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吃到一半,戏跑了过来,他把餐盘放到大明的边上:“我也来凑光。”我傻乎乎的想,两个人吃也是吃,三个人吃也是吃,那么就一起共用这半截蜡烛好了。哪知道大明比我“自私兰…生…更…新”,他呼一下把蜡烛吹灭然后攥到手心里:“你凭什么用,这蜡烛只能我和kevin用!”看蜡烛被吹灭,大明又态度坚决,戏嘟嘟囔囔的端起餐盘走开。等戏走开了,大明才重新点亮蜡烛和我共享光明。
我觉得大明对我有一种执念,这种执念就是他要维护我,而且我不能对他的维护有所抵触,一旦我抵触他就会生气。我发现了这个秘密又惊又喜,惊的是大明的掌控欲,喜的大明处处关照着我。这让我有点两难,我觉得我不需要大明的关照,但另一方面我又觉得和大明在一起还是不错的,至少不用像和其他同学一样彼此有所防备。和大明在一起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大明也许不赞同我的观点,但他绝对不会不让我说话。
有一天晚上,寝室里厕所的灯没有关。我迷迷糊糊的睡得半死,忽然戏碰碰我:“嘿!去把厕所的灯关了。”我昏昏欲睡,根本不想照办。再说为什么一定要我去关,戏自己不是还醒着吗,他为什么不去关?就在僵持的时候,大明起身去厕所把灯关了。我这才再次迷迷糊糊睡着,我觉得大明替我解了围。只是戏可恨,故意拿我当软柿子捏。在各种复杂的情绪下,我进入了梦乡。
但是大明并不总是那么可爱,他有一种同样让我吃惊的事故和圆滑。大明会去老师办公室把第二天要考试的试卷偷偷拿出来研判。当我得知这个消息惊得如同一只见了大花猫的老鼠:去老师办公室偷试卷!这是坏孩子,而且是最坏的孩子才会做的事啊!大明怎么会这样?事实是大明不仅偷了试卷,还好心好意的把试卷拿给我:“这张卷子是我事先答好的,明天考试交卷子的时候,你把这张卷子写上你的名字传上去肯定得高分!”我吓坏了,这样也行?这要是被老师发现了我还要不要在学校混?于是我坚决拒绝了大明的“好意”。
还有一次课间操的时候,大明竟然拿了一块其他班的加餐蛋糕在吃,而且吃的津津有味。我走过去说:“大明,你怎么吃别人班的东西,被老师同学发现了怎么办?”大明毫不顾忌的又从蛋糕盆里拿了一块蛋糕递给我:“吃啊,不会有人发现的。”我再次决绝了大明,我觉得我是肯定不会吃别人班的东西的。大明一不做二不休,又拿了第二块蛋糕品尝起来。一刹那我想起一句俗话: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大明就好像是个先知一样,他偷吃蛋糕的事情果然没有被发现。没有被发现的还包括他偷试卷的事,也一并成了无头公案。
我觉得大明身上有一种神秘的魔力,这种魔力叫做当权者会对有种人格特质的人“犯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试想,要是我去偷试卷,偷蛋糕,早被老师发现请家长了。可大明从来没有被老师发现过,更不要说请家长了!这种奇特的人格特质是一种天赋,一般人想学都学不会,它完全就是骨子里的一种气质。多年后,我数次想过大明应该是属于哪种颜色的人。最后我得出结论,大明肯定是蓝色的,而且是那种深蓝。
不要以为深蓝就万夫莫敌,打遍天下无敌手,其实大明潜在的敌人还很多。十年前,我去见老同学泪,我们俩聊起了大明。泪说:“溜和其他几个女同学都说大明不好,不值得交往。特别是溜,一提起大明就火冒三丈,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矛盾。”泪接着说:“流星倒没说什么,流星说他觉得老同学都可以来往,他不介意大明。”泪总结到:“大明在我们班明里暗里得罪了不少人。”
我一下子恍然大悟起来,原来深蓝也有讨人嫌的一面。所以说大明那种表面老实,暗地里搞小动作,搞小阴谋的鬼花招其实早就在我们班被曝光了。我继续回忆我自己和大明的关系,我觉得我从和大明亲密无间到后来渐渐有些疏离就是从我一次又一次拒绝大明的试卷和蛋糕开始的。拒绝的次数多了,大明就不爱找我商议这些“计谋”了。到后来我和大明成了明面上无话不说,私底下有隔阂的两个人。我暗暗检讨自己,我还是绿白色的,对大明这种深蓝,我内心深处有抵制,所以才会和大明生分了。好笑的是抵制大明这种深蓝的远不止我一个,其实还有很多,那些红色的,白色的,绿色的,咖啡色的同学对大明也都有咬牙切齿之感。想到这里我有一份卑鄙的开心,就好像大明到底还是在我面前翻了船一样。
圣诞节,嘉好学校的外教们搞了一个圣诞party。到party快结束的时候,一个高个子男外教穿着圣诞老人服,提着个大口袋开始发糖。说是发糖,其实就是抓一把糖朝同学们洒过来。男外教的手一扬,糖就飞了过来,于是一群小学生涌上去抢。我也想吃糖,但我傻乎乎的老实坐在座位上等着糖自己飞过来。大明却是勇敢的扑到小学生堆里去抢糖。到party结束,我一颗糖也没拿到,倒是大明抓到了一把。大明大方的塞了几颗糖给我,并没有多说什么,可能他对我这种木讷的性格早就习惯了。
读大学以后,我几次思考过大明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但最后都难以得出一个完美的结论。要说给大明下定义,那么只能说他是深蓝。所谓深蓝就是没有那么黑,那么坏,但他是有手段有花花肠子有沟沟渠渠弯弯绕的那种深沉的人。就好像现在的台湾岛,蓝色的国民党失去了权力,绿色的民进党已经二度执政。我猛的意识到,中国人其实对蓝色的这种人未必有多么喜欢,中国人还是喜欢白色的和灰色的人。白色的人代表正直,灰色的人表示无害。而对蓝色的人,中国人更多的是敬而远之。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当年蒋介石被共产党打败逃去了台湾,蒋介石想不到的是深蓝并没有那么可爱,相反有让人厌恶的一面。真正值得赞扬和褒奖的其实是蓝白色的人,蓝白色的人有谋划,但不搞阴谋,这种人才是神的选择。
说到蓝白色的人,那么到底谁才是蓝白色的人呢?好找也不好找,真正蓝白色的人其实是贾琏。贾琏善于家计谋划,但他不会算计谁,对贾家里面的主子奴仆他是一视同仁的。这么说的话,贾琏甚至有点共产主义倾向,他没有那么高的富贵范儿。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贾琏去找鲍二家的,去找多姑娘,却对林黛玉秋毫不犯。说到底,贾琏对劳动人民有同情,有好感,所以才会常常“香的臭的都往屋里拉。”你能想象林黛玉会对茗烟有好感吗?曹雪芹不会这么写的,对茗烟有好感的只能是贾宝玉。
说到茗烟,就不能不提小明,小明其实就是茗烟。小明是个豁达,但是也有点计谋的人。小明是什么颜色的,我看也是蓝色的。就在前不久我知道了一条让我几天晚上夜不能寐的坏消息,小明竟然假扮我去见了梁可。这让我当时就又气又急,几乎晕倒。后来,我终于说服自己,这其实是一件好事。为什么是好事?因为我自己是绝对不能见梁可的,到我见梁可的时候,可能就是玉带林中挂那一夜了,所以我和梁可本质上是有缘无分。既然这样,让小明代替我去和梁可在一起难道不是一件美满的事吗?小明其实就是kevin,他是用kevin的身份和梁可在一起的。那么小明就是我的替身,所以实际上还我和梁可走到了一起。我还是皇后,小明是个男小三。我还是梁可的爱人,小明是个爱情托儿。
说到豁达,这真是一个说不尽的话题。到底我和小明,梁可三个人里面谁最豁达我觉得多半是小明。我和梁可难免都会陷入爱情的漩涡难以自拔,只有小明是清醒的,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甚至于他可以很老实的承认自己未必是同志,他只是在和梁可达成一种政治关系。这么说的话,反倒是我和梁可对不住小明了,我们俩利用了小明来维系我们之间的爱情纽带。就好像两个永不能相见的爱人,找到了一个相貌相同的假冒者。然后假戏真做,把这场红尘游戏到底演圆满了。可小明,到底是你对不起我?还是我对不起你?这里面的关系纠葛,我理不清,想不透。
为什么我喜欢梁可,不喜欢大明和小明?要知道我和大明小明相处的时间远多于和梁可相处的时间。归根到底一句话,我还是偏向于白色的,我没有那么喜欢深邃的深蓝。但梁可就是一个白色的人,梁可从不招摇撞骗,也不冒犯谁,他总是温温暖暖,和和气气的对待每一个人。读小学的时候,我有个怪癖,我喜欢摸同学的头发,特别是帅哥的头发。我最喜欢摸的一个是贵的头发,因为贵长得很可爱。一个是茉的头发,因为茉也是个帅哥。从性心理学上分析,大概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有同性倾向了。
有一天早自习的时候,梁可开心笑着把头低到我的面前:“你摸啊,kevin,你喜欢就摸啊。”那一刻,我非常开心。我觉得梁可怎么这么暖和,这么贴人心,简直就是个暖男嘛。所以,我不仅摸了贵的头发,摸了茉的头发,我也摸过梁可的头发。我喜欢这些帅哥,这些帅哥让我觉得生命是非常美好的。但我从来没有摸过大明和小明的头发,在我内心深处会觉得摸大明和小明的头发是一件奇怪的事,就好像青蛙只能吃蚊子,不能吃树叶一样。
但是魔鬼对我这种痴迷于白色,厌弃蓝色的态度持否定意见。就在前不久,我又被魔鬼算计了一次。我花了几千块钱买的化妆品,在被魔鬼动了手脚之后,被我一股脑扔进了垃圾桶。在我扔化妆品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有点红,有点像渣滓洞白公馆的烈士。但魔鬼暗示我,这一次我又打了梁可的脸。因为只要梁可在一天,我就应该用化妆品,而且是高级的化妆品。这不是奢侈,这是皇后的范儿。但我却像朱自清宁愿自己饿死也不吃日本奶粉一样,又左了一次。
于是,懊悔的我又把化妆品从垃圾桶里面捡了回来。我以为自己弥补了自己的过错,但是我错了,我又一次中了魔鬼的招。这些捡回来的化妆品已经完全臭了,不仅不能用,甚至连我的房间都充斥着一股垃圾堆的味道。我懊丧极了,我以为自己可以和魔鬼和解,可以和魔鬼妥协,可以和魔鬼握手言和。哪知道事情并没有回转余地,我左一次之后,竟然再也右转不回来了。最终,我把这些化妆品全部再次扔进了垃圾桶,从而了了一段公案。
这真是一次有计划有策谋的阴谋,我花了钱,不仅没有吃到肉,反而惹了一身的骚味。世界上还有比这更捉弄人的吗?所以皇后就应该一文不名,素面朝天,睡在一间充满异味的小房间?这是哪门子的皇后,这是伊夫岛的犯人!可怜我没有遇到一个老罪犯,找到一个宝藏仓库!我暗暗猜到了自己的命运,我是心比天高,身为下贱。我自己就封自己是皇后了,其实我什么也不是,我只是一个精神病人。现实中我和梁可没有关系,哪怕他是我曾经的一个老同学,但其实我和他并无现实交集。这真是一个残酷的世界,我找了三年的爱人,是别人的!
那么,我也不要当什么皇后了。让那些阴险的,有计谋的,有颜值的幸运儿去当皇后,去当太后,去当太皇太后。我呢,只需要有自己的一方小天地,守着小餐桌吃一客小笼包;守着我的小床,睡一个囫囵觉,不是比什么都强吗?为什么要去争权夺利呢?我想我还没有堕落到追求世俗权力的那种庸俗模样,我的追寻更多的还在于精神上和宗教上的完美自洽。
过圣诞节的时候,嘉好学校下了一场中雪。小学生都开心得不得了,他们打雪仗,堆雪人,玩得不亦乐乎。我呢,在一张小小的贺卡上写了四个字:圣诞快乐!想了一想,我又添了四个字:世界和平!写好后,我把这张小小的贺卡挂在了圣诞树的最上面。到晚上篝火晚会的时候,小学生会围着这棵圣诞树载歌载舞,那一苗火焰会滚烫我冰冷的脸。
所以,我其实就是个犯人。你们为什么要忽悠一个犯人去幻想自己是皇后?你们太恶毒了,太卑鄙了,你们在玩弄一个精神病犯人。这个精神病犯人什么也不会得到,以前什么也不会得到,今后也什么都不会得到。他只是悄无声息的活在一个异次元空间,等待着命运的最终审判。所以李纨翻到的是一枝老梅,孤立寒霜与人无染。李纨是一个寡妇啊,她除了替贾珠守寡什么也不会做的,这才是真正的我。
昨天,我从山中回到了朝发苑,结束了二十天的避暑休假。我不知道这二十天成都又发生了什么,或者是什么都没有发生,我真的搞不清楚,魔鬼不会对我说一句实话。我回到家中的时候,发觉房间里还残留着一丝垃圾堆的味道,这魔鬼的捉弄实在非轻。但我又有点欣慰,至少我很安全,我没有被逮进派出所,或者逮进精神病院,我还拥有一份难得的自由。
按照魔鬼的解释,在我离开成都的这些天,已经有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kevin被逮走了。也就是说我的一个兄弟代替我被抓进了局子或者华西医院,但这件事我无法证实,我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瞎子。真的是我兄弟已经为我顶了罪,还是我又一次被魔鬼忽悠了?我没有答案。我不是个聪明人,我也根本不能未卜先知。但我希望无论谁被认定为《凯文日记》的作者,他都应该获得当局的善待。《凯文日记》其实就是《红楼梦》的续篇,红色当局不应该做的比满清贵族更差。
去山中二十天,我最大的收获是体味了一次农村生活。农村的生活相比城市还是粗糙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那么多的农民想进城居住。未来中国要发展,还得走城市化的道路。中国再不能逆时代而行,搞下乡搞支边。中国未来的唯一发展之道就是让更多的农村人进城当城市人,这个方向反不得,反了就是倒退,反了就是逆人民而动。我在山中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很渺小。在看见那些大山大河大树之后,我发觉自己就是一棵小芨芨草。一棵小芨芨草为什么要标榜自己多么厉害,多么伟大,其实根本没有厉害,没有伟大,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这个普通人甚至还是一个精神病人,一个在网络上大发厥词的异议作者。
未来我唯一的自解之道,就是放下作家的光环,老老实实的做个城市平民。这个城市平民毫无值得探讨的地方,他就是千万个普通小市民之一。这个小市民还有点骚,喜欢用女士化妆品。这个小市民还有点俗,喜欢穿一件鲜明的衣服。这个小市民还有点傻,连虚幻和现实都分不清楚。所以,真的通达了,就知道自己实在是个微小的个体。这个微小的个体不会和任何人发生联系,他就这么孤独的活在市井,最后被一个脾气暴躁的殡葬车司机塞进车厢,走完自己的最后一段路。如此而已,哪里有值得吹嘘的空间?
正在我自轻自贱的时候,魔鬼再一次出现,它的手里把玩着两个握力球。我没好气的说:“你为什么还要来祸害我,你害得我还不够吗?我只愿做一个普通市民。”魔鬼一边笑一边摇头:“普通市民?树欲静而风不止,可能和你想的有所不同。”我突然发觉了魔鬼手里的握力球,我指着问:“那是什么?”魔鬼同样也用手指了指我的裆部:“你的蛋蛋。”
“我的蛋蛋?!你拿走了我的蛋蛋!”我几乎要发狂了。魔鬼哈哈大笑:“你不觉得李纨这个名字很奇怪吗?李纨,就是把你的蛋蛋给剪了呀!”我几乎晕厥了过去:“你阉了我!”魔鬼感叹道:“我是要你当皇后,有蛋蛋的皇后是假的,没有蛋蛋的皇后才是真的呢!”“你这个恶魔!”我几乎要发疯了。魔鬼得意的说:“我已经得了你的蛋蛋,现在你身上只剩下两块死肉。你说你给不给梁可当老婆?”我痛不欲生,原来魔鬼还在算计我。
“梁可有老婆!有女老婆,还有小三!我算什么?”我狂叫起来。魔鬼再次仰天大笑:“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你和梁可的故事还长着呢!不管你自己怎么想,从今天开始我要叫你梁吴氏。”听到“梁吴氏”三个字,我站立不稳几欲摔倒。魔鬼说:“我给你后半辈子找了个依靠,你还不感谢我?”我灵机一动,追问到:“那我爸爸到底是谁?《凯文日记》写到二百六十五万字了,你该说实话了吧?”
魔鬼指着北京方向说:“你看!”我向远处望去,看见天边笼罩着一团厚重的烟尘。魔鬼得意的说:“那就是你爸爸的铁骑踏破北京城的硝烟,现在你知道你爸爸是谁了吧?”说完,魔鬼转身渐渐消失不见。我目送魔鬼远去,忽然想到原来我爸爸是个将军,我早应该知道的呀。可这个将军我为什么从来没有见过呢?我是不是得了失忆症了。正在我踌躇的时候,一个穿蓝色大衣的男人忽然出现抱住了我:“就你这个小子,害得我动了兵。”“爸爸,爸爸!”我高兴的叫了起来,我找到爸爸了!我的爸爸是个军人!
多年后的某天,我坐在一张大号轮椅上,被一个年轻小伙子推着走向新机场的贵宾厅。小伙子说:“皇后要走了,皇后要走了,大家快让开。”我不耐烦的一把推开小伙子:“什么皇后!我只是个废人。”小伙子不好意思的说:“那么就是我们的当世雪芹要回家乡了。”我不喜欢小伙子这么吹嘘我,我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当世雪芹。我叹口气:“你消停点吧,我只想不误了航班。”
一个小时后,一架崭新波音客机飞向蓝天。呼一声,飞机去了远方,而我将不再回来。终于,林黛玉终于一朝漂泊难寻觅了,那么这个梁吴氏大概是真的死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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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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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7日
创建时间: 2025/7/27 13:03
更新时间: 2025/7/27 16:15
标签: 神颜
今天已经是我从山中回到成都的第三天。我小心翼翼的打开电脑搜索我的《凯文日记》,然后我非常悲哀的发现我的书的阅读量低得惊人。实际上《凯文日记》的阅读量还不如一些无厘头的网络小说,而在我看来这些网络小说都是一个套路的鬼扯,并没有什么文学价值。我惊惶起来,我猛的觉得这个世界可能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我寄予厚望的小说在别人看来其实并无值得阅读的价值,所以我再一次的当了孔雀。我以为自己是一位漂亮的孔雀公主,最终我发现我根本无人问津。
而我还在受刑,我的书如果不能见天日的话,我就会一直被这种魔鬼的刑罚所折磨。这真是一个困难的问题,一方面没有人读我的书,另一方面我的书不被大众所看见的话,我就会一直受苦难。到底是哪一个黑暗天使诅咒了我,要让我受这种人间大苦。我又到底做错了什么,或者说我们一家又到底做错了什么?我找不到答案,于是我依然只能写作。我希望有一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会发现网络都在议论我的《凯文日记》,那么那一天就是我的重生日吧?
魔鬼并不打算放弃对我的刑罚,魔鬼对折磨我充满了一种诡异的兴趣。我就好像一匹被有虐待癖的武媚娘抓住的野马,这匹野马很桀骜,所以武媚娘以驯服这匹马为乐为任务。武媚娘的工具很多,有马刺,有鞭子,还有匕首。野马只是想获得自由,获得在田野里奔跑的快乐,但武媚娘的马厩和匕首把野马的一切幻想都破灭了。只剩下午夜时分,那两行长长的马的眼泪。
我接触不到多的人,我平时只能接触到我的这位养母。我的这位养母非常的“尽职尽责”,她给我做饭洗衣,但更关键的是她每天喂我吃药。这个药既是华西医院开出来一天吃两次的精神药丸,也是养母不断对我思想洗脑和思想压迫的无形折磨。实际上,我不仅在吃精神病药,还在被养母和她背后的黑暗力量一直虐待。养母其实什么都知道,她知道我的真实身世,知道我的来历,也知道我正在受这无边无际的苦难。但她不会告诉我真相,也不会告诉我我的未来,更不会安慰抚慰我受伤的心。她的一切注意力都放在“修理”我上,除了“修理”我,其他事情她一概不闻不问。
实际上,养母很清楚的知道我的这个家是一个刑场,她很清楚我一直在受刑。所以为了逃避将来可能对她的清算,养母保持了严格的节俭和自律。养母几乎不买东西,除了生活用品,她不买衣服,不买鞋,不买化妆品,更不出去消费。她的最近二十年,就是在极度的压缩开支上生活过来的。在大夏天最热的时候,她都不开空调,只吹小风扇。其实,养母每个月可以收几处房屋的租金,绝对不是付不起电费的人。但就是因为害怕将来可能的风险,养母把自己的生活压缩到了极致。另外一方面,她在把自己的生活压缩到极致的同时,也把对我的刑罚升高到了极致。最恐怖的时候,我一天要痛迷糊过去四五次,连自己已经多少岁都忘记了。
我宁愿养母是个喜欢享受和花钱的人,这样我的生活可能会好过很多。但因为养母知道她其实正在犯罪,所以她才不顾一切的压缩自己的生活,进而为折磨我制造出尽可能多的空间。这真是一个可怕的妈妈,她宁愿“亏待”自己,也要我受罪受刑罚。我很羡慕那些普通的妈妈,她们讲究吃穿,冬天去海南避寒,夏天去贵州避暑。这样的妈妈充满了人的乐趣,但我的这个妈妈就是个施刑的屠夫。
活在这样的家庭中,其实是丝毫没有乐趣可言的。这么多年,我唯一的娱乐就是写作,只有在写作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像个皇帝。在写作的大海里, 我是自由的,我是骄傲的,我甚至可以把我在现实中绝对不敢言明的大人物们,一一骂个够。通过写作,我的情绪获得了释放,我的生活有了一丝曙光。但很快厄运来临了,在我上传《凯文日记》到网络上不到一年后,警察找到了我:“现在有些人专门在网络上骂政府,你也算一个!”一个高个子警察指着鼻子骂我,而我根本不敢反驳。我写好了保证书,才从派出所获释。我出派出所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小雨。我想人生怎么就这么难啊,我唯一的乐趣终于也快被公权力给剥夺了。
没过多久,我再次被破门而入的警察逮住。这一次警察是发了疯,一个瘦瘦的警察不仅给了我一拳,还骂我是“撒谎精”。我被几个警察扭送到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那一天刚好是两会开幕的日子。在医院里面,我遇见了很多得精神病的病人。这些病人真的可怜,穿着一身破衣服,口齿不清,思维和行动都是呆板的。我很伤心,我觉得这个世界肯定有哪一个按钮按错了,不然不会这么悲苦。我的养母再次“挺身而出”,她以快七十岁的高龄,睡在医院走廊的简易床上陪我了十天。养母并不是在表达对我的爱,而是在表示她对我的“负责”。这种负责可以简单概括为:我折磨你,一直折磨你,但不会不管你。
这一次出院之后,我更孤寂了。我从最开始的想再也不写了,到重新又打开了键盘。就在几个月前,网信办和社区再次找到我:“你还在网络上大放厥词!”我不敢申辩,只表示可以删除文章。于是网信办和社区把我的文稿全部删除了,还把我的梯子也卸载了。好在这一次派出所的同志没有出马,不然我又得住精神病院。我觉得我活的很难,真的很难,我活得很造孽。一方面我的生活毫无乐趣,另一方面我唯一的快乐成了“犯罪事实”。
从此之后,我就成了社区高度关注的名人。社区的网格员每隔两个月就会上门来查看我的情况:“还在写什么没有?不能写了哟!你要不要去做个体检,你们这样的病人,我们社区还有好多个呢!”我终于尝到了点当精神病人的快乐。当精神病人的快乐就是在官方找到这位反文作者的时候会犯难:到底该拿他怎么办?但不要以为我很安全,实际上一旦官方要向我发难,我会很悲惨。往最小的方面讲,至少我会被再次送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而住精神病院其实并不比住监狱更好受。
多年前,我还在嘉好学校读书的时候,我和裴之有过一次深夜卧谈。裴之说:“kevin,你要不要请笔仙。请了笔仙她会把一切未来的事情和过去的事情都告诉你,你说好不好?”我乐了:“当然好啊,我要请笔仙。”裴之悠悠的说:“但请神容易送神难,请了笔仙,你会死的。”我恍然大悟,笔仙不是随便能请的。请了笔仙会付出代价,代价就是自己的生命。我傲然的对裴之说:“死就死呗,就算为你们牺牲了。”裴之说:“扯淡。”
到现在我终于知道裴之说的是对的,请了笔仙就必须死。有的事情是不能写出来的,写出来就是犯了忌,就是违背了神谕。人类的秘密有太多太多是不能讲的,谁讲了谁就该死。就好像当年的预言家诺查丹玛斯一样,他最后的结局是全身腐烂而亡。这是神对说出神的秘密的人的惩罚,所以聪明人从来不讲神的秘密,只有一两个傻到没边的傻蛋才会谈论神之奥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