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1)

“诶,阿羽,你怎么不问清楚事实就怪我啊?这事又不是我的错。是那两小子插队,还要把包子全都买去了,我这才急了。倒是你,干吗跟那儿扯谎说是我娘病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娘她早死了。”

“哼!我这么说,还不是为了顾全你的面子嘛!虽说大家均不是知根知底儿的,但也都在城北住着,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若是我就这么把你拉开了,到时候你谢三爷不就成了临阵退缩的胆小鬼了嘛!你少拿良心当狗肺。”

“阿羽,你这话就说得奇了。听你那意思,敢情还是为了我好啊?你要真是为了我好,别把我拉走,不就得了!怎么着,是不是怕我打不过那两小子?那你也太小看我谢三了吧。这城北的那些地皮流氓哪个是我的对手?看那两人长得也不怎么结识,肯定经不住我几下子。我非把他们打得满地找牙不可。”

“我说,你那里面装得都是面疙瘩吧!”燕惜羽用指关节没好气地敲了一下谢三的大脑门,“我信你是有那个能耐,但是下手前也得看看对方是什么人吧!你见过有普通百姓拿那么多的银子买包子的吗?别说是给二十两,就是给十两,那张老汉也算是占了大便宜了。换成你,你会这么做吗?”

“这?”谢三顿时语塞。他刚才就光顾着生气被人插队的事了,还真没往里细想。不过就这么给燕惜羽堵回来,他也心有不甘:“那可说不好,保不齐是那两小子抽疯,没事就喜欢乱砸银子。也有可能是他们太想吃那包子了,生怕今儿个赶不上,所以就下了狠呗。”

“嘿!没想到,你还真是能死嗑啊!好,好,好,我来问你,你注意那两人穿的鞋子了吗?”燕惜羽抱胸看着谢三,脸上的表情出奇的认真。

“鞋?什么鞋?他们身上都是粗布衣服,那鞋还能有什么特别的吗?”谢三挠了挠后脑勺,试图回想那两人的装束。

“你呀,我就知道你顾头不顾脚。”燕惜羽叹了口气,“你就没发现,他们穿的鞋子是京城最有名的‘无针坊’的出品吗?”

“什么?”谢三瞪大了那双绿豆大的小眼睛,高呼了一声。不光是震得对面的燕惜羽双耳嗡嗡作响,更是引来了路人的频频侧目。

看见燕惜羽苦着脸直掏耳朵,谢三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太大了。他连忙拉着燕惜羽闪进了个路边的小胡同,探头探脑地向两个路口张望了一番,然后小声道:“阿羽,你可看清楚了?那真是‘无针坊’的鞋子?”

“嗯,昨天我还去那里替绿醉公子取鞋子来着,不会看错的。‘无针坊’的布鞋鞋面上用的青布是他们自己漂染的,外面绝没有一样的颜色。”

“完了,完了!”谢三一听,急得冷汗都冒了出来,“‘无针坊’的普通布鞋也得三十两一双,城里的老百姓哪有穿他家东西的?看来那两人一定是有来头的人物,这,我……”

“别那么担心。”燕惜羽抬手拍了拍谢三的宽肩膀,“他们若是想为难你的话,刚才就不会那么轻易让我俩离开了。而且他们不认识你是谁,你也不是什么名人,不用怕他们会找上门来。”

“真的?”谢三知道虽然燕惜羽和他一样,不过是“春情欢”的一个下人。但是这小子却和他们这样的粗人不同,看事情比他们都深远。所以他听到燕惜羽这么说,不禁放心不少。

“嗯!走吧,我们出来时间不短了,再不回去的话,万一玉娘找起来,可就真是麻烦了。”

“好好,快回去,快回去。”谢三现在只想早点躲回“春情欢”,唯恐多生枝节。

燕惜羽见他两腿倒腾得飞快,便知他起了怯意。这也难怪,会穿着三十两的鞋子,到那个不算干净的街市逛悠还不心疼的人,的确是他们这些个平头百姓惹不起的。

02

“啊,子辛,你的脸怎么肿了?是不是谁欺负你了?快告诉我!”

“我今天和我班上的王智杰打架了,他骂我是没爹娘的孩子,他还说孤儿院里的孩子都是没人要的。我一生气,就和他打了起来。”

“哼!那个王智杰还是校长的孙子呐,没想到这么坏。你别怕,下此他要是再这么说你,我就和你一起去打他!”

“那不行,你的个子还没我高呐,一定打不过他的。”

“打不过也要打,谁让他欺负你了!”

背着大大的书包,三年级的小学生手拉手,迎着夕阳,走在回孤儿院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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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惜羽和谢三只用了去时一半的时间便回到了“春情欢”。两人经过后花园的当口时,可巧撞上了老板楼金玉正往厨房去。楼金玉既是这里的老板,也是这里的老鸨。据说她也是青楼出身,年轻的时候算得上是名动半个京城的花魁娘子。现在虽已徐娘半老,但在眼角眉梢间,仍能看出当年的些许风情。

不过楼金玉总认为自己命不好,在青楼呆了那么些年,拜倒在她石榴裙下了公子老爷不算少,却没有一人想替她赎身的,似乎命里注定自己一辈子都要在欢情行当里讨生活。所以当她攒够了银子后,就开了这家小倌馆。

看见燕惜羽手里的药包,楼金玉就把脸沉了下来:“这一大清早的,你们上哪儿去溜达了?楼里有人病了吗,怎么我不知道?”

谢三一路急行,惊魂初定,所以想也没想就说道:“我们去市集买张记的肉包子了。”

“张记肉包子!”楼金玉一听便喜上眉梢,“那东西呐?难不成你们俩小子把包子都吃完了才回来的?”

“没,我们……”谢三刚想说跟人起争执的事,话头就被燕惜羽给截了去。

“我们去晚了,没赶上!若是玉娘想吃,我们三天后再去。”燕惜羽轻轻一笑,“我这药是给津儿抓的。他感染了风寒,再加上昨天隽遥公子歇息得晚,所以津儿就抗不住了。这不,现在他的烧还没退呐!玉娘,您看是不是……”

“得,得,得。一看你笑成那样,我就知道准没好事。是不是想让我给津儿放个假?那你就不用跟我张这个嘴了,我是不会答应的。”楼金玉眼睛一瞪,收了笑容,斩钉截铁地道,“你们也认为我是欺压下人,其实若换成是平时,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今儿个晚上隽遥要去秦尚书那里献艺,没有小厮跟着怎么成?所以阿羽,你现在唯一可以帮津儿的,就是赶快去给他熬药,让他趁热喝了。不管津儿还烧不烧,晚上一定要随身伺候隽遥。”

燕惜羽仍是保持着微笑:“玉娘,不是我不知道今晚隽遥公子要献艺的事。但是俗话说得好――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津儿这烧是昨晚刚起的,睡过一觉之后还是手脚发软,头昏眼花。莫说是伺候人了,他自己个儿能站直就已经不错了。若是让他随着去,万一出点什么岔子,得罪了秦尚书,那遭殃的还不是我们整个儿的‘春情欢’嘛!”

“再说了,风寒容易传染。让津儿跟进跟出的,倘若把病气过给了隽遥公子,那可就真是得不偿失了。您说是不是?”

“唉!阿羽,你说的我也明白。”楼金玉收回了凌厉的目光,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不过眼下楼里能出得大场面的小厮就只有津儿和灵哥儿了。灵哥儿是伺候绿醉的,而绿醉和隽遥一向不和,所以他必定是不会同意把灵哥儿借给隽遥使唤的。而且我也不想为了这么小的事情而惹得绿醉不高兴。如果到时候他耍性子,不肯好好接客的话,倒霉的不仍是‘春情欢’嘛!”

“这……”燕惜羽顿时为之语塞。

的确,楼里除了津儿,似乎的确是没有合适的人选了。芙蕖、吉晌他们还小,能应付好上楼里来玩的客人已经不错了。像尚书府这样的高官府邸,怕是他们还没进门,就会怯场了。

“我说阿羽,你就别杵在这里了,快去厨房给津儿煎药吧。顺便告诉他,白天他可以好好躺着。可到了晚上,一定要给我起来,不然可别怪玉娘我不讲情面。对了,下午隽遥起身的话,你就先替津儿伺候着吧。”

“是,我知道了!”燕惜羽见没有了商量的余地,只好答应了下来。毕竟人在屋檐下,老板的话还是要听的。其实像楼金玉这样不克扣工钱,不随意打骂下人的老板已经算是很难得的了。

用托盘端着冒着白气的药碗,燕惜羽飞快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看着津儿皱着眉头喝了下去,然后嘱咐他多多休息,便去前楼干活了。

燕惜羽和“春情欢”签了五年的卖身契,在这里当扈养。其实当初楼金玉看见他的时候,倒是很希望他能挂牌作小倌。用楼金玉的话来说,虽然燕惜羽的长相只能算是清秀一流,但只要他微微一笑,就会让人感觉如沐春风,任你有多少的烦心事,都能随着那笑意飘散开来,直暖到骨子里,心眼里,连脚趾发梢都能透着舒爽劲儿。

不过没过多久,楼金玉的这个想法就胎死腹中。这一方面,是燕惜羽自己个儿不愿意,而在珉国,但凡挂牌的小倌窑姐都必须是自愿的;另一方面,燕惜羽的身体的确不适合做小倌;再加上燕惜羽进楼的时候已经二十四岁,早就过了做小倌的黄金年龄,所以楼金玉也只能放弃了。

同样是下人,燕惜羽的长相还是让他讨得了不少的好处。不光楼里上上下下都很喜欢他,就连他帮客人带路上菜,得的赏银也比别人多些。所以不到两年,燕惜羽就成了“春情欢”里的第三个“红牌”。

和其他人一起打扫完了整个“春情欢”,那日头也已经过了晌午,燕惜羽记惦着楼金玉的吩咐,匆匆用过了午饭后,就来到了东面的一个二层小楼。“春情欢”的两大头牌之一隽遥公子就住这里。

隽遥的性子有点孤僻,不是很喜欢跟人打交道。所以就算是接客的时候,他脸上也是淡淡的,没有太多的笑容。不过说来也怪,偏偏很多人就是喜欢隽遥那股子冷淡劲儿,即便只是坐在一边,听他奏曲,那些客人们也是甘之如饴,争先恐后地大把大把砸银子。

来到二楼的南厢房,燕惜羽蹑手蹑脚地推开了门。越过梨木雕制的屏风四周,水蓝色的床帷因为开门时吹进的微风而轻轻摆动了起来,燕惜羽见了,连忙转身关上房门。

确定没有惊醒床上熟睡的人后,燕惜羽悄悄地绕过屏风,无声地掀起了帷帐,一张似玉似雪的睡颜便跃入了眼帘。

修长的青黛弯如新勾,平日里总是带着些轻愁的双眸紧紧闭着,浓密的睫毛交叠在一起,遮住了一部分的下眼睑,同时也使得眼底的青晕显得不那么清晰。水色的双唇微微开了一条细缝,隐约可以看见里面的贝齿。只是虽然是在睡梦中,隽遥的眉宇之间仍不见舒展。

可能是夜里睡得并不安稳,原本盖在身上的锦被滑落到了腰间。在凌乱的丝织内衫下,淡粉色的吻痕散布于脖项、肩窝,渐渐下行,最终隐于衣衫的阴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