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得这么淡然,我差点真的以为只是“顺便”建造了一座地下宫殿。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原来地下城是他建造的!

“如果莉莉愿意,我们可以去那里住一段时间。”

我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有个地方落脚当然愿意,更想去看看“顺便”建造的地下宫殿是什么样子。

我点点头。埃里克摘下小拇指的尾戒抛到空中,一个散发着红宝石光芒的魔法阵投射到地面上。他上前一步,回头朝我伸出手。我握住他的手,走进魔法阵。一瞬间,四周的场景便已改变一条幽蓝色的旋转楼梯出现在我面前,一圈一圈,像是没有尽头般,墙上每隔十米,有一盏萤火般金黄的烛台。

往下走去,不知走了多久,潺潺流水声响起,两座外观狰狞的镀金铜像屹立在暗河两侧。河边有一艘小船,船头挂着骷髅造型的油灯。埃里克牵着我走上去,修长的手指往水面一点,水波荡漾开数圈涟漪,推着小船前进。

之前,我以为这里叫“地下宫殿”,是夸张的说法。看见这里的布置后,才知道地下真的可以修筑起一座宫殿。一路上,我看见雕刻精细的大理石柱,镶嵌着彩色玻璃画的穹顶。烛光是橘黄色的透明精灵,飞舞在镜面般的暗河之上。

半晌,船靠岸。埃里克走下去,伸出手臂。我扶着他的手臂下船。地上铺着金红相间的地毯,往前走了一段距离,我看见一座教堂般宏伟的金色管风琴,四排琴键,上千根音管。

听说这种乐器被称为“乐器之王”,因为弹奏门槛极高,琴手必须调动四肢,才能用它演奏出乐声。它和钢琴完全不一样,普通贵族小姐学习钢琴,只需要一两个月就能流畅地弹奏乐曲。管风琴学习两个月,可能连踏板都不会踩,更别说记住各种音栓。

连这么复杂的乐器都会……或者说,这个男人还有什么不会的吗?

我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他笑了笑,沿着石阶走到管风琴前坐下,没有弹奏,因为这种琴的音量极大,宛如山洪爆发般震撼,一旦弹奏,方圆十里内都能听见。

他半垂着眼,注视着琴键,许久才说“一开始学那么多,是想证明自己人类的身份,后来,是为了配得上莉莉。再后来,则是被克苏鲁强行灌输的学识。”

最后一句,听得我心疼起来“没办法抵御它的入侵吗?”

“没办法。”他低低地说道,“上次我回印斯茅斯,是为了得到深潜者的奉养。若没有它们的信仰,克苏鲁的精神力会让我陷入疯狂,到时候会做出什么事,我自己都不知道。”

……尽管心里清楚,他不会伤害我。听见这句话,我还是感到了一丝寒冷的危险。

第43章

住在地下宫殿的时光, 比我想象得要平静幸福。在这里, 我不用担心身份是否暴露, 也不用担心是否会被那些人找到, 每天醒来悠闲地看看书、钓钓鱼,过得相当轻松自在。

因为答应埃里克,要对他负责, 不能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他看书的时候,我就坐在一旁,翻翻书架上的爱情小说。如此过去几日, 我突然发现书架上的爱情小说, 种类似乎太过丰富了。从哥特题材到乡村题材, 再到法国作家最爱的交际花文学, 可以说是一应俱全。我忍不住眯眼望向他,这人在书架上放那么多爱情小说干什么。

拿起一本书,我走过去, 伸手在他的面前晃了晃。他有些疑惑地抬眼, 望向我“怎么了, 莉莉。”

我走到他的身后,将身体压在他的背上,两条胳膊搂住他的脖颈,把书摆在他的书桌上。

这个男人有时候像情场老手,有时候却纯情得近乎青涩, 比如现在, 我只是稍微亲近了一下他, 他浑身就僵得像块木头,耳根粉红,不过神色还是很平静,仿佛身体是另一个人的反应。

我指了指那本书“你看过这本书吗?”

他快速地看了一眼“看过。怎么了?”

“没怎么。”我把下巴放在他的肩膀上,笑笑,“只是很惊讶,你居然会看这种小说。”

他轻吁一口气,似乎把情绪调整了过来,身体也放松下来“有原因的。”说着,他扣住我的手腕,将我扯到他的身前,让我坐在他的膝盖上。这样一来,脸热的人换成了我。不愧是他,学习能力强到让人嫉妒,这种事情也能举一反三。

他的胸膛在我的面前起伏,微冷的呼吸从我的额头掠过,颈间清淡却辛烈的香味萦绕在我的鼻子前。我深吸一口气“什么原因?”

他沉思了一下,说道“成年以后,有段时间总是梦见你,当时不明白原因,就买了一些书来看。后来就明白了。”

我下意识地问道“梦见我?梦见什么了?”

他看了看座钟,转移了话题“中午了,莉莉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不饿。你快告诉我,你梦见了什么。”

他朝我投来无奈的眼神,喉结滚动了下,压低声音说道“一个刚成年的男人,梦见曾救过他的女神,你说能梦见什么。”

我顿时明白过来,热意从脸颊蔓延到脖子根“这样……我懂了。”

他看了我片刻,眯了眯眼睛,一手揽住我的腰,另一手合上桌上的生僻语言书籍,低头在我的耳边问“莉莉懂什么了。”

他的气息疏冷,却带着一种奇异的灼热,烫得我的耳根一阵酥麻。我发现了,虽然他未经情事,有时候纯情且青涩,但当我退缩或害羞的时候,他还是会暴露猎人的本性,发起强势的进攻。

其实想想,大家都是阅历丰富的男女了,聊这种话题也正常。在我这个年纪,有个女伯爵,前男友的尸体都葬满了后花园。我一直被老变态灌输要保持纯洁的观念,对于这方面的思想,确实太保守太落后了。

不能一谈论这种话题就脸红,也不能总是这样受制于他。我想了想,用双手勾住他的脖子,慢慢撑起上本身,调整坐姿,面对面地骑坐在他的身上。还是第一次这样亲近一个男人,几乎能感受到他腰部下方骨头的形状。他的呼吸瞬间急促了几分,眼眸变成浓烈燃烧的金色,瞳孔渐渐紧缩成两条黑色的线“莉莉,你在干什么。”

我捧着他的脸,缓缓靠近他,鼻尖抵住他挺拔的鼻尖“做你梦里想做的事。”

他闭了闭眼,喉结狠狠滑动了两下,放在桌上的那只手紧握成拳,再次睁开双眼时,眼睛已隐隐泛红。

这是即将失控的征兆。玩笑开得太过火了。我正要从他的身上起来,他却单手握住我的腰,把我按了回去,仰靠在椅子上,另一只手搁在扶手上,眼里的情绪平静却可怕“那莉莉知道我梦见了什么吗?”

“……什么?”

“梦见你和我交换血液。”

我“……”

这要从血族的文化艺术说起。虽然在血族的历史书上,、内斗和战争占据的篇幅永远最多,但血族依然涌现了不少优秀的艺术家。其中,有一部文学作品风靡了将近两个世纪,讲述的是血族始祖和人类少女的爱情故事。后半部有个情节,少女被猎魔人催眠,在睡梦中说出血族始祖的弱点,然后在始祖被围攻的时候,因为保护他而死。疯狂的始祖屠杀了一座城市,在鲜血、暴雨和雷电中,初拥了少女,赐予她永生和不会衰老的容颜。两个人在雨中激烈地交换血液。从那以后,交换血液就成为比接吻还要庄严且亲密的行为。

我迟疑地问道“那你现在是……想喝我的血液吗?”

“想。”他顿了顿,“但不想伤害莉莉。所以,还是莉莉喝我的血液吧。”

我睁大眼,还没来得及拒绝,他已伸出两根骨节分明的手指,指尖燃起一缕幽蓝色的火光,按在自己的脖颈上。“呲呲”两声,皮肤立刻被灼烧出两个小洞,鲜血潺潺流淌而出。浓郁的红,寡淡的白,性感得让人心脏发麻。回想起第一次吸食他鲜血的情景,那甘甜芬芳的香味,我至今还记得,不由吞了口唾沫。

他离我近了一些,将脖颈递到我的唇边。

这一刻,我忽然觉得,脖颈才是他身上最动人的部位。修长,结实,线条凌厉,喉结突出,散发着一种属于雄性的凛冽美感。

心脏“砰砰”狂跳起来,我情不自禁地凑过去,吞咽了一口。已经变成了人类,按理说应该对鲜血反感才对,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血,他自愿将全身最脆弱的部位,送到我的唇边,我的心中就充盈着一种强烈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慢慢地,他的头微微垂下,将双唇覆盖在我的唇上。血腥味在弥漫,呼吸交错,气氛愈发暧昧火热,这个吻也越来越失控。我看见他的瞳孔缩得越来越小,到最后,几乎看不到黑色的部分。他的吻也越来越滚烫,从我的嘴唇,吻到脸颊,再到脖子。我被他吻得被迫靠在桌沿上。只有这样,才能阻止身体瘫软在地上。忽然,两枚坚硬的东西抵在我的脖颈。是他的牙齿。他彻底情动了。

然而,他却猛地推开了我,站起身,狼狈地匆匆逃离“我去给你准备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