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落你先进来,我去拿自酿的桃花酒,你爸呀,就好这口,待会你带回去给他尝尝。”冯父接过桂花糕就进厨房拿酒去了。

“谢谢冯叔叔”。季落往大厅走去。

季落看见一个家庭医生正在为对面的小女孩清理门牙上的伤口,可冯晓琪偏偏又哭又闹,一旁的冯母怎么也哄不住,让医生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万般为难。

就在大家都束手无策时,冯晓琪突然就不哭了,定定的看着对面的季落,眼里还含着泪花,磕掉门牙的那个地方还冒着血。

那一定很疼吧!

不过季落盯着的却是冯晓琪鼻子下的那两条流出的鼻涕,随着冯晓琪止不住的抽泣一上,一下。

季落的眼珠子也随着那鼻涕一上,一下。

在日光的反射下,季落觉得那是两只白胖胖的透明的大白虫。

“落落,酒装好喽!”冯父从厨房里提来了两壶酒给季落。

“谢谢冯叔叔”。季落接过酒就想往回走时,突然停下来腾出一只手往口袋里掏,拿着一根棒棒糖。

季落走到冯晓琪面前,“你别哭了,再哭牙宝宝会被你吓跑的,它就不敢出来了。”说着季落把手里的棒棒糖放在她眼前,“给,把我最喜欢的棒棒糖送给你,等你的牙好了我们就可以吃它了。”季落把棒棒糖塞进冯晓琪手里就回家去了。

冯晓琪看着季落的背影,鼻涕依旧还是一上一下的,不过好在她不哭了。

冯父冯母终于落了口气。

从那以后,冯晓琪就成了季落彻底的跟屁虫,整日落哥哥长落哥哥短。

不过自从冯晓琪的门牙被磕掉了之后,巷子里的小孩子就都嘲笑着她是跟屁虫,有一次趁季落不在,张家小儿张铨铭领着手下的一帮小喽啰围住了冯晓琪,吓的冯晓琪哭喊着“落哥哥救我呜呜呜…”

“呦!,这不是跟在季落那小子的跟屁虫吗?,怎么今天还跟丢了。”说着一把抓着冯晓琪的两把羊角辫想吓唬吓唬她,但没想到把跟屁虫给弄疼了。

跟屁虫的嗓门一吼,哇哇哇地大哭起来,那声音简直就是惊天地泣鬼神,不知道的还以为断胳膊断腿了呢。

也就那时候英子路过看到跟屁虫被欺负,大喝一声住手,哪来的妖怪回哪里去,信不信待本仙子把你们都变成臭青蛙。

其实,这只是英子的想象而已。

不过,现实也没那么糟糕。

没有想象当中的英雄救美的情景,只不过英子看到跟屁虫被弄哭后偷偷地转身回去,然后一家一家地敲门说张婶李叔不好了,你家阿离二狗谁谁谁聚在一起打架呢。

然后英子就率着一批大人来到了大型现场,尤其是张铨铭的母亲张婶手里还拿着擀面杖呢。

其实七岁的张铨铭对自己小两岁的跟屁虫这么哇哇大哭也感到束手无策。

他没想到这么一拉就把人家给弄哭了,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哄人家不要哭,于是就大声说,喂,不要哭了,可是你吼的越凶人家哭的就越欢

比惊天地泣鬼神还高了好几个等级。

等他们的大人都到了之后就揪着自家儿子的耳朵说你这个熊孩子平时没事干专门来欺负人家小女孩了你,诶呦你看人家哭的有多伤心你还欺负人家看我不打断你的狗腿。

尤其是张铨铭的母亲边揪着儿子的耳朵一边数落他一天到晚就知道给我惹事,手里的擀面杖还不忘打他的屁股,使用的可谓是得心应手,熟路轻车。

就这样个个鬼哭狼嚎说爸妈疼疼疼我没欺负人家啊,我再也不敢了,然后个个就被拎回家去了。

跟屁虫还是在那哇哇大哭不肯停下来,英子从口袋里抓出一把大白兔奶糖说你别哭了,我把爸爸给我的大白兔给你吃。

果然糖永远是小孩子的最爱,可惜跟屁虫哭的太凶了还是止不住的抽泣,这时跟屁虫鼻子下冒出了一个泡泡,为了不让它破掉,跟屁虫立刻止住不动,随着跟屁虫的呼吸泡泡越变越大,泡泡把跟屁虫的鼻涕给挤出来了,跟屁虫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一口。

感觉,味道怪怪的,有点咸咸的。

就在这时候,泡泡破掉了。

跟屁虫因为泡泡破了又想哭了。

不过有大白兔奶糖,跟屁虫感到有点开心。

英子感觉有点恶心,不过觉得跟屁虫也太厉害了,只听说用嘴吹泡泡,没想到跟屁虫的鼻涕也能用来吹泡泡,还能用鼻子吹。

虽然英子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叫她跟屁虫,但鼻涕虫或者是爱哭鬼更适合她。

小朋友的友谊来的就是这么莫名其妙,一根棒棒糖或大白兔的分享就是好朋友了。

从那以后,跟屁虫就跟定了英子和季落,三人也慢慢熟悉了起来号称要结为“三侠豪客”,称霸桃花巷,打败张铨铭,行走江湖,快哉快哉。

小孩子的把戏永远都是这么幼稚,那时候的仙剑奇侠笑傲江湖,轩辕剑永远是小孩子们的最爱,那时候的胡歌是多少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英俊潇洒,殊不知胡歌也是小孩心目中的大英雄,收获了一**迷孩儿。

只不过他们还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大英雄为什么一会儿叫李逍遥,一会儿叫景天,一会儿叫宇文拓,长大一点才发现,哇,原来他的真名叫胡歌,再回来才懂得原来电视里的东西都是假的,都是演给人看的。曾经大家都以为的腾云驾雾,瞬间转移都是真的,人家随便随便摆个帅动作,金光红光一闪就能飞了,就瞬间转移了,哦,原来都是骗小孩子的小把戏。

可那时候他们的真的信了,天天大喊,嘿,妖怪,某某某大侠在此,还不束手就擒。

就这样大侠打败妖怪,野怪,反正奇奇怪怪的各种怪的游戏充满了他们的整个童年。

不过除了和鼻涕虫,落小宝他们厮混,英子最爱逛的,便是爸爸的书房,也只有父女俩一起在书房学习的时候,苏母才不敢以大人的姿态把爸爸抢走。

只是这样和庄父在一起的时光,一年也就那几次,英子也格外珍惜。

庄至明的书房里,四大名著,格林童话,本草纲目,三字经…书籍应有尽有,好似一个小型的图书馆。

不过英子最喜欢看的,还是漫画版的本草纲目,那是爸爸专门为她画的漫画,因为她也想和爸爸一样,成为一名人人敬佩的医生,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说起英子最开始萌发当医生的梦想,还是源于一次匆匆赶回家的爸爸。那时候庄父一脸焦急,谁都没理便赶进书房找什么东西。

那时英子已有大半年没见老爸,四五岁的小孩见到爸爸的突然降临总会格外欢喜。

可是当英子满心欢喜的抱住爸爸想让他抱起自己来说想死你了,我的宝贝女儿的时候,庄父却一把推开了她只身走进了书房,焦急万分地寻找着什么。

那时候英子就觉得,为什么爸爸要当医生呢,感觉当了医生的爸爸就像是别人家的爸爸了,而不是自己一个人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