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1 / 1)

两人走至庄子内的一条小河沟,那是水源来的地方,河沟两边的草地已被夕阳镀上一层金辉。金辉闪耀下,有一匹通体赤红、四蹄如雪的骏马正在低头饮水。见郡主和玉城走近,有一黑皮马伕将马牵来,交于玉城。

只见那马儿鼻息粗重,脖颈高昂,琥珀色的眸子透着桀骜,堪比西域进贡的汗血宝马,人称“赤焰”。

“郡主生辰,小的别无长物,唯有这匹烈马配得上您的风采。”玉城含笑递过缰绳,“只是它性子暴烈,已踢伤三个驯马师。。。”

郡主切了一声,笑道:“所以你是打算看我的笑话喽!”

玉城坏笑道:“岂敢!岂敢!”躲的却是极快极远。

话音未落,赤焰突然扬蹄长嘶,前蹄几乎蹬到郡主面门!玉城和马伕吓的大惊失色却见郡主不退反进,一个箭步贴近马腹,左手闪电般抓住鬃毛,右掌在它颈侧某处一按。

“跪下!”她清喝一声。

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方才还狂躁的赤焰竟前膝一软,轰然跪地!

郡主身穿一袭藕荷色织金襦裙,外罩月白纱罗大袖衫,分明是闺阁赏春的打扮,衣袂被野风吹得猎猎作响。眼看着郡主就要翻身上马,玉城急道:“郡主且换骑装!这畜生认生……”

却见郡主倏地后退半步,右手将碍事的广袖往腰间玉带里一掖,左手顺势扯下披帛往马颈上一绕。赤焰被这柔软束缚激得两脚腾空而起,郡主却借着披帛拉力腾身,绣鞋在马鞍上一点“刺啦”一声,湘裙侧缝裂开尺余,露出里衬的葱绿绸裤。她浑不在意地撕开另侧裙裾,碎帛往地上一掷:“碍事!”

郡主趁势翻身上鞍,双腿一夹马腹。赤焰暴怒人立,她却如黏在马背上一般,任凭它甩蹄扭身,始终稳若磐石。

“好畜生!”郡主大笑,突然从发间拔下金簪,往马臀上轻轻一刺。赤焰吃痛,箭般蹿出,化作一道赤色流星掠过草场。

玉城眼神倒是不错,隐约看见郡主伏低身子,嘴唇竟贴着马耳翕动,仿佛在说什么。三圈之后,赤焰的速度渐渐缓下,最终停在场边,低头轻蹭郡主的小腿,乖顺得像只家猫。

玉城瞳孔微缩他分明看见,郡主指间有银光一闪即逝。

“你用了针?”他低声问。

郡主抚摸着赤焰的鬃毛,笑而不答,亮了亮手上的戒指,伸出了半截金丝:那是太医署特制的“伏兽针”,专刺马匹穴位,本是边军秘技。

夕阳将人马影子拉得修长。玉城忽然觉得,比起这匹烈马,眼前的女人才是真正难以驯服的存在。

玉城做小伏低地悄声道:“明日是你生辰,老规矩,我还是在海棠小院儿等你。。。”

郡主神情骄傲地笑了笑,“算你有点孝心!这马取名字了吗?”

“乘风二字可好?”

郡主不说话,又是笑了笑,再次跨上马奔驰了出去,风声中传来“甚好”二字。

第0020章 第二十篇 满月

第九十六章

端午刚过,西安城便像被架在了火炉上。

晨起的雁塔飞檐还沾着昨夜露水,日头一攀上荐福寺的围墙,青砖便开始发烫,温泉池上浮起了一层雾气。

日间来参拜瞻仰佛首阁的游客依然络绎不绝,只是愿意在半露天的佛首泉里顶着太阳浸浴的没有几个,名媛贵妇们还是更愿意躲在私汤别苑里,享受着用银子带来的清凉和舒爽。

客人没那么多,玉城便进城休息了两天。进城当晚,自然还是宿在三雄处,依旧还是浓情蜜意地盘恒整晚,吃干喝净才算尽性。

睡到第二日晌午,去了兰姨的栖凤楼吃了个饭,便来到百花荟找白蘅。

白蘅最近寻思了一个新花样儿,找了几个身材高大的壮汉,光着膀子摔跤玩,汗流浃背、雄性勃发!夫人们边纳凉边观赏,还可以下几个小钱儿怡情小赌,很是有趣。

晚间吃饭时,玉城问白蘅给自己找的随从仆人如何了,白蘅摇摇头,“不太好找!不过我最近得了一良人,只是吃的不太准,晚点儿你帮我掌掌眼!”

玉城奇了,“还有你吃不准的人?是吃不准还是吃不下啊!”

白蘅道:“有一个来自陕南兴安州的读书人,名叫崔琰,千辛万苦、跋山涉水地来西安参加乡试,岂料连考两次都没中,便足足在这耗了三年多。当初来的时候就是借贷来的,这三年多连吃带住又是欠了一身债,此刻如若回乡,依然还是要借贷,无奈之下就只好卖身为奴了!”

“也是个可怜人啊!我听说那兴安州路途遥远,崎岖陡峭,还时常有匪患和野兽出没,难为他还有这个毅力去科考!”

“谁说不是呢!可现如今也是有心无力、心灰意冷了。他的才学有多少我是不懂,但看他倒是样貌不俗,所以只是此刻还未想好怎么用!送去百花荟不太合适,送到我那男风堂又可惜了,你一会儿掌掌眼!”

二人回到白蘅院中,那崔琰正在月下光着膀子、挥汗如雨地打拳呢!

只见他年约二十三四,生得肩宽背直、挺拔如松。大概是幼时在山区内射猎,故此体格较寻常的文弱书生更为健硕,举手投足间隐现武人般的利落,却又不失文士的从容。白皙的皮肤下,腹肌如棋盘般齐整分明,两侧人鱼线斜插进松垮的练功裤腰,汗珠顺沟壑滚落,衬得皮肉更显雪亮。

见二人进来,崔琰止了拳,向二人行礼。但见那崔琰不似西北男人的粗狂硬朗,倒是颇像南方人的白净秀气,虽然谈不上俊美,却自有一股昂藏之气,似儒将之气派。不说话时,低眉敛目,英气内藏,确实看不太出他的心机和深浅。

玉城白蘅二人进了正屋坐下,崔琰披了件麻布衫奉上了茶。只见他未系衣带,任衣襟袒露肌骨,依然还是俯首低眉的样子。

玉城摇着折扇,上下打量他,眼中既有欣赏,又有疑惑:看起来这般气派又儒雅的英伟男子读书人,会甘愿放下身段伺候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玉城轻笑,“你这样的气度,往那儿一站,说是哪家的公子都有人信,怎么甘心卖身为奴,来伺候人?”

崔琰神色平静,目光却沉如深潭,“不甘心,又能如何?”

他缓缓开口,嗓音低沉,却字字清晰

“第一次落榜,我告诉自己,是火候未到。”

“第二次落榜,我仍想再试,可债主已堵上门来。”

“回乡已是无望,即便回去了,家徒四壁,老母体弱,债滚债利滚利,我若再执拗,便是逼她悬梁。”

他抬起手,指节修长,却有些粗茧,应是常年执笔又被迫做苦力的痕迹。

玉城还是不太能理解,“那读书人的傲骨呢?”

崔琰自嘲地笑了笑,“傲骨也不能当饭吃,更不能抵债。”

“你就不怕辱没了先人?”

崔琰目光闪动,似有泪要涌出:“既然先人不能庇佑我金榜题名,也没能保佑我全家喜乐平安,还想先人作甚,倒不如先想想自己怎么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