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朝阳的表情太搞笑,逗得郑萍忍不住笑了出来,方才的满心沉郁,也缓缓褪去了。纵使家人不理解也没有关系,她还有女儿,还有这家生意越来越红火的小店,以后的日子,总归是会越来越好的。
许锦薇见郑萍笑了,悬着的心也就放下了,决定晚上再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妈,我也想吃馄饨!”她穿过来这段时间,还没吃过馄饨呢,这会儿也有点嘴馋了。
“行,我这就去包,馅料都已经调好了,很快的。”她觉得店里的食物种类太少,总吃面也有点腻,不如弄点馄饨,包好放锅里煮几分钟就可以吃了,简单方便的很,所以她今天特意买了几斤馄饨皮回来,这会儿刚好能用上。
“阿姨,你把馄饨皮拿出来,我们一起包吧。”沈临川一听馄饨还没包,哪好意思就这么坐着吃现成的。
“好。”郑萍看着沈临川的眼神越发柔和,这孩子可真是贴心又懂事,让女儿和他交朋友,果然没错。
几个人围着桌子包馄饨,脸上都是开心的笑意,沈临川他们几个虽然以前没包过馄饨,可包馄饨又没什么技术含量,而且他们的学习能力也不算差,很快就包的有模有样了,一个个都圆滚滚的,跟金元宝似的。
没多久,他们就吃上了自己亲手包的馄饨,里面是纯肉的馅料,分量十足,汤底用的还是鲜美的骨头汤,浇上些许香油,那味道勾人极了。外皮又软又糯,轻轻咬开,就有鲜美的肉汁随之渗出,好吃到恨不得连舌头都一起吞下去。
他们一人吃了十几个,连汤都喝了个一干二净,这才恋恋不舍地告辞离开了。
店里的客人都走的差不多了,王奶奶和叶阿姨也走了,许锦薇快速将厨房收拾干净,这才锁上大门,拉着郑萍上了楼。
“妈,小姨来找你有什么事?”许锦薇对郑珠的印象可不怎么样,心眼多,门槛精,爱算计,无事不登三宝殿,真有点什么事,总指望不上她。这回她兴冲冲的来,气呼呼的走,许锦薇都看在了眼里。
郑萍现在对自己女儿是十分的信任和依赖,便没有丝毫隐瞒的和盘托出了。
许锦薇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陆高华作为女主陆琳琳的父亲也是里的重要人物,书里曾经提到过他的发家史,似乎就是因为和港城老板的合作,赚取到的第一桶金,后来事业重心也慢慢移向了港城。这么看来,说不定就是许军从中发挥了作用。
以前郑萍不知道真相,肯定是愿意帮自己妹妹和许军说一说的,但现在他们离了婚,郑萍和许军彻底没了关系,也就帮不上什么忙了。
“妈,没事的,小姨夫那么有办法,肯定不会被这么点事难倒的。”许锦薇宽慰了郑萍一句,然后又将话题岔开,“我觉得今天的馄饨特别好吃,以后可以加到菜单里。除了大馄饨之外,还可以弄点小馄饨。”
其实馅料也可以多搞几种花样,比如荠菜猪肉、蛋黄猪肉、香菇青菜猪肉等等,只是香菇和荠菜处理起来太麻烦,蛋黄又比较贵,目前店里人手少,还是不要太折腾的好。
“嗯!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定价。”
“一碗十个,大馄饨可以卖六毛钱一碗,小馄饨就三毛钱吧。”毕竟是纯肉馅的,价格肯定不适合定太低,而且馄饨皮也不好买,汤底用的也是骨汤,总得加点价不是?
第31章 生病(一更)
第二天, 骨汤鲜肉馄饨的推出, 受到了客人们的一致好评, 舍不得买大馄饨的人就退而求其次买一份小馄饨, 皮薄馅儿大,汤还鲜, 热腾腾的吃上一碗, 让人有种连毛孔都舒张开的舒爽感。
她们店铺的招牌终于定下来了,就用了之前许锦薇提议的“骨头王”, 毕竟她们家的骨头汤可以说是整个S市里都独一份的了。郑萍特意定制了一块招牌, 用黑底金漆的大字写着三个大字骨头王, 可以说是相当霸气了。
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这家开在人民路上的‘骨头王’饭馆,店里作为招牌的骨汤面和骨汤馄饨, 一天至少要卖掉上百碗, 猪骨汤更是要卖光整整三大桶, 生意红火到不可思议。
沈临川和孙朝阳他们四个依然每天准时过来打卡, 真是恨不得一天三顿都在她们的店里解决才好。
雨季很快到来了, 暴雨下了好几天, 地上积起了厚厚的积水, 好多家店铺都淹了水, 让郑萍庆幸的是她们家店铺的门槛比较高,水没能淹进来, 否则生意都没法做了。她哪里知道积水之所以没有淹进来,全都是许锦薇这个水系异能者的功劳。
“哎呀,我的天, 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啊!”老远就传来了孙朝阳这个大嗓门的声音,几个大男生一身狼狈地冲进了店里。
“快把身上的水擦一擦,伞放边上的桶里,别弄得地上都是水。”许锦薇拿着几块干毛巾走了过去。
“多谢啦!”孙朝阳接过了毛巾,一边擦着身上的水,一边笑着向许锦薇道谢。
“不客气,对了,沈临川呢?”平时沈临川他们四个总是形影不离的,今天竟只来了孙朝阳、陈立和闫肃三个人,让许锦薇觉得非常意外。
“他病了,在家休息。”孙朝阳叹了口气道。
“病了?是感冒了吗?严重不严重啊?”郑萍对沈临川这孩子的印象非常好,这会儿听说他生病了,顿时紧张起来。
“不算是感冒,老毛病了。”话虽如此,可他脸上的神情却难掩担忧。
许锦薇心中一动,她突然想起了中,沈临川在高二那年因病去世的事情了,看来应该是与他的这个‘老毛病’有些关系。
若是她不认识沈临川,也和他没有任何交集和接触的话,她大可不必在意他的死活。但问题是……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们已经成了朋友,她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朋友死去的。
许锦薇决定一会去学校的时候,一定要好好问问沈临川的病。
郑萍把打包好的盒饭塞给了几人,“行了,把东西收好,快些去学校吧。下着雨,过马路的时候都小心些。”
“知道啦,阿姨再见。”几人将饭盒收好,与郑萍道别后一起去了学校。
路上许锦薇再次问起了沈临川的‘老毛病’,孙朝阳他们对视了一眼,最终还是选择将沈临川的情况告诉了许锦薇。
原来沈临川的母亲陈曼琳是港城地产大亨的女儿,来内陆求学时与沈展鹏相爱并结婚。陈曼琳患有心脏病,其实并不适合怀孕生子,可她深爱着沈展鹏,想要为他生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在发现怀孕后,便坚持要生下孩子,沈展鹏拗不过她,只得含泪答应。在生下沈临川后,陈曼琳因心脏衰竭而离世。
失去了妻子,沈展鹏无比悲痛,可他一个大男人哪里会带孩子,而且他那个时候在事业上刚刚开始起步,根本抽不开身,便听从父母的建议,通过相亲,与性格温婉贤淑的柳舒云结了婚。沈展鹏本是希望柳舒云好好照顾沈临川,等沈临川大一些了,再生育他们自己的孩子,可谁知道一次的疏忽,柳舒云也怀上了孩子。沈展鹏当然不可能逼着柳舒云把孩子打掉,想着带一个孩子也是带,带两个孩子也是一样,于是便有了沈临海。
可谁知道沈临川在两岁的时候发起了高烧,去医院检查的时候,发现心脏有问题,上面有一个0.5毫米左右的洞,国内没有治疗的条件,必须将孩子送到国外治疗才行。可沈展鹏已经是政府官员了,肯定不能擅离职守,柳舒云也没有办法一个人在国外照顾两个孩子,最后只得联系了陈家人。
沈临川的亲舅舅陈弘文和妹妹感情非常好,自然是要保住妹妹的最后血脉,他义无反顾地带着沈临川去国外动了手术,术后还陪着他在国外调养了三年,等沈临川回到沈展鹏身边的时候已经五岁多,差不多是读小学的年纪了,已经懂一些事的他和柳舒云还有沈临海亲近不起来,在家里过的很不开心。
陈弘文疼爱沈临川,担心他一个人孤单,就干脆到内地来发展事业,顺便让儿子陈立和沈临川一起上学,所以这对表兄弟等于说是从小一起长大,感情非常好。后来又认识了孙朝阳和闫肃,四个人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次沈展鹏升迁,沈临川不得不转学到S市,陈立他们也义无反顾地跟着转了过来,反正S市的教育水平在国内也算是数一数二的。
至于沈临川的老毛病,指的就是他的心脏病,虽然说心脏的洞已经通过手术补上了,但到底还是对身体有一定影响的,天气不好的时候,就会觉得胸闷气短,必须静养几天。这两天下雨,沈临川的身体就有点受不住了,所以今天请假了。
“他一个人在家?有人照顾他吗?”
“他们家请了个阿姨,会给他熬点粥什么的。”至于他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后妈,就压根不用指望了。
许锦薇想象了一下沈临川病怏怏躺在床上,俊脸惨白的模样,就觉得有些可怜兮兮。
“生病了得好好补补,光喝粥怎么能行?要是方便的话,我能去看看他吗?顺便给他带点好吃的。”许锦薇提议道。
“好啊!阿川一定会很高兴的。”孙朝阳满口答应了下来,沈临川一个人在家肯定很孤单,他们本就打算晚上打包一些饭菜过去和他一起吃,多一个人也更热闹些。
和他们说定了之后,几人便分头回了各自的教室,等到放学再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