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县学的学堂就很好。”谢彦淡淡地道。
谢复壮转头看着谢彦,摸了摸他的额头:“你没发烧啊,这京城的夫子不比学堂的夫子好吗?虽然你考上天字班是件不容易的事情,但也不着那么执着吧,有了更好的夫子,你的进步会更大,不是吗?”
在场所有人都楞了,因为他们都知道“考上天字班的含义”。
谢怀安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追问道:“对了,听说你们今日升班考试,考的怎样?”
谢复壮回道:“阿弟考上了天字班,我嘛…考的地字班。”
谢怀安:“胡说!据我所知,你平时的成绩要比他好,怎么他到了天字班,你去了地字班?你别糊弄我,叔可是知道的,就你们这种情况,了不得去个地字班,我还从来没听说过不上地字班直接升到天字班的人呢。读书人不打诳语,老实说吧,不能撒谎,他是不是还在启蒙班?”
一众人都附和谢怀安,连金氏都不相信谢复壮,谢怀恩更是气自己儿子撒谎。
谢复壮见众人不相信自己,急的出了一身汗。
他急于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一嘴对多嘴,越说越不清楚。
最终他只好扯着谢彦让他“自证清白”。
谢彦瞟了一眼焦头烂额的堂哥,轻轻松松地背了一段《大学》,全场顿时鸦雀无声。
谢彦不想自己被众人审问,推说要复习功课便起身告退,被身边的谢复壮拦住了。
“你不是还会《孟子》吗?背一段给他们听听,省的他们冤枉我。”
谢彦见脱不开身,便又背了一段《孟子》,然后谢复壮才放开他。
在场的人见谢彦如此聪慧伶俐,各有各的心思,绝大都数人都是高兴的。
金氏虽然听不懂谢彦在咕哝什么,但她能从谢怀安和谢子瑜震惊的表情中知道彦哥儿定然是“才华横溢”。
其实最震撼的当属方氏。
除了嫉妒谢彦的聪慧外,她还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因为她现在隐约感到李妈之死跟谢彦有关……
李妈没死之前跟她讲过,自己是被谢彦陷害的,她根本就没推谢彦,是谢彦自己倒下去的……
当时她压根不相信。一是因为谢彦年岁小,看起来天真无邪,二是因为谢彦不会游泳,犯不着用自己的性命去陷害别人……
现在不一样了,小半年的时光能背《大学》和《孟子》,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那只能说明之前谢彦在藏拙。
他为什么要藏?为了麻痹欺骗自己?让自己觉得他无辜无害,然后不相信李妈的话,让李妈活在“孤立无援悲痛欲绝”之中,没了指望然后自杀……
李妈说过“谢彦是魔鬼”,当时她不在意,如今回想起来细思极恐,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他以前不是比你笨吗?学的也不如你好,怎么一下子懂的比你多这么多?”方氏试探着问谢复壮。
谢复壮笑道:“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告诉你们吧,他每天晚上梦到白胡子老神仙,他过目不忘的本事都是老神仙教他的。”
方氏追问:“这是他跟你说的吗?”
谢彦笑道:“当然。不过你们相信有白胡子老神仙吗?如果有,我怎么没梦到?”
用这种话糊弄谢复壮,方氏愈发地觉得谢彦不简单。
突然间,她的心一阵绞痛,当时自己为什么就不能选择相信李妈呢?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谢彦!
他装的那么无辜那么无害……
她捂着胸口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第 13 章
谢彦离席后,谢怀安唏嘘了好一阵,认为是谢家祖坟冒青烟才会又出了一个读书天才,想着要回谢家村祭拜一下祖先。谢怀恩见阿弟如此说,心中高兴,主动承担了回谢家村祭拜祖先的重任。
散席后,金氏回到起居室,看到谢彦坐在藤椅上看书,不免兴奋地问他“为何成绩突然就变好了?”
谢彦早就想好了答案:“我回来天天捧着书看,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看多了自然就会了。”
对于谢彦的说辞,金氏没有丝毫怀疑,方氏生出的孩子还能考上县案首,蔷儿比方氏强百倍,生出的儿子定然不会平庸。
再说了,彦哥儿回到家后,天天挑灯看书,壮哥儿则日落而息,十天半月看不出差距,时间一长就能见分晓了。
她知道水滴石穿的道理。
她坐到了谢彦身边的一张杌子上,看着烛光下红红的小脸、乌溜溜的墨瞳,恨不得把天下最好的东西都捧给他。
“天子脚下的夫子见多识广,定然是好的,为什么不想让他们教?”
谢彦笑着回道:“祖母您想啊,京城的夫子但凡有名的定然已是上有老下有小,谁会愿意丢开家背井离乡到我们这穷乡僻壤来?若是果真有夫子来,定然是看在母舅官位大的面子,其实内心是不情不愿的,孙儿不想强人所难,这是其一。其二是,县试和府试都是地方上的夫子出考卷,也就是我们县学和府学的夫子出考卷,他们想要出什么题目,平时讲课的时候都会有强调,所以说跟地方上夫子学习是最好不过的……”
金氏侧头想了想,认为谢彦说的不无道理,她不在意什么京城的夫子背井离乡,倒是第二点让她彻底熄了想要请京城夫子的想法。
但她还是忍不住想到了秦路,她了解过了,秦路的老家是北方人,只身一人到京城为南宫家做事已经是背井离乡,再走远一点也是无妨的。
谢彦知道金氏望孙成龙的心思,转身安慰她道:“祖母不用担心,县学的夫子都是举人出身,教孙儿是绰绰有余了,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您看孙儿就修的不错吧,短短半年时间就升到天字班了……所以说啊,您不用着急,孙儿会努力学习,明年二月给您拿个县试案首回来……”
金氏眉开眼笑:“还有府试案首,还有……院试案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