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1 / 1)

那天早上,她在给他戴领口的双剑橡叶骑士铁十字,他冷不丁地就抱住他,开始撒娇。

“我还没见过你的亲人呢。”男人习惯性的弓着腰,快一米九的身高,却像个大狗狗似的把下巴放在她肩上,故意往她脖颈处皮肤喷着气,深金色的柔软头发也蹭着自己直痒痒。

“哎呀,别闹。”她现在觉得这个比她大九岁的男人有时严肃得像长辈,有时又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尤其是他有所求的时候。“你这样我戴不上的。”

这是男人第三次提出申请了。

听说东方人最看重家庭,他没什么亲人,父母双亡,叔伯和舅舅们都没从二十年前的凡尔登绞肉机里回来,剩下的家族成员统共没见过几面。

正好她有叔叔在这,他便铁了心的要在她家人面前拿个身份。

对于见“假亲人”这件事,前两次女孩都搪塞过去了,第一次说叔叔得了流感,第二次说他去了瑞士出差,可今天不同,克莱恩高大的身躯堵在衣帽间门口,整个人都耍起无赖来。

这让她想起了上个星期在街上见到的一幕一个金发小男孩抱住玩具店的橱窗不放,任妈妈怎么拉也拉不走,简直和眼前这个指挥官如出一辙。

再这样,他又就要迟到了。

她太了解这个德国男人的固执了。

自从约阿希姆的事情后,他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每天都要在她床头插朵新鲜的玫瑰花;明明有宽敞的大别墅,这些天偏要挤在她诊所的小阁楼里住,好几次上楼都碰到头。

女孩知道自己拒绝不了他的,叹了口气,揉揉他全部梳到后面的金头发。“好。”

在当天下午,她和个早恋即将被发现,所以不得不同长辈坦白从宽的少女一样,把自己又和那个党卫军上校在一起的事告诉了温兆祥。

她仍然记得清清楚楚,去年在维多利亚酒店的酒吧里,这位有双鹰眼的叔叔是怎么因为这事直接把自己给说哭的。她那次又臊又难堪,是她活了二十多年里,唯一一次在长辈面前那样无地自容。

所以刚开始,她并不想让他知道,生怕他又会说什么难听的话。

这次实在是没办法了,女孩只好鼓起勇气和他和盘托出,她怂拉着脖子,等待着即将来临的判决。

可意外的是,这个自己已经潜意识当成真叔叔的假叔叔,并没有想象中的开始说教她。

相反,他只是点了根烟,早有预料一般,直接问她需要他们怎么配合演这出戏。“毕竟总是不见也容易让人起疑。”

这些天女孩变化实在太大,温兆祥怎么可能没察觉到?

她变得比原来爱笑了,爱说话了,连气色都好了些。他有时候会想,这孩子如果是他女儿的话,他会怎么办。

他或许会苦口婆心地说教她:告诉她在乱世里哪有多少儿女情长?告诉她他们永远不可能有未来,告诉她干他们这行,最忌和这样身份的人有所羁绊,还是早点抽身为要。

可那天晚上,他和妻子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妻子却说:“如果她是我女儿,我会尊重她的选择,我不想我们这代人的遭遇又落到下一代人身上。”

她指的是他与她的遭遇。

记忆又回到二十多年前的北平,北大燕园杨柳依依,他在图书馆第一次遇见她,那个爱在《新青年》杂志架旁徘徊的女孩子,总穿着浅蓝色的学生装,发间别一颗白玉兰别针。

那时反对旧传统的思潮如火如荼,他们这些人整天把“德先生与赛先生”、“恋爱自由婚姻自由”挂在嘴边…五四那天,他和她一起举着“还我青岛”的横幅,顶着军警的包围圈走过东交民巷。

可命运总是喜欢在人对未来最为憧憬的时候给人迎头一击。

0155 乱世(一更)

就在他们在未名湖畔约定终生的第二天,一封家书从宁波寄过来,“母亲已经给你订了一门亲”。

他写信给那位素未谋面的姑娘,承诺认她为义妹,出钱供她读女子师范,再帮她自行挑选意中人,可回信只有十二个字:“生是温家人,死是温家鬼”字迹工整得像墓志铭。

那位未过门的“妻子”径自穿着喜服住到家里,以“温家少奶奶”的身份服侍起母亲。

他们家是温家最恪守古礼的一房,世世代代守着小港青瓦白墙的大宅院,母亲心疼儿媳,更顾念家族体面,以死相逼让自己回宁波成亲。

妻子来自北平的一个旧官僚家族,父母知道她爱上了已经订亲的男同学,便把她锁在了院里,她为寻他竟然买通了丫鬟翻墙出去。

谁曾想,一个连黄包车钱都不会算的千金小姐,生生颠簸了两天两夜的火车,一路南下问着人到了宁波。

而她寻到自己家门口的时候,听到的是里面喧闹的唢呐和拜堂声,看到是又大又红的喜字,他当时不知道,那天“一拜天地”的喊声里,她正好站在门外。

那晚的月光格外冷些,照在甬江她一跃而下的背影上,还是老喝喜酒的远亲路过,她才被救了下来,远亲觉得这女孩子实在可怜,在第二天偷偷把这件事告诉了他。

第二天,他留下了一封家书,从此,温家少了一个少爷,北平也少了一位才女。两家都是个盘根错节的大家族,他们逃去上海弄堂躲温家人的搜寻,又藏在天津租界避她家的眼线,直到流落到了山东,那时她本来就虚弱的身体在几次流产后终于怀孕,索性在那安顿下来,生了个可爱的女儿。

那几年虽然清苦,却是他们最幸福的时光。

1928年“五三惨案”,济南城里日军突然发难,他从护城河边的血泊里抱起女儿时,她的小手里还死死攥着个小糖人,他们从此失去了唯一的孩子。

这期间,她与他像两片断了线的风筝,都没再和家人联系,直到十年后他们才知道他母亲和她的双亲,早已相继去世。

温兆祥掐灭了烟头。书桌上的相框里,妻子抱着妞妞站在白玉兰树下,笑容就像春日暖阳。如今,她总爱对着空荡荡的家发呆,有时会突然说,如果他们当年的能得到长辈们祝福的话,会不会已经有个欢闹非常的大家庭了。

“乱世里的感情大多如此。”他总这样安慰,却清楚地知道,她心上被剜去的洞永远都无法填补直到那孩子的出现。

她常说,看到俞琬,就总想象着自己女儿长成的样子,除夕夜手把手教她擀饺子皮,元宵节特意让伙计送去她亲手包的芝麻汤圆。

就连商行新到的苏缎,也要先挑最上乘的请裁缝给她做旗袍。有时同乡捎来金华火腿,他自己都舍不得吃,她却总要切下最肥美的部分,悄悄给那孩子送去。

“下周六吧,”温兆祥终于开口,“让你那位上校来家里吃顿饭。”

温兆祥知道,妻子一定不想这孩子因为不被看好的爱情而难过。即使他的确并不看好这份感情。

夜幕低垂,维耶尔杜坦普街上的一座粉蓝色Art Deco洋房灯火通明。

当俞琬带着克莱恩到“叔叔”家门口的时候,饶是之前已经来过很多次,还是惊得以为走错了地方。

这简直就变成了一个宫殿。

昔日空荡荡的墙面上,挂上了仇英的山水画,云雾缭绕于青绿丘壑之间,餐厅那处多了副莫奈,那是温兆祥从逃难的犹太富商那收来的,此刻变成舞台布景的一部分了。

客厅的博古架也热闹起来,前朝逊帝从紫禁城带出来的景泰蓝狮子下面,是康熙爷玩赏过的铜镀金丝雀笼钟,整点时分,那只小鸟就会扑棱着翅膀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