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若康……”陆旭秋皱着眉头呢喃着,他搜刮了一圈回忆,确信自小到大从没听过这个名字,也没有在家里的相册看过任何陆维倾与大学好友亲昵的合影。

当然他相信叶沛元说的全是真的,无论是激动的颤抖,还是失落的耸肩,这些情绪都太真实了,真实地令人心疼。

但是,他心里实在忍不住嘲笑这个叫闻若康的家伙,对谁深情不好,对陆维倾?要知道千里冰封终有一日瓦解消融,死水废土亦能等待焕发生机地那天,但面对一个没有爱的男人,任何付出都是徒劳无功的。

甚至名字都不会被他提及,那样的微不足道,仿佛未曾来过。

当然,也许不久之后,待他离开这个家,他的存在也会被男人干干净净地删除,不会留下任何一回忆。

不过那又怎么样呢?他不会和闻若康一样被圈在陆维倾这三个字里这么久,都无法解脱。

他会比男人更干脆地离开,一定会的!

【作家想说的话:】

【我一定会更干脆地离开!】好一个flag!

【我一定会每天日更,麻烦大家给我投票点赞哦!】

第四十三章 感同身受

“你插手的事情太多了,既然这样的话”男人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叶沛元,威严甚重,“我们的关系就此结束吧。”

不带任何一丝一毫的停顿,非常干脆地斩断了两人多年的关系。

叶沛元起初也以为这不过是男人的一场气话,两人怒气冲冲,一言不合吵翻很是正常。毕竟“结束关系”这件事情在这十年里发生过不止一回,总是以叶沛元的反反复复为开始结束,唯有这一次是闻若康提的,决绝地没有任何回转的余地。

大约过了两个月,他贱骨头就犯了,冷静下来想想陆维倾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算是老情人也是分了这么多年的老情人,早就没联络了,何况现在人庸俗成那样,白月光成了饭米粒,他就不该当回事,所以当他蹲在男人家门口等他回来的时候,原是做好了挨顿鞭子就好的心理准备。

可是对方却甩开他的手告诉他,你不用跪着,我们现在没关系了。

“你说养条狗十年了,也该有点感情了吧,他怎么能这么绝情……”

叶沛元带着抽泣的声音让陆旭秋觉得很耳熟,哦,他顿了顿,原来这话套在自己身上一样,感同身受不过如此。他不由自主地揽过叶沛元的肩膀,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安慰他的时候更像是安慰自己。

那个暑假的后半段,两个人因为这一场“意外”的彻夜长谈变得亲密无间,他们开始分享不堪回首的过往,以及难以启齿的秘密,双方经历了对方的人生,才让懂得变得更为珍贵。

脆弱,会拉近彼此,推心置腹的交谈,就像在彼此心里画了一个圈,他是懂我的,我们是一类人。

这给了陆旭秋极大的心理依靠,这是除方瞬然之外,他第一个交心的朋友,而这二人又有着不同的意义。作为他最好的哥儿们方瞬然的个性是天真又简单的,无论是念书还是打球,都是没心没肺的一根筋。他喜欢然然这一点,正因为他的无忧无虑,相处起来才倍感轻松愉快,就像两个普通的大男孩,捣鼓些恶作剧,做些蠢事,说点低级笑话,这些种种不起眼的小事,令他的学生时代充满色彩。

然而,仅有快乐也是不够。更深的更多的情绪,他没办法倾诉方瞬然。一方面,他不知名地厌恶和方瞬然倒苦水的自己,那种抱怨陆维倾的模样他自觉很愚蠢很丢脸;另一方面,性情阳光的人,他们对负能量有包容心,却难有同理心。

理解是同龄人给不了的东西,大家经历不同,又心智不深,很难强求对方换位思考,只有人生慢慢拉长,见识拓宽了好几个维度,才能体会百般滋味,“恨”这个字,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并且从不是单向而生。

相比之下,叶沛元比自己年长,不会如方剑那样给出两相平衡的答复,也不会像方瞬然那样歪着头,虽然安慰着他但眼神里总是充满费解,叶沛元总能一阵见血地捅破问题的本质,又能给予他恰到好处的帮助与指点。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个少年罢了,就算比同龄人心智成熟一些又怎么样呢,有个人愿意无条件站在他那一边,对他而言,就是实打实的信赖,是他最需要的东西。

所以无论是叶沛元随性又古怪的个性,坦率又直接的态度,甚至另类的性向,奇葩的性趣,陆旭秋在划归“自己人”这一派后,通通能够接受。

他会耐心地听男人讲他的过往,怎么入圈,怎么遇到前主人的,又怎么磕磕绊绊过了这些年……不可思议的人生阅历,像一出没人敢写的电视剧。1

虽然这样带来了一定的后遗症,在陆旭秋努力理解叶沛元的种种选择后,不可避免地被影响着。在有一天,他惊觉自己对SM圈的玩法了若指掌的时候,可怕的念头正暗地里催生着,一闪而过像是错觉,可道路已然走向了反面。

很多年后,叶沛元十分后悔自己那会儿喋喋不休地倾诉,他们本该有个好的开始,是他引错了路,才会有后来种种。

一年的时光飞驰而过,仍是这间工作室,家具却全部翻了新,他们两人倚在宽大的沙发上,叶沛元竖着躺在左侧的软皮扶手处,不忘把双脚搭在青年的膝盖上,他的手中捧着画稿在修改作品细节,但动作不够专心,眼睛时不时瞥向专注读书的青年。

一年不到,颜值倒是翻了一倍,去年陆旭秋那张脸上还残留着稚气,个头虽然挺高,可哪儿哪儿都还像个初中生。而现在整体五官都变得越发立体,挺拔的鼻梁刀刻的眉眼,明明没有做当下时尚的发型,就那么普普通通的清爽短发,却无处不在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只这么看着他,脑子就开始胡思乱想,恐怕再过几年,气质渐渐沉淀,不知会有多少男女趋之若鹜。

“发什么呆呢?”陆旭秋听着沙沙声停了下来,再一抬头就看到对方呆呆发愣的样子,有些好笑地伸手弹了弹他的脑门,“看我做什么?你图画好了啊。”

被发现偷瞄的叶沛元立马回过神来,他捂着额头若无其事地指着他衣服说道,“我看你衣服呢?这领子都发旧了。”

陆旭秋穿着很随意,纯白色的T恤和咖啡色的休闲短裤,比在家里的打扮还要惬意。虽然衣服洗得很干净,但纯棉材质的T恤总会慢慢松垮,看起旧旧的。

“哦,这衣服啊,好早之前的。”几年前陆维倾打折清仓时给他买的,基础款式打包了好几个型号和颜色,愣是让他从M穿到了XL,“我这一年基本也没买什么衣服。”

“他没给你钱吗?”

“给了,我没花,存着当学费用。”陆旭秋自从打定主意要早点上大学离开家后,就一直在攒钱,一些是这些年参加各类竞赛的奖学金存下来的,还有是陆维倾每个月给的零用钱。金额不多,都是男人在年初就算好他伙食费、置装费、出行费等等,提前规划好全年预算后,然后每月发给他的。能节省出这点,也是挺不容易的了。

叶沛元本来想直接资助他念书,不过陆旭秋拒绝了,“你能安排我去郑教授的实验室打下手已经很好了,他开的工资完全够的。”

“得了吧,国内博士生顶天四五千块,你这种大一生给到一千就不错了,怎么够你花啊。”叶沛元摇了摇头,他挺不满国内实验室给的那点工资,又穷又累,还得不到尊重,只要不是国家级项目,那经费少得不能看,也就是陆旭秋想做,他才帮着招呼一声,要不然他才看不上这种把人当牛干的实验室呢。

“你以为人人都是你啊,买个衣服都万字打头,我都在网上查过了,B大食堂很便宜的,就这钱够我花的,实在不行,我还能做做别的兼职。”

“哎,对了,要不然你去我表哥的公司实习吧,他们互联网公司远程办公也行的。”

“你表哥?”

“叶正辉,你知道的吧。”

“哈?他是你哥?!”陆旭秋睁大双眼看着他,虽然他早就知道叶沛元出身极好,但还是时不时会被他复杂的家世和广阔的人脉吓到瞠目结舌,譬如这位大名鼎鼎的叶正辉正是当今互联网三巨头之一的CFO。有时叶沛元聊天中提及的某某亲戚,基本都是能在百度搜出条目的名字。

“我和你说过啊,我就是我们家最不成器的,要不是那个人要回国创业,我本来就打算这辈子在美国混混完事了。”叶沛元把啃老说得堂而皇之,毫无惭愧之心,归结于生性太过散漫,他原就是不上进的人格,能混一天是一天,学的是建筑,但搞的是前端艺术,美其名曰才华不能浪费给开发商的坑钱项目,但归根究底,他就是不想过朝九晚五的辛苦生活。

原先为了闻若康,他还能在北京装装样子,在父母面前扮演一位安安稳稳上班族的形象,闹翻之后,他彻底甩手不想干了,借着发小的项目随便找个借口,像避难似的躲到了这里。

“不逃不行啊,我妈忙不迭地要给我安排相亲。”叶沛元苦笑着摇摇头,这么多年,二老还这么固执,明明外头的风言风语一点没少,仍是不灭他们要掰直儿子的决心。

“可你这项目也快开发完了,之后怎么办呢?”

“走一步看一步吧。”叶沛元叹了口气,他从沙发的一边滑到陆旭秋身旁,脸靠在他的肩膀,依靠着他,“等你开学吧,我们一起回北京。”

“好啊。北京有你,也算是有个熟人了。”陆旭秋自然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