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为了躲避债主,谎称自己杀人,只因“觉得在监狱里更安全”;还有一个甚至是为了躲避妻子,要求警方拘留他。

林爽擦擦嘴边的黄鱼酱汁,将范本表格推过金属台面,笔尖在“姓名”“身份证号”两栏点了点,例行公事地抬了抬下巴问:“涉嫌罪名?”

“十八里铺灭门案。”男人低着头,从牙缝挤出一句话。室内酒气随着嘴唇的开合,变得愈发浓郁。

林爽手腕一抖,圆珠笔差点掉到地上。

两年前,这件灭门案由于过度血腥残忍而震惊华南,社会影响极度恶劣。那时她还没毕业,在刑侦课上看过现场照片。

凶案现场凝固而成的红色冰笋像极了地狱里的利剑,她当晚就做了噩梦,为此还遭到舍友们的嘲笑。

犯下如此重案的凶手,居然会主动投案?

林爽有些不敢相信,半信半疑地将男人的身份证号输入内部系统。几秒钟加载过后,数据库弹出红色警示框。眼前的男人不是普通自首者,而是被标注为 B 级风险的前科人员!

夜深人静,头顶廊灯滋滋闪烁,整栋办公楼只剩值班室一名门卫在打盹。

林爽后颈汗毛倒竖,不动声色地将他引向审讯室。直到拘束椅金属卡扣完全嵌入凹槽,发出清脆的咬合声,她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在裤腿上擦了擦手汗,深呼一口气后,林爽开始了初步问询。

赵龙,男,1975 年生人,32 岁,江北省赵楼村人,身份证号 xxxxxx。

核对无误。

请描述作案经过。

2004 年 11 月,我从深市第二监狱刑满释放,在里面关了好几年很想家。

这之前,我回了一次家,但父母年迈,哥嫂当家,话里话外透着嫌弃。于是,我又出来了。想着先在外面打一阵子工,买点年礼一起带着回家。

然而现实很残酷。在牢里待了三年多,外面变化很大,我连生活都无法适应,又怎么可能找得到工作?

就在这时,狱友汪小明找到我,神神秘秘说有一个“催收账款”的活儿,问我干不干。

“不偷不抢,就是吓唬吓唬那些癞皮狗,咱们这些有案底的人最有震慑力。”汪小明说。

他不知从哪里搞来了一辆套牌车,我们一路从海城开到江湾市,走到十八里铺的时候,汪小明指着一座二层小楼说,赖皮户就是这家。

当时已是深夜,这家人刚刚睡下,我们摸黑儿进去,把他们叫醒。

欠债的人是那对小夫妻,汪小明叫我守在楼下看住老两口,他上去找人要钱。

我左等右等不见汪小明下来,就把老两口绑住上去查看,结果看见二楼一地的鲜血。

原来汪小明撞破小夫妻正在行房事,汪小明精虫上脑,当面强奸了小媳妇。小年轻难以忍受如此奇耻大辱,挣脱束缚与汪小明搏斗,搏斗中被汪小明一刀割喉。小媳妇也在随后的挣扎中窒息死亡。

看见那么多血,说实话我也蒙了。

汪小明性格冲动,是个顾头不顾尾的人,他当时一心想着跑,我拦住了他。因为我们是有案底的人,再被抓住,可就彻底完蛋了!

“必须清理现场。”我拉住汪小明。

没想到此举却害死了更多人。

正当我们埋头冲洗朱家媳妇的时候,楼下传来了尖叫声。我跑下去一看,原来是二楼的鲜血顺着地缝滴到了一楼,在地上堆成小小的一滩。

为了制止住老两口的尖叫,我恐吓说再叫就杀了他们。谁知朱家母亲看到我手中带血的匕首,疯了一般质问我到底做了什么。

我不回答,她就一直问,我被问得烦了,就告诉了她真相,希望能震慑住她。没想到,她竟当场心梗而死。

一夕之间,一家四口死了三个,老头失声痛哭,引得村子里的狗接连狂吠。我害怕哭声招来村民,惊慌失措中一刀插进了他的胸口……

反正人都死完了,一走了之反而更可疑,于是我们把家里的现金、首饰全部洗劫一空,伪装成入室抢劫的样子。

现场清理得很干净,但车痕无法掩盖。当时我们抱着侥幸心理,想的是能跑一时算一时,没想到老天帮忙,半夜下起了大雪,将我们的痕迹全部掩盖。

后来我才得知,汪小明去这家根本不是什么“催收账款”,而是赤裸裸的入户抢劫。

这家人并没有欠钱,纯粹是他开车路过,看见房子盖得富贵华丽,且孤悬村外,生出了劫财的心思。他担心我不干,便谎称为“要账”。

林爽点了点头。

此人的供述跟案卷中记录的基本一致,还透露了一些警方不知道的信息,与案件细节高度吻合。当年现场既没有留下痕迹,又是随机作案,警方没有突破口,才导致这桩灭门案成了悬案。

然而,已经成功潜逃,为什么突然自首?

面对林爽的质问,赵某龙自称遭了“报应”。

灭门案后他日夜逃亡,连母亲去世也不敢回家。两年来始终无法忘记当年惨状,夜夜噩梦,无法入睡和正常进食。一个月前检查出了胃病,自己上网搜索,结果发现给自己“确诊”了胃癌。

“都是报应、报应!我该死!该死啊!”赵龙声泪俱下,连称自己有罪,要求判自己一个“斩立决”。连林爽都为之动容,觉得不录下来放进反犯罪宣传片里可惜了。

因为是异地自首,海城方面核实案件后,就把他移交给了江湾市刑警大队。后来林爽查询到,赵龙的同伙汪小明,早在灭门案后不久,就因另外一桩案件意外身亡。

林爽的讲述跟苏勤从各渠道得知的信息基本吻合,且更为翔实生动。

比如苏勤之前了解到的信息,就没有提到汪小明假借“催收账款”一事,哄骗赵龙入室抢劫,也没有是赵龙善后清理现场这个细节。那些资料只笼统地将其描述为“赵龙伙同汪小明入室抢劫”,当然最终结果的确如此。

还有,赵龙自首的具体日期是 2008 年 4 月 23 日,这个信息也缺失。苏勤打开剪报本,将这个细节用红笔标注在“三年后的一个春夜”旁边。

“因为案件性质太过恶劣,听说当年执行了死刑。”林爽咬破黄鱼白嫩的肚皮,吸入一大口面条。

她疑惑地看了一眼苏勤:“这案子已经结案十多年,凶手也死了,你怎么还在查?”

苏勤尴尬地笑笑,不知如何回答,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只好含糊道:“就是有一点好奇。赵龙是江北人,从深市出狱,案发地在西江省,为何专程跑到海城自首?”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不过他自首前一直在海城东郊打零工,可能恰好流窜到光明山社区了吧。”林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