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则有些酸,谁能想到明明是她大展身手的时候,出了这糟变故。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位应该就是“杂货店老板”和“长期床伴”了。倒真漂亮。巴掌大的脸挤满五官,有一种明知故犯的美,仿佛将“我知道我很漂亮”写在了脸上。她以为到蔡戎这种年纪,床伴也应当年龄相仿,没想到“杂货店老板”和自己看起来一样大,那就是比蔡戎小了十岁左右。

服了,这老男人吃得真好。

争不过了,及时止损是最好。Monday 向来不恋战,勇敢的女人就连放弃的速度都很快。意识这个事实之后,她当即将扶着蔡戎胳膊的手放下,将全部重量甩给其他男同事,比丢垃圾般还潇洒。电梯抵达一楼时,和几位没开车的同事一起下楼,干脆利落地说出再见。

此时蔡戎正好偷偷将手摸去盛蓝青屁股上一把,把当事人臊得脸红成一片。盛蓝青狠狠瞪去始作俑者一眼,却看见蔡戎眼睛依旧是爬着血丝的红,全是无辜。装什么?可惜不能在这种场合揍他,于是只能咬牙切齿转过头,忙不迭招呼 Monday 再见。

到负一层挥手告别其他同事,坐上蔡戎的车辆后她才有时间泄愤,便系安全带边骂:“公开场合注意点啊!你不要脸我还要呢。”

“我喝酒了,不小心的。”他伸伸腿,不看她。

太过乖巧的语气。酒精使得他嗓音微哑的同时,又带了些糯和笨拙。盛蓝青忽然觉得现在的蔡戎有些像做错事的小狗。这想法一出来,一点怒气被冲淡得无影无踪。原来不仅爱狗,她还爱像狗一样的男人。

又过几秒,重新挑起话题,问蔡戎:“嗯嗯,那个大美女就是给你告白的实习生?她比我看起来还小,怎么看上你的?”

“大三的,是比你小。”他舌头依旧僵硬,将不乐意表现得过于明显,甚至轻哼了声:“可能是眼瞎了,才看上我。”

还在闹脾气呢,盛蓝青叹了口气,觉得好笑。她侧着身子挤过去给蔡戎系安全带:“我不是说你老的意思,只是没想到姑娘和我一样,都有”

“恋老癖。”蔡戎抢过话头,努起眉头。这下终于看她,眼睛水润润迎上她的,问:“我真的很老么?也就 33 岁啊。俗话讲 40 的男人一朵花,我算一又二分之一朵呢。”

竟带着撒娇的架势。原来酒精也没那么可恶,只有自身品行不正之人才会将“酒后乱性”当成借口。放在蔡戎身上,反倒多了些反差。

盛蓝青彻底被逗笑,将安全带的扣头都没卡进。她看着他的眼睛,没忍住曲起食指勾了把他的下巴,说完那话:“姑娘和我一样,都有喜欢成熟男人的癖好。”

就这么轻易被哄好了,蔡戎捧住她的脸:“说得好!美女,亲一口?”

这个姿势有点别扭。她想快速在他嘴上啄一口,凑过去又被酒精味呛到,只亲了亲他的脸颊,将安全带扣好:“刷完牙再亲。”

“盛蓝青,你就钓我吧”蔡戎抓来水喝了几口,又嘀咕了一番这曾经讲过的话语,将椅背调后,睡了。

顿然安静。盛蓝青倒没有说话,只是根据导航安静开着车。她胆量大,尽管很久没摸方向盘了,但熟悉一阵便飞快上手,将车在限速范围内开得飞快。路上等红灯的时候,她顿了顿,将手机页面转向音乐软件,把音量调到最低,放着江蕙的《电车内面》。

这首用作闽南语歌唱,前半段完全叙述性地讲述电车里面的人群行为,后半段咿咿呀呀唱着“人讲人生一出戏,好坏目一睨,主角是我亦是你”。

虽然此时他们在轿车而非电车之中,但盛蓝青莫名便觉得,这歌很适合此刻的氛围。“人讲人生一出戏”,她和蔡戎的戏份,到底会占人生多少?如果以他们作为小说男女主来刻画,剩下的篇幅还能有多长?是从这趟车里下来,继续成为各自人生里的主角;还是手指相握,成为彼此人生中的主角?

原本的她,或许很快能对这问题做出回答。但她一时之间,却盘旋于两者之中,有了摇摆。

不想承认,但扪心自问。听到蔡戎讲他与 Monday 的故事,当初那股凶巴巴的劲为何而来?今晚又看见他被 Monday 扶着,心底到底有没有酸?是真的如表面一般那么不在乎、那么慷慨?

她好像有了答案。抬手,将歌关掉。现在最该聆听的,或许是自己的心跳声。

最后她将车停在车位,如上次他等她一样,安静等着他醒来。

蔡戎睁眼得很快,看向盛蓝青时,她正安静刷着微博。

“怎么不叫醒我?”他声音有些哑,上电梯后问她。

“你上次也没叫醒我呀。”她抓住他的胳膊,防止这人摔倒。

蔡戎伸手将她抱进怀里,胸膛贴近她的背,下巴抵去她的肩。果然有个支点脑袋都没那么晕。他在她颈间蹭了蹭,闻到她的洗发水香,好安心,也好想睡觉,闷声应她:“不一样。”

但盛蓝青回了什么,蔡戎是真听不见了。困意完全将他席卷,只记得好不容易进屋,却被盛蓝青催着洗漱,又赶上床,说她要去遛狗,Beauty 围着她又叫又转,应该是憋疯了。

“我和你一起。”他作势起身,嘟囔。

被摁回床铺:“到时候我还要照顾你,溜两条狗很难办的。”

“你还回来么?”他拉住她的手。

“废话。”这人问的什么愚蠢问题:“我又不是狗贩子,当然得把 Beauty 带回来。”

“那你回来了叫醒我。”又叮嘱。

她没应他这句,只将人推倒,用被子把他捂紧,作出告别。

出门前盛蓝青拿着捡屎垃圾袋甩动,还亲了亲 B

忆樺

eauty 毛茸茸的脑袋:“你爹眼睛都睁不开了,还叽里咕噜说那么多话,你平时会不会很烦他?肯定会吧!所以今晚我带你出去交友,真正的 girl’s time!”

她喜欢狗,家里便有精瘦又活泼的两条。只是自从上学,再到如今实习,没有好的条件将这类生物独自抚养,只能买些食物喂喂流浪狗猫,作出一些贡献。如今倒是逮了个着,欢欢喜喜带上 Beauty 出门,越瞧,越觉得可爱,内心越发欢喜。也是她关于狗狗,对蔡戎的另一个心动点:

“以绑架代替购买”。又丑又非名贵品种的狗,也值得有人将她放在掌心,当成宝贝,万般疼爱。她家有狗,知道养狗容易,但养好狗却很难。可 Beauty 圆鼓鼓,毛色发亮,泪痕都无。他爱 Beauty,没有原因,单纯地因为,他发自内心地珍爱这类生物

“爱狗的男人是锦衣夜行时吸引她驻足的路灯。”

而蔡戎终于安静,被柔软的床品拥抱后迅速睡着。不过凌晨 3 点因为口渴醒来过一次,脑袋依然很痛,神智却很清醒。盯着黑暗的房间回神一秒后,瞬间,他摸了把身体两侧的床铺:没有人。

如同两人第一次睡完,他醒来发现盛蓝青不在的空虚感又袭来。

是,他没要求她今晚陪他。她也没说今晚会留下来。

但她真的,把自己送来就走了。和第一次一样,一点感情都不留。

放佛他这些日子做出的努力,都只是白费。由满怀信心,认为能将她留下,到现在事实狠狠打脸。他想安慰自己镇定,不要失落,毕竟爱情自有天意,可心情压根无法控制,由不得他悲观起来。

房间寂静得和往常一样,只是心情糟糕到难以复加。他又不甘心地摸了一把,还是什么都没有。只能坐起,打算将客厅的 Beauty 抱来。寻常她都是和自己睡的,盛蓝青遛完狗应该把她安置在了沙发。

可床头灯打开,印入眼帘的,却是一杯接满的清水,放在了柜面。

为什么在这种时候,还对他又钓又放?这种暧昧追逐的游戏,究竟什么时候才是终点?

他第一次,产生放弃的想法:他不想陪她玩了。

可将水饮尽,颓靡地拉开卧室门,却一怔。心脏开始疯狂地跃动,胜过每一次见她时的心跳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