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甲木生于仲春,坐禄逢刃,木旺金衰,用土以成之,方能化土生金,斩削以成真。初游幕,获利纳捐,至癸未运出仕;甲申乙酉,木无根,金得地,从佐二升知县而迁州牧。
庚辰 壬午 甲辰 丁卯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甲木生于仲夏,时干丁火透出,用水以润之,然水亦赖金生,金亦赖水养;更妙支逢两辰,泄火生金蓄水,一气相生,五行俱足。是以早游泮水,科甲联登,仕至观察,一生惟丙戌运金水两伤不利,其余皆顺境。
庚戌 甲申 甲戌 乙丑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甲木生于孟秋,财生杀旺,虽天干三透甲乙,而地支不载,木凋金锐,用土以从之也。格成从杀。戌运武甲出身;丁亥运生木克金,刑耗多端;戊子己丑,财生杀旺,仕至副将。
辛酉 庚子 甲子 丙寅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甲木生于仲冬,木衰金寒,用火以暖之,金亦得其制矣;况乎时逢禄旺,一陽解冻,所谓“得气之寒,遇暖而发”。故寒木必得火以生之也。所以科甲联登,仕至侍郎。
上五造举甲木为例,乙木亦同此论。
坎离
坎离宰天地之中气,成不独成,而有相持者在。
【原注】天干透壬癸,地支属离者,乃为既济,要天气下降;天干透丙丁,地支属坎者,乃为未济,要地气上升。天干皆水,地支皆火,为交媾,交媾身强则富贵;天干皆火,地支皆水,为交战,交战身弱,岂能富贵?坎外离内,谓之未济,主之所喜在离,要水竭,主之所喜在坎,则不详;离外坎内,谓之既济,主之所喜在坎,要离降,主之所喜在离,要木和。水火相见于天干,以火为主,而水盛者存;坎离相见于地支,喜坎而坎旺者昌。夫子、午、卯、酉专气也,其相制相持之势,宜悉辨之;若四生四库之神,皆所以党助子午卯酉者,其理亦可推详。
【任氏曰】:
坎陽也,先天位右七之数,故为陽也;离陰也,先天位左三之数,故为陰也。坎为中男,天道下济,故一陽生于北;离为中女,地道上行,故二陰生于南。离为日体,坎为月体,一润一暄,水火相济,男女媾精,万物化生矣。夫坎离为日月之正体,无消无灭,而宰天地之中气,是以不可独成,必要相持为妙也。相持之理有五,升、降、和、解、制也。升者,天干离衰,地支坎旺,必得地支有木,则地气上升;降者,天干坎衰,地支离旺,必得天干有金,则天气下降;和者,天干皆火,地支皆水,必须有木运以和之;解者 ,天干皆水,地支皆火,必须有金运以解之;制者,水火交战于干支,必须岁运视其强者而制之。此五者,坎离之作用如此,则无独成之势,而有相持礼智之性矣。
丙子 己亥 丙寅 戊子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火生于孟冬,又逢两子,天干离衰,地支坎旺,用寅木以升之也。至壬寅,东方木地,采芹折桂;卯运出仕,一路运走东南,仕至观察。
壬午 壬寅 壬戌 庚戌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壬水生于孟春,支全火局,虽年月两透比肩,皆属无根。天干坎衰,地支离旺,用庚金以降之也。惜乎运途东南,在外奔驰四十年,一无成就;至五旬外,交戊申,娶妻三,年已六旬矣。连生三子,至戌运而终。
丙子 丙申 丙子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此造地支,两申两子,水逢生旺,金作水论;天干四丙,地支无根,离衰坎旺,须以木运和之也。惜乎五行不顺,五十年西北金水之地,故艰难险阻,刑伤颠沛;五旬外运走壬寅,东方木地,财进业兴,及癸卯甲辰,发财数万。
癸巳 壬戌 壬午 壬寅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壬午日元,生于戌月,支会火局,年支坐巳,天干皆饮,地支皆离,必须金运以解之也。初交辛酉庚申,正得成其既济,解其财杀之势,叨化日之光,丰衣足食;一交己未,刑耗异常,戊午财杀并旺,出外遇盗丧身。
壬子 丙午 壬子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此造水火交战于干支,火当令,水休囚,喜其无土,日和不克。初交丁未,年逢戊午,天克地冲,财杀两旺,父母双亡,流为乞丐;交申运逢际遇,己酉运发财数万,娶妻生子成家。
下篇
夫妻
夫妻因缘宿世来,喜神有意傍天财。
【原注】妻与子一也,局中有喜神,一生富贵在于是,妻子在于是。大率依财看妻,如喜神即是财神,其妻美而且富贵;喜神与财神不相妒忌亦好,否则克妻,亦或不美,或欠和。然看财神,又须活法,如财神薄,须用助财;财旺身弱,又喜比劫;财神伤印者,要官星;财薄官多者,要伤官。财气未行,要冲者冲,泄者泄;财气流通,要合者合,库者库。或财神泄气太重,比劫透露,及身旺无财者,必非夫妇全美者也。至于财旺身强者,必富贵而多妻妾,看着当审辨轻重何如。
【任氏曰】:
子平之法,以财为妻,财是我克。人以财来侍我,此理出于正论,又以财为父者,乃后人谬也。若据此为确论,则翁女同宗,岂不失伦常乎?虽分偏正之说,究竟勉强。财之偏正,无非陰陽之别,并不换他气,且世无犯上之理,宜辨而辟之。如果财为父,官为子,则人伦灭矣,不特翁妇同宗,则显然祖去生子孙,有是理乎?是以六亲之法,今当更定。
生我者为父母,偏正印绶是也;我生者为子女,食神伤官是也。我克者为妇妾,偏正财星是也,克我者为官鬼,祖父是也;同我者为兄弟,比肩劫财是也。此理正名顺,乃不易之法。
夫财以妻论,财星清,则中馈贤能;财神浊,则河东狮吼。清者,喜神即是财星,不争不妒是也。浊者,生煞坏印,争妒无情是也。
旧书不管日主之衰旺,总以陽刃劫财主克妻,究其理则实非,须分日主衰旺喜忌之别,四柱配合活看为是。
如财神轻而无官,比劫多,主克妻。
财神重而身弱,无比劫,主克妻。
官杀旺而用印,见财星,主妻陋而克。
官杀轻而身旺,见财星,遇比劫,主妻美而克。
劫刃重,财星轻,有食伤,逢枭印,主妻遭凶死。
财星微,官杀旺,无食伤,有印绶,主妻有弱病。
劫刃旺,而财轻,有食伤,妻贤不克,妻陋必亡。
官星弱,遇财星,妻陋不克。
身强煞浅,财星滋杀,官轻伤重,财星化伤,印绶重叠,财星得气者,主妻贤而美,或得妻财臻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