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1 / 1)

今日的飞霄宗富可敌国,作为修仙门派,更是号称凌于仙门百家,他们比昔日一人一剑之难时,更有扶危济困,拯救万民于水火的能力,他们也依旧身着竹纹道袍。

不过,他们好像也淡忘了先祖,淡忘了先祖遗志。

林木临沐浴完毕,被一众小厮侍女伺候着,穿上了一套飞霄宗特制竹叶纹衣袍,腰间系上翠竹长穗玉佩,穿戴整齐,往林夫人那里去了。

林木临特意叮嘱了小厮不必禀报林夫人还有林宗主他已醒的事,他想去给母亲父亲一个惊喜。

当林木临踏进林夫人房门的瞬间,原本坐在椅上仿佛失了魂魄的林夫人,一下子魂魄附体,颤颤巍巍扶着身边侍女琴儿起身。

“木临,是你吗?”一位母亲轻声询问如蚊蝇,好像是害怕面前活过来的儿子被高声一吓便会化作一阵烟散了。

林木临原本心里做足了准备,压抑着心底的歉,念,悔,没想落泪的,毕竟他也不是个小孩子了,男子汉大丈夫,那还有见到亲娘就哭的道理。

却在听到林夫人声音后,所有的心理建设都成了狗屁,眼泪围眼圈,委屈极了,如同出去玩被欺负了的孩子,回家向母亲告状,母亲他们都欺负我,我受了委屈……

尚有其母,他便只是个孩子。

林木临快走了两步母亲跟前,握拳捶胸,正巧一滴泪自眼角滑落,“儿子好着呢!”

林夫人剥开扶住她的琴儿,扑倒林木临身上,把他完全圈在怀里,失声痛哭。

“我的木临,我的孩儿,母亲再也不会要求你什么飞不飞升,成不成仙,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了,母亲受不住啊,受不住失去你。哪怕你将来只做个愚儿,只要能平安在母亲身边,就好,就好,你父亲那里我去说,我去说,再也不要去做冒险的事了,再也不要去了。”

林木临奄奄一息血肉模糊的样子已经成了林夫人挥之不去的梦魇,这么多天来一直折磨着这位母亲,让她几近崩溃。

林木临即使身形比林夫人高大许多,此时却像个孩童,紧紧依偎在林夫人怀里。

许久,许久,许久,他没有见过他的娘了,他想念她,许久了……沉重的思念,堆积起了一座秋山的落叶。

“对不起,娘,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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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孩儿不孝,让娘担心了……是儿不孝……”

原本靠在林木临身上,哭的梨花带雨的林夫人,此刻却忽的抬起头,仰视着自己的儿子,通红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异。

不过只有刹那,林夫人眼中再度涌起一阵比刚才更加汹涌的爱与不舍,把人抱得更紧了。

“临儿,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林夫人又托起林木临的脸,替他抹去了脸上的泪珠,仔细端详着她阔别已久的亲生骨肉。

“我的,我的临儿。娘不能失去你们任何一个,任何一个。”

过了很久,林夫人激动的情绪才逐渐被抚平。

“走罢,既然回来了,也该见见你的父亲。”

林木临先是怔了片刻,而后又点头,父亲,纵使他对他有万分的惧怕,他也应该见一见他的父亲。

林正仁此时正一脸愠色独坐于书房内,张开手两指揉在太阳穴处,未几多时,一人沉着脸走进屋内。

“参见宗主。”

来人是林樵,林正仁最为信任的心腹。

入飞霄宗之前,林樵也不叫林樵,他甚至没有名字,随意被人称呼着,二狗。

早年间因为家里穷孩子甚多,实在养活不起,他父母便把他送入一不见经传的修仙门派做了弟子,却因修炼天赋较为突出而被同门嫉妒,被同门师兄弟排挤,只能做个负责洒扫的低下子弟,连修炼都只能站在一旁偷偷修习,即便如此,还是会有人找他麻烦,不是今天陷他偷人东西,将他打个半死,就是明天找个借口安排他去收拾茅房。总之二狗在那小门小派里过的生不如死。

但是,林樵通通忍了下来,没办法,就算是回了家又能怎么样,家里五六个男孩子,他不还是被抛弃的那一个,有第一次,便有第二次,就算在这里受尽苦楚,不也还能吃饱了饭不是?

不过很快他迎来了一次命运的转折,一场仙门试炼大会,仙门总喜欢搞出一些比赛来较量一番,没什么特别的目的,就是单纯比一比谁家弟子更厉害一些,打个名号,来年招收新弟子更有优势。这些大会也就是一些小门派的较量,名头响亮的家族谁还在乎这种没有任何价值的虚名。不过他们也会派人出席,例如飞霄宗,算是给修仙界一个薄面,给举报的家族撑个门面。

那一年刚继任飞霄宗宗主之位不久的林正仁也出席了那届仙门试炼大会。

二狗出战对阵一名飞霄宗弟子,空有天赋却未曾好好修习的二狗毫无疑问的败了,不过虽然败了,也败得体面,成为了那一届仙门试炼大会留下不多的,会被人提起的茶余饭后的话题。

比赛规则,一对一比试,将对手击下擂台即为获胜,仙门对阵,点到为止不得伤人。

并非争强好胜的仙门家族,都会告知弟子生命为重,接不住的招式哪怕代价是摔下擂台,躲过就行了,没必要在这种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比赛里伤了基本。

二狗一人一剑上了擂台,虽然剑耍的一般还毫无灵力可驱使,却总在被挑下台的危机时刻丝毫不躲以肉身接招,才勉强没有被击落,来来回回接了十几招,眼看着五脏六肺都要被震碎了,林正仁开了口。

“我看你连灵台都尚未开启,对阵我飞霄宗弟子,不过以卵击石,自不量力。早点认输吧,至少还没残废了。”

二狗啐了一口血出来,里面好像还混着一颗牙。

“林宗主此言差矣,就算我今天死了,我也始终没有摔下擂台不是吗?我就没输。飞霄宗天下宗门之首,天下人仰慕,只要能替我宗胜过飞霄宗,我死而无憾。”

“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好好,说得好啊,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是一颗劲竹。不过我看方宗主门内弟子优秀者甚繁,你也没机会出头了,是罢方宗主?不如算是卖给我一个人情,让我来替方宗主修理这棵竹,您看如何?从今日起,你入我飞霄宗,做我的弟子罢。”

林正仁开口要人,旁人哪里敢置喙什么,点头哈腰的同意了,还得夸一句林宗主慧眼,我宗弟子好命。

“你叫什么名字?”

“二狗。”

二狗?什么狗名字,哈哈哈哈哈……在场众人谁听了不是笑得呲牙咧嘴,却都碍于林正仁以及飞霄宗,憋笑憋的辛苦。

“从今日起,我赐你姓名,林樵,渔樵江渚上,入我宗门,大有广阔天地任你纵横,不必居于人下。”

“拜见宗主。”

时间一晃二十年都快过去了,林樵始终追随林正仁左右,忠心耿耿,对的错的好的坏的,只要是林正仁吩咐的,他一一听命,只为当年那一句,入我宗门,大有广阔天地任你纵横。

林樵,无妻无子无家业,二十年的光阴他一直在为林正仁,林家,飞霄宗奔波,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在他的人生里从来不止一句死板的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