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宸北背靠软椅,缓缓的道,“我还有第三个原因,我已经给帮里找到了新的接管人,有他在,我也可以放手了。”

“是谁?!”

“是你。”

“……,不,不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的,你手里的纸袋里,不是已经说明了一切。”

苏进全身都在颤抖,这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的一切,或许说,他也曾想过,只是每一次那个念头在心里一瞬而逝时都会先痛骂自己一顿,再拭掉因这个想法而冒出的冷汗。他从没指望过能得到这个位置。

殷宸北刚过而立,在帮中要人气有人气,要才华有才华,如果在此之前有人跟他说他会退隐,他一定一枪轰掉他的脑壳。但是现在……现在……他忽然一手抚胸,曲起一腿向殷宸北跪了下去。“宸哥……”他行的是帮中大礼,脸上表情也变得肃穆,收敛了劣气。“苏进的本事跟您比差得天大地大,您不要意气用事,更请不要离开帮里。”

这是他听到殷宸北那段话后的第一反应,这时便原原本本说了出来。其实在他心里,也生怕殷宸北是借着这件事示探自己,盖主是最忌讳的罪名,他心里一急,额头和脸上都见了汗。

殷宸北好整以暇的说,“你觉得我是会意气用事的人吗?”

“那也请宸哥收回刚才的话,您没说,阿进也没听着,咱们……从长计议……姓叶的那回事,可以先、先搁着……”

殷宸北笑了笑,走上去把他拉起来。

“阿进,你跟我的年头也不短了,很多事情我能做,你也能做。就是再改改你这脾气,毛驴似的点火就着,以后怎么震得住下边,记住,当老大其实很简单,只需要记住四个字莫测高深,其他的一切都好办得很。”

他说着笑容已经愉快了起来,“这个消息还有一个月就公布,我既然决定了,就不会改。所以,为了这个我们应该喝一杯,顺便尝尝那瓶酒到底值不值它的价儿,来,阿进,你怎么还在那发愣?”

苏进低低的说,“宸哥,我真做不来,你还是换别人吧。”

殷宸北一拳击在他胸口,“没出息,孬种。”

“是,我是孬种……”苏进丧气的说,“宸哥带着人出去快活,丢下这么大的摊子给我,我抗不起,也背不起那么多条兄弟的命。”

殷宸北认真看着他,半晌说道:“也好,我今天说的太快,没给你心理准备。这样吧,你回去想一想,反正时间还有一个月,到时再告诉我也不迟。”苏进看他肯放过自己,感激的冲他笑了下。殷宸北道:“别臭美,到时候只怕这摊子还得丢给你。你这一个月是用来学习加熟悉的,到时候我说走就走,可别怪我不教给你。”

“啊?”苏进听他这么一说,几乎又要晕过去,“你给我用一个月的时间学?”

“很短吗?你平常跟我都白跟了?”

“宸哥,我、我……”

“行了,就这么定了,再磨磨唧唧的我就踢你出去。”他把开瓶器扔给苏进示意他倒酒,“喝完这杯,你就可以走了。”

苏进倒酒的时候看到了叶云色,他刚从长椅上起身,风吹起他身上的长袖衬衫,带得整个人像是要飘起来似的。他转过来看殷宸北,“他好的倒挺快。”

“是啊,归功于我治的好。”殷宸北淡笑着说。颇有得意。

苏进第二次在心里骂了一声娘,“养虑成患。”他气鼓鼓的说。

殷宸北饮尽了杯中的酒,叶云色已经转身,背涂着阳光缓缓走来,他目光落在别处,根本没有往这边看一眼。殷宸北觉得他每一个步子似乎都踏在自己心上,吸一口气,向苏进道:“你可以走了,我还有事。”

苏进看了他一眼,在心里总结,什么是兽欲的表情,这种就是。

他起身告辞,殷宸北在他还没走出门的时候,以手在窗台上一撑,矫健地跃过窗子,向叶云色走去。

苏进第三次在心里狠狠骂了一声。

叶云色看着这个男人向自己走来,阳光太耀眼,本能的眯了眯眼睛,殷宸北已经向他伸出只手,“这么好的天气,要不要出去兜风?”

兜风?是个好提议,他在这里已经快被闷出病来了。

“我没什么意见。”叶云色说,“不过你打算去哪?”

“嗯……”殷宸北想,两个大男人去逛街会很怪异,吃饭吧,这个时间又不对,难道要去看电影上公园或进游乐场?算了,他走过去拉住叶云色的手,“兜风而已,想那么多干嘛,走到哪算哪。”

叶云色把那只手收回来掸了掸衣衫,“我回去换件衣服再来。”

“好。”殷宸北大方的同意,“我去车库提车。”

事实证明这果然是个适合兜风的好天气,殷宸北开着雪佛兰Corvette,这也是叶云色名下的车,不过叶云色对这种马力大到会崩断你神经的陆上猎豹提不起兴致,所以一直给锁在车库里,反倒是殷宸北时不时开出来溜溜,对这车的性能摸得熟悉无比。

车一路飙上公路,飞速倒退的街道在最大程度上带给两人追求速度的极致快感,闭上眼睛,风好像就在堆着你奔跑,让你恨不得一跃跃到世界尽头去。殷宸北心情大好,转头去看叶云色,他一手支颐看着窗外,头发被风带得飘扬,露出的侧脸轮廓更显得清秀逼人,忍不住吸引人要贴吻上去。

美中不足就是缺少血色,殷宸北暗想,他大声问叶云色,“头不疼的话,我可不可以开远点?”

“随便你。”叶云色的声音穿过风声送到他耳边,殷宸北微微一笑,踩住油门,一路疾驰向繁华区。

广厦高楼是叶云色隔了数月才重新见到的景物,原来以为是最平常的,现在看起来竟然倍觉亲切。殷宸北减下车速,把两人共处的时间享受似的延长,偶尔,也会指点一些钟意的去处给他,“这间CD店,能买到全美最全的旧歌碟,我有一次在这里淘了整整两兜,而且价钱公道,绝没有杀客之嫌。”

“你不是把那一兜子都送人了吗?”

“啊,买东西最重要的是购物时的快感,买到的东西要不要留,其实完全不在当时的考虑之内。”

“这倒像你一贯的风格。”叶云色淡淡的说。

两人逛了礼品店,服装店,书店,叶云色在书店里呆的时间格外长,出来时却一本书也没有买。殷宸北掏出钱包要把他刚才看过一眼的尽数买下,叶云色摇摇头,“我又不要在家里弄书展。”殷宸北注意到他用了“家”这个字眼,眼底发出喜悦的光芒。

车子启动,转了个弯,叶云色忽然说,“刚才看到阿瑟·布劳里克的《墨菲法则》,现在想买,可惜我没有带钱出来。”殷宸北一脚刹车踏下去,“我去买。”下一秒已经打开车门。

看着他折返回书店,叶云色眼中若有所思,修长的眉慢慢蹙了起来。

殷宸北买了一大包书后,快步返了回来。他并不担心叶云色会逃,他在这部车子里装了密码保护装置,没有他的密码,任谁也别想把这部车子打开或者开走。就算他相信叶云色会在半小时之内把这东西破译,但那也是在半小时之后,而他用了二十五分钟的时间走回来,连带着也想看看叶云色把他支走到底是想干什么。

然后他发现叶云色很安静的坐在座位上,头埋在手里,双手的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发青。

这是他头疼的症状!

殷宸北把手里的书一抛,急忙去扳叶云色的脸,叶云色已经疼的昏沉了,连他回来都没听到,脸色苍白,汗水布满鼻尖。

“你怎么不肯告诉我!”殷宸北恼火的说,叶云色淡淡的声音听起来就像在压抑,“开车吧,我没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