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你那手差点儿烫了,听我的,出去等着,白羊座天生不适合进厨房。”
“白羊座怎么天生不适合进厨房了?”
“你这没耐性的样吧,天生适合养尊处优歇着吧。”
“那以后我们吃饭怎么办?”
“不还有我吗,还能饿着你。”
……
后来真就不知道什么时候,黎羡南真进了厨房,一开始的时候他做的饭也不算太好吃,叶绯还是很给面子的吃光了,再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叶绯感觉自己就是下班回来去换个衣服卸个妆的功夫,晚饭也就做好了。
那时叶绯还笑着跟柯棋开玩笑说,黎羡南是不是偷偷去学做饭了。
柯棋也没否认。
叶绯一愣。
柯棋就说,在她加班的时候,黎羡南把两人常去的餐馆的厨师请家里来,亲自学的。
叶绯问柯棋为什么,他工作忙,怎么还想学做饭了?
柯棋挠挠头,说,“黎先生说你可能不会想天天在外面吃饭,说毕竟还得过一辈子,总不能叫一辈子外送,说你学不会就学不会吧,他做就行了。”
那天叶绯感动的不行,回家之后换了衣服就跑下楼,看着在厨房里的黎羡南,扑到他身后抱着他。
黎羡南跟她开玩笑说,“可能再过一阵子,绯绯公主就能过上在家点菜的日子了,到时候想吃什么,我在家给你做。”
“要不这活还是交给我吧。”让他做这些,囿于厨房,叶绯有种罪恶感。
“那要不咱定个规矩呗。”
“什么规矩啊?”
“学历低的做饭,学历高的拎包。”
叶绯被他逗笑了,说好歹你也是个硕士呢,黎羡南煞有介事说,家里不还有个女博士么,我都这年纪了,您还让我去读书跟您攀学历呢?
说是拎包,黎羡南也是有意思,那年某高定品牌出了个超迷你的钥匙包,黎羡南特意买了一个,装着车钥匙,每天来接她下班的时候,就把那巴掌大的包递给她让她拎着。
叶绯哭笑不得。
黎羡南说,你手里拎着的好歹也是咱家的车和房呢,怎么不多了。
越是想起这些细节,叶绯越是觉得,拥有他,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凌晨一点半,黎羡南起来给她煮了一碗面,叶绯像个小尾巴,黏在他身后抱着他的腰,默默在他身后看着他做。
黎羡南关火的时候,拎着她抱在他腰上的手,挑着笑说,“怎么着,我亲自给你洗手?”
叶绯松开他,黎羡南转身给她拿了只小碗,催她来吃了夜宵睡觉。
她踮脚凑过去,两手捧着他的脸在洗手台旁吻他,黎羡南手里还拿着东西,腾了另一只手揽着她的腰把她摁回来,末了还警告她,“少这个点儿拱火。”
叶绯对他笑,在他唇上啄了一下,笑的张扬,像只偷.腥的小狐狸,“我才不怕你。”
叶绯以前日子过的挺苦的,后来口味被黎羡南养的挺刁钻,后来他亲自做饭,总能准确地抓住叶绯的喜好。
其实重要的不是这些,重要的是叶绯对“家”这个词有点固执,尽管从来都没跟黎羡南说起过,可还是被他敏感的察觉到,并用他的方式细心呵护着。
黎羡南几乎不会在外地出差过夜,再晚都会回来,叶绯也不太喜欢总在外面吃饭,黎羡南便亲自学了下厨。
那天叶绯老老实实坐在餐桌边,黎羡南给她盛了一碗,吹了吹递过来,“吃吧,吃完回去睡觉。”
“好。”叶绯乖乖接过来,坐在他旁边吃夜宵。
黎羡南就这样撑着侧脸看着她,便也觉得拥有一方美好柔情。
叶绯很少对他要求什么,甚至有点闷话。
起初黎羡南还未曾察觉,是有一次他要出差,本来是次日回来的,结果黎羡南仿佛心有灵犀,在十一点的时候给叶绯拨了一通电话,叶绯还醒着,声音听着有点不太高兴。
黎羡南那会想着,她这失眠好不容易才恢复正常了,要是再犯一次,也不知道几天才能恢复正常,于是也就是那天,黎羡南改签了机票,凌晨两点的时候到家,叶绯趴在沙发上看电视。
电视的声音很小,好像只是个怕黑不敢自己睡的小孩子,看着电视才能安心一点。
那天黎羡南推开门进来,叶绯听到声音回头,看到他的时候,有点黯淡和闷闷不乐的眼睛瞬间就弯起了笑意,从沙发上跑过来扑进他怀里。
“你怎么这个点儿回来了?”那天叶绯搂着他脖子,闷着声音,仿佛有点哽咽。
“这不是怕一小孩自己在家害怕还不跟我说,”黎羡南单手搂着她,另一手将手里的外套扔在沙发上,他把她抱起来,“不是在我身边才能睡个好觉么,让你睡好,是得天天睡好,少一天都不行。”
她也是真的几乎不会告诉他这些,过分的懂事。
好在他的心记挂在她身上,总能敏感的察觉到她的小情绪,也心甘情愿对她这样好。
“我都不是小孩了。”叶绯还固执地纠正他。
“不是小孩怎么还熬夜不睡觉在那看动画片?”
“那是我随便按的台。”叶绯窝在他怀里,“你是忙完提前回来了吗,是因为我吗?”
黎羡南那会想起来跟她一起看的一个港片喜剧,是九十年代星爷的《家有喜事》,里面有个片段很好笑,是周星驰饰演的常欢是出名的花花公子,意外撞坏了脑子,女友何里玉仍然愿意留在他身边,那时叶绯说她最喜欢这一段。
所以那会黎羡南没有哄她,他故意说,“何里玉小姐?”
叶绯笑起来,想起来自己最喜欢的那段台词,“欢欢,你打长途电话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