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终于觉察出一丝不对了:“你……你是不是瞒着我什么事啊?你对秀秀……怎么感觉怪怪的呢?尤其是今天。”

方文锦沉默了一下,反问:“晚晚,如果是你的话,要怎么在别人不发现的前提下,把两个走路都不利索的孩子,从青阳县带回大饼村呢?而且手上还带着至少半个月的口粮?”

林晚两眼一眯,似乎是意识到不对了:“如果是我的话,那肯定是要先租个车,孩子虽小,但是带着他们一路坐车到大饼村附近,那倒也不算很难。”

“只是若是不想被人发现,那就必须得趁着夜色进村,才能偷偷溜进老宅……嘶,你不说倒也罢了,但如今你一提起来,好像确实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

比如,方秀秀作为一个母亲,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她怎么敢趁着天黑进村?

如果她是下午才从青阳县出发的话,那到大饼村,确实天黑了。可是,她身上并不是没有可以傍身的东西,她完全可以找个客栈先住一天,等第二天再回大饼村。天色晚了,她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坐车,她就真的不害怕吗?

可,若是她一早就回到了大饼村附近,却因为白天,人多眼杂,不敢进去,那她就得找个能藏身的地方,想来想去,那也只有后山的那片林子了。

但这样就更加不合理了,别说她们一弱两小,哪怕是三个成年男人,如非必要,也不敢夜里踏入后山。

就算方秀秀运气极佳,坐车一路安全畅通,躲在后山也没有被鸟虫野兽伤到。

可是!他们虽然不在老宅住了,可是老宅还养了许多鸡鸭,他们每次都会把前门后门全都锁好了,才会离开。

方秀秀说她是翻墙进去的,虽然老宅的院墙才不到两米,翻也能翻进去,可要是带着孩子就另说了。

林晚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我怎么觉得,方秀秀好像是早就知道我们不在老宅住了,故意趁着夜色回来鸠占鹊巢的?”

不然,她为什么非要大半夜的进村?如果屋子里都有人的话,白天和晚上有什么区别吗?反正都是要被屋主发现的。

非要说的话,那就是方秀秀早就知道老宅没人了。

林晚抓了抓头发:“可是,也不对啊,她大半夜的溜进老宅,究竟想干什么呢?”

“别是我们想太多了?其实她就是想有个容身之所?”其实这话说出来,林晚自己都不信。

林晚看向方文锦:“你怎么说?这毕竟是你的亲妹妹,你既然一早就看出来了不对,那有找到些什么蛛丝马迹吗?”

方文锦把林晚的头发抚顺:“方秀秀带着两个孩子在新宅里养病的那几天,我去老家看过。其他倒是没有什么异常,只是我在鸡舍里,发现了几颗没有被鸡吃进去的药材。”

林晚呼吸一滞:“也就是说……”

那两个孩子应该是早就病了,或许就是回大饼村的那天吹了风,受了凉。

而方秀秀也不可能未卜先知,在那样的情况下,还特意去药堂抓几副药备用。

“那两个孩子早就在喝药了,而那些药……可能是别人送进老宅的?!”林晚为自己的猜测而感到心惊。

方文锦静默一瞬:“也许……秀秀她从来没有离开过马家。”

第134章 空有外壳的马家纸坊

两辆马车行驶至石山镇时,停了下来。

几步之遥处,停着一辆两驾的大马车,

马车上的人伸出手指,打开车窗,是一只女人的手。

“秀秀,上车吧,我们回家了。”她的声音不是寻常女子一般娇柔,反倒带着一股英气。

方秀秀提着裙摆,走进车舆里,惊讶地看着她:“夫人?你怎么在这里?”

这位被称作夫人的女子,其实看上去和方秀秀一样大,但是周身气度,却非寻常女子能比。

夫人托着方秀秀坐下,才吩咐外面的车夫:“回青阳县。”

“我们许久不见,怎么如今好像还生分了?你许久不回来,我自然是要来接你的。”夫人将小桌上的食盒打开,“芙蓉糕,想必你已经很久没尝过了。”

方秀秀中午吃撑了,其实现在还不饿,但闻言,还是用帕子拿起一块芙蓉糕:“确实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了。”

年轻的夫人爽朗一笑:“不论是针织女工,还是厨艺烹饪,我可是样样不通,也就是只有这芙蓉糕能拿得出手了。”

两人浅聊了几句,语气随和,语笑妍妍。

完全没有方秀秀口中“被夫人赶出家门”该有的样子。

夫人聊了几句家常话之后,说起正事:“这几个月,你在方家可有收获?”

方秀秀犹豫了一下,神色飘忽不定,但终究还是一咬牙:“有。”

夫人似乎看出来了方秀秀的挣扎犹豫,握住她的手,也并不强求她:“秀秀,那毕竟是你的娘家,你若是想说,那我便听着,你若是不想说,咱们就把马家闲置的家业卖了,也能衣食无忧一辈子。”

马家纸坊,虽然已经经营了上百年,但在马老爷手里,却已经把家底败了个精光。

他不善于经营倒也罢了,但偏偏吃喝嫖赌还一个不落。

马家纸坊现在已经是日薄西山,进项因为不够填补那个窟窿。

还有马家那些宗亲,更是可气,不帮忙就算了,把钱全部瓜分走了。

现在的马家纸坊,就只剩下一个空壳子,如若不然,这位年轻夫人也不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掌握了话语权。

方秀秀咬着下嘴唇,坚定地摇摇头:“夫人,这些年若非是你的帮助,我早已经被那些人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既然夫人想重整家业,那秀秀必定是义不容辞的!”

“毕竟,这可是我们两个好不容易才拿到手的东西,多年筹谋,就算只是一具空壳,我也不想轻易放弃。”最后这句话,方秀秀的声音几乎是微不可闻,恰巧只能让马车里的两个人听见。

方秀秀一个连镇上都没去过两次的人,进了马家,犹如一个小羊羔掉入了狼群里。

方秀秀连狗都没见过,又哪里斗得过狼?

初到马家时,她确实讨马老爷喜欢,身子骨也好,短短两个月就遇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