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发现,她认为这块布片一定大有问题。
更何况孙彻出事之前一直在研究它,说它跟孙彻失踪没关系,婉娘都不信。
于是唐思绮决定先从这块布着手。
被婉娘从乱葬坑救回来后,她藏在孙彻家里哪都没去。
先是二次验尸,再次确认孙彻死于窒息,接着在婉娘的帮助下,为孙彻复原了面容。
做完这些,唐思绮便重点研究起这块布来。
她将布浸入水中,泡了半个时辰,再观察水盆,发现布片上的血液并没有淡化太多,水只有一点淡淡的变色。
这说明血浸入布中已经很久了,与布合二为一,如同为其染了色,很难轻易脱掉。
由此可见,血布的来源并非现在,至少有三个月以上了。
此布并非普通布料,即便是染了血,同样一眼就能看出来,出自富贵人家,而且唐思绮很肯定,它是从衣服上裁剪下来的碎片,并非用于其他用途。
正中一块精美的绣花,显示出主人应是女子。
因而血布的主人,准确地说,是“血”的主人,很可能已经死了三个月以上了,并且此人死之前一定流了很多血。
所以死亡方式就有两个可能,一个是死于外部袭击,一个是死于毒物,吐血而亡。
她想了想,又从工具匣中取出银针,探入水盆,银针没有变色,她用血布擦了擦银针,还是没有变色。
无毒?
婉娘见她摆弄来摆弄去,好奇地问:“这样能从布上看出什么呢?”
唐思绮给她解释:“流了这么多血,多半是被凶器刺杀而死,我刚试了,血里无毒……”
话说到一半,忽然意识到自己大意了。银针试毒只能试出砒霜之毒,若是其他毒物,是试不出来的,怎能这么武断的下无毒的结论呢?
她想了想,问婉娘:“家里可有动物?”婉娘点头:“后院养了些鸡。”
唐思绮一喜:“去抱一只来。”
婉娘刚要走,唐思绮又补了一句:“抱个弱一些的,万一有毒……别浪费了家里一只好鸡。”
婉娘一笑:“不要紧的,只要能帮的上相公,一只鸡不算什么。”
很快,一只公鸡被抱了来,唐思绮将它放在水盆前,公鸡“喔喔喔”地探了探脖子,将喙深入水盆里喝起水来。
唐思绮屏住呼吸,静静观察着,公鸡喝完水,抖了抖翅膀,大摇大摆地来回溜达,啄啄这里,啄啄那里。
中间看见唐思绮脚下湿漉漉的布,又好奇地扑腾着翅膀,将布叼在嘴里啄来啄去,玩了一阵,失去了兴趣,将布甩在一旁,大摇大摆地往门外走去。
看来的确是无毒了。
唐思绮看着大公鸡走远,暗自琢磨,布上的血究竟是衣裳主人的,还是他人的?
如果是主人的,究竟是砍杀了哪里呢?脖颈?腹部?血量之大,多半是要害。
死者是谁?孙彻是如何拿到这块布的?又为什么要研究它?
正百思不得其解时,婉娘突然惊叫起来:“姑娘!姑娘快看!”
只见婉娘手指着门外,瞪圆了眼睛。
唐思绮顺着手指尖看过去,刚才还威风凛凛的公鸡,此时倒在了院中,双翅不停地扑腾,两只爪子正在抽搐。
她一个箭步奔出去,蹲在公鸡跟前,公鸡仍在挣扎,笨重的身子却怎么都立不起来,一上一下地打着挺,尖尖的喙张的大大的,却一声都叫不出来,不一会,竟从口中开始喷涌鲜血。
唐思绮立刻退开一步,表情严肃说道:“我们赶紧去清洗!这布有毒!”
为了弄清楚血布上究竟有何种毒物,接下来,唐思绮叫婉娘去找了京中最好的药房师傅,很幸运,那师傅年轻时走南闯北,还真的有自己的一套验毒之法。
他将血布剪下一角,置于火上进行烘烤,之后,观其色,火焰之上,竟发出幽幽蓝气。
“我果然没猜错,能让人短时间吐出大量鲜血的毒药,当属南疆一种苗毒。”
“苗毒……竟然是来自那种地方的邪毒。”婉娘浑身冰冷,她连连道谢,又塞给老师傅不少钱,忙不迭地跑回家告诉唐思绮去了。
……
自从发现了布中含毒,血液主人的死因就已经确定:中毒身亡,且毒物稀有,是来自南疆。
而刚刚还没有想明白的关节,经过这一惊吓,一下子打通了很多。
比如,孙彻能接触到的案子,极有可能是大理寺接手来的案子。
于是,她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大理寺应该是审理了一桩下毒致死案,但在审理中也许藏有什么猫腻,而这猫腻被孙彻偶然发现,他偷偷裁下死者身上染血的布片,回家暗中研究,也许还没研究出结果,就被大理寺的人发现,因此丢了命。
再联想到卢克索对于孙彻失踪漠不关心的态度,这事儿,一定跟卢克索有关。说不定就是他下令灭口。
如果能进入大理寺查阅半年内人命卷宗,或许就能发现更多线索。
可以她们两个女子,接下来的事根本办不到,正是基于这个理由,她才认为必须要面圣,毕竟,对手卢克索是堂堂大理寺卿,而她无官无职,若要查大理寺卿的问题,需得见天子才行,否则若是被发现,说不定也会落得跟孙彻一般的下场。
……
说完这一切,唐思绮深深拜了一拜:“皇上乃当世明君,孙彻死于非命,死因若是因为伸张正义,那这背后的事情就太过令人心寒。民女想,皇上一定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朗朗乾坤,哪能被徇私枉法、做恶之人亵渎,不仅枉费了皇上一片治国之心,更是给这盛世抹了黑,所以民女才斗胆请求面圣,希望皇上能下令,彻查孙彻死亡一案!”
这番话,来之前她打了很多遍腹稿,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先给皇上戴好高帽子,他就算不答应,总不至于为难自己,她虽然想帮婉娘要个公道,可面圣的根本目的,是她唐家的案子,她得给自己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