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贾大宝已经不在了,死无对证。但他做过的那些恶,一笔笔,一桩桩,却牢牢刻在她记忆深处。

仔细想想,他一共救过自己三回,拐卖过七个孩子,现在是时候好好算算帐了。

只有这辈子恩怨两清,爱恨一笔勾销,下辈子才不用再见。

黄曼茵和吴建国都是有头有脸的体面人,一个歌舞团的台柱子,一个文化局的处长,说不定后来已经升局长了。

优秀的黄忆晨才是他们的骄傲,她知书达理,她冰雪聪明,她天赋异禀,她才貌双全,她配得上世间一切美好的词汇,但她决不会是落在阴沟里的烂泥,更不能是遭人唾弃的犯罪分子。

如果这样的她被找到,无异于要了二人的命。

桃姐很清楚,世界上哪有什么天才,那些所谓的优秀,那些看似“轻而易举”的成功,背后其实都归功于黄曼茵的严苛。

她曾不止一次地说过“如果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你就不配当我女儿。”

一开始,黄忆晨并不以为然,以为妈妈是在吓唬自己,进入叛逆期后,受荷尔蒙的支配,她尝试在危险的边缘反复试探,最大胆的一次就是在重要考试时故意漏了几道题,结果可想而知,从班级第一直接变成吊车尾。

家长会上,黄曼茵的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看得出她极力忍着不发脾气,原本班主任想分析一下丢分的原因,见她这个样子都没敢多说,只是不痛不痒地安慰了几句,孩子还小,贪玩,偶尔发挥失误,可以理解,以后注意就是了。

回到家后,黄曼茵直接把黄忆晨关进了幽暗的地下室,仿佛她是见不得光的存在,言语间更是从未有过的严厉:“怎么回事?”

黄忆晨虽然有些害怕,但出于本能还是选择了撒娇,她伸手扯了扯黄曼茵的衣袖,小声叫了一声“妈妈”。

“别喊我。”黄曼茵对人对己要求极高,在女儿身上更是寄托了她余生全部的希望,从正数第一到倒数第一,即便知道大概率是偶尔失误,也无法接受这种心理落差,冷言冷语道,“丢人现眼的东西,我没你这样的女儿。”

说完,手臂用力一扬,黄忆晨被重重甩了出去,稚嫩的脸蛋好巧不巧磕在台阶沿儿上,冰凉坚硬的砖头水泥硌得她生疼。

黄曼茵呼吸一窒,正想上前扶一把,才一抬脚又生生顿住,这个时候,她必须狠下心,小孩子不真摔疼一次,又怎么会长教训?

因为自己就是这样长大的。

小时候不愿意练舞,被父亲拿着鞭子抽,她哭过闹过也恨过,最极端的一次甚至希望父母即刻死去。

但长大后成为团里的台柱子,站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享受观众的喝彩和掌声时,才明白望女成凤的良苦用心。

她虽然出生在条件优渥的家庭,却信奉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道理,黄忆晨是她生命的延续,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是最基本的要求,容不得半点商量,更不能出任何差池。

地下室只开了一盏昏黄的壁灯,倒在地上的黄忆晨甚至看不清黄曼茵的五官,最亲密的人变成了一团飘忽不定的青黑色影子,明明近在咫尺,却仿佛远在天边。

见黄曼茵无动于衷,黄忆晨顿觉满腹委屈,加上确实摔疼了,泪水瞬间涌了上来。

谁知道,黄曼茵的眼睛仿佛自带红外线功能,在如此黑暗的环境中,还能精准地捕捉到了女儿眼角的濡湿。

她冷冷喝了一句“不许哭!憋回去。”

那声音如同一把闪着寒光的利剑,将还没来得及宣泄的情绪生生斩断。

活了十几年,黄忆晨第一次深切地体会到什么叫“疏离”,隐约中,她似乎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家里,爱是有条件的。

至于父亲,从来都是唯母亲马首是瞻,他的态度和意见,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埋藏在心底的往事就像老电影,画面虽然斑驳泛黄,但依旧很轻易就能拿捏住情绪,桃姐擦了擦湿漉漉的脸庞,那上面仿佛还残留着水泥台阶硌出来的红印子。

人到中年,她完全能理解黄曼茵当年的行为,虽然有些过激甚至伤人,但说到底还是恨铁不成钢的具体表达。

假设回到当年,她一定会不顾一切奔向父母;如果是十年前,她可能会犹豫不决瞻前顾后;但现在已经过去二十二年了,一切尘埃落定,不管被迫还是主动,自己终究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和他们的期望背道而驰,说得更直白一点儿,甚至成为了他们人生的污点、耻辱。

如果相认只会给双方带来痛苦,那又何必再见?

如果明知道等待他们的是一场灭顶之灾,那相逢不识才是最好的结局。

桃姐苦笑了一声,来北郊包地她其实挣扎了很久,最后还是抵不过内心的贪恋,她知道自己时日不多,最后这几年能和父母在同一片天空下,静静等待落叶归根那一刻的到来,已经是上天给予的最怜悯馈赠。

但人算不如天算,因为盼盼的出现,一切都不受控了。

但她不怪贾天,不怪胡浩,甚至不怪王老歪和青眼彪,不管好坏,都是命运的安排,她得认。

只是宁乾坤的突然出现,还如此笃定地喊出“珠珠”二字,实在让人意想不到。

桃姐摸了摸略显粗糙的脸,二十二年了,宁伯伯居然还能认出自己。

他就像一根耷拉在袖口的线头,一点儿都不起眼,但后面却连接了数不清的细密针脚,纵横交错,纠缠不清。

宁乾坤从警校毕业后,就进了刑警队,因为连续破了几个案子,立了功,很快就升了上去,成为近二十年最年轻的刑警队长。

黄忆晨第一次见宁乾坤,大概十岁左右,黄曼茵带着去参加他的婚礼,彼时他已经三十多岁了,由于常年风吹日晒,看起来十分老相,有人窃窃私语,说像是二婚。

“新婚快乐,百年好合,早生贵子。”敬酒环节,宁乾坤和新娘来到这桌,黄曼茵一脸喜色,示意女儿端起装满果汁的杯子,“珠珠,这是宁伯伯,快叫人。”

“我比你家老吴小不少呢!”黄曼茵今天穿了一条水红色鱼尾裙,长发高高盘起,精心化了个淡妆,越发明艳动人,宁乾坤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心中涌起一丝不合时宜的怅然,从今以后,他俩是彻底桥归桥路归路了,嘴上暗戳戳地挣扎了一下,“咱俩这关系,要不还是叫舅舅吧!”

“你俩啥关系?”旁边那个面目模糊的新娘问了一嘴,语气拈酸带醋。

二人同时愣了一下,黄曼茵反应快,立马把话接了过来:“老同学,还是同桌,关系可铁了。”然后又转向宁乾坤,故意打趣道,“舅舅可不能随便叫,得征求我爸妈的意见,伯伯你也不吃亏啊。”

黄忆晨虽然年纪不大,但很是乖巧懂事,立马喊了一声:“宁伯伯好。”

“好嘞!”宁乾坤一仰脖,干了杯里的酒,笑着揉了揉黄忆晨毛茸茸的小脑袋,“几年没见,珠珠都这么大了,赶明儿来队里,宁伯伯送你个宝贝。”

“你那可不是什么好地方,我们不去。”黄曼茵假装嫌弃,拨开他的手,“敬而远之。”

众人嘻嘻哈哈,一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算是过去了。

至于宝贝,宁乾坤并不是随便说说的,心里一直记着这个事。

不久后,他送来了一只全身黝黑的拉布拉多犬,虽然个头不小,实际上只有两个月,据说父母都是立过功的警犬,名门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