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秦书就被秦秀叫醒,满脸怨念地看着水三开着玛莎拉蒂绝尘而去,而自己装好各种奇奇怪怪的书穿着校服准备去上课。
以前秦书都会乖乖地背着自己的书包,拿着秦秀给他做的早餐去学校,就算成绩不好,他也绝对是听讲最认真上课坐姿最端正的学生,就算老师实在讲的太过发威导致连秦书都不幸在课堂上睡着了,秦书也绝对是睡姿最一丝不苟的学生。
饶是秦书头脑并不精明,秦秀仍旧为自己有这么个儿子自豪,可是今天早上,她习惯性地把书包和早餐递给秦书的时候,却发现自家儿子嘴角一抽,秦书瞅着映着小猪佩琪的书包,眉头微微蹙起,犹豫了好久终于问,“那是什么?”
“书包啊。”秦秀看看书包,没毛病啊,这可是小书之前最喜欢的书包了。她本来也觉得一个男孩子背着粉色的卡通包显得很幼稚,可是秦书有天不知道为什么,一回家就央求着秦秀给他买一个“社会猪”,还说什么水三哥哥最喜欢社会人了,如果自己有了一个社会的书包,水三一定会喜欢自己。秦秀当然知道水三肯定又捉弄秦书了,但是耐不过秦书的央求,她还是答应了他。然后秦秀发现自家儿子好像挺适合粉色的东西~果然是自己生的孩子,怎么就这么可爱呢?秦秀不自觉勾起唇角,母爱泛滥地揉揉秦书的头发,像往常一般哄孩子一样哄着秦书,“你看,书包上的小猪和咱们小书多像。好孩子都会乖乖上课听讲的,小书是不是乖孩子啊?”
“~咳咳。”秦书差点没被呛死,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相处方式啊!他在到底是接受母上大人关爱智障的眼神洗礼还是背着粉色的猪书包之间纠结半秒,果断选择了背着书包跑了出去,走到花坛前方的时候正好遇见了晨跑回来的水天一,水天一像往常一般说了秦书最喜欢的话,“今天的小书也很社会呢!”
奇怪的是,今天小书竟然没有害羞地朝自己笑一笑,而是跑得更快了,在出门的时候还差点绊倒了。水天一狐疑地看着秦书落荒而逃的背影,心里碎碎念,小书不会真的到了叛逆期了吧?
在上学的路上,秦书都默默把头低着,一边躲避着别人看傻子一般的目光,一边认真回忆了一下自己前十七年的人生经历,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大字,“混吃等死!”在遇见水三之后可能有所改变,由单纯地混吃等死变成了“嘤嘤嘤哥哥我喜欢你+抱着少爷的大腿混吃等死”,思及此秦书就觉得头疼,他想过千万种和水三的重逢方式,却没想到是以这种样子。
混混沌沌地被当了十几年傻子的滋味确实不好,他就像睡在这具身体里面一样,只有极少数的时间是清醒的,其他的时候都是浑浑噩噩,就像佛家所说的被封闭了五识的傀儡,那时候的他就像一具会呼吸的尸体,带着前世的执念,固执地想要履践着前生的诺言。秦书也不知道自己能清醒多久,但是肯定要赶紧把自己的傻子形象重塑一下吧!
秦书在高中部仍旧是无人可望其项背的头号大傻子,蝉联着每一年每一科的倒数第一,就他这种拉低全校平均成绩的渣渣,明德居然还没把他劝退,足以看出水老太爷确实是个有权有势的狠角色。初中部的学生到校时间短,对高中的事情了解还不多,看见他这样的男孩子还是忍不住雀跃地交头接耳。
“啊啊啊!好好看啊,你们说他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女生甲尖叫嘤嘤嘤。
“这么可爱当然是男孩子!”女生乙盯着他的社会猪书包笑出了声。
“学长,我能不能加你□□啊?”一个清秀的女孩子被一群女生推搡着推到秦书面前,女孩子们窃窃私语,她红着脸跑小声跟他说,“我注意你很久了,想知道学长有没有,有没有女朋友。”女孩子的脸红的更深。
对待这种情况秦书一向是熟门熟路,前生他读过私塾也上过西学,除了那些想攀附秦家从小就要和秦书订娃娃亲的女孩子,学校里面秦书也向来不乏追求者,那年代接受过西方教育的女孩子可一点不比现在的女生矜持,有个商会会长的女儿甚至给他写了两年情书外带着送车送房,当然秦书都拒绝了。
所以这种表白都是小场面。面对着女生们起哄的声音,秦书云淡风轻地摇摇头,对那个紧张到说话都结巴了的女生说,“谢谢你喜欢我,不过我有喜欢的人了,抱歉。”
说着秦书就准备离开,女生听到他的拒绝后几乎要急的哭出来,但还是不想就这样放弃,“学长,我只是想认识你,我不会打扰你和你女朋友的,我不介意你有女朋友的。”
“可是我介意。”秦书正色道,“他喜不喜欢我没关系,我既然喜欢他,就会对他负责。”说完这话,秦书很温柔地朝着那个女孩子笑笑,转身继续走自己的路,那个女生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可是却被那个笑容镇住了。
那真的是对一个人用情至深才会有的温柔表情,虽然不动声色,但却明确地表明了立场,不容得任何人染指。
女生在身后像是哭了,她的小姐妹们在一边安慰着她,秦书揉揉眉心,心底咬牙切齿把水三骂了一通,那南蛮子把以前的事情忘了个干干净净倒是乐得轻松,自己还得为他拒绝女生,怎么想怎么不划算,秦书心不在焉地将路边的小石子踢开,他低着头走路,前方却有个人堵在了他面前,那个人穿了一双棕色的马克靴,茶色条纹尼龙裤熨烫的一丝不苟。
秦书头也没抬就朝旁边让让想让那个人过去,但是他往左对面的人就往右,像是和他耗上了一样直直堵住他的路,秦书深吸一口气,觉得有些人真的是太恶心了,躲都躲不掉,一道干干净净的嗓音,半打趣地说,“傻子,居然还有人瞎眼向你表白?”
秦书终于抬头,不出所料对上陆乔安那双半透着压抑的眼睛,陆乔安这个人就是个神经病,自己和他本来就没什么过节,但是自从初二那年以后,陆乔安总是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在秦书身边,背地里做过许多小动作。但是那时候水三还在学校,饶是水三再烦秦书,好歹也会看在老爷子的面子上护着点。自从秦书和陆乔安毕业以后,学校里也不再有人找秦书麻烦,陆乔安应该是考到了北方的一个大学,和水三的学校隔了十万八千里,照理说他已经上了大学,也犯不着单独和秦书过不去,可是陆乔安放暑假回来后,一不旅游二不逛街,反倒是特别乐衷于来学校刁难秦书,除了陆乔安这个人就是个神经病,秦书找不到别的解释。
秦书没像以前一样畏畏缩缩不敢说话,而是笑着回他一句,“巧了,今天瞎眼的人特别多,还有人瞎眼专门朝本傻子身上凑。”
陆乔安狐疑地打量他两眼,像是难以理解秦书突然改变的言行,秦书也不打算和他废话,错过身想去教室,却被陆乔安挡在了路上,陆乔安这人极其爱装,在大庭广众之下言行举止绝对绅士,他半带威胁地再次挡在秦书面前,“傻子,你怎么不结巴了?你以前怎么说话来着,哦,是‘对,对,对不起!’好久没听你说了,怎么,不给我来一段?就说‘对不起’”
陆乔安学秦书结巴的样子极其好笑,他们身边围观了不少人,闻言都笑了起来,等着看秦书笑话,刚才对秦书表白过的女生有些幻灭地看向秦书,女生们开始窃窃私语。
“没关系。”秦书撇他一眼,高冷地留下一句,“对了,神经病的话记得吃药,不要觉得没人说你是神经病你就觉得自己不是,自信点,你就是。”语毕,秦书撞开陆乔安拦在自己身前的手就离开,女生们再也绷不住了,开始大笑起来,确实,比起秦书,陆乔安好像更像个傻子。
陆乔安看着秦书远去的背影,攥紧了双手,在人群的注视中灰溜溜跑了。
沐浴着妹子们崇拜眼神的秦书哼了一声,小小地骄傲了一下,以前想纠缠水三的妖艳贱货足足可以编成一个加强连了,秦少爷还不是以一敌百不带怕的!“本少爷可是身经百战见的多了好吗?”秦书直觉神清气爽连步伐都快捷许多。
第13章:你明天送我上学
秦书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他和秦秀住在水家的阁楼上,水三的房间在三楼,上阁楼的时候有个转角,加了个隔间被建成了书房,本来是为了督促水三多看书多学习的,可是水三对书房里花大价钱收罗来的古书并不感兴趣,一来二去那个小房间就荒废了,倒是可惜了那么多书。
最近书房的灯却一直亮着,当然不可能是水三废寝忘食在里面学习。秦书不知怎么发奋了起来,每天十点下了晚自习之后还要再到书房学习到凌晨,水天一听说这个消息之后觉得这是一个调戏秦书的机会,于是端着果盘带着酸奶过来玩投喂游戏,顺便还准备在秦书做到一加一等于几的时候给他辅导一下。
水三眼见着水天一衣着暴露地钻进书房,对其嗤之以鼻表示非常嫌弃,“老牛吃嫩草?”他这样说着,却忍不住顺着尚未被水天一掩紧的门缝看进去,秦书坐在书桌前拿着写着什么,他仿佛遇见了什么难题般眉头微微蹙起,笔尖在灯下晕开一圈金色的涟漪,打在他的侧脸上,半是温柔半是锐利。
“哼!年下才是真爱,你懂什么!”水天一对着他吐吐舌头,砰的一声关了门。
秦书全程就像没听见他们两个人的对话一般,连看都没看水三一眼。水三哼了一声,对着关紧的门挤眉弄眼了许久,心里越想越不爽。小傻子最近这是怎么了?以前找到机会就朝自己身边钻,最近却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虽说见到自己也没躲开,可是眼睛里明摆着是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甚至连打招呼都是恭恭敬敬地叫少爷好,虽说水三确实是听家里的仆人叫自己少爷听惯了,可是这话从秦书嘴说出来,怎么听怎么别扭。
水三对自己的男性魅力一向极其自信,照照镜子觉得自己仍旧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既然不是自己出了问题,那一定是秦书出了问题。“靠!到底发生了什么啊!”水三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秦书究竟怎么了,只觉得越想越生气,索性摔门进了自己房间,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面抽出一本《黑道少爷的天价娇妻》开始看了起来。
秦书全然没有意识到水三的情绪,他清醒了好几天,正忙着重塑自己在学校里面的人设,一时半会儿也顾不上水三。他在明德的定位是学渣,明德对学渣的待遇一向不怎么人道,秦书只去上了一天课就发现了情况极其不妙,全班都把他当成傻子欺负,就算是安静地坐在教室的角落,也总有人莫名其妙来挑衅。
他的座位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身边除了浅蓝色的垃圾桶,连个同桌都没有,班上的同学像是故意刁难他一样,零零落落的纸团都被故意丢在秦书身边,“傻子,帮忙捡一下垃圾!”秦书懒得和他们争辩,秉着爱护后辈的传统美德,秦书捡了差不多一个上午的垃圾。
温顺的态度招来的往往不是别人的尊重与谢意,而是习以为常后别人变本加厉的指使,所以当一个零食盒砸在秦书脚腕上的时候,他想都不想地朝着那个丢垃圾的男孩子说,“捡起来。”
丢垃圾的男孩子一看就流里流气,秦书对这个人有些印象。这个人叫刘奇,属于混混中最不入流的那一类,天天在班上欺负女生羞辱男生,尤其喜欢欺负秦书,仿佛看着秦书出丑能显得他多么厉害似的。班上的人大都嫌弃刘奇,却又不敢真的和小混混对着干,刘奇深谙欺软怕硬之道,把秦书当成了出气筒,每当他想要吸引别人注意力的时候,总是免不了对着秦书胡扯白赖一道。很大程度上,班上欺负秦书的这股恶习,就是刘奇引起的。
这两天刘奇应该又是看上了班上哪个女生,又开始恶意碰瓷,把盒子砸在秦书脚腕上后,他和他几个哥们儿就围了过来,嘴里尽是些不干不净的话,等着秦书像以往一样结巴着道歉,但是今天他们等了许久,也没看见秦书真的哭出来,倒是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弯刀片儿一般的睫毛凛冽地搭在眼上,声音里是不容抗拒的命令,“捡起来。”
围在一旁准备看笑话的人们都被他这句给震惊了,刘奇也愣了,站在秦书面前像个傻子,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被一个塑料盒砸在了脸上,饼干的碎屑洒在地上,刘奇的眉间也沾上了些许。这次班上的人总算反应过来了,目瞪口呆地看着坐在原地拿纸巾擦手的秦书,他的神情依旧是淡淡的,刘奇丢了脸当然不肯善罢甘休,冲上来就往秦书身上扑,秦书毕竟也是个前土匪的压寨夫人,又参加过抗战,虽说打人他不在行,可是枪林弹雨里面躲避惯了,身体的反应还是极快。秦书一个灵活的闪身避开刘奇,又顺着他的方向一个借力把他丢了出去,刘奇磕到了下巴,龇牙咧嘴的样子好笑极了。
一直被他欺负的女生们终于看见他出丑,都噗呲笑出了声,笑过后又偷偷打量着一直被她们忽略的秦书,在女生眼中,一直傻乎乎的秦书其实也是挺可爱的,可是因为别人把他说的太过不堪,所以女生们总觉得和他玩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今天的秦书却给人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觉,整个人都多了一份生人勿近的气场,唔,或者是精明,刻薄的精明。
秦书顺着刘奇的目光看见一个女生,那个女生看上去有些神经大条,完全不懂这两人干嘛都看着自己。秦书叹口气,明白了这个女生应该就是刘奇喜欢的人,他看看还在地上抽抽的刘奇,还是忍不住以过来人的语调提醒他,“年轻人,以后别用这种不入流的手段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了,关键看长相。”
刘奇从地上爬起来,甩甩手,丢下一句狠话,“这事儿没完,傻子你给我等着,明天晚上放学别想走!”
秦书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又扯出一张抽纸擦擦手,明摆着满脸嫌弃。女生们瞬间炸了,刘奇今天被整的这么惨,本来还有点害怕他的妹子们也忍不住开始嘲笑他,“噗哈哈哈神他妈年轻人!”
“关键看长相,我爸是开整容院的,现在在预约半价哦!”
“以前没发现,秦书还是个吐槽帝啊!”
或好奇或崇拜的目光朝秦书打过来,秦书在心中感叹,这个年代的学生们就是过的太闲适了才天天事情这么多,秦书一边感慨自己青春不再,一边想了想水三那张欠揍的脸,总觉得现在的水三还太嫩了,唉,年轻人啊年轻人,“年轻真好。”秦书颇有感触地走出教室去饮水机那边接了一杯水,结果刚回来就听见女生们在议论自己。
“这叫真人不露相。”一个女生神神秘秘地压低声音说,“我听说他其实是军区一个大官家里的童养媳~哎呀,男生怎么了!军人就好这口!”
噗~秦书呛了自己一口水。
等到真正开始上课,秦书才发现崩了学渣人设对他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他小时候读的是私塾,四书五经六艺史著,本本精通。长大后又被他爹逼着上了六年联合商学院,全英文教学方式下培育出来的英文水平绝对是无可挑剔的。
以前的底子没丢光,秦书学起语文英语历史简直是小菜一碟~除了数学。前世,在秦书还没有被水三抢上山头的时候,他一直觉得自己会成为一个文学家,所谓文学家,就是除了数学,什么都会~这几天秦书都在尽力刷数学题目,所幸他并不笨,虽说学的很困难,但也不是补不起来,沉迷于学习无可自拔的秦书自然照顾不到水三的情绪,加之学校里还有那么多动不动就想要欺负自己的小朋友,这精力完全分不过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