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有一点不好,木屐的分叉卡得脚丫巴疼,如果平日里不怎么穿人字拖,乍穿一定穿不惯它,凌寻就是,那鞋不跟脚,动不动就打出溜滑,有时候人走出去,鞋还留在原地安如磐石。
把拍下的照片发到朋友圈之后,凌寻躺在榻榻米上,怀着好心情去做自己最熟悉的视奸行为。
虽说谣言已经过去,但有人过不去,他们没有为自己的以讹传讹羞愧,面子大过天,他们仍咬着屎橛头儿死犟,揪着安宁的刑辩经历不放,在网络上骂她帮杀人犯,对不起老百姓,赚亏心钱,要不然她转民商做什么?一定是做贼心虚。
这都什么东西,保胎针打头上了?
锄强扶弱是警察的工作,真把律师当日本人整。凌寻这种没什么法律素养的人都知道的基本知识,偏偏有人不知道。
不过好在评论底下有的是人对其实施辱骂,他只需要留下一句‘弱智’就可以把出没的伪人拉黑,功成身退。
然后美美听着安宁的视频哄自己睡觉,不过让他郁闷的是,这些天以来他听太多遍了,就连麦炸地像辆大运重卡的音频他都能倒背如流。
又一条实时博文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是某大学的学生分享的日常生活感受,还晒出了一张打了码的班级群通知。
【耶( ?? ω ?? )y 下个月职业伦理课要请校外人员来讲课,居然是安律师!我刚知道她还是我的师姐呢。】
讲课?
有点想听。
其实是好想听。
凌寻在内心挣扎了几秒,还是选择联系上这个大学生。
他在手机上删删打打,最终发出请求,希望她能够录制一份课程内容,可以提供报酬,并再三保证自己不是别有用心,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
暗恋崇拜安律师的路人。
大学生还是善良,对他说等她去课上询问一下,如果安律师不介意的话,她可以帮他录制。
和平友好的交流过后,凌寻放下手机,后知后觉地感到不对。他用胳膊挡住脸,吝啬地不对空气展示脸上因羞赧而产生的红晕。
自己这样,好像变态啊。
临离开前,三人前往寺庙去求了一签,都求的姻缘签,宫南北和乌衔玉顺利拿到吉签,在一旁举着拍照,凌寻一个人看着桌子上那张凶签面色狰狞。
【三女莫相逢 盟言说未通 门里心肝挂 缟素子重重】
“什么东西?怎么就凶了。”凌寻眼前发暗,暗气暗恼,恼羞成怒,怒不可遏。
他不甘心,说不定签文的意思是在暗示他前路坎坷,需要付出不小的努力,于是他去搜了签文含义。
【产生不合道理的欲望等等的事,请不要做身为人不可以犯的错误行为吧。】
叽里咕噜说什么呢,给它一电炮,凌寻实在看不下去了,小肚鸡肠地把签纸锤成废纸。
不准,绝对不准,也就凌寻跟焚化炉结构不一样,不然他非把那张故弄玄虚的签塞嘴里嚼了。体内的抗日因子使他选择相信中国的传统文化,这种倭寇的舶来品肯定学艺不精,不值得信赖。
虽然他找的借口跟南方大水蚁一样多,但心里还是郁闷。
万一,不对,亿一,亿分之一的可能那个签说得就是对的呢?亿一他就是跟安宁不合适呢?亿一他的这段感情注定就是失败呢?凌寻思绪飘远。
本来她就对自己没印象,不是没这种可能吧,等等,他怎么自己丧门起自己了,没出息。
“想什么呢,走了。”宫南北叫他,该登机了。
“就来。”
他们于九月抵达加拿大,凌寻有点期待,马上就要到最好的枫叶观赏期,马上安老师就要到学校里上课。
安老师?
念起来还挺顺嘴的,他当初怎么没搞个法律来学学?
枫林里,凌寻沉思了一会儿,严肃地询问起身边宫南北的意见:“你觉得,我适不适合学法律?”
宫南北瞬间张大了嘴巴,震颤震惊震撼总之头脑里仿佛发生了一场九级地震,他关切地问:“你真被告了?结果怎么样?我就说你怎么一直不对劲,对法律还感起兴趣了说吧判几年噗”
挨死揍。
九月下旬,他们到达美国,汽车是他们的主要交通工具,从蒙特利出发,沿 1 号公路没苦硬吃地进行大环线自驾,凌寻主动提出要坐在后座,让宫南北代驾,因为就在刚刚,他收到了他安插在某大学的‘线人’发来的消息。
戴上耳机,点击那个播放三角,进度条就一秒一秒动起来,他的心就一下一下跳起来。
“我们王老师邀请我来给大家讲这堂课,说实话,我脑子里没什么讲课的技巧,我就以我这些年做律师的经验,结合这个 PPT,说一说我心中的职业伦理大概是什么样子,课本是死的,人是活的,大家有不同的想法可以一起讨论。”
“对于法本的大家来讲,通过对法条与案例的研习,同学们应该已经对职业伦理有了比较初步的理解,因为我是律师,我今天就只讲我们这个行业,王老师以后还会请法官和检察官过来。可能有同学知道我当初是做刑辩律师的,刑辩律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比较难,比其他方向的律师更难一些,它的处境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临深履薄。这一行存在着与公众伦理相冲突的情况,也容易有安全风险。”
“理论上现在是双中心职业伦理模式,既要看重委托人利益,又要考虑公共利益,但是实践起来又是另一种情况。我个人感觉,实践上大多数时候还是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我们的视角与大众视角是不同的,平常一个人一听犯罪嫌疑人,直接就会下意识作出有罪推定说他是‘杀人犯’‘诈骗犯’,但我们是法律人,我们对抗的是公诉方,维护的是委托人的利益,保障的是他的诉讼权利,刑法上我国施行的是疑罪从无原则,也就是说,在有罪判决下达之前,无论证据对我们有多不利,我们都不能擅自下定论,我们不能先入为主地相信委托人有罪从而放弃辩护,如果委托人连他最该信任的人都是站在公诉方那边,那律师的存在没有任何价值,诉讼法直接靠强制力运行,这是很荒谬的。”
“……”
“我为什么选择做律师?虽然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但我选择这个行业还是因为我想追求明确性,我想追求一个言之有理的环境,根据证据去提出质疑,而不是根据猜疑去下定结论,虽然我所追求的明确性是相对确定的,但经过对证据的分析讨论,无论被告人最终有罪还是无罪,他都不会被冤枉,每个案子之后都会画下一个明确的句号。”
“……”
“我确实擅长这个,所以我选择从事这一行。大家都会有这种感觉吧,用自己擅长的技能做事的那一刻,天地轮转都不会超脱我五指之外,有一种掌控自己世界的实感。”
“我坚守职业伦理,所以我坚定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不是为委托人以外的其他人所牵绊。我是律师,所以我不畏委托人之外的声音,那是不相干,是杂音,它不足以动摇我的心神,不足以让我停下前进的脚步,这一点其实不论刑事还是民事都一样。”
视频中有人举手:“那安律师怎么现在转到民商领域了呢?”
“免责声明,我个人想法啊,没有说刑辩律师不好,我没有教坏祖国花朵的意思,王老师,这是可以说的吗?可以说?那我就放心了。”
“咳咳。”
“同学,人生在世想的就是赚点米,赚米丢脸吗?不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