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1 / 1)

校运会一眼看过去到处都是人, 无比热闹,有和旁边的人闲聊的,有加油呐喊的, 还有偷偷溜走逃出去玩的。

荆谓云对这些没兴趣, 只一瞬不瞬盯着舞台。

他在等。

等他的大小姐。

立体大音响里放着的是《光的方向》,这首歌前面有点平,听起来不像是啦啦队该用的背景音乐。

几个女孩随着音乐慢慢摆动身姿, 说实话, 美是美的,却不够燃。

有人在下面窃窃私语着,疑惑啦啦队领队的人, 为什么要选这么一首歌。

沈寻是个暴脾气的,听到别的班的人这么说, 尤其是啦啦队还是给她们助威的,当即就火了:“哪个孙子刚才说的?来, 你站我跟前说!”

“……”

谁也不傻,哪里敢往枪口上撞, 议论的声音小了一些, 但也只是一些。

音乐进行到一分钟时,终于来到歌曲的高潮部分。

就在这时, 重金属电吉他的声音猛地宣泄而出。与此同时, 舞台两侧炸起滚滚白烟,后面黑色的幕布骤然落下。

一个人站在黑暗的角落, 那里没有聚光灯, 没有瞩目的光辉, 只有一个孤独远离众人的侧影。

荆谓云望着那道纤瘦身影, 死死盯着那黯淡模糊的轮廓, 心脏似被什么东西狠狠撕扯了一下。

“循着光照的方向,把你遗忘,回忆折旧成我倔强的模样。”

“我要凭着暗夜里的光,还它与一曲长歌相望,踏着生命之河,不枉痴狂……”

不同于刚才的平和,电吉他音让舞台瞬间硝烟弥漫,万物俱寂,仿若沉沦在战场尘土飞扬的无人之地。

似渲染了自由死亡的氛围,刹那间就能将现场的众人带入到某种情绪中。

歌词,伴奏都没变,唯一多的是,那嘶吼放纵似把一切宣泄在音乐中的电吉他音。

节奏里奔涌着自由,搭配着少女略哑的嗓音,霎时把气氛推向高潮。

她竟是自弹自唱!

少女嗓音有些悲伤,仿佛不甘心地从死亡之地爬出来,靠歌声发泄着,呐喊着,哭诉着所有委屈。

原来,音乐也可以有节奏感这么强烈,这么热血,却又如此悲壮的情感。

电吉他,本身就是一个能嗨翻全场的乐器。整个操场上几千人,一片死寂,没有人去打扰这段精彩绝伦的表演。

之前软绵无力的啦啦队,也在音乐转换的同时,随着节拍,鲜亮活泼起来,手上的花球不断闪动。

灯光暗下,音乐声听。

场上爆发出从未有过的叫喊声,掌声如雷鸣般响彻全场。这场演出无疑是精彩的,掀起狂欢躁动的。

尤其是那仿若能击穿灵魂的弹唱。

不是音乐点缀舞蹈,而且舞蹈迎合音乐,相辅相成。

在热烈的掌声中,梁恬走向角落,牵着弹电吉他的少女走出来,向观众鞠躬致意,退场。

“艹啊,有没有人认识弹吉他那个女生,我就没见过有把吉他弹这么帅的!”

“那是电吉他。”有人纠正道。

“管他呢?帅就完了!”

“能把电吉他弹成这个水平,少说也有四五年的功底,就是她唱歌音不是很准,不然能更好。”有人认真的点评着。

荆谓云听着周围人讨论的声音,一言不发,定睛望着抱着电吉他下场的少女。

忽然,少女似有所感,抬起头,蓦地对上他炽热的视线。

时郁没有穿啦啦队的队服,而是一身黑色的工装服。她抱着蓝色的电吉他,几条黑色的带子迎着风轻轻飘动。

少女仰起头隔着人海与少年相视。

距离太远,她看不见他的表情,他亦是如此。

时郁还戴了个黑色的帽子,在舞台上时,几乎把自己的身影全部隐匿在黑暗中。

若不是在白天,可能都不会有人发现她的存在。

少女不屑遇见光,选择独自在黑暗里沉沦。

那一刻,她是疯狂且自由的。

万物皆在她面前褪色,多看一秒,荆谓云都觉得自己的理智会全部崩塌。

烈日当空,时郁用手压低了帽子,低头随着啦啦队离场。

陈浩屿看得目瞪口呆,从发现弹电吉他的是时郁开始,他的嘴巴就没合上过。

“卧槽!”

他一个没忍住,拽住旁边荆谓云的胳膊一顿摇。

毫无意外的换来了他云哥的冷眼。

太帅了,他一个男的都想起身尖叫了。

直到后面高一和高二篮球队比赛开始,众人这才回过神,专心看起比赛来。

————

后台,休息室里。

“啊啊啊,时郁你什么时候学的吉他?我觉得我好像第一次认识你!”

有个女生凑了过来,激动的看着时郁,眼睛都在发亮,这会也不怕时郁了,抱着她胳膊就开始晃。

“你好厉害,我家里人从来不让我学吉他这种,每天都是钢琴课,说什么女孩子就该学钢琴舞蹈……”

“时郁,你学了多久呀?”

“时郁……”

很快,又有几个女生围了过来,时郁没被这样对待过,只觉得头都有点发晕。

“好啦好啦,你们这么多人问,她先回答哪个呀?”

梁恬笑着走过来,在时郁求救一般的目光中,来救场了。

她一边自然地和其他队员打招呼聊天,一边小声和时郁说:“去休息一下吧,这边有我呢。”

时郁点点头,从更衣室溜了出去。

来到外面,只觉得空气都轻松了很多,她嗓子又疼又干,喝了水也没缓解多少。

这时,一个塑料杯递到了时郁面前,她抬眼看了一眼递水的人,淡淡道:“你们怎么来了?”

陈浩屿左右看了看,发现这里没其他人,调侃道:“当然是来问候大功臣的!”

说着,他冲时郁比了个手指,感慨道:“你都没看到,你走以后,有多少人在说你,简直帅炸了!”

“……”

“男的估计都没几个能把吉他弹那么好,更别说电吉他了。”

“……”

时郁很累,很不想理陈浩屿这个没眼力见的憨货,太二了。

不过陈浩屿说的不错,倒也不是电吉他比吉他难学,而是这玩意很“花哨”,有些炫技的技巧在里面。一般很少有女孩子会喜欢这个,甚至练到这种地步。

还有很多人认为电吉他难登大雅之堂,不入贵族之流。提起电吉他,最先想到的,可能是隔壁整天不学好,杀马特非主流的混小子,每天拿个大音响到处跑,玩吵死人的金属乐。

时郁会电吉他这件事,绝对出乎所有人意料。

陈浩屿有点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大小姐,你那电吉他,能不能让我碰碰?”

“不行。”时郁冷声拒绝,下一秒,胳膊突然被人拽住。

她被荆谓云拽着,只能看向他,没好气道:“干嘛?”

荆谓云盯了她两秒,才道:“少说话,先喝水。”

他指的是那杯递给时郁,结果因为陈浩屿一直在旁边叭叭,她到现在都没喝的水。

时郁点点头,再抬眼时,发现塑料杯上,吸管都已经插好了。

【瞧见没,这才是有眼力见的人!】

时郁恶狠狠咬上吸管,大口喝着水。

结果发现这居然还是杯柠檬水,里面加了糖浆,没有很酸,带着股甜味,但又不过分甜。

冰冰凉凉的柠檬水,润喉效果不错,几口下去,时郁觉得嗓子那股火辣辣的疼消散不少。

她其实不怎么擅长唱歌,也很少大喊。

大声喊叫歌唱,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发泄情绪的手段。而她很少发泄放纵,多数时间处于一种爱咋咋地,随便吧的态度。

荆谓云一眨不眨地看大小姐喝水,没说话,遽然抬手,覆盖在她额头上。

现在的天气不似之前那般时凉时热,时郁一身黑,又戴帽子,此时额上出了一层薄汗。

荆谓云一点也不嫌脏,动作轻柔地帮人擦去汗水,又掏出湿巾,给她擦脸。

时郁没化妆,任由荆谓云帮自己擦脸,能享受的事,绝不自己动手。

荆谓云随口闲聊道:“我以为你会跳舞的。”

“太累了,不想动。”

荆谓云没问她弹电吉他就不累吗?也没问她什么时候学的电吉他,为什么从来没有说过。

反正大小姐乐意。

她想说的时候,自然就会说了。

荆谓云维持着擦拭的姿势,袖口随着手腕的动作,上面的咬痕时不时露出来,特别显眼。

偏偏荆谓云本人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时郁看了别扭,抬手把他的手打掉,“行了,别擦了。”

陈浩屿在旁边看着两人的互动,内心惊呼大小姐牛逼。试图想拉高一下他们北园老大的身份,挽救一下形象。

“那个,大小姐,一会就是长跑比赛了,你来看不?”

好吧,他其实更想问大小姐能不能给他哥来加个油。

时郁又喝了两口柠檬水,有点不太想动,她本身体力就不行,一场节目下来,两只手现在都在打颤。只想倒头就睡。

“几千米的?”她漫不经心问了一句。

“三千米,下午还有四百米接力跑,我参加的,大小姐能赏个脸不?”陈浩屿嘻嘻哈哈的打着马虎眼,演技比起他大哥来说,差远了。

荆谓云了解时郁,她的心还是封闭的,无欲无求,没什么波澜。

台下的欢呼声,没能点燃大小姐内心深处的火焰,只短暂地如烟花般灿烂了一瞬,很快消逝。

“不能。”

这个回答并没有多意外,反倒在意料之中,只是让荆谓云心里隐隐有些发堵。

阳光下,少年黑眸黯然,仿佛从一开始就没有抱有期待,所以不会失望。

然后,他突然听到时郁说:“赢不回来金牌,别说你认识我。”

荆谓云抿了抿嘴没吭声,居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真是要疯。

系统:宿主一定是在激励男主出风头,好奠定人气基础!

————

跑道上参加长跑的选手在热身。

长跑不像篮球那般惹人眼球,明显冷清很多,多数是女生来为喜欢的男生加油。

很快,另一边篮球赛结束,听说沈寻一个人就牵制住对面两三个人,在啦啦队的应援下,跟打了鸡血一样。最后来了个扣篮终结比赛,比高二的领先七分获得胜利。

荆谓云面无表情站在跑道上,偏过头看向沈寻那边。

沈寻被众人簇拥着,好几个男生和他勾肩搭背说着什么,传来哈哈大笑声。

梁恬作为班长,有义务给功臣们送水,她穿着红色露脐装,笑盈盈叫着他们的名字,一瓶一瓶水递过去。

“沈寻。”

沈寻挠挠头,只觉得看哪都不对,尴尬地接过水,说了声“谢谢”。

“不客气。”梁恬笑笑,笑容美好灿烂,是名副其实的小太阳,感觉能照亮身边的每一个人。

温柔又体贴。

说完,她又去给别的学生水,结果那个男生死活不收,还一个劲往沈寻这边看,对着两个人挤眉弄眼。

不知是谁没忍住笑出声来,到后面笑声只增不减,很是欢乐。

荆谓云目睹这一切,垂在身侧的手用力攥紧,又松开,反复好几次。

他扫了四周一圈,并没有捕捉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梁恬她们啦啦队的人都来了,只有时郁没来。

想到大小姐没心没肺的样子,荆谓云莫名觉得有点火。

这小没良心的野猫崽子,当真就不来了。

荆谓云浑身上下写满了生人勿进,脾气不怎么好,这会眉宇间积攒着挥之不去的冷戾,骇得原本想上前给他送水的几个女生半天不敢过来。

瞧他这样,陈浩屿嘿嘿笑着:“云哥找什么呢?”

开口就是找揍的话。

荆谓云没心情收拾他,正烦着,垂着眼眸,有几分躁郁的意味。

陈浩屿注意到他手腕上的疤,表情严肃了两分,难得的正经了许多。

他见过以前的荆谓云,就是个疯子,抓到人能把对方往死里打,毫无顾忌,发狠的样子像只不受控制的野兽。

北园的一群人都说,估计荆谓云去做个精神检测,没准能被当场关医院里。

当然,没人真的敢让荆谓云去整那东西。

估计没等检测,他们先被打死了。

也就二傻子陈浩屿心大一点,他之所以愿意跟着荆谓云,不就是喜欢荆谓云身上那股狠劲,有能带弟兄们闯的胆量。

他问:“云哥,你认真的吗?”

荆谓云眼睑低垂,眼睫在眼底投射出一片阴影,令人看不清真实情绪,淡声道:“什么?”

“大小姐虽然看起来凶巴巴的,但和北园的那些人还是不一样的,大小姐如果知道咱们以前——”

荆谓云突然看向陈浩屿,黑瞳中没有丝毫情绪外露,却莫名让人发怵。

陈浩屿噤了声,没敢继续说下去。

年少轻狂时的狰狞与疯狂,不堪回首的过去,如水沟里的污泥,又臭又脏,徒惹人厌烦。

似乎每一个人都在提醒着荆谓云,他和大小姐之间的差距。

他好不容易,才找到存在的意义。

他还没有见到少女最真实的样子,哪怕以后她会讨厌他,看不起他,也好过之前那幅死气沉沉如行尸走肉般的样子。

荆谓云太偏执了,认定的事,死都不会改。

陈浩屿有点怕,怕未来某一天没了大小姐,荆谓云的人生会彻底崩盘,万劫不复。

彼时台上与台下的位置换了,这回是少年站在下面,少女却始终不曾出现在观众席,亦或者是跑道旁。

发令枪响,一行人向前冲出去。

荆谓云冲在最前面,他的爆发是突如其来的,在最开始时,就甩下了后面的人,然后才逐渐稳步跑着。

所有的事情,似乎都是开头激情满满,然后渐渐沉淀下来。没有人知道未来如何,结果如何,只是不停朝前奔跑着。

荆谓云知道,这条跑道很长,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

长跑,是没有人见证的孤独。

什么都听不到,什么都看不见,孤身一人,奋力的前行。

整个过程,没有人为他呐喊,没有人为他加油……

但大小姐说了。

要他拿个金牌回去。

————

荆谓云非常争气,在跑道上一直遥遥领先,足足甩了第二名半圈多。

离最后终点只有五十米的时候。

他终于看见了她。

终点处挤了一堆围观的人,跑步虽然枯燥,但胜利者冲线的瞬间往往最震撼人心,所以还是有不少人在终点翘首以盼,期待冠军的到来。

视线所及之处,全是人,荆谓云却能一眼看到坐在靠外边正捧着杯子喝柠檬水的时郁。

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对事或物并不上心,懒洋洋地坐在那里,眼皮子耸拉着快要睡着。

但她还是来了。

是不是就可以证明,她是愿意对他上心的?

作者有话说:

歌曲引用《光的方向》,特别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