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伤了她的心?”丁杰中还是满脸困惑。

“大哥,你好好地想一想,不要让你的恐惧遮掩了事实。”丁尔强语重心长地劝告他。

“我的恐惧?”丁杰中愈听愈胡涂了。

丁尔强点点头说:“你对秀秀用情太深,造成你担心她对你没有一样的感觉,潜意识里始终害怕她会选择别人,反而没注意到她对你的暗示。或许因为我是第三者,我第一次跟你去秀秀家吃饭时,就发觉到她对你的感情就如同你对她的感情一样,只是你们都忙着掩饰自己,而忽略了对方的暗示。”他站起来,伸伸腰说:“大哥,你仔细想想吧!我先去睡了。”

尔强说的是真的吗?丁杰中思忖着,他虽然不确定尔强说的是真的,但他的心中已经不听使唤的升起了一股希望!

※        ※         ※

丁杰中还记得第一次看到秀秀是在他家的树上

那年他九岁,秀秀七岁。

炎热的暑假快近尾声了,附近的知了也被他跟左邻右舍的孩子捉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两、三只晚到的知了还在树上零零落落地鸣着“夏之颂”。

那天下午轮到他打扫院子里的落叶,对九岁的男孩子来说,这是一件无趣至极的差事,他无精打采地扫着,好不容易打扫完毕,却发现刚才扫过的地上又布满了落叶,他简直不能相信,为什么他那么倒霉?

没有办法,他只好重来一次,等他快扫好了的时候,他突然注意到这些叶子还是绿油油的、有饱满的水份!他猛地抬头往上看

或许是阳光造成的错觉,他只能目不转睛地瞪着她闪闪发光的双眸,深怕一眨眼小天使就会不见了!

很快地,他就明了她不是天使,而是他命中的煞星。

“你好笨哦!我在树上这么久,你都没发现。”她以稚嫩的嗓音取笑他。

“你是谁?”他从没看见过她。

“你管我!”她从树上跳下来,落在他的前面,好奇地打量他。那时的他跟她身高一般,不像现在差这么多。

“这是我家,你不可以随便进来!”他假装凶狠地说。

想不到她一点也不怕,朝他跨了一大步,叉着腰挑衅地说:“我已经进来了,你想怎么样?”

“我……我……打你。”说话从来没口吃过的丁杰中有了第一次的经验。

“你打我?你打不过我的。”她一把就推倒了他,骑在他身上嘴里嚷着:“左勾拳,右勾拳,上勾拳,下勾拳。”辟哩啪啦乱打一通。

他只是呆呆地躺着让她打,丁家的孩子是不准在外面打架的,他不能、也不会打架,只有挨打的分。

这时,他的母亲在屋子里喊着:“大宝!地扫好没?进来吃点心啰!”

她停了手,低头瞪着他问:“你叫大宝?”不等他点头又说:“很好,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部下,我是你的老大。”

他只能躺在地上,看她俐落地爬上树,身手灵活地荡到隔墙的榕树上,条地就不见了。

过了两天,他才从邻居的玩伴口中得知,她是三号古妈妈最小的女儿古秀秀,她一直住在南部外婆家,最近才被古妈妈带回来,打算让她在台北上小学。

短短几天,她已经打遍天下无敌手,整个社区的孩子都知道他们这条街来了一个凶巴巴的母老虎,最让人佩服的是她爬树跟打弹珠的功夫,让所有的男生甘拜下风。就因为这样他跟弟弟都心甘情愿地当她的跟班,随便她使唤。

一直到她上了国中以后,也许是青春期的关系,变得不喜欢跟男生在一起以后,他们才生疏起来。偶尔在路上碰面,她含着笑点个头就走了,他则莫名其妙地红了脸,傻笑半天。对她似乎有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后来他被父亲安排出国念书以后,彼此就失去联络了。

因此多年以后,他再次看到她时,他简直认不出她是以前那个野性帅气的秀秀!

那时他刚回国管理他父亲的电机公司,嫌住在阳明山的别墅交通费时,好不容易在市区找到一间合适的房子,却因为床的尺寸太小而烦恼,谁教他有一百九十几公分的身高?只好趁假日跑到家具店去找张大床;没想到在那里遇见了她!

是秀秀先跟丁杰中打招呼的,虽然已经多年不见,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是丁家的老大大宝,没想到他变得这么壮,一点也不像她小时候的手下败将。

丁杰中仔细端详眼前这位娇小时髦的妙龄女子,怎么也想不起来,她是谁?

“从今天起,我又是你的老大了!”古秀秀的一句话唤起了丁杰中的记忆。

“秀……秀秀?……真……真的是你?”他惊讶得张大了嘴,怎么可能?

“没错,是我。”她对他露齿一笑。“你们全家不是移民了吗?你怎么又跑回来了?”

在她的注视下,他的舌头开始打结。“我……我回来……帮我爸管理……公司。”他费力吞咽了一下,反问她:“你……你呢?现在……在做什么?”

她努力地控制脸部的肌肉,不想笑出来让他难堪,心里不断回想,他小时候讲话也这样大舌头吗?应该是没有吧!记忆中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讲话的都是她,成天命令他跟他弟弟替她做事,他似乎没说过什么话,也不记得他是否有口吃的毛病。

“你……你怎么了?”他又问了一次,让她回到现实。

“我现在在小学教书。你怎么会到家具店来?是不是要结婚了,来买家具布置新房?”她还往他背后张望一下:“怎么没看到你的老婆?”

他急着否认:“不……不是的,我……我是自己来……买床的……我……我刚租……租一个房子,里面……的床太……太小了。”好不容易说完,他又想起什么似的,涨红着脸补充地说:“我……我没有老婆。”

“我是开玩笑的,你别紧张。我也是来买家具的,我的房子缺一张饭桌。忘了告诉你,我爸妈搬回南部去了,现在我住在学校附近的公寓。”她仍然面带微笑地看着他。他实在大可爱了,现在会脸红的男人太少了!

结果他们就在互相陪伴下,选好了各人需要的家具。丁杰中虽然舌头打结了,脑袋可没打结;他提议送她回家,顺便帮她把新买的饭桌架好,古秀秀也礼尚往来地留他在她家吃饭。

没想到她唯一会做的几个家常菜,在他眼中就如山珍海味一般,看他饱餐后满足的神情,让她觉得非常有成就感,她不加思索地邀请他下个周末再过来吃饭。

渐渐地变成了习惯,只要秀秀学校不忙,周末她一定邀请他过来吃饭,还为了变换菜色参加了烹饪班。后来尔强也到台湾来了,他就带着尔强一起到秀秀家去吃晚饭。

尔强风趣幽默,让他们三个人的晚餐聚会充满欢笑。或许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误会秀秀喜欢尔强;平常他一看到秀秀,说话就不流利,害他在她面前都尽量少开口,以免让她笑话。每次看他们又说又笑,就让他怨叹丁家的“遗传”,也纳闷丁家为何没有“绝子绝孙”?因为要是每个丁家的男人看到自己心仪的对象时,都变成口吃的话,怎么追得到老婆?又哪里会有孩子?或许他应该请教一下他父亲跟叔叔,当初是怎么追到他妈妈跟婶婶的?为什么她们都不曾怪自己的先生说话结结巴巴,而且还表现出欣赏的样子?

现在再想一想,丁杰中不禁有些迷悯秀秀不也没问过他说话为什么这样;尔强出现前,她也没抱怨过他的沉默,还是每个周末请他过去吃晚饭。

也许她真的跟尔强说的一样,她对他是有特殊感情的一定是这样,她才会叫他教训他自己,因为他伤了她的心!

丁杰中为自己得到的结论狂喜。

明天!明天一大早,他就去秀秀家向她道歉,主意打定,丁杰中恨不得黑夜快点过去,好让他能早点见到秀秀一诉情衷……

此时,古秀秀已经擦掉一盒面纸,边哭边把丁杰中从头到尾骂了两遍还意犹未尽,她下定决心再也不管那个大傻蛋,竟然想把她推给尔强,她又不是没人要,明天她就去找个比他高、比他英俊的男朋友,看他还敢不敢看不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