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北风回过头,看见他手中捏着一撮金黄的毛发。
而距离昆仑五千里远的一座边陲小城里,男人摘下白头巾,正好露出一模一样的金黄头发。
这小城名唤芦城,由于胡商常聚此地,故男人一头金发,也并不惹眼。
此城不大,但民风淳朴。最主要的是,正因为胡邦常在此城走私货物,故这地带的黑市也尤是繁冗。
金黄乱发的男子信步走进一间茶馆之内,径直往最里边走去,尽头有个壮汉守着一道破木门,见了他微微点头,便将门拉开原来门后竟是通往地下的暗道。
男人沿暗道快步走下,愈行灯火愈明,喧声愈大。尽头豁然开朗,热闹的黑市乍现眼前。此地灯光昏暗交错,舞女衣着暴露,辣舞翩跹;琵琶乱弹,黄牛商贩吆喝,嘈杂不休。几张用象牙堆叠而成的摊位上,各类珍稀奇品琳琅满目魔丹、皇印、仙器、神芝人们在摊位前起哄、竞价,一片腌臜之气。
金发男人大步流星地穿过喧闹的人群,抬手推开挡道的身影,强行掰出一条路,直行至一个由简易箱子搭成的台子前。箱台上,一个男子悠闲侧卧,脸上罩着一把展开的折扇,看似闭目养神。
金发男人至其前,面朝着他便是单膝一跪。
箱台上的人听这动静,一指撑起扇子,半虚起眼睛看过来。
他的声音几乎掩埋在喧哗中,“怎么,连你都找不到她的藏身之地么?”
金发男人埋头,“请您责罚。”
箱台上的男子吐了口气,摇起他惯用的折扇,闷闷地摇着,“真是个狡猾的丫头。罢了,只要霖光的消息没走漏,她们即便拿到了凝冰,也全无意义。”
这时,一个风尘打扮的女子也走了过来,手中则捧一个木盒,盒中尽是些刻着名字的小木牌。
女子也自觉地跪在旁边,“尊主,夫人传书”
“诶,停。”刚开口,便被打断。闲卧的男子抬起手,“你家夫人没跟你们说吗?叫我阁主,百花阁主。直接说重点。”
“是,阁主。寻欢楼已经准备好了差个姑娘,让您挑一挑。”说至中间一段时,人群突然起哄,掩住了她的声音。
“什么?大点声!”
“夫人说,还差个姑娘!”
百花沉默一会儿,也不看她那盘里的木牌,而是偏头朝向金发男子。
他大声问:“先前扬州和他一起的那个小丫头,我看甚是不错。查到是谁了么?”
金发男子道:“查到了,涂州姜家之女姜小满。”
“就她了!”百花颇不耐烦,扬了扬扇子给端木盘的女子示意。
女子似懂非懂,却也只得应声领命。
遣走那女子后,百花又挥挥扇子让跪着的男子站起来。
金发男子起身后,随手一打响指,地上竟蓦然升起一道尘砂屏障,将他和百花隔绝于其中,四周霎时安静下来。
百花习以为常,低哼一声,淡然道:“岩玦,霖光的事你再去暗中查一下,看看到底是天音虚张声势还是确有此事。”
“是。”岩玦颔首,又从怀中掏出一张叠好的皮纸,“这是凌家近几月的出行明细,请您过目。”
百花接过纸卷,盯着上面的密密字迹,凝视半晌。
“筹办寿宴?”
“是,下月末是凌问天的六十大寿。”
“哦?他都六十了。”百花语中带着几分揶揄,“光阴荏苒啊。”言罢,他又浅叹一声,手中悄然卷起一股黑色气流,缓缓将叠起的纸片蚕噬殆尽。
俄而,他的嘴角又浮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
“这么说,咱们也得给他准备一份大礼才行。”
【涂州姜家(1):断无可能】
回家的路上,姜家众人御剑飞在百尺高空。
说是御剑,上古时期确实所有仙门都得佩一把剑作为飞行工具,但到了现在,自从玉清门开创了剑符,文家和姜家是争相效仿制符。如今,剑已经不一定是真剑,那剑符凝灵气而化剑,灵剑比之真剑的硬度、大小、灵气容纳皆不输,还省了老是要多背个剑的烦恼,何不用之。
除了凌家和玄阳宗,他们用的则还是普通的剑。用其话讲,脚踩空空的灵剑,终是“没感觉”。
但实际上,灵剑和真剑使用起来并没有什么区别。
比如姜小满现在,就坐在那灵剑上,双腿轻松耷拉着,看着疾速掠过的脚下万千河山和眼前呼啦啦飞过去的云彩。
只是,她的眉眼间萦绕着层层思绪。
“在想什么呢?”
脖侧传来了莫廉的声音,将她惊了一下。侧头定睛看去,说出这话的却不是大师兄本人,而是他的雷雀。确切的说,雷雀也没有说话,那声音是从它肚子里发出来的。
姜小满抿唇一笑,她可再熟悉不过,这是大师兄为了和她自如说话,所特意习的寄识附身术。这术法对施术者和灵宠两者的灵识、灵力要求都极高,为了照顾她,大师兄也算是下了一番苦功夫。
而大师兄本人则在前方不远处架剑而行,和其他三人一同,知趣地离开她三丈远这也是不会触发她那怪病的最短距离。
对,只要姜小满开口连续说话,这个距离内都不能有人。
莫廉回过头,看了她一眼,算是打个招呼,又将头转了回去。
周身黛紫的雷雀立在姜小满肩头,和她的雪山金鸟不同,这鸟儿尾羽拖得长长的,如流苏垂挂,很是漂亮。
姜小满咂了咂嘴,幽幽道:“你说,什么样的人并肩作战一场,分别的时候却连句再见都不肯说啊”
雷雀肚子传来莫廉宠溺的声音:“这么不甘心,那我现在就带你上岳山找他去?”
“别别。”姜小满赶紧道,“我上岳山干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