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1 / 1)

非常可惜的是,许安小朋友并没有找到这只小蟋蟀,于是她故作老成地叹一口气,准备转身回去,以免挨骂。

她低下头慢吞吞地走着,百无聊赖地提着路上的小石子,却不小心将石子踢到一条水蓝色的牛仔裤上。

“对不起对不起!”还未来得及看看这个被她踢到的到底是谁,许安小朋友连忙道歉,道完歉后才抬头望去。

童稚而明媚的苹果绿圆眼直直对上了一双哀伤却温柔的灰绿色眼眸,许安小朋友望着眼前陌生的男人,哈喇子一下子就流下来了。

“哇你好漂亮,可以做我男朋友吗!”

许晨只是抬头看了看树的功夫,倒霉女儿又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他环顾一周,在草丛前发现了被抛下的可怜小熊,于是向那边的野草与灌木径直走去。

刚一拨开草丛,许晨就听到了女儿胆大包天的调戏话语,气得直接冷笑出声,一个眼刀甩去,却猝不及防地见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好久不见。”Chris弯起漂亮的眼眸,金色的睫毛在日光下像透明的羽翼。

许晨一时沉默,只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Chris比他上次见时状态要好多了,那时他正面临父亲旧部的追杀,只能和许晨在贫民窟的黑诊所内悄悄碰面,两人就在弥漫着潮湿与血腥味的房间内,沉默地看着彼此。

四年之后再见,Chris的头发又长了些许,仍是高高地束成一个马尾,如绸缎一般柔顺耀眼,但气质中增添了几分上位者的淡定自若。

见许晨不说话,Chris抿紧了嘴唇,唇线不自然地颤动着,伪装出来的稳重面具被直接打破。

在爱面前,任你再权势滔天,也不过是一个无措的少年罢了。

红豆开了一茬,明年仍会新生。

相思亦一样。

许晨抱起在一旁好奇打量他们两人的女儿,淡淡地说道:

“回来就好。”

---正文完结---

【符珏番外】枪花与小狗(be预警)

【作家想说的话:】

感谢【果花】老师送出的【么么哒酒】、感谢【momo】老师送出的【玫瑰花】!!

这个番外写得我文思泉涌,迫不及待出来创人,果然写be才是最爽的我好快乐(爱心)

-----正文-----

我很庆幸自己在这个时候还能保有一丝理智,让我能回想起当年和顾毓相遇的场景。我问自己到底后不后悔救了他,但是我的时间已经用尽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和他都不会知道了。

大概在9年前左右,我在海外最富盛名的医学院拿到了我的博士学位,兴致勃勃地想要回国大展身手。我想上手术台,我想发顶会顶刊,我想评职称,总之就是将自己往大众认为成功的那条路上推,直到我遇见顾毓。

那时我所在的医院组织了一次义诊,就在贫民窟那边。其实我当时觉得很无助,因为那些暮气沉沉的老人、那些希冀又绝望的小孩,他们的病不在于现代医学的局限,他们的病在于穷。

所以我只能安慰,对,一个医生,我能做的事情只是安慰。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一个暴雨天,因为我忘了带伞,原本烦闷的心情在被大雨淋上头的时候直接爆发,这时候一个血人从暗巷中冲了出来,然后径直倒在我面前。

我当时真的吓了一跳,心想这不是碰瓷吗,然后我蹲下身去看那人。

“那人”这个说法其实不准确,应该说那是一个还未成年的小孩。他长了一副过分可爱与漂亮的脸,但浑身上下都是火药的硝烟味。他的身上有三处枪伤,血液从枪眼里像失去动力的喷泉一样漫出来,流淌在脏污的地面上。

我顺着他的枪伤一直往上看,直直对上了一双阴柔却狠戾的眼,那孩子的眼神像狼一样凶狠,又像淬了火的钢铁一般顽强,我在他眼里看到了惊人的求生欲望,于是我把他捡回了家。

说来也是非常突然,因为我这人其实从没捡过什么东西回家,连猫猫狗狗都没捡过,结果一捡就捡了个大的,我捡了个小孩回家,然后悉心照顾了快两个月,小孩终于能下床了。

在他不能下床的两个月里,我们几乎很少交流,我仅仅知道他的名字叫做顾毓,他是一个被抛弃的孤儿,其他事情我一概不知。

在他能正常生活之后,我本应该将他送回贫民窟,只是这该死的恻隐之心,或者说是出于一种高高在上的好奇,我主动提出希望他留在我家里,我提供学费让他完成学业。

我很好奇,有着这样的眼神的孩子,在我的帮助之下,到底能过上怎样的人生呢?

于是那年开学之后,他被我送到了当地的一个私立学院,开始接受精英阶层的教育。我发现这个孩子成长得非常快,不过短短的一个学期,他迅速地融入了周围的环境。

他像一条变色龙一样,原本阴郁而凶狠的眼神变得柔和而亲切,因为常年受伤而有些佝偻的身形变得挺拔起来。

他在校园里的杨树林中行走,手里拿着一本书,看上去比路旁的白杨还要更有风骨。

最聪明的是,他用上了身边可以用的一切资源。

白天在校园里是风光霁月的校草,但他晚上回到家,却还是那个被抛弃在贫民窟里的顾毓。我一直都觉得反差太大的人是危险的,因为人前人后有反差,说明他们的自我保护机制过于强大,在和这类人交往的过程中,我很容易成为他们自我保护过程中的炮灰。

但当时我蠢得离谱,为顾毓只在我面前展露出这不为人知的一面而沾沾自喜。

有时候顾毓会在半夜出门,我们心照不宣地不提起这件事,我躺在床上也假装没有听到门传来的咔哒声。第二天早上顾毓便会自己去学校,我的餐桌上会多出几张纸币,我也从来不问他这些钱是怎么来的。

现在想来,也许是因为我过于默许的态度,才让他走上了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到了他高中的时候,顾毓已经有办法自己搞定高中学费了,我不需要再为他在金钱上操心什么,但他还是没有选择搬走。我的家可能就像他的安全屋一样,白天他以光鲜的皮囊行走在日光之下,深夜里来到我的客房内躲避一切。

我都很难想明白顾毓到底是怎么分配时间的,因为我当时在高中时期相当努力专注,最后考到了A市最好的大学,而顾毓白天读书晚上出门不知道干什么,也考上了和我一样的大学。

大学之后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他没有和我说过他到底在做些什么,只是每天都有不同的人轮流来敲门,于是顾毓便又带上了那副亲切温和的假面,出门与他们商量不知道什么事宜。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那时已经将手伸去一些灰色地带了,虽然我也有几分猜测,但我还是没有阻止他。

他在阴暗而没有希望的贫民窟中度过了他的童年,长大后他的欲望泛滥得像一只饕餮。他疯狂地玩弄着金钱与权力,将身边一切可以用上的东西都做为交换,去赌一个权势滔天的未来。

在这个时候我开始有想过劝他,但每次对上他汩汩涌血的枪眼、对上他像狼又像火焰的眼神,想到他如今危险的处境,我又选择了把嘴闭上,默默地为他处理伤口。所以我说我到今天的下场其实都是必然,是我自己活该。

我和他关系的根本转变也在于这个时期。我记得某一天他回到家,昂贵西装上的脂粉香气掩盖不住火药味和酒味,一看就是在什么灯红酒绿的宴会上开了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