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1)

“这个事儿就算了,不提了,你也不用道歉了,他受不起。我交代你一件事儿,你务必给我办好了!”

福保抬起头看着玉城,“你说!”

“你能不能给我整几个暹罗奴回来?哪怕一个也行?”

福保急的直跳脚:“我说祖宗啊,你这一天天的,老是想一出儿是一出儿的,我上哪给你变暹罗奴出来啊?要不你让那小屄崽子肏我一顿算了!”

“别忘了你也是股东哦!五天,给你五天时间。”说完便飘飘然去了。

酉时整,玉城提着新制的两道菜来到了郡主府,见过礼之后,便打开了食盒。

第一道是根据倪瓒的诗“荠菜煮羹甘胜肉”衍生得来,取初春最鲜嫩的荠菜,只留嫩叶,焯水挤干剁碎成蓉,与豆腐、笋丝同入用冬菇、黄豆芽熬制的素高汤,起锅前撒上烤过的松仁,点一滴芝麻油提香。名为荠菜松仁豆腐羹,清鲜暖胃,正适合之乍暖还寒的初春。

第二道是云林醉鸡,取自书中的蜜酿蒸鹅,只是将鹅换成了鲜嫩的三黄鸡,用黄酒、蜂蜜、盐腌渍半日,腹塞葱姜、火腿薄片,鸡身涂一层桂花酱,垫笋片置于竹蒸笼,桑柴火隔水蒸透。吃时斩块淋原汁,缀以糖渍梅子解腻提味儿。

郡主细细地连品了两碗羹,又吃了一块鸡肉,把筷子放下出神。

玉城赶忙问她如何,郡主慢悠悠地道:“这个荠菜豆腐羹甚好,荠菜能被称为春蔬第一鲜,自是不错的。只是这名字不好,过于直白,青瓷盏里荠羹浮雪,不如就叫浮雪羹吧!而且这松仁撒的随意了,可以撒成一个什么字,比如春字,或者小字,或者客人的名字都好。”

玉城不由自主拍手称绝,“那这醉鸡又如何?”

郡主选了一块鸡胸肉,没有蘸梅子汁空口吃了一下,说道:“这鸡腌渍的还是不到位,肉厚的地方滋味儿没有入进去。另外就是这梅子,单就江南菜而言是非常贴切的,但如果用在咱们这西安府,多数人不爱这酸甜口儿。不妨试试椒梅酱,就是在腌渍青梅肉的基础上,加上花椒末、姜汁和少许吴茱萸粉,微辛微辣却又不烈,果酸与辛香兼具,如何?”

玉城佩服的真是五体投地,大喜过望,此刻便什么郡主不郡主的都忘了,只是两个兴趣相投之人,共谋生意大计。

“这个酒嘛,可以用温甜的金华黄酒,既能解荠菜涩,又能缓茱萸辣,如何?”

玉城已经忘了称赞,只是满世界找纸笔,把这些都记下来,免得回去都忘了。

郡主又着人做了一窝龙须素面,用的同样是素高汤煮的细如发丝的银丝面,辅以早春嫩笋切丝,嫌寡淡的,还可淋一勺那云林醉鸡的汁子,恰似春风拂面、春华满口,玉城连吃了两碗面。

饭后,端上了新鲜产自温州雁荡山的雁荡毛峰,白毫显露,带冷冽山岚气,饮后喉韵如嚼青橄榄。

郡主喝了一口,“明前的龙井要等谷雨才能送来,这雁荡毛峰二月即可采摘。当年我与先夫第一次见面时,便是在这雁荡山。”

玉城这才想起了今天除了吃饭,还希望能问出一些正事儿来,“想必郡主贤伉俪当年一定是鹣鲽情深、相敬如宾了吧!”

郡主轻轻一笑,“情深倒是情深,不过就只是我一个人情深而已,先夫对我倒真的是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我就像个外人,宾客。”

玉城听明白了,敢情是当年郡主自己单相思,人家夫君并没有很爱她的样子啊!斗胆问了一句:“郡马当初身体不太好吧?”

郡主一眼就看穿了他,“你是想问生子的事儿吧?其实我与他之间感情本就是淡淡的,聚少离多,再加上他身体确实不太好,所以婚后一直无所出。后来也是没办法了,他祖父风烛残年,怕杨家断了后死不瞑目,所以才找到了你,也是图你与他几分神似而已。”

“那孩子?”

“孩子在夫家,奶母陪着呢,是个男孩儿,你要看看?”

玉城赶忙摆手,虽然他觉得自己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但真要是说就这么当爹了,还真的是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

玉城还有一个疑问想知道,“那孩子是如何。。。。”

“你是想问那孩子如何得的,是吗?”

玉城点了点头。

郡主笑了笑,“你自己猜吧!今天就说到这儿了,时候不早了,你回吧!”

得,敢情郡主这又是留了一个钩儿,看来下次还得再来才行!

离开郡主府,玉城心想着孩子的事儿不能跟白蘅讲,唯一能说能商量的也就只剩下福保这个傻大个儿了!

找到了福保,又是在家门口儿的小摊上吃面吃炙羊肉呢,玉城把郡主的话转述了一遍,又说了自己的判断,“既然你说当日不是你亲手取的精,那十有八九就是郡主自己上的了,我的童男子身就算是交代给她喽!”

福保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样子,“男人的童贞不值钱,况且就算是给了郡主,你也不亏,论银子论场面她都给的你足足的了,值了!”

玉城故意神秘兮兮地说:“你觉得郡主不会将我们都灭了口吧?”

福保吓了一跳,“应该不至于吧?要灭早就灭了吧?还用等到现在?”

玉城笑道:“你这个瓜娃子!”

玉城认定了自己的猜测,便不打算再找郡主追问这个问题下去了,过去的事就已经翻篇了,还是得想想今后的日子怎么过。

第五十二章

五日后,福保还真的是兴冲冲地领了一个暹罗奴回来给玉城和白蘅看,“这是我从京兆尹找到的,路过的暹罗商人的仆役!略微懂一点汉话。”

只见他身材不高,年纪也不大,一张棕黑色的脸庞,不似昆仑奴那种漆黑油亮,颧骨如刀削,眉眼是好看的,双瞳泛着琥珀光,眼尾微微上挑,唯独鼻梁略塌,像是被造物主故意按了一指。

福保示意他把衣服脱了,暹罗奴非常顺从,身材精瘦无脂,肩膊、腰腹的肌肉线条如绞紧的麻绳,左臂一道旧疤自肘蜿蜒至腕,两腿之间悠悠荡着一根粗黑的麻绳。

福保又示意他撸一撸,暹罗奴还是很顺从,可能已经习惯了这种展示吧!只见那粗黑的麻绳便逐渐变成了乡下妇人浆洗衣裳的棒槌!

玉城惊呆了,他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应该就是他爹了,其次他自己的和三雄的差不多大,可以排第二,可这暹罗奴的明显就比他爹更胜一筹。

白蘅惊呆了,他脑中想到的是如果这样一根捅进去,应该可以一步到胃了吧!他走过去,用手掂了掂,撸了撸,咂舌不已,啧啧不已。

玉城赶紧示意让他把衣服穿上,问福保:“怎么说?”

“要价一百两,最后谈好了七十两。他能吃苦,什么都肯干,就想早点挣了钱回暹罗去。”

七十两,大概是五头牛,或者三四亩良田的价格,问题是要怎么用?玉城看着白蘅,白蘅想了一下,“驯象?跳暹罗舞?”

“哪里来的大象啊!而且暹罗舞我们都没见过,能好看?” ? 玉城摇摇头,忽然想起上次在郡主家宴饮,黄巾力士跳的擎天鼓,“敲鼓?”

福保和白蘅一起看向了他,“用哪里敲?”随即就明白了玉城指的是那洗衣的棒槌,均是侧目不已。

“钱都已经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