有那么好吃?”司马兴男保留意见,对于弟弟的蠢萌,她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估计这小子在这边的时候,连阿耶让他来干啥都不记得了。

对一个五岁的幼崽来说, 确实很难记住。

一天就这么点时间,吃喝玩就已经占据了他不少的注意力, 更别提他还要上学呢。

他大姐来了, 也就是靠山到了,司马衍觉得自己再也不用上学了。

马小良跟阿焕站在一起, 司马兴男并没有摆什么公主的架子。

首先司马焕是她叔叔, 再者, 马良是司马焕的师弟。

按照辈分来说, 这两个小豆丁, 都是她的长辈。

就他叔叔那死人脸, 她敢摆架子,直接就把她丢出桃源镇, 信不信?

司马兴男没有忘记过,她叔叔司马焕,是连亲阿耶都不给面子的崽。

她来这里的目的,自然是修复两家的关系。

傻玩是不可能傻玩的,就她那愚蠢的弟弟,带些人过来,都能闹腾点事出来。

京都直接来了个大震荡,好些家族就此消失了。

司马兴男是亲眼所见,也听了她阿母的分析,更是不敢小瞧了她叔叔。

马小良倒是觉得这个司马兴男还不错,做事很大气,一点都不小家子气。

最重要的是,一点都不蠢。

跟聪明人打交道,还是很舒服的。

然而司马兴男在这边几天后就发现,桃源镇真的不一样。

换了以前在京都,她所见到的,士族女子都是在家里待着的。

要是随意出门,是要被人笑话的。

士族女子整天琴棋书画,是司马兴男最不耐烦的,光是想想以后的人生,就这么度过。

她已经难受得不行了,而现在,她却发现,马家的女人居然都有属于自己的工作。

王家也是一样,无论男女,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事业。

这太奇怪了!

她无论在哪里,都不曾见过这样的。

可就是这么不可思议,每个人好像都很开心,也很满足。

司马兴男已经十岁了,读的书也不少,马小良也就没有提出,要让她接着上学。

主要是司马兴男是公主,上不上学,还真不是他说的算。

她显然是对不同的职业有兴趣,当然了,主要是马家王家女人在做的事。

似乎是想要弄明白,为什么女人也可以拥有自己的事业。

马小良这事做的,确实有点惊世骇俗,但因为是在桃源镇,似乎也没人阻止。

从一开始的工厂招工,就不分男女。

后来一个个的,马家人和王家人参与其中,好像谁也没在意。

就好像是在跟马小良过家家一般,只是现在为止,这过家家已经超出了游戏的本身。

连马卓都不得不承认,这座镇子建的很好。

并且这里的一切,或许都不能被外人接受。

但只要是在桃源镇里的,多离谱都没人会去质疑。

所以马家和王家的女人都很自由,在桃源镇上的百姓,想出门就出门。

什么男女之别,根本就不存在一般。

只要是个人意愿,上哪都可以。

事实上,底层的百姓,还真不如上层的人士规矩多。

要都讲究那么多,底层的百姓早饿死了。

甚至有好些农民,反倒是女人在家种地的多。

说什么不能抛头露面,在饿死和抛头露面之间做选择,女人们当然是选择抛头露面啊。

这有什么?

又不会少一块肉,她们如今在桃源镇,穿着得体的衣服,吃着美味的食物。

这都是她们辛勤劳动换来的,按照他们镇长的意思,那就是他们应得的。

司马兴男想要参与其中,王允薇她们都没有拒绝她。

反倒是带着司马兴男,跟她们一起,有管理工厂的,也有带着学生的。

基本上一个岗位,她去体验差不多一个月。

整个人的转变,都是迅猛的。

以前的她从不曾想过,人可以有这么多的不一样。

“你觉得,女子可以有一番事业成就吗?”司马兴男问起马小良来。

“为什么不行?我阿母阿姊她们,不都做的很好吗?”马小良只觉得她问得奇怪。

“可,这有违祖制。”司马兴男有些困惑,纠结的说道。

“啥祖制哦,还不都是人写的。”马小良笑着说道。

“是啊,都是人写的。”司马兴男一听,愣了一下跟着笑起来。

“对啊,就是人写的,谁知道在更早的时代里,是女人当家还是男人当家。”马小良摊手说道。

“……”司马兴男仿佛在思考,从早先的迷茫,似乎眼神越发的清亮。

“你瞧我这桃源镇,女娃娃可比男娃娃厉害多了。”马小良骄傲的说道,无论是工作还是读书。

女子都是咬紧牙关的往前冲,因为她们过怕了以前的苦日子。

一旦遇上饥荒灾年,首先被卖掉的,就是女娃。

在这里,她们可以做一切她们想做的,并且马小良给他们足够的空间还有机会。

只要有手有脚,就能过上好日子。

甚至不需要依靠男人,她们就能住上舒服的大房子。

在桃源镇,如果因为生孩子的问题,出现打人,休妻等行为,那是非常严重的。

打人这件事,陌生人在路上打架,都要被送去衙门,拘留赔偿等等。

如果是夫妻之间的,惩罚加倍。

以为是自己媳妇,就能随便来?

桃源镇的律例会让你清醒清醒,不光是拘留和赔偿,然后是收回工作和桃源镇的房子,驱逐出桃源镇。

当然了,如果女子选择原谅,谢谢,两人一起圆润的滚出桃源镇。

绝不助长此等风气,休妻就更无可能了。

在桃源镇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因为生孩子的问题要休妻?

提出的那一方,必须赔偿被离婚的那一方经济的赔偿,并且在女方没有出嫁前,都要给与赡养费。

所以在桃源镇离婚是一件,非常难的事。

不过有打人的,相当于自动离婚。

桃源镇的百姓在此令下达的第一天,就集体背诵了该条例。

谁也不敢去犯,开玩笑,桃源镇百姓最害怕的是什么?

不是吃苦,也不是挨打。

正是被赶出桃源镇,这是每一个在这里的百姓的噩梦。

至于打自己媳妇就更不可能了,大家都是赚钱生活的,谁也不比谁高贵。

这日子,能过就过,不能过就去离婚。

双方提出的离婚,还是可以顺利的结束的。

真有生不出孩子的,基本上也可以去育幼院领养。

加上马小良在桃源镇,给办了个养老策略,有了一定的养老保障。

有没有孩子吧,倒也不至于那么的执着。

桃源镇的这几年里,倒是出生率稳定的上升。

特别是一个家集体努力,买下房子的家庭,家中有新生儿出生。

马小良觉得有一部分的人,或许在逃难的时候,还是揣了一些家底的。

也就是在桃源镇时间长了,有安全感了,才敢拿出来使用。

终于在这里,拥有了第一套的房产。

其实好些的难民,马小良感觉并非都是赤贫的老百姓,也有一些家道中落的。

否则那些连衣服都穿不起的百姓,能在短短的时间里买得起房子?

说出来他肯定是不信的,毕竟镇上的工厂发的工钱,他还是很清楚的。

不过百姓的生活能好起来,马小良还是愿意看到的。

他建了那么多的房子,可不就是为了卖出去嘛。

一般都是两层的小楼,还带个院子的那种,主要是只建一层有点太浪费土地了。

他们这边两层的房子,住个五六口的人都不成问题。

挤一挤的话,七八个人都可以住的下。

院子里不光可以种上些花花草草,种菜也是可以的。

买了房子的人,欢天喜地的就搬了进去,家具厂可以买现成的家具,方便得不行。

有一就有二,一连卖出去十几套房子,有大有小的。

好歹也是属于自己的家,比住在宿舍里要宽敞的多。

没银子的人只能望而兴叹,要么拼命攒钱买房子,要么等工作的年份足够。

又或者要想结婚,申请更大的房子。

没有住所成亲是不可能的,好些难民有了稳定的工作,也动了成家的心思。

只是要找媳妇,在桃源镇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顺便媒人在桃源镇也有了,媒人的选择也是很重要的,首先是人品,其次就是眼光。

像马小良上辈子听过媒婆的故事,让瘸腿的骑马掩盖自己的缺点的事,在他看来,那就是缺德!

所以帮人搭桥牵线可以,但昧着良心的,绝对不可以。

这不光不长功德,还要掉功德的。

第 97 章

桃源镇的孩子们, 跟任何地方的孩子都是不一样的。

不像士族门阀家庭出身的孩子,什么都不需要他们做,甚至吃饭穿衣, 都是有仆从协助的。

在桃源镇,就算是马家的孩子,会自己吃饭以后,那就都是自己吃的, 喂饭是绝无可能的。

马小诚都快两岁了, 自己吃饭嘎嘎香。

别人喂饭哪有自己吃的欢?

小短腿跑起来贼快, 大概都是马小良用功德食物投喂多了。

比一般的幼崽还要健康,反正长这么大, 还从未生病过。

不过家里的大人也会担心,毕竟马小良小时候也没生病过,但这小子五岁发烧差点吓死大家。

对此马小良心虚,他那完全是自己作的。

但凡功德不是用的那么干净, 他也不会把自己折腾病倒了。

现在就不一样了,经过他长期的努力, 目前需要大量功德的画也不多。

偶尔上后山, 增加几棵树。

所幸山上的树都长的差不多,多上几棵, 还真就看不出来。

马小良最近安排, 找个青山绿水之地, 弄一个水库出来。

无论是遇上干旱还是洪灾, 都可以用上, 平时还能养养鱼什么的。

水库到了关键时刻, 还可以浇灌农田。

就这么愉快了,老道闲着也是闲着, 他的道观有老三镇守,虽然大部分这货找不见人。

但还有一些小道士在,问题不大。

他就去附近的地方溜达,看看有没有适合做水库的地方。

选好地址就开工!

反正建造道观已经到达尾声,许多的工人,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马小良表示,这样的工作以后还多的是呢。

光一个道观建完,就以为结束了吗?

这桃源镇才建了一小半,后头要建造的东西多了去了。

他还准备等将来,让桃源镇成为旅游胜地!

让那些名人都来这里留下墨宝!

当然了,这得等以后太平了,要是乱糟糟打仗的,带点战火来,那就不好了。

所以他主要还是积攒力量,让自己有个大拳头,才能保护家人。

东西建的再好,拳头不够大,还是要挨欺负的。

这个道理,马小良可是很清楚的。

毕竟他上辈子学到的近代史,就是如此,甚至还有切身体会。

就因为自身不够强大,才会被外国欺负。

在桃源镇的武器,还是很多的。

铸铁厂从一开始的只专注铁器,到后来分成了好几个不同的部门。

像做精细的手术刀,还有缝合皮肤的针。

这种细致的工具,不是一般铁匠能做出来的。

基本上一把品质绝佳的手术刀,需要半个月的打磨。

才能做到足够的锋利,不光是手术刀,还有其他的工具。

大师兄表示,这就是庖丁神器!

什么部-位都可以轻松的,毫不费力,说是庖丁神器也不为过。

就是量产少,当然了,如今在学校培养出来的专业大夫也少。

也算是够用了,反正他们每天切的,也都是猪肉。

可怜食堂,煮的猪蹄就没有完整过。

好在大家都习惯了,猪蹄最好也是煮的软烂-比较好吃。

六月底的桃源镇,充满了生机勃勃。

后山的水果林,不少都开花,也有已经结果的。

马小良当初画的不少,这不,幸福就来了。

每个季节,都有一样时令的水果,有时候还不止一样。

过阵子桃子也成熟了,再来葡萄西瓜,简直不要太开心!

去年他还增加了葡萄的种植,不光准备吃葡萄,还要酿葡萄酒。

今年应该会有大丰收,到时候桃源镇的人,都会被组织起来。

不过马小良并不准备让所有人都来,主要还是采摘完了,酿造的工艺。

葡萄酒的精髓在哪里?

嘿!他当年可是看过纪录片的,脚踩!

在那之前,马小良已经让人打造了不少木桶,都是为了踩葡萄准备的。

说起来,该招踩葡萄工了!

马小良让平安去写招聘,现在的平安,识字好几年了,早不是当初的模样。

十来岁的少年,还没到变声期,但个头不矮,力气又大。

是马小良最好的助手,平时啥活都能干。

招聘其实很简单,在广场上张贴就可以。

反正如今的桃源镇百姓,几乎人人都识字。

只要张贴出招聘,有空闲的就会来报名。

果不其然,平安去张贴了找平以后,立刻有不少的人围过来瞧。

上面分别是两种招聘,一种是采葡萄的,一种是踩葡萄的。

采葡萄的要求不高,个子稍微高一点,能够着葡萄就行。

至于踩葡萄的,这要求就高了不少,当然了,给的价钱也高。

这价钱是时辰来算的,别人一天的工钱,不过是她半个时辰的价格。

看着工钱,多少人都怦然心动。

可惜心动归心动,这要求不是谁都能达成的。

至于为啥这么说呢,首先性别女,这不是将一-大票的男人都拦在了外面。

然后要求十岁以上,十八岁以下,要求未婚。

长相要清秀,身上无恶疾等等。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镇长要选美呢。

不过他们镇长才七岁,想来也是没有可能的。

更重要的一点就是,镇长他们是见过的,整天开开心心要好吃的,美-色是不可能爱美-色的。

马小良:差一点就背上黑锅了!

幼崽绝不背黑锅!

选择十到十八岁的妹子踩葡萄,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古代十岁以后,就要开始相看了。

虽然他这边要求十八岁以后才能成婚,但订婚还是可以的,不需要经过桃源镇衙门的同意。

给这个年龄段的工作机会,主要是给她们攒下一笔嫁妆。

同时,也保证了,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不会被偷偷摸-摸先嫁出去,回头补结婚证明。

对于招工的事,马小良并不光是只要桃源镇的,镇外的也是可以的。

光是这个工钱的消息,直接在桃源镇火乍开了锅。

任谁都没见过这样的高薪,哦,除了高级工匠,一般人,哪有这工钱。

不到半天的时间,工会就接待了好几十个小姑娘报名。

报名其实很简单,只要确定身份年龄就可以。

但后续还需要身体检查,这点桃源镇的人都很熟悉。

这是要证明身体简单,没什么毛病。

每个进入工厂的,都是要检查的,所以大家都很习惯。

男的有男的检查,女的也有女的。

只是少女们的检查更加的严格,稍微有点不让人满意的,就会被刷下去。

几天下来,报名的少女有一百来人,但成功应聘的,只有五十左右。

不过马小良这边并不着急,这招聘的信息还不够远,只等附近的县城都知道了,人估计还会更多。

确实,为了这工钱,少有人不心动的。

以为住在县城里,家里条件就一定很好了?

那是不可能的,县城里的百姓,没有土地,日子不好过的一样有。

所以在得知桃源镇招聘女娃,还是短期工,是的,这葡萄的季节也不长,怎么可能长期。

一旦入选了,少女们就会被安排统一的宿舍,并且开始训练,增加她们的体力。

不要以为踩个葡萄很容易,那可是体力活。

每个人还配上舒适的纯棉服装,裙装很简单,里面还搭配了一个小背心,避免少女的尴尬。

一开始也考虑过,拿布条绑起来。

这可是六月底,等采摘葡萄开踩,那就是七月啦。

炎炎夏日,想热死谁呢?

古代没有适合的内-衣,也是件麻烦的事。

作为男孩子,马小良不太适合弄这个,除非有人能做出来。

他还不敢跟他阿母说起,毕竟,被阿母当成变-态的话,他以后还要不要做人了!

做人真的是太难了,所以他就想出了背心,无论男女,都是可以穿的。

夏天里面穿背心的话,外面的衣服就可以穿的少一些。

还是用棉布做的,吸汗透气,非常的不错。

至于外面穿的,就是用棉麻做的衣服和裙裤。

踩葡萄的时候,穿长裤长裙,肯定是不合适的。

刻意裁短的,膝盖以上的裙裤刚刚好。

训练了有半个月的时间,少女们以青春朝气蓬勃的模样,开始了她们的踩葡萄的工作。

“兴男?”马小良就看到了一个,不该出现的人,司马兴男。

救命,让新帝知道,他闺女在这小破镇子上踩葡萄,会不会派出军队来灭了他啊?!

“小师叔啊,你也过来了。”司马兴男可高兴了,欢快的打招呼。

“啊……你怎么在这里?还穿这样?”马小良真的是一言难尽,咋就没人告诉他呢!

“我现在是踩葡萄的女工呀。”司马兴男骄傲的说道,这可是她自己报名,然后层层删选以后,才得到的第一份工作。

跟之前跟着马家人王家人完全不同,是她自己凭本事得到的。

“这活……”马小良倒不是怕司马兴男干不了,主要是怕新帝生气。

“这活可有意思了!听说是要酿酒的?”司马兴男开心的询问。

“是的,葡萄酒。”马小良点点头。

“那等酒酿好了,我能给我阿耶送一瓶吗?”司马兴男询问的说道。

“自然是可以的。”马小良没有拒绝。

“那就太好了。”司马兴男满意的点点头,然后蹦跶的走了,“那小师叔,我去工作了。”

“阿焕,我会被你阿兄打死吗?”马小良无奈的扭头问阿焕。

“不会,他打你,我拦着。”阿焕摸摸马小良的脑袋说道。

“还是你最好了。”马小良满是感动的蹭蹭阿焕,还是阿焕最好了。

司马衍知道他姐去踩葡萄,也想去,被马小良无情拒绝。

果然,那帮家伙只会给他添麻烦!

第 98 章

这是他专门给妹子们弄的工作, 男的来凑什么热闹。

特别是这些,连尿都不一定完全能控制是小崽。

等下给他的葡萄酒里加点童子尿可怎么办?!

光想想都恶心心!

这也是为什么,他会选择满十岁以上的。

不过在看到司马兴男参加后, 马小良开始考虑,是不是把年龄再提上来一点。

经过了解才知道,十岁还能通过训练的,只有司马兴男一人。

大部分都是十二岁以上的孩子, 所以十岁还是太小了一些。

但今年是来不及了, 司马兴男都参加了, 还能中途让她下来吗?

恐怕这位本就脾气不算好的公主,要发飙了!

等明年他一定要改年龄!

当然了, 等到明年的时候,这位公主应该已经回京都了吧?

惹不起啊,惹不起!

不过马小良也确实觉得,这司马兴男要比司马衍更加的优秀。

哪怕两人是一母同胞的姐弟, 差距就是这么的明显。

也可能是司马衍还小的原因吧,对于一个五岁的幼崽, 大家也不至于太过苛刻。

两岁的马小诚倒是展露出一些天赋, 比如在记性上,虽说不能算过目不忘, 但也是记上两遍, 就已经记住了。

马朗对此很是高兴, 一有空闲, 就在家里教孩子。

外出社交什么的, 大家保持一定的距离比较好!

在外求学那会见识的东西, 马朗早已经忘记的差不多了。

马小良倒是带着侄儿还有表姐堂姐,外加自家亲姐姐们, 一起去前往参观踩葡萄。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这地方在阳光之下,一个个的大木盆里,差不多可以站三个少女。

有力气的工人,先将葡萄倒入大木盆里,然后退下。

“这就是踩葡萄的地方?”悦舒好奇的问道。

“没错,这些葡萄踩碎了以后,下边的塞子取下来,汁液就会出来了。”马小良仔细的介绍说道。

“这么多的葡萄,要踩到什么时候啊?”王玉玥盯着那堆积如山的葡萄,惊讶的问道。

“所以我才招了这么多的人啊,总能踩完的。”马小良笑盈盈的说道,“今年先试试葡萄酒酿出来的品质,若是好的话,就再多种一些葡萄。”

“好玩。”马小诚被抱着,看着一个个欢快的踩葡萄,那葡萄果汁飞溅起来。

不过现场确实是比较的热闹,大家劲头十足,看起来都欢乐。

现场的氛围也很不错,少女们为了没个时辰赚取的工资,简直不要太卖力气。

恨不得多长几条腿出来,可以说,此时此刻,马小良看到的全是腿。

不过他们看,是没有邪念的。

主要还是看榨汁的情况,新鲜的葡萄汁被榨了出来。

“不错,颜色看起来很好。”马小良还算满意,当初画葡萄的品种,他也是选择了适合酿造葡萄酒的。

加入酵母,才可以真正的开始酿造葡萄酒。

马小良可是让人找来了,擅长酿酒的大师傅。

按照他所写的酿酒配方,大师傅来酿酒。

这一次榨出来的葡萄汁不算太多,也就能酿个几缸吧。

他之前就已经打造好了装葡萄酒的大木桶,剩下的事,他很放心交给大师傅来做。

至于为啥不用酒缸,普通款不太适合搅拌。

这葡萄酒发酵,是会产生气体的。

马小良上辈子看过不少新闻,自家酿造葡萄酒,甚至只是葡萄汁,结果里面的气,重开了瓶盖。

造成一定的伤亡,这一点是很需要注意的。

在上辈子那样医学发达的时代,有些伤都没法医治,在古代,马小良可以说更加的惜命。

不然他也不会折腾,让他大师兄努力研究外科。

中医结合外科,强强联合!

保证桃源镇百姓的身体健康,是他这个镇长的必修课。

“这个红红的,看起来很好喝。”马小诚不愧是马小良的亲侄儿,看啥都想吃。

“回去给你榨汁喝。”马小良摸摸崽崽的脑袋,这里的葡萄汁,根本喝不下去好吗!

洗的再干净,那也是脚踩出来的!

对此众人都是赞同的,这会踩葡萄的少女们也有了休息时间。

她们从高大的盆里走了出来,在一旁草地上冲干净了脚上的葡萄汁。

再擦干了以后,穿上了草鞋。

这种草鞋做法简单,并且还十分的柔软。

最主要,这种鞋比较容易得。

夏天的草鞋可以穿一个季节,桃源镇的鞋铺里,拥有好多种不同的鞋子。

其中草鞋是目前最多的,且款式也新颖,甚至还给鞋子上编出花来。

等天气转冷了,才会有其他的鞋子。

马小良因为不喜欢穿木屐,远不如草鞋轻便。

事实上也是如此,在桃源镇上,最受欢迎的就是草鞋。

木屐,谁没事夹着脚指头穿那玩意,勒的慌。

“你们不留下来吃点吗?”司马兴男饿坏了,这运动消耗实在不小。

同时马小良给众人的伙食,也是真的很不错。

有鱼有肉还有菜,不过菜做的不咸,主要是不让她们在工作时间喝太多的水。

“不了,这都是给你们准备,补充体力的。”马小良笑着说道。

“好好干。”阿焕勉强鼓励了一下侄女,对于自家侄女的行为,阿焕从来不会多言。

跟他也没什么关系,即便司马兴男突然说要争夺皇位了,他也不会有啥意见。

甚至还会评估一下,司马兴男和司马衍到底谁更适合一些。

若是比较好,真是兴男更适合,说不定直接就给支持了。

因为阿焕知道,阿良希望有一个稳定的江山,这样他才可以愉快的搞基建。

而不是时不时的要担心,总有外来的势力想搞事情。

别说马小良觉得憋屈了,就是阿焕也是憋屈的不行。

马小良因为有上辈子的部分记忆,性格也比较固定了。

阿焕却是不同,他生来就是晋朝皇室。

出生后父母宠溺,哪怕他生病后,那也是唯吾独尊的性子。

也就是面对马小良的时候,脾气才会好上一些。

对待其他人,他几乎是漠不关心的。

当然了,对待他母亲和师父,稍微还好上一点,但不多。

春夫人倒是习惯了,儿子一直都是这样的态度,至少比对外人好些。

跟马小良的待遇,她是不要想的。

小仙翁也曾经跟他们说起过,马小良是阿焕的贵人。

要是没有马小良,这阿焕怕是活不过四岁。

也就是他命不该绝,遇上了出来看花灯的马小良。

甚至还是马小良主动去营救的阿焕,所以这就是命运。

司马兴男对上叔叔的鼓励,很是兴奋,更来劲了。

马小良等人也就回去了,顺便还带回一筐葡萄,上面的糖霜简直诱人。

“葡萄葡萄大葡萄。”马小诚开心的晃着脚丫。

“知道啦,回去就吃大葡萄。”悦舒抱着侄儿,笑着说道。

“还要喝葡萄汁。”小家伙记性好,是一点没忘记马小良的话。

“对,喝葡萄汁。”悦舒点点头,对于这个侄儿,作为姑姑的她,也是很宠溺的。

谁让侄儿跟弟弟小时候,几乎一模一样。

当然了,还是她家弟弟看起来更乖巧一些。

想起兄长马朗对她的好,悦舒带着侄儿也更加的用心。

这会葡萄正是旺季,连那些厂子里发的福利,都是葡萄。

更别说是周围的铺子了,冰镇葡萄汁,还是鲜榨的。

马小良回头准备弄个葡萄沙冰吃吃,马小诚是没份的,年纪太小的他,吃了容易窜稀。

要不是气候不行,他都想做葡萄干吃了。

要是有葡萄干的话,就能做更多好吃的东西,比如葡萄干糕点。

在米糕上,撒上一些葡萄干,然后蒸起来。

浓厚米香的糕点上,配上甜滋滋的葡萄干。

蔓越莓干也好吃,只可惜现在没有。

上辈子一直以为蔓越莓是进口的,后才来才知道北方种植了许多。

要不回头画上一些?然后做成蔓越莓干,做糕点的时候,不光好吃,还好看。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酥酥?”马小诚注意到自家小叔诡异的笑容,不解的问道。

“没事,想到了好吃的,回去弄给你吃。”马小良笑着说道,“我想把葡萄弄成葡萄干。”

“之前你不是说天气不合适?”阿焕可没忘记马小良的话。

“我这不是忘记了,可以用烤箱试试看嘛。”马小良确实是忘记了,主要是烤箱这东西,对温度的掌控十分的严格。

火不能太旺,也不能太小了。

不过这对马小良来说,不算什么事。

反正他只要张嘴要求就行,底下的人会去想办法的。

马小良都这么说了,阿焕自然没多少的意见。

对于吃的方面,谁能比得上马小良的?

这桃源镇的美食都是他让人折腾出来的,虽然他自己做饭不咋地,但他会品鉴,这就足够了。

马家的大厨,在主子回来,就知道又多了新任务,倒也是习惯了。

反正只要按照小公子的嘱咐来做,一般很难失败。

连小公子都说了,只要掌握好火候就行。

大厨对这点自信还是有的,做了这么多年的大厨,对于火候,不说是到达炉火纯青,总之是不会让小公子失望的。

第 99 章

等马小良等了几天, 收到了成品,没错,就是葡萄干。

这时候的葡萄略带点酸味, 被做成了葡萄干以后,完全就没有之前的缺点了。

不过比起野葡萄来说,这种已经是很美味了。

事实上马小良所画的葡萄品种有不少,比如金手指葡萄、巨峰、藤稔等等。

只要是上辈子他觉得好吃的, 全部都给画了一遍, 之前量不大, 毕竟就算每天画,他也画不了多少。

后来就让其他人种植起来, 时不时的自己再画一些。

如今已经有二十几亩的土地,种植了葡萄。

甚至马小良还带着幼崽们去参观了一下,等将来这边的葡萄酒出名了,葡萄园会是一个重要的产业。

毕竟葡萄能做的东西不少, 葡萄干就是其中一种。

“哇。”马小诚这个没啥见识的幼崽,看到葡萄干, 眼睛都亮了。

“都尝尝, 好吃的话,以后可以烘一些慢慢吃。”马小良抓了一把, 给了侄儿几颗。

不是他小气, 而是幼崽的牙需要保护, 不能吃太多甜食。

就像他养的皓月, 酷爱胡萝卜和方糖, 但马小良每次只给吃一点, 绝对不让它吃的太甜。

马可没有牙医!

哦,给人看的牙医也不多。

毕竟假牙不怎么方便, 马小良可是从小教育侄儿,要好好的爱护牙齿。

不然老了啥也啃不动,十分的凄惨。

像最近,阿焕吃东西都不香了,葡萄干什么的,更是一点没碰。

没错,阿焕已经开始换牙啦!

从门牙掉了以后,他已经很久没张嘴大笑过了。

哦,他好像以前也没怎么大笑过,最近更加的内敛。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自闭了呢,谁能想到,只是单纯的换牙。

门牙已经长的差不多了,从脱落以后,长的还是很快的,不影响吃饭。

马小良就当着阿焕的面,欢快的吃着葡萄干。

突然,马小良脸色一变,痛苦的皱眉。

“怎么了?”阿焕赶紧关切的问道。

“酥酥?!”马小诚也激动的喊着他小叔。

马小良小脸皱成了包子,嘴里突出一粒米白色的东西,“我饭牙呢。”

“终于轮到你了啊。”马朗正好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笑了起来。

只有马小诚不太明白,甚至还生气,“阿耶坏!”

“我哪坏了?”马朗压根不觉得自己做错啥,弟弟难道不是用来玩的吗?

“坏!欺负酥酥!”马小诚表示,要告诉阿翁阿婆!

马朗表示,这真是他亲儿子啊……

他真的是替弟弟生了个儿子,就没见过侄儿这么维护叔叔的。

他们家的就是!

还无解,有什么办法,这是亲儿子,一边还是亲弟弟。

谢真雅只觉得好笑,丈夫的行为太幼稚了,想要引起儿子的注意,还想引起弟弟的。

不过说来说去,两个孩子都是马朗最重要的家人之一。

马小良捏着他的门牙,来到了房间,将门牙丢到了床底下。

说是丢在床底下,这牙就能快快的长起来。

马小良表示,这么下去的话,换完这些牙,岂不是床底下全是牙?

可怕!

不过现在倒好,他和阿焕算是难兄难弟了。

都进入换牙期了,啥好吃的都吃不来,惨就一个字。

不能吃太硬的,不然容易把牙给霍霍了。

他之前多开朗一孩子啊,现在好了,笑都只能矜持的笑。

至于开口说话,绝无可能!

“我们良儿也到换牙的时候了,真好,孩子长大了。”马老太爷听说了这事,当即开心的说道。

“……”马小良,为什么要有换牙的尴尬期!

说法漏风的体感,真的是太糟糕了!

没想到的是,这门牙还没长出来,不速之客,哦,是他表兄又来了。

没错,就是他表兄桓温,这货居然又来了。

说是来过夏季,估计是上一次玩的开心了,今年又想来了。

有客人来,说什么也不可能拒绝。

更何况桓温来也不是只是自己来,还带了各种的礼物的。

甚至还有足够的生活费,就是这么贴心的小帅哥!

“桓温你来的正好,今年我们葡萄大丰收,正在酿葡萄酒呢。”王鑫见桓温来,当即欢快的说道。

“葡萄酒?”桓温显然是知道葡萄酒的,只是没想到,这桃源镇还能自己酿?

“没错,这葡萄酒听说可难得了。”王鑫家中没什么人好酒,所以并没有多少存着,最多就是一些用来招待贵客的。

王鑫怕桓温不相信,便提出要带他去瞧瞧。

正好司马衍也想去看看姐姐,所以一行人便决定一起出发。

马小良本就没有什么男女之别的概念,若说什么女子可为何不可为。

压根就不存在的,他给少女们合理的价格,穿的也得体,有啥不能的?

反正在桃源镇,用劳动力换取报酬,那是天经地义的事。

若是有人搬弄是非,不好意思,桃源镇不欢迎你。

所以在这边,很少有人针对镇上百姓的穿着,身份攻击。

大部分的人都在努力的生活,也没有那种闲得无聊的三姑六婆。

只要不是光着出门,基本上是无人会管的。

特别是夏天这么热,还要人裹成粽子?像话吗?

桓温为什么爱来桃源镇,正也是这份的自由。

在桃源镇,他只需要做自己就好。

当然桓温也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主要还是这边的生活太舒服了。

归家了以后,干啥都不得劲。

熬到了夏天又来了,不过桓家觉得,桓温到桃源镇还是有收获的,加上马小良外祖母的关系。

所以并不反对桓温来这边,跟逐渐强大起来的亲戚走动,总比默默无闻的强吧?

桓温父亲愿意让孩子跟王家马家走动,主要的原因是,桓温今年不过十三岁。

而桓温的父亲,已经有五十岁了,而他的长子不过十三岁。

这时候长寿的人并不算太多,总要做好随时可能出意外的准备。

又不是谁都像马老太爷这般清闲的,早早的退了下来,有三个儿子继承自己的事业。

马老太爷绝对是同等级,同年龄段的老头里,最让人羡慕的。

谁家老头这么好福气,这个年纪钓钓鱼,下下棋,每天吃上一些好吃的。

偶尔还种种花,稍微的劳动一下。

比起同年龄的人,说不定还是马老太爷看着更加的年轻一点。

桓温的父亲也没比马老太爷年轻多少,却还要出任宣城内史,忙得不得了。

这一次,不光桓温过来,他还带了自己的弟弟桓云。

弟弟桓云要比他小五岁,今年八岁整,也正是人憎狗厌的年纪。

不过桃源镇的孩子多,无论是马家还是王家,一个个都是精力旺盛的男孩。

早已经习惯了皮实的男孩子,谁让女娃娃是如此的珍贵呢。

王家王昌文这一代,三个儿子就出了一个闺女。

到了下一代,这么多的儿子,只有两个闺女,太难了,真的是太难了。

马家也好不到哪里去,马卓自己就生了两个嫡子,外加两个庶女,子嗣不丰。

两个弟弟孩子也不多,反倒是妹妹,生了好几个孩子。

一行人来到了葡萄园附近,这里有酿酒厂,外面的草皮上,摆放着巨大的木盆。

这时候老远就听到了欢声笑语,这让桓温和桓云有些好奇。

在这里,开心的少女们放声的歌唱,有节奏的乐声,让她们脚踩的动作更加的欢实。

桓温长这么大还真没见过这样的,酿酒,这么欢乐的吗?

等他和其他人靠近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欢乐确实是欢乐的,只不过不是酿酒欢乐。

而是一群少女,在木桶里踩着葡萄比较欢乐。

一边踩一边还高声歌唱,不欢乐才叫怪了。

怕她们累了没劲,马小良还在木盆周围加了栏杆,可以靠着休息。

“怎么样,没见过吧。”王鑫见桓温看傻了的表达,笑着说道。

倒也没有嘲笑桓温的意思,主要是,他第一次看,也有点呆呆的。

桓温意识到自己看的有点久,不好意思的收回了目光。

“阿男,累不累呀?”悦怡带着水壶过来,因为跟司马兴男年纪相当,所以两人关系不错。

司马兴男也不会因为对方是庶女,就瞧不起她。

事实上,马家的家教是真的很好,就算是庶女,王允薇也没有特别的区别对待。

无论是悦舒还是悦怡,都被教的仪态很好。

性格上,悦怡比悦舒更加的娇憨一些。

如今已经十七岁的悦舒,已经差不多在备嫁了。

王允薇对她也很放心,因为作为一个女子,该学的东西,差不多她都学会了。

其实,就算不该学的,也学的差不多。

马小良是恨不得让他家姐姐,学会各种的保命手段,什么食物相克,拳脚功夫,一样不落的都学了。

真要遇上个家暴男,马小良表示对方敢动手,就揍回去!

弟弟给你撑腰!

为了自家的姐姐,马小良真的是操碎了心。

甚至还让他阿耶想办法,找了几个力气大的女子,专门培养一段时间。

等马悦舒出嫁的时候,也跟着一起过去,只为了防止有人敢欺负他姐姐。

最夸张的是养了好几只信鸽,只要有事,信鸽放出笼子,他能立刻杀过去!

第 100 章

对待自家姐姐的幸福, 马小良绝对是认真的。

开玩笑,身为男子,他还能不清楚男子多薄幸吗!

特别是士族门阀渣男多!

马卓和王允薇, 也是因为这一点,女婿的人选,都是比如马家的。

只要马家一天不倒,女婿就不敢对女儿做什么不好的事。

更何况王允薇养闺女这么多年, 一直都是教导她们要自爱, 当然不是要她们忍耐。

自爱什么的, 那就是要最先爱的不是丈夫,不是父母, 是爱自己。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爱自己更重要的了。

特别是出嫁以后的娘子,因为她们在夫家,不再是家里的娇娇客。

她们需要承担更加繁重的任务, 成为妻子,儿媳, 甚至是母亲。

否则马小良也不会考虑那么多, 就是在马悦舒的身边,他还请了大师兄的弟子, 一个姑娘家照顾他姐。

不用很久, 主要是给马悦舒身边的婢女, 教导一些知识, 调理好马悦舒的身体状态。

这个时代里, 唯有自己的身体好, 才是硬道理!

马小良从小就灌输给自家的姐姐们,至于兄长, 这货身体好得不行。

压根不需要他来操心,特别是马小良学了望气术,他哥一看就是长寿的。

望气术不能经常看,不然对着人就咔咔的看,影响自己的运气。

这是马小良他师父说的,虽然马小良觉得没啥。

但师父的话要听,他可是师父最乖的徒弟!

马小良领着桓家兄弟一通的玩,只是他发现,桓温好像对酿酒很感兴趣。

“奇怪了,这桓温怎么这么喜欢去酿酒厂啊?”王鑫奇怪的说道,“不会小小年纪,就好喝酒吧?”

“应该不能吧?”马小良纳闷的回答,“而且现在的葡萄酒,还只是葡萄汁而已。”

他不是说说的,就是事实。

刚踩出来几天的葡萄汁,都还没发酵起来呢。

而且每天踩出来的,都是按照不同方法发酵,主打一个尝试。

毕竟马小良上辈子也不好酒,最多也就背过诗,什么葡萄美酒夜光杯的。

所以酿酒主要还是酿酒师来,完全的信任,放手让她研究的那种。

没错,这酿酒师还是个大娘子来着。

这是一个早年丧夫,中年丧子的可怜女人,逃难来了桃源镇。

也是因为当初登记,她写着会酿酒。

马小良怎么可能放过,赶紧就高薪聘请。

一切有手艺的百姓,他都非常的欢迎,同时给出优越的薪水,还安排住宿。

跟一般的工人不同的是,普通没有特殊技能的工人,住的是集体宿舍,领的也是普通的薪水。

有一技之长的,那就完全不同了,住的是单人宿舍,不需要跟其他人挤在一起。

为什么桃源镇的百姓都努力的读书识字,还要学一技之长,那是为什么呢?

很简单,为了更好的生活。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谁不想住大房子,谁不想以后都不愁吃喝?

唯有自己拥有一技之长,才有这样的好日子。

就是酿酒厂里,酿酒的大娘子身边,还跟着几个学徒。

都是经过报名,然后删选后,最终留下来的。

每一个都个顶个的勤快,重要的是,基本上都是女子。

倒不是说这酿酒厂故意招收女子,在这里任何的职业,都是没有歧视的。

都是女子,不过是巧合罢了。

报名的人所有资料,马小良都是认真看过的,不合适就是不合适。

因为好奇,他们一起来到了酿酒厂,就看到桓温正在跟人搭话。

马小良一眼就认出,那不是阿焕是大侄女,司马兴男吗?!????

几个意思?

十三岁的桓温,十岁的司马兴男?

“元子。”王鑫没有多想,大声的喊道。

“你们怎么过来了?”桓温倒是镇定,望着几人微笑着打招呼。

“正好路过,来看看。”马小良抿唇说道,不是他不想笑,实在是门牙缺了一个,很难笑的出来。

他终于理解,为什么阿焕越来越严肃了。

在他这一口牙没还完之前,他很难再开朗起来。

为了这门牙,他都快抑郁了。

“你们在聊什么呢?”王鑫有些好奇的问道。

“没什么,阿南在给我介绍不同的葡萄种类。”桓温笑着解释。????

介绍啥?

还有,阿南是谁?

不怪马小良他们发懵,实在是桓温说的太过迷幻。

在桓温背后的司马兴男冲着众人摆摆手,马小良他们虽然不解,不过还是没发表什么意见来。

算了,少男少女的心思你别猜。

众人都过来了,酿酒厂的大娘子,就将之前酿的酒,送马小良观看。

发现发酵的还可以,马小良很满意,让大娘子继续加油。

对此大娘子很有干劲,肯定是要更加努力的。

绝对不辜负镇长对她的信任,马小良愉快的领着兄弟们一起下池塘摸鱼去了。

“哇,还是这个好玩。”王鑫卷起裤脚,欢快的崽水里摸螺蛳。

这螺蛳养的挺肥的,一摸就摸了不少。

在池塘边还有捞鱼的,钓鱼太慢了,还是捞鱼比较快。

等弄的差不多了,拎着鱼回去。

马朗就看到自家泥猴子一号和二号,无语的只想扶额。

“阿兄看,我们捞到的鱼。”马小良眼睛一亮,骄傲的举着手里的肥鱼。

“阿耶阿耶,鱼鱼。”马小诚手里的鱼要小上一些,但不妨碍他同款骄傲的模样。

“还不将鱼松去厨房。”马朗扶额,他能怎么办,当即叫人将两个幼崽手里的鱼带走。

“一条我要清蒸,一条红烧的啊。”马小良还不忘记交代。

这几天阿焕不在,马小良更是玩的挺嗨。

因为那个岛上的情况,阿焕虽说不住在岛上,但也不代表他完全不管。

时不时的,还是要上岛去看上一眼。

用不了几天就回来了,所以司马家的幼崽,也都是跟着马小良玩的。

这不,马家这边几只泥猴子,在司马家也有几只泥猴子。

春夫人看到的时候,都想晕过去了。

继子要是知道,他的孩子到了她这里来,玩的一个比一个野。

简直不敢去想……

但司马衍和司马昱这叔侄二人,都很开心,玩的那叫一个欢快。

春夫人还拿他们没有办法,只能赶人去洗干净。

至于司马兴男,她就更没办法了。

比起不懂事的幼崽,司马兴男已经十岁了,并且这位极有自己的想法。

每天赚到的薪水,司马兴男会买上一些东西,分别给弟弟,然后是春夫人还有侄儿侄女。

春夫人也只能在那旁观,她知道,司马兴男是个聪明的孩子。

只要她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想做什么就可以。

这一点,春夫人是跟自家儿子商讨过以后,才做出的决定。

事实上她做的不错,至少在司马兴男看来,她们之间达到了一种舒服的社交距离。

春夫人也没有将自己摆在大家长,长辈的位置去管教她。

按照阿焕的想法,管那么多做什么?

他管司马衍,不过是因为这小子欠收拾。

司马兴男做啥都有分寸,不需要去管太多。

等到晚膳时间,马家的餐桌上,出现了好几条鱼,且还都是不同的做法。

“阿翁阿婆尝尝,这是今年池塘里养大的鱼。”马小良斯文的说道,“孙儿特意捞了一些,好让二老尝尝的。”

“这鱼已经这么大了?”马老太爷有些惊喜的说道。

“没错,今年饲料的配方改了,鱼长起来特别快。”马小良当即说道。

“不错,这鱼很嫩。”马老太爷对身旁的媳妇说道,“你也尝尝。”

“挺好的,这种鱼的鱼刺也不多。”崔氏点点头,尝了一口以后才说道。

“是的,这种鱼的鱼刺比较少,鱼肉还嫩。”马宁显然很喜欢这种鱼,一边吃还一边的夸赞。

“这样挺好,桃源镇的百姓,可以吃上新鲜的鱼肉了。”马朗点点头说道。

他知道,马小良在池塘里,可不光养了一种鱼。

事实上在挖起来的鱼塘里,里面有好几种不同的鱼,什么草鱼鲢鱼之类的,还有水生的植物。

一样都没有放过,等天气冷了,里面的鱼一捞,水一放。

就可以开始挖藕了,简直不放过一点。

别人养水稻只有水稻,马小良却不是,水稻里还放了螃蟹苗。

虽然不多吧,等水稻成熟了,这螃蟹也长大了。

去年就吃到了一些,今年应该还有的。

桃源镇上的土地,马小良不光提供种子,还提供经验丰富的老农。

这些老农这辈子都没想过,自己还有这么风光的时候。

教人种地的时候,好几个读书识字的小伙,拿着册子,跟在他的身边抄抄写写。

只为了记录下种地的一切,然后将这些语言串联起来,最后编成能够让人记住的顺口的种地方法。

同时这些册子,还被编造成书,由印刷厂统一印刷出来。

这是外人绝对无法想象的,一个小镇里的人,是怎么做到人手一本书籍的。

至少在司马兴男来之前,她是想不到的,来了以后,才真正的了解到这座小镇的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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