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这里的法律没有那么严苛到不近人情,沈钦可以独立生活,只要他办走读照顾妹妹,沈心就不用被人收留。
沈钦考上了市一中,仍旧是每天起来先送妹妹上学,然后再自己去学校。
沈心来月经的那天恰巧在家里,她惊慌失措,哭着问沈钦,“哥哥,我是要死了吗?死了可以看见妈妈吗?”
沈钦帮她处理换下来的衣服,教她如何使用卫生巾,最后安慰她,“不会离开的,其实妈妈一直陪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看不见她,她能看见我们的。”
两个相依为命的小孩过得不算太好,但也不算糟糕透顶。
某天,沈钦惊奇地发现,数学向来八十分左右的妹妹竟然连续几次都考了满分。他问沈心怎么进步这么大。沈心说妈妈走太早了,她要努力学习才能超过哥哥,这样就能来得及养哥哥了。
沈钦摸她的头,说,好期待心心长大呀。
球球在旁边汪汪叫,好像在附和沈钦的话。
只不过,人生中,有时等来的不一定是收获,而是遗憾的提前离场。
沈钦十六岁、沈心十一岁那年,沈心的癌症复发。
他这才知道,妹妹不满一周岁时住在医院,不是因为普通的生病,而是一种严重到六岁的他无法理解也无法承受的病。
他申请休学,带着妹妹去治疗,但上天太会玩弄人心,哪怕他想方设法地要留住妹妹,妹妹也只留了半年多。
妹妹走的那天晚上下了雪,他当时去为妹妹买她喜欢吃的草莓,在回医院的那条街上就接到了医院打来的电话。
逝者已逝。
大雪纷纷扬扬,他沉默得一个字都吐不出来,只抓住手机一路奔跑。几分钟后,他气都喘不过来却已泪流满面。
原来十六岁的他也无法承受。
他为妹妹买了块墓地,就葬在妈妈旁边。照片上的小女孩笑得很灿烂,沈钦想,不长大也没关系,陪着妈妈也很重要。
钱如流水,他看着少得可怜的余额,球球在他脚边蹭来蹭去。他低头,球球用单纯的黑眼珠看他。
现在只剩下他和球球了。
他开始打工,最忙的时候他一天打三份工。因为黑头发容易被人欺负,他就染了头发,还打了耳钉,被人打劫时,他就打回去,渐渐地,也就出了名。
沈钦回到学校后,还是时不时地在打工。有时遇到某些被打劫的同学时,他会帮忙解救,帮得多了,身边竟也开始出现小弟了。
他无意冒犯陆昼,但那天在厕所,看到陆昼在草稿本上一笔一笔写下来的名字,别人都觉得他动手是心高气傲,唯独沈钦自己知道,是因为害怕。
他的害怕莫名其妙,这并不是说陆昼有多可怕,恰恰相反,正是因为陆昼看向他的眼神太炙热真切,烫得可怕,他才想要陆昼远离自己。
他一眼就能知道,陆昼跟他那群所谓的小弟并不一样。他们接近他是为了寻求庇护,而陆昼是真心想接近他,却别无所求。
陆昼会打破他的生活,而他已经失去了太多,早已不愿再接受任何人的真正靠近,也不需要这些朋友关系。
一点也不需要。
哥邀吃饭
前文关于堂哥的情节已改。
除了球球的去世,沈钦已经无法想起其他的往事。
辍学也好,漫无目的地工作也罢,现在的他记不起来多少细节,也无心回忆。
这样也好。
那些过去早已成为寥寥几笔,苦难和失去固然令人重视,但人生正因为不断的失去才让眼前的现在弥足珍贵。
眼下,拥有自给自足的能力和一个喜欢他并且他也喜欢的人,这已经足够幸福了。
陆昼面对他的主动总是慌乱不堪,眼神里呼之欲出的答案藏不住。“沈钦算什么?”和“沈钦算什么东西”的区别,沈钦能够分辨出来,如今直视陆昼的双眼,他也轻易地读出了细微的、纯粹的情绪。
但他怕自己会意错,低声道,“可以给我一个回答吗?”他想听陆昼亲口说出来,哪怕是无声的方式,这样也好过自作多情。
人是如此奇怪,明明深知结果,也不肯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确定是否能够彻底拥有或是彻底死心。
陆昼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手掌合一,又分开,比了一个很大的心。
之后陆昼用手语跟他说了好些话,沈钦学到的有限,没想到拼拼凑凑地竟也能听懂重要的部分。
「我喜欢你。」
「你说你不是什么好人,可你救了我,对我来说,你就是好人。我不会说话,害怕你嫌弃我,可你从来没有嘲笑过我,也不介意。」
「如果你很坏,那世界上也没几个好人了。」
沈钦的脸色突然难看起来,“你有没有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
饭糊了。本文,取自一三九四,九,四陆三一
陆昼转身奔向厨房,里面已经起烟,但幸亏发现得早,扑救很及时,没有造成大损失,只是烧坏了一个锅。
扑完火的两个人面面相觑,不过几秒,又不约而同笑了起来。
还是沈钦率先走到已放了几样菜的餐桌旁,示意陆昼赶紧过来,“吃饭吧。”
“吃饭吧。”
身穿高级西装的陆谦矜一脸平静,桌对面眉清目秀的男大学生惴惴不安。陆谦矜慢条斯理地用刀叉切牛肉,男生却是连刀叉都不敢拿起来。
陆谦矜吃了两口,见他还是紧抿嘴唇,脾气有点上来了,“昨晚吃亏的是我又不是你,你怎么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