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在乎自己是什么,是人是狗还是魔物都不在乎,他只在乎克莉丝的想法她会厌恶他魔物的身份吗?
克莉丝只觉得哭笑不得。
她熄灭烟蒂,丢进门口的垃圾桶,然后又点了一根,朝斗篷人吐出一个烟圈:“学艺不精的小朋友,你找错地方了,这里没有魔物。”
这绝对不是普通人听见“魔物”该有的反应。斗篷人有些警觉地问道:“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这个迷糊的小朋友白跑了一趟。”克莉丝微微一笑,“这里没有魔物,也没有你想要的学分。看在你只有铜级的份上,赶紧离开这里。不然我要不高兴了。”
斗篷人愤怒起来。他还是头一回听见这么嚣张的话,这个衣冠不整的金发女郎凭什么这么跟他说话。什么叫“看在你只有铜级的份上”,天啊,也只有没见识的女人才说得出这种话了!她有调查过铜级猎魔人出手一次的价钱吗?不知好歹的女人!
斗篷人一把推开克莉丝,冲进了别墅里。他怒目圆睁,粗鲁地检查着屋子里的摆设。布莱克扶住克莉丝的肩膀,神色复杂地劝道:“你不该对他那么说话,他似乎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激怒他,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话音刚落,屋内就传来噼里啪啦的声响,似乎是墙角的瓷器被重物猛地撞倒。布莱克诧异地说:“这么快就捉到魔物了?真厉害……"
然而推开房门,眼前的场景却吓得他说不出话:那个自信得意的斗篷人被一个高大、冷峻的男人掐住脖颈。他的瞳孔呈线状,散发出冰冷的金属光泽,如同陆地上最凶猛狠毒的蛇的眼睛。
他似乎对斗篷人动了杀心,手臂上的肌肉逐渐隆起。
斗篷人被掐得双脚乱蹬,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气音。
布莱克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完美的肌肉,与有氧运动教练那种机械锻炼出来的肌肉完全不同,他能感受到这个男人手臂上散发出来的强大力量,这是他的武器,比最锋利的利刃还要致命。
布莱克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更让他感到惊诧的是,“卡罗莉娜”对眼前的场景毫不吃惊。她一只手抱着胳膊肘儿,另一只手握成拳头,抵住下巴,有些烦恼地“唉”了一声一个大活人都要死在她的面前了,她竟然只是有些烦恼?
克莉丝当然不是有些烦恼,她是非常烦恼。
她已经很久没看到埃里克露出这样森冷的表情了,要不是她在旁边,这斗篷人恐怕已经死了。
这时,埃里克看了她一眼,似乎在等她下命令。他如同一头忠心耿耿的、美丽而残酷的狼,捕到猎物以后,第一反应是叼到她的脚边,等候她的吩咐。
克莉丝叹了一口气,走到他的身边:“放了他吧,埃里克。”
埃里克毫不犹豫地扔下了斗篷人。
斗篷人冷汗直流,手脚并用地爬到别墅的角落。埃里克的实力太强了,比客迈拉的实力还要强在客迈拉的面前,他还有还手和逃跑的余地,但埃里克一出现,他就被强到恐怖的威压震住,完全无法动弹,要不是那个金发女郎开口,他的颈骨很可能已经被折断了。
……等下,她叫这个男人什么,埃里克?
那不是跟埃里克·阿克塞尔一个名字?
是巧合吗?
他曾在猎魔人学院组织的一次活动中,有幸进入无昼城参观宫殿群。那是一个雄伟巍然的博物馆,走进去,迎面而来的是一座宽大的、镶着淡蓝色珐琅的阶梯,蜿蜒而上;走廊上铺着绵软的深红色地毯,摆放着来自中国、日本和印度的各种艺术品。
令他印象特别深刻的是,走廊尽头的人像画。他从来没有见过气势这样磅礴的巨幅油画,画上的男子看上去不到三十岁年纪,金色竖瞳,神情冷峻,轮廓分明而凌厉,穿着深蓝色的军装,系着一条白色腰带,肩上垂着几缕麦穗似的绶带。
男子的胸前镶着四颗钻石,组成猎户座的形状。在猎魔人协会,只有一个人有资格使用猎户座的纹样,那就是猎魔人的首领。
导游走过来,告诉他们,这是猎魔人历史上最伟大也是最勇猛的战士埃里克陛下,全名埃里克·阿克塞尔。埃里克陛下出生于偏僻的印斯茅斯小镇,父亲不详,原本没有姓氏,因为选择和妻子姓,才有了埃里克·阿克塞尔的姓名。
据说,相较于征战和政治,埃里克陛下更喜欢和他的妻子待在一起。他的妻子是一个拥有绝世风华的美人儿,用雷蒙德·钱德勒的话说,“美得能让主教在大教堂花窗玻璃上踢出个洞。”除了特别爱他的妻子外,埃里克陛下热爱艺术,精通数十种语言,博览群书;还相当骁勇善战,猎杀过十多头史诗级魔物。这一记录,在猎魔人协会至今无人打破。
他是实至名归的传奇,人人敬仰的偶像,除了野心比其他帝王稍逊一筹外,浑身上下找不出第二个缺点。
斗篷人咽了一口唾液,小心翼翼地望向埃里克。
这个埃里克……有可能是陛下吗?
在猎魔人协会,不是没有因崇拜陛下而改成陛下名字的人,可这个男人和陛下长得太像了,无论是神情还是五官,甚至连实力都极为接近,要是他的身边没有其他女人,斗篷人可能就跪下认错了。但真正的陛下绝不会亲近除王后以外的女人,更别说像条忠诚的狗似的,听从其他女人的命令。
冒充埃里克陛下可是死罪(虽然这人并没有直说他就是埃里克陛下)。斗篷人眼中闪过一道狠色,悄悄给无昼城的骑士团发了一个信号。那是最忠于埃里克·阿克塞尔的一群人,实力均在银级猎魔人之上。他就不信一个骑士团来到这里,这个男人还能这么器张。
他尽管没在这儿猎杀到魔物,但抓住一个金级猎魔人实力的骗子,依然能在功勋部领到大量的学分。这样的话,再过不久,他就能晋升为银级猎魔人了!
想到这里,斗篷人的眼里禁不住流露出些许得意的神情。
克莉丝注意到了斗篷人的小动作,没有声张而已。她想,早点让埃里克见到他的属下也好,说不定能想起来点儿什么。
他什么时候恢复记忆,她都无所谓;但他一天不恢复记忆,一天就不会有安全感。这几天,她也玩够了,享受到了别样的情趣,还是快点回到从前平和、稳定的生活吧。
骑士团很快用传送符文赶了过来。那是一群穿白斗篷、面无表情、强悍却优雅的战士,统一穿着挺括的白衬衫,系着黑腰带,脚蹬窄紧的长筒皮靴。
这群身手矫健却彬彬有礼的骑士,是她亲自挑选的死士,只听从埃里克的差遣,连她的话都不管用。为此,埃里克还跟她闹了一阵子的脾气。
他们不会认不出埃里克。果然,为首的骑士一见到埃里克,就露出惊愕的神色:“陛下,您竟然真的在这儿!”
斗篷人呆滞了。
什么……这个男人,竟然真的是埃里克·阿克塞尔?
上帝啊,他今天都干了什么?竟然想去猎杀埃里克·阿克塞尔,猎魔人协会的首领,新旧血族的王,历史上活生生的传奇?无昼城醉得厉害的酒鬼都不会干这种蠢事,因为他们就算淹死在酒缸里,也知道自己在埃里克·阿克塞尔的手底下,不过是一只随手能碾死的蚂蚁。
斗篷人缓缓起身,冷汗涔涔地想要逃跑,却被其中一个骑士看到。他瞬间移动到斗篷人的面前,单手擒住他的肩膀,转头问道:“陛下,是这个铜级猎魔人发的坐标,说您在这里。但他又说您是骗子。我们要怎么处置他?”
斗篷人整个身体开始颤抖。
埃里克的头微微低垂着,没有说话。
克莉丝等了一会儿,见他仍然不语,以为他还没有恢复记忆,不禁有些失望,她想了想,正要告诉骑士团实情,却见埃里克抬起头,理了理手腕上的袖扣,淡淡地说道:“不用管他。王后说过,放他离开。”
听到是王后的意思,那个骑士毫不犹豫地松开了对斗篷人的钳制。这倒不是因为骑士团也听从克莉丝的命令,而是因为埃里克有可能撤回自己的命令,却绝对不会反驳克莉丝的话语。
所以,哪怕克莉丝告诉他们,骑士团只忠于埃里克,但在他们眼中,克莉丝和埃里克是一体的,甚仍是只听命于埃里克的骑士团不管怎么说,埃里克当时的脾气算是白闹了。
斗篷人见自己逃过一劫,双膝一软,扑通跪倒在地,颤抖地感谢克莉丝的救命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