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1)

于是,我横空出世了。

以上,我只想告诉你,我出生在一个拥党爱国、根正苗红的家庭中。我们家的墙上至今贴着毛主席像,我们家的橱柜至今陈列着烈士纪念章;我们家七点永远播放新闻联播;每年的国庆节,我们当过春节,每年的九一八,我们当过清明。我的父母相敬如宾、情如兄妹,对我的教育如同阶级斗争。寒冬酷暑我都在清晨五点半起床,晚上九点半上床。我人生中学会的第一首歌是国歌,第二首歌是国际歌,我妈看了84年的春晚后,让我又多学会了第三首歌《我的中国心》。那时候我才三岁。

我今年27岁。

7岁那年,理应被老来得子的父母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晚来的革命结晶终于闹革命了。

我病了两年,医生没有查到任何毛病。

两年后我没有任何药物帮助恢复了健康。在9岁的那年,我入了学。上学了之后,我才知道世界还有另外的活法。越是没有过过别人的普通生活,我越羡慕。于是,我越活越叛逆。当然这种叛逆是在合理的叛逆区间。比如我永远不会在家里叛逆,我永远不会让我老师出动家长,我永远不让叛逆的消息传到我父母那里。

我爸妈是我的死穴,就如同家里的那杆子标尺和扫帚是我的死穴一样。

当我出落得和当年我母亲一样标致可人、落落大方的时候,我已经习惯了向我父母隐瞒我叛逆一面,这样,我考入了离家千里之外的临西林学院。

临西是个特别小特别小的城市,小到这个市几乎就是为了这个林学院存在。当然这也证明了这个学校很大很大。大家要明白,林学院如果不大到能容下很多很多树的话,就称不上林学院了。

我在这里学比临西市更偏僻的专业中文系。

中文系对很多人来说并不是冷门专业,但是林学院的中文系只有15个人,曾经一度有谣言,说学校要取缔这个专业,因为这给人一个特别不好的印象,好像中文是门小语种一样。

哦,忘了说了,我说的叛逆不是指我喝酒抽烟、上山放火,下山滥交的那种。对于我父母来说,这不叫叛逆,这叫犯罪。

我说的叛逆其实是心理活动,就是一种精神状态。

如果用赵忠祥老师的画外音来说,张耀华就是一种猥琐的哺乳类雌性动物,在太阳刚升起的时候,它便开始了对异性的觅食行动。这种动物对长得漂亮、毛顺温柔的雄性同类动物有着执着的追求。然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张耀华每天都在夕阳下失望地狼吼四季轮换了好几圈,□的时节已到来,而它还只能独自迈步在凋零萧瑟的荒原中……

我的意思是,

我爱帅哥,美男,绝色,正太。

我却还没有男朋友。

我的尺度又宽又窄,所谓宽尺度是说,年龄层可以很广,你可以是上至五十的怪蜀黍,也可以是十五的小男孩;品种可以不一,你可以长了一双妖孽的桃花眼,也可以长一双凌烈的丹凤眼;性格可以不一,你可以是来自北方的一匹狼,也可以是来自南方的一只猫。所谓尺度窄,那就是必须是单身。

如果不是单身,我的叛逆就超了大纲。等着我的不是扫把和标尺,而是一丈白绫了。估计我在房梁上犹豫不决地探进头的时候,我爸就踢翻了我脚下的凳子。

然而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好不容易看见有了帅哥,都是名草有主的。而跟冤魂一样四处飘荡的孤魂,一般都不符合我的审美观。

我大学的时候曾经暗恋过一个师弟。说是师弟,其实是同一届。只不过我长同届的人两岁,看他们一般都有一颗沧桑的心,不知不觉就有了大姐的风范。

那位师弟长得甚得我心。干净利落的头发,水水的单眼皮眼睛。眼睛虽小,却不至于像现在的某些明星一样,在马路上把眼睛睁得最大,人家都当他眯着眼晒太阳。鼻子高挺,鼻孔却没有随它兄弟的体型生长成壮观的隧道。嘴唇红润,却没有娘的味道。这样的人,一般在我们这所鸟不拉屎的不毛之地,就是神,就是天使,就是我们所有女性为之动容,所有男性为之动手的存在。

可惜,他不停地在有女朋友和没有女朋友之间游荡。等他分手的消息传来,我迫不及待地抖了抖我全身竖起的鬃毛,准备全力出击时,他又是香肩绕环,美女相伴了。这又违背了我的基本原则。反复如此,我激荡不已的心一次次从高考摔下,这颗残破的心在我们毕业的那年最终伤痕累累。乃至最后一星期,他终于没有了或清纯或浪荡的美女环绕,我也提不起狼人的兴趣了。

但是这是我的初恋。如果说初恋可以包含暗恋的话。

那个人叫什么名字来着?我好好想想,哦……好像叫王轩逸。真是人如其名,让人春心荡漾啊……

毕业后,我到了北京。因为这里有更多的广阔舞台,呃,就是说,这里有更多的美色资源。

我想,我的爱情已经有了女主角,离成功只剩下一半距离了。我得加油。

避孕套

手里紧紧拽着黄色的便签纸,跌跌撞撞地从那家富丽堂皇的由变态的各路镜子组成的房间出来,失魂落魄眼神涣散地出电梯,进大堂。半路中还撞到了不少人,也懒得道歉,只想回家。

最后一位被撞到的脾气显然不是那么好,拉了拉我的胳膊,嗤笑道:“小姐小心啊。”

“小姐”这个词,在不太漫长的汉语演化过程中,跟“同志”、“菊花”等词一样,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和色彩。宁可被叫大姐,也不要叫我小姐,何况在这敏感的地点和时间里!

所以,我抬起头打算用狠狠的眼神杀死他。

我的眼神如小李飞刀般唰唰地以每秒千米的速度前进,忽然遇上了一双温柔似水的眼睛,pia地两把飞刀就贱贱地在高空中,如同遭遇了软筋散化尸粉,刺啦刺啦地成了末末。

此乃帅哥。

此乃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周瑜的死对头,既会军事,又懂接生的诸葛亮,呃,的扮演者金城武,呃,的化身。

不过,这个人很眼熟。我眯着眼睛看。

我有轻度近视,但是我坚决抵制隐形眼镜这种将异物强硬塞进我体内的方式,就像我曾不允许婚前让那个那个塞进我的那个那个一样。

我的脑袋高速运转,动用了我这二十七年积累的帅哥数据库,不曾记得有这么一位大帅哥。

对面的那个人也将眼睛眯了一眯,立刻变成了月牙状,像动画片里可爱有趣的男生。

我驻足在早晨静谧的大堂里那么久,又鉴于我现在穿着打扮总体上跟抢劫过没什么两样,所有前台服务员以及保洁阿姨都停下脚步来看我。

我别扭地清清嗓子,问道:“请问我们认识吗?”

这实在不是一种有创意的搭讪方式,好歹我也是广告公司的,这样恶俗的开场白,要是被我们林总知道了,又得遭灭门之灾。

但这位美男毕竟不是邪恶的以欺压我们为乐的总裁,他歪着脑袋想了想,微微地点了点头。

这点头的幅度虽然小,我的眼睛虽然近视,我还是坚定地美美地领会到了,这里有JQ的味道。即便我清楚,几个小时前,我身上还发生了一出QJ事件。

然后,我娇羞地低头,将耳边卷卷的开叉了的头发卡在耳朵后面,低声说:“我是张耀华。”说完又偷偷地飞速地瞥了一眼这位帅哥。

没想到这位帅哥的眼神越发迷离,执着地摇摇头:不认识。

我焦急地抬头,怎么能反悔呢?只好连忙说道:这个可以认识。

帅哥的眼睛又眯了一眯:你好,我叫王轩逸。

这个名字如雷贯耳,振聋发聩,我虎躯一震,菊花一紧:你去韩国了?

他不明所以地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