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1 / 1)

猎头 高子谦欧阳博 3486 字 4个月前

她尴尬地想了想,眨巴眨巴眼睛转换话题:“诶,对了,你跟博士怎么样了?”

宝慧的思维马上很顺利地被转移了,咬咬牙,面色沉沉坠下去,她扬起手将面前青花大瓷缸里的水勺拿起来,一瓢水就泼在通红的火山石上,兰翘只听得兹的一声,面上一热,室内温度又上升几分。

宝慧恨恨说:“木呐也就算了,偏偏他们学校还有大把二十来岁的小女生上杠子追他呢,早知道不帮他改变外型了,招蜂引蝶。”

兰翘马上想起那个长相清纯可爱的沈安琪,也咬了咬牙:“现在的年轻女孩怎么回事啊?时兴倒追男人,我二十岁的时候,只有人追我的份。”

宝慧不甘示弱地加了一句:“我也是……还排长队。”

她们两个把手搁在下巴上发呆,一阵顾影自怜,不管多么嘴硬,二十岁不需要搽粉就能晶莹剔透的皮肤是她们的忌讳,危机感如影随形,年轻女孩始终是天敌,有可能抢夺她们好不容易打下的江湖地位,更有可能抢身边的男人。

兰翘郁闷了一小会,站起来把浴巾裹好:“热死了,我要回去了,太晚不安全。韦小宝,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这几天回家晚一点总感觉有人跟着我。”

宝慧笑:“心理作用吧?”

“真的,总觉得身后有人鬼鬼祟祟的,尤其我抄近路过巷子的时候。”

“据统计,85%的女人都有被跟踪的经历,然后有可能陆续收到鲜花、情书,当然也可能有变态者送的死猫,不过不管是什么,大部分在十七八岁的年纪,你都30了还有人跟,说明有魅力嘛。”宝慧嬉皮笑脸。

兰翘严肃地回答:“去,万一劫财怎么办?”

结果那晚又瑜伽又桑拿,体力消耗过度,宝慧嚷着肚子饿,不肯马上回去,拖着兰翘在街边吃宵夜,弄到十一点才算折腾完。

这几天有点反常的闷热,虽然才三月,气温竟然突然上升到28度,兰翘估计下半夜得下雨,想起晾在阳台的被子,不由得加快了脚步。经过那条可以插近路的巷子,她犹豫了一阵,想一想,总觉得朗朗盛世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危险,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走到三分之一处有个转弯,兰翘骤然停下,不知是不是神经过敏,总觉得身后有脚步声,不由得警惕地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夜色如墨,天空有厚重的云朵压下来,街道两边是光秃秃、没有窗口的墙壁,巷口昏暗的路灯简直像演鬼片,空无一人。

兰翘突然觉得害怕,心中有些后悔自己的决定,于是小碎步地跑了起来,她希望自己能够跑快一点,还有一半的路就可以到马路上见到车辆和行人了,比较能够壮胆。跑了没多远,兰翘一抬头,猛然发现有两个男人从旁边的分叉路上绕了过来,在黑暗中伫立,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那两个人离她大概只有十米远,出现得却十分突兀,简直像是已经躲藏等候多时。兰翘心中一紧,脑海中跳出两个字:危险!她脚下只停留了十分之一秒,忽然掉头就往回跑,不出所料,身后马上传来紧随的脚步声,那两个男人已经追了上来。

兰翘从来没有这样痛恨过脚下的高跟鞋和窄裙,这些精致漂亮的玩意让她迈不开步子,只听到后面的声音越来越近,甚至能听到对方粗重的呼吸。她不敢回头,一个劲地低头猛跑,胸口开始热辣辣作疼,脑中已经做好被人抓住就放声尖叫的准备。

黑暗中,她突然一头撞到前方一个人身上,来不及思考,一声啊字便冲出了喉咙,但是很快,一股淡淡的薄荷香味充斥在鼻端。

啊,是他。

兰翘的心陡然安定,令人窒息的恐怖瞬间远离,她觉得安全了。

高子谦的脸面无表情,但是在昏暗的灯光下依然完美无暇,他把手搭在兰翘的肩膀上,却并不看她,而是注视着她的身后。

“嘿,别怕,兰翘。”他轻声说。

第十四章 14-1

兰翘紧紧靠在高子谦身上,急速的喘息还未平复,便听到对面那凶神恶煞的男人说道:“小子,让开,不关你的事,今天我们要教训这个臭婆娘!”一边说着,两人竟从身上掏出了明晃晃的匕首。

兰翘一怔,她身后的高子谦也是一怔,然后她感到高子谦将她猛力一推,低斥一声:“跑!”

兰翘来不及细想,转身就跑,跑出一段距离后,忽然大惊,这寂静的巷子里除开自己的脚步,竟然没有他的声音高子谦并没有跟上来。

她马上明白,高子谦是担心被那两人拦住,所以此刻正留在原地单人匹马地阻止他们,她迅速停下脚步放声尖叫:“救命啊!打劫!”同时拿出电话打110,也不知是不是过于紧张,按电话的手指一直发颤,好不容易按下去,竟然是忙音,兰翘等不到电话接通,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便折了回去。

就在她跑开的这么几分钟里,那条昏暗的小巷里显然已经经过了一番搏斗,高子谦半靠在一边墙壁上,皱着眉,捂住自己的胳膊,那两个人中有一个伏倒在一边,另一个拿着手中的小刀喘着气。

虽然兰翘小腿哆嗦得厉害,依然努力用最镇定的声音道:“我报警了,还有两分钟警察就到!那边有吃宵夜的人也已经过来了!”

持刀男子狠狠地瞪着她,显然把她刚才的尖叫听得清清楚楚,考虑了一下,终于扶起地上的同伴,转身一瘸一拐地走了。

兰翘松了一口气,跑到高子谦身边,伸手去扶他,高子谦轻轻地哎哟了一声,兰翘觉得触手粘稠湿热,低头一看,竟然是一片猩红。

她不由得一呆,慢慢地蹲下去,小心翼翼地从后面揽住他的脖子,把头贴到他颈后的发根上,眼泪,猝不及防地滚落了下来。

高子谦动了一下,低声说:“别怕,没什么事,就是胳膊上被划了一刀。”

“可是……我有事。”兰翘哭了起来。

他们两个人就那么相拥靠在一起,昏暗的路灯将他们的影子缩小,最终两个融合成了一个。

夜间的急诊部,嘈杂喧闹,兰翘低着头坐在走廊的椅子上发呆。

高子谦手臂被划伤,在急症室里面缝针,她的手上搭着他的外套,血液已经凝结,在褐色的外衣上显出一股几近黑色的暗红,触目惊心。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但是在危险来临的时刻,他毫不犹豫地挡在她的前面,保护了她,兰翘说不清心中复杂的情绪到底是感动还是内疚,只觉得一片紊乱,理不清、语还乱,她后怕地想,如果……如果今天真的发生了什么不可挽回的意外,竟然有那么那么多的话还没来得及对他说。

他什么都还不知道,甚至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喜欢他,喜欢到明明知道警察不会来,也要转身回去和他一起面对危险;而他,也没有告诉过她,他是那样的爱她,爱到愿意为她挡住劈头而至的刀刃。她一直在心底里肖想着惊天动地的爱情,结果这份爱情就这么从天而降砸在她头上,简直让她手足无措。

她呆呆地坐着,隔壁有个陪妻子过来看急诊的男人望了她半晌,似乎是忍不住,终于道:“嗨,你电话响呢。”

兰翘魂不守舍地抬起头, 终于恍然大悟,哦了一声,又手忙脚乱地掏了一阵才把电话拿出来:“喂?”

电话那头的人明显怔住了,静默一会,有个男人的声音说道:“你是谁?子谦在哪?”

兰翘有些没醒过神,低头看一眼手机,才发现是高子谦的,她想了想,轻声回答:“我是他的朋友,我们现在在医院。”

兰翘从没想过这辈子还有可能见到高子陌,而且竟然还是在医院这种奇怪的地方,这更让她感到无比尴尬。

四年多以前的一个夏天,一个同事生日,他们去了钱柜唱歌,她明明是个摇骰子的高手,但那天不知为什么,总是莫名其妙地输,然后便莫名其妙地喝,一杯接一杯,喝到后来,竟然还跑去洗手间吐了。从洗手间出来以后,又莫名其妙地碰到一头维尼熊拉着她合影,她更加莫名其妙地走错了包厢,然后碰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

那时候她还年轻,孤身一人在外闯荡,工作又不顺意,心灰之下觉得如果能钓到一只金龟也是不错的选择,是以对那个高调张扬的男人一点也不讨厌。高子陌彼时开一台黑色的敞篷莲花,容貌清俊明朗,坐在他旁边的时候,她故作矜持地顾盼生姿,路边女人们艳慕的目光,让她有一种强烈的虚荣感。现在后知后觉地回想起来,高子谦与高子陌的外貌是有几分相像的,他们的五官轮廓都很深,鼻梁高挺,只是高子谦的眼睛是痕迹很深的双眼皮,笑起来便像路边开得灿烂的桃花;而高子陌却是单眼皮,又因为极少笑,所以眼神总是冷冽而深邃。

十个普通的女人里面只怕有八个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过钓金龟婿的念头,兰翘并不为自己觉得羞耻,她羞耻的是,曾经约会过的男人竟然是现任男友的哥哥,简直像看TVB剧集一样神奇,唯一万幸的是自己没有一夜情的爱好,不然真要羞愧致死。

前几天在公司酒会上,兰翘从欧阳博口中已经知道高子陌与高子谦的关系,所以在急诊室门外与他重逢,只是微有脸红,但是高子陌明显比她震惊,脚步也停滞下来,过了一会才犹疑着说:“你……你是……”

兰翘硬着头皮道:“我是高子谦的朋友,我叫兰翘。”

她敢打一块钱的赌,这位走马章台,酷爱流连花丛的高家二公子就算还记得她,也必定已经不记得名字,他们通共见过两次面,此后便黄鹤杳然,在她之后,他只怕又去过一百次娱乐场所,认得过一百个像她一样的女子,并且统统带上自己的跑车,能记住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