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又不知该说些什么,磨磨蹭蹭了半天,吐出一句,“对不起。”
骆霄抓了抓头发,“为什么道歉?喜欢一个人是自己的决定,谁说对方非得要反过来也喜欢你?这种事,哪有谁对谁错?”
“不过,我可没说要放弃!”他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
喜欢一个人是自己的决定,即使对方没有表示,也无非对错,更不要轻易放弃。
林曼忽然有些佩服骆霄,对于单恋这么高付出低回报的事情,能这么想的人真是勇气可嘉。
她又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自己身上:她有同样的这般勇气吗?
正在出神,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嗡嗡”地震了两下。
九十. 下楼见他
看到手机屏幕被“Mstr”的缩写名称点亮的瞬间,林曼的眼睛也被点亮。
程嘉煜说,“在‘百香鼎’?”
林曼在大家开吃之前拍了一张桌上火锅的照片,发给了程嘉煜,还在自己的餐盘上摆出了一个笑脸,配上了一句,“主人早!”
用的原料是香菜。
安静说香菜是火锅蘸料的灵魂,林曼拿来玩儿真是暴殄天物。
林曼看了看她酱碟里香菜和其他蘸酱的比例,感觉安静在吃草。
程嘉煜没有马上回复,她并不奇怪。
刚才时间还早,美国天还没亮呢,他可能还没起床吧?
不过仅凭一张铜涮锅的照片,他居然看出了是哪家饭店?
林曼很惊奇,这家火锅店也不是什么百年老号,程嘉煜认得出来,就证明他最近几年肯定也来过。
自从回国,林曼只会在早晚跟程嘉煜发信息联系:一来有昼夜颠倒的时差,二来毕竟住在家里,打电话不是特别方便。
这么想着,她越发想念起他的声音。
骆霄紧紧盯着林曼侧颜的轮廓,看到她长长的眼睫忽闪了一下,是掩盖不住的笑容。
他轻而长地呼出一口气,顿了顿,才转向林曼,“那我先回包间了。”
女孩的表情是没有滤镜的坦白,那种开心像是在花蜜里浸泡过,似乎只要站在她旁边,就能感受到连四周的空气都被她的心情染得甜香起来。
可惜的是,这种甜香不属于他。
“嗡”林曼的手机又震了一下。
骆霄又把手插进了裤子口袋,有些刻意地摆出了洒脱的样子,耸了耸肩,“一会儿见。”
然后,大步地向聚会的包间方向走回去。
盯着骆霄的背影看了一会儿,林曼才把视线转回了自己的手机。
最新的一条消息在屏幕最顶端安静地等着,只有两个字:
“下楼。”
林曼觉得自己一定是喝多了,揉了揉眼睛,再看那条信息,还是同样的那两个字。
路灯被树枝遮住,落在地上变成了碎光点点,寇寇号:二三0二0六九四三0夜风吹动了叶子,连着地上斑驳的光影也晃动起来。
那些摇摇欲坠的灯光下,站着一个高挑的男人。随意却不失风范的商务休闲衬衫,袖口却卷了起来,环着手倚在车门上,带了点儿散漫不羁。
他听到了动静,抬头,正看见跑下楼来的女孩儿,唇畔浮起一丝笑意,张嘴刚要说什么,就被一个带着铃兰和玫瑰香气的柔软身体扑进了怀里。
那是他给她的第二层肌肤。
程嘉煜被撞了一个趔趄,第一个动作就是下意识地赶紧揽住林曼的肩膀,于是,这个冲撞便成了一个拥抱。
林曼穿的是一条小雏菊图案的复古式法式方领裙,露着线条优美的颈项和清晰可见的锁骨,裙摆在膝盖之上,露着光滑细白的小腿。长发自然地垂落在肩头,像是黑色的丝绸,闪着柔美的光泽。
程嘉煜低头凝视着怀里的软躯,感觉到她缓缓蒸发的温热气息,“喝酒了啊?”
林曼从刚才接到程嘉煜的信息,到一口气跑下楼看见他的身影,就一直处在飘忽的梦境里,周遭的一切都不再有真实感。
这会儿听见他低声地发问,回答之前先做了一个深呼吸,试图淡定,“只喝了一点点。”
程嘉煜只见林曼轻轻抬起头,眼睛里是水粼粼的光影,面色绯红,小嘴一张一合地,好像在说什么,可自己却并没有听见。
“吃饭了吗?”程嘉煜的发问显然不合逻辑,弄得林曼也稍稍愣了一下。
明明给他发了火锅店的照片,不是来吃饭的难道是来相面的?
但是程嘉煜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思维的失常,满眼看见的都是:
林曼身后微风吹过,长发飘起,发梢扫过他扶着她肩膀的手。
程嘉煜的膝盖微屈,轻抵着林曼的腿,口鼻之中呼出的气息竟开始有些灼烧。
没见她只不过两个星期左右,现在竟然有种舍不得挪开视线要一口气看够本的冲动。
“带你去吃好吃的。”程嘉煜又说。
林曼扑哧笑了,也没再多问,只是心里暗想:他是不是刚回来还在倒时差啊?要不然怎么有点儿稀里糊涂的。
程嘉煜给林曼拉开车门,看她往自己身上摸了下,抬头又说,“刚才下来得急,包忘在上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