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松风:“对啊,女祭司。”

薛庭笙:“那为什么无头雕像是男的?”

薛松风牵着薛庭笙,在脚步跨出去的瞬间,周围的景色开始飞快的变化。

眨眼间,她们已经从荣国皇宫,到了水草丰茂的一片湖泊旁边。

薛松风回答薛庭笙:“我也不知道。”

第108章 第 108 章 好凶的雷劫

在无头雕像混乱的灵力气场之中, 披着黑袍,将自己容貌遮挡得严严实实的程可名出现,手捧颜色浑浊的半透明怨气珠。

怨气珠里面的怨气已经全部用完, 但是怨气珠本身就是一件品阶不低的法宝,可以为她抵御四周狂乱的灵力气场。

借着怨气珠的庇佑, 程可名才敢直接靠近祭司雕像有怨气珠的气息存在,祭司雕像就不会主动攻击她。

抬手拂开一具残破的宫女尸体, 程可名目光锐利在祭司雕像四周搜寻:她在找金羽仙鹤。

祭司雕像复活,原本存在于雕像内部的群星宝库被迫挤压爆炸宝库内的宝物也像垃圾一样无人在意的飘散在四周。

但奇怪的是,程可名找来找去, 就是没有找到金羽仙鹤的踪迹!

她脸色瞬间阴沉下来, 变得十分难看, 心中除了愤怒之外, 还带有一丝惊慌。明珠庭的怨气收集计划失败, 在那里负责回收金羽仙鹤的锁星派弟子也在她和程扶的眼皮子底下死了。

而现在, 程扶也为她而死。

若她还无法在榕国得到任何利益程可名简直不敢想自己回到锁星派内, 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想到宗主的性格,程可名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战。在打完寒战之后,她内心那种恐惧并未消失, 甚至连后脖颈都感到一阵又一阵的战栗。

程可名似有所感, 抬起头看向天空:在祭司雕像复活之后, 天空中的乌云原本已经平静了下来。

但此时此刻,平静的乌云原因不明的再度涌动;程可名甚至看见了云层中涌动着粗壮的紫色闪电!

程可名的眼皮不禁跳了跳:这可不在她的计划之中!

这闪电是什么玩意儿?

看起来像劫雷谁家劫雷光是前兆就散发出如此恐怖的气息?!

这下不只是程可名了, 就连没有理性, 只知道破坏的祭司雕像,也因为力量的涌动,而抬头望向空中, 望向乌云丛中那若隐若现的劫雷!

混乱不堪的灵力气场中出现了一丝异常。一小片稳固的气场在缓慢的向祭司雕像和程可名接近。

程可名察觉到危险,连忙拉下兜帽边缘,抓紧怨气珠意图逃走;只是她刚转过身,两道剑气铿锵扎入地面,破开四周纷乱的灵力,也阻拦住了程可名的去路。

尽管程可名已经反应迅速的疾退,但挡在身前的手臂衣袖还是被划破。原本用来遮盖容貌的兜帽更是直接被撕裂,完整的露出了那张脸来。

剑气在那张秀丽妩媚的脸颊上,留下了一道笔直的血痕,像是剪刀于白纸上裁开一线。

过度分明的界线足以看出那道剑气是多么锋锐。

程可名放下手臂,转身看向剑气的主人,在混乱中维持着那片稳定气场的人是个年纪看起来不大的少女,肤色惨白,身量纤细,乌黑短发被狂风吹得凌乱又蓬松。

她左手上缠绕有数道剑气,将衣袖压得飒飒响。而她的右手上却拿着一把暗青与赤红两色缠绕的长剑。

长剑周遭有剑鸣声,轻而欢快,充满了蓬勃的杀气。

程可名的眼皮再度急促跳了跳,连呼吸都艰难了起来,慢慢喊出对方的名字:“薛庭笙?怎么又是你居然这么快就从怨鬼境里出来了,看来还是我小瞧……”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便看见狭长的月光划过视线。

那一瞬间,除了短促的月白色,程可名居然什么都看不见!

皎皎剑似月钩,薛庭笙抬臂的瞬间剑尖也贯穿过程可名心脉。全盛状态的薛庭笙身体力量强得可怕,怨鬼在她肩膀上划出的伤口甚至连她的骨头都没有伤害到。

强大的力量和强大的灵力构成了这一剑,没有任何质疑余地的取走了程可名性命!

薛庭笙抽剑挥手,手腕一抖想甩落剑身上沾到的血,结果发现什么都没有甩出去。

皎皎剑好像有饮血的毛病长鲸剑不喝血的,所以薛庭笙才养成了杀人之后甩剑的习惯。

一甩没有甩出血珠,她停顿了半秒,分出一点眼角余光给倒在地上,半妖化长发都僵硬的黑袍女;薛庭笙还不知道这个人的名字。

她心底闪过短暂的疑惑:好弱啊。

打起来感觉也没有比之前在渔村围杀她的那群人强到哪里去。虽然是半妖,但妖身也很脆弱。

自己在黑袍女这个修为的时候,被长鲸剑扎个对穿都不会死得这么快。

脑子里想到长鲸剑,薛庭笙顺势将长鲸剑也抽出剑鞘她用长鲸剑贯穿程可名后背,将程可名钉在地面。

这附近的灵力气场太乱了,如果放任程可名的尸体不管,大概率会被灵力气场卷走。但程可名的尸体对薛庭笙还有用,她得把程可名的尸体留住。

长鲸剑钉住尸体,就像一根定海神针。

狂乱的灵力气场无法撼动这把剑和它的剑气,连带着被长鲸剑钉住的尸体,也变得十分安全。

薛庭笙握着皎皎,此时头顶阴云中的劫雷已经变得明亮而粗/壮,伴随着阵阵雷鸣声,响彻云霄。

远处,皇宫外面的街道。

荷珏钦嘴巴微微长大,满脸震撼之色:“这是劫雷?我头一次看见这么凶的劫雷,谁要渡劫啊?那个雕像吗?雕像怎么活的啊?雕像也渡劫吗?真是井底的□□上井台……”

闵岚一把捂住荷珏钦的嘴,扭头问李望春:“发给长老的信”

李望春:“已经发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