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浅拿出信纸重新端端正正的抄写了一遍,这才把写好的文章压到了书桌下,准备明天去街上的时候再买点信封和邮票回来再邮寄出去。

温浅住过来这边也十几天了,这几天她几乎再没有想起过萧迟煜。

主要是离开了钢铁厂那边,这边的的人都独门独户的住着,邻居们也不像在钢铁厂那边一般住的那么密集,一个个房间和鸽子笼一般,各种邻里之间的龌龊事也不少。

没有看到熟悉的人,自然就很少再想起以前那些破事。

不过温浅觉得,离开了这么多天,她这边也收拾的差不多了,也有了固定的收入渠道,是时候回去和萧迟煜谈谈离婚的事情了。

十多天前自己和他提离婚,那时候萧迟煜是不愿意的,但是温浅经过了前世的那些事情,她是万万不可能再和萧迟煜过下去的。

好在两人这几年也没有孩子,要分开也很简单。

不过她现在戴的手表是萧迟煜父母当时给的,既然要离婚,温浅也不想占人家的便宜。

她把手上的手表摘了下来,又把当时萧迟煜母亲给的那只银的簪子拿了出来,两样东西用手帕包好,准备明天带过去一起给萧迟煜。

不过她这几年也用惯了手表,这段时间进山,她要看时间更是少不了手表,她便准备明天回去前先去买块手表,不然还真是不方便。

温浅觉得,萧迟煜那边自己这么多天没有回去,他应该是知道了自己想要离婚的决心的,再说他那么在乎苏雪晴,自己要离婚也应该正中他下怀才是。

此时的温浅哪里知道,萧迟煜这么多天过去了,根本就还不知道温浅已经搬走了。

温浅刚走的时候他确实不习惯,外边吃了几天就想要自己做,可自己做也很麻烦,刚好苏雪晴知道温浅不在便献起了殷勤,这几天萧迟煜下班过后便被苏雪晴叫到了她家里吃饭,有时萧迟煜没去,苏雪晴便直接把饭菜给装饭盒送过来。

萧迟煜根本就还没有发现温浅已经搬走了。

不过毕竟温浅和自己生活了好几年,萧迟煜也从没有想过和温浅离婚,这几天他看温浅一直没有回来,便以为温浅这次真的是气狠了正拿着娇,所以他还想着是不是过两天放下身段去王家集把人给接回来。

毕竟他也是有家室的人,温浅回去王家集把他自己一个人丢在家里也不像个事。

第二天, 温浅先去买了信封和邮票,又去供销社买了一块手表。

手表的价格挺贵的,随便一个就要两百多,不过温浅还是咬牙买了,毕竟没有手表还是很不方便的。

买手表时,她也看中了一个黑色的单肩包,想着一会回去还要把东西给萧迟煜还回去,一直拿在手里也不合适,便想着买一个包。

但温浅不喜欢什么红色白色之类的,便挑了一个黑色的。

单肩包一个十八九块钱。

售货员本来态度不算太好,但是看到温浅不仅买了手表还舍得买包,便趁机又给温浅介绍起了鞋服。

第30章 你打人啊

原本温浅重生回来的时候,因为心里苦闷,加上营养不够,所以哪怕她长的不错,但是整个人看起来却没什么精气神。

这段时间吃的好了些,也放下了前世的种种,倒是整个人看起来肉眼睛可见的漂亮了很多。

加上前世温浅一头刘海长长的盖到了眉毛下面,恨不得把整个人都藏起来,现在她只是把头发梳成了马尾,又把刘海也梳起了大半,看起来便青春靓丽了很多。

所以当售货员介绍的那款白色的裙子穿在温浅身上的时候,差点连那个售货员都愣在了当场,“姑娘,这裙子穿在你身上真好看。”售货员忍不住夸道。

温浅在镜子前看了几眼,发现确实还挺好看的。

前世她就很少穿裙子,年轻时为了方便,也总觉得穿裙子太过招摇,就很少穿。

等到后来年纪大了,她想穿的时候又觉得年纪大了穿着难为情,所以前世她几乎很少穿裙子。

现在不同了,自己赚钱自己花,总是有底气的。

不过温浅看了几眼镜子里的自己,还是把白色的裙子换了下来,选了一套衬衫西裤外加一件针织衫。

实在是在她的印象中,苏雪晴就很喜欢白色,几乎日日都是一头黑长直的头发,外加配一条白色裙子。

温浅对白色的裙子实在是爱不起来。

免的到时候人家说自己学苏雪晴穿衣服。

不过现在这套针织的穿在温浅身上也挺好看的,她虽然瘦但是身材挺不错的,这套衣服穿在身上更增加了一份温婉的气质,而且温浅觉得穿裤子也方便许多。

最后,温浅又买了白色的鞋子。

这时候很多人都习惯穿解放鞋,但是温浅只有要上山的时候才习惯穿。

售货员看温浅放弃了白色的裙子还有点可惜,但温浅今日可是大主顾了,她便还是很客气的帮温浅把衣服包了起来,“我看你没有带包包出来,不如包包就直接背回去吧?还能装点东西。”售货员道。

温浅点头,便直接背着背包回去了。

到家后,温浅把信纸装到了信封里,又贴上了邮票,出门时顺便把信封投到了信箱里,这才去公交站准备坐车去钢铁厂。

这里到钢铁厂的家属院大概要坐十多分钟快二十分钟的公交车,温浅出门时带了几本书在包里,上车之后便找了个空位把书拿了出来。

才坐了几个站,这时上来两个女人,其中一人远远的看到温浅便忽然笑着走了过去,“哟,这不是咱们萧大律师的老婆吗?”

温浅抬头,只见两个女人笑的不怀好意,站在她座位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说话的人有点面熟,看着应该是钢铁厂的,不过这话说的,一看就很没有礼貌。

温浅眯眯眼看了两人一眼,低下头继续看自己的书。

说话那人确实是钢铁厂的,而且平时和苏雪晴的关系的还不错,最重要的是她对萧迟煜也有点意思,总觉得像萧迟煜那样的人中龙凤娶了温浅这么一个乡下来的女人,当真是亏了。

她看温浅没说话,便又看了温浅一眼,这一眼却忽然发现了温浅的不同。

以前温浅常年穿的都是碎花的上衣加一条黑裤子,整张脸被刘海盖了大半看起来就脏脏的,哪里像现在,穿的时髦不说刘海也梳了起来,露出额头扎着马尾,看起来当真是和城市里那些大学生一样精神。

没想到这个乡巴佬还挺好看的!女人嫉妒的看了眼温浅,又看温浅低头看着书便不屑道,“呵,装什么装?坐个公交车还拿着书,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多有文化呢!乡巴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