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当初看到了那样不堪入目的一幕,她也不恨他,只怪自己太傻太固执。可如今她被病痛折磨得恨不能马上死掉,她突然很恨他,恨透了他!
如果不是他,她不会跟自己的好朋友决裂;如果不是他,她不会义无反顾地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尽管夜里常常因为想家而偷偷落泪,也始终不敢回去一次;如果不是他,她不会忘记好好照顾自己,导致惹上了这样难受的胃病;如果不是他,她还是以前那个开朗乐观的曲清然,而不是现在这个仅仅因为听到了他的一丁点消息就全面崩溃、不争气得连自己都厌恶的曲清然!
这次犯病,足足折腾了她一个星期才好不容易恢复,原本就只剩下九十斤的体重又掉了几斤,小童再见到她的时候还开玩笑似的向她讨教减肥经。她照镜子的时候也觉得自己看着太不健康,又想起胃疼起来那股钻心的痛苦,暗暗告诫自己,绝对不能再喝酒。
那样痛过之后,她又回归到健康有规律的生活,按时吃饭、吃药,每天睡前都记得提醒自己喝一杯牛奶,不再熬夜、喝酒,也很少吃刺激性的食物。
她告诉自己,没了爱情,生活还是要继续。
到了第四年,身边的朋友陆陆续续都有了打算,跟她同住的三个女孩,一个打算去英国读研,另外两个准备回国,班里的华人留学生大部分也选择了回国找工作。
在维也纳生活了四年多,这个城市对她来说虽然已经不再陌生,但是毕竟没有中国那片土地特有的归属感。其实在她拿到毕业证书的那一刻,心里第一个想法就是回国,却不知为了什么原因,到底没能下定决心。
小童来看她的时候,也问她:“学姐,你还不打算回国啊?”
她在维也纳待了四年多,期间有过长假、短假,却从来没有回去过一次,倒是小童,来了不到两年,已经回去了三次。
她笑:“还没想好。你呢?今年又打算回去?”
“是啊,我男朋友在国内眼巴巴地盼着我回去呢。”小童笑得没心没肺,一脸得意的样子,“那你想好了再告诉我吧,我帮你订机票。”
小童走后,她托着腮坐在窗边,想起刚才小童看到那个上了锁的抽屉时问她的问题:“学姐,这个抽屉从我第一次到你这来就一直锁着,里面到底藏着什么?”
她没有回答,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里面到底藏着什么。
直到她终于有勇气打开那个抽屉,时隔四年多,再一次将那枚小小的戒指拿在手里,回忆翻滚着不断涌现,那星星点点的闪亮刺痛她的眼、她的心。
泪水落下的那一瞬间,她终于明白,那里面藏着的,是她的恨。而被牢牢包裹在恨意里的,是她遗失在过去的,永远不能忘却的爱。
第三十七章
路惜晨从法院出来的时候,接到妹妹琳琳的电话,小丫头在电话那头可怜兮兮地说:“哥哥,你来学校接我好不好?你好久没来看我了。”
他不是不知道这个鬼灵精在打什么主意,却因为刚刚赢了一场官司,心情不错,也懒得戳穿她:“乖乖在校门口等我,别乱跑。”
他开车到了那所寄宿制小学的时候,果不其然在大门那见到了笑得一脸得意洋洋的琳琳,身后还跟着好几个小姑娘。他摇下车窗,按了按喇叭,琳琳立刻跑了过来,还不忘回头冲着那几个同伴大声说:“看,这就是我哥哥,很帅吧?他可是大律师哦!”
“小丫头,你到底上不上车?”他简直哭笑不得,还不到十一岁的小女孩,竟然就有了这么重的虚荣心。
回到家里,意料之中地看见林素云站在花园里等着,琳琳下了车,一蹦一跳地跑了过去,“妈妈,我完成任务了,你要记得给我买新衣服哦!”
林素云看了他一眼,脸色多少有些尴尬,他淡然一笑:“云姨,今天做什么好吃的了?”
他怎么会不知道,琳琳的撒娇只不过是云姨的指使,这几年他跟父亲的关系闹得很僵,早就彻底搬了出去,没有特殊的事情不会回到这个大宅子里来。而林素云实在是个很好的后妈,四年多来一直在耐心地调和两父子的矛盾,而且还拉着小女儿一起想法设法地让他多回来这个家。他跟父亲虽然闹得很不愉快,但是毕竟不好浪费了云姨的一番苦心,所以每次都假装被蒙在鼓里。
见他不在意,林素云也释然地笑了起来,边牵着琳琳往屋子里走边跟他说自己最近研究了几个新菜,还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煲了一个广式汤。
进到屋子里,路景鸿正坐在沙发上戴着副眼镜看报纸,见他们进来,把手里的报纸放在茶几上,取了眼镜淡淡说道:“回来了?过来吃饭吧。”
一顿饭吃得还算顺利,至少没有像之前几次一样在父亲的一拍桌子下闹得不欢而散。吃过饭后,路景鸿把儿子叫到书房,坐在书桌后面的那张黑色皮椅上,面带怒气地看着他,俨然一副严刑拷问的架势。
“我听说你最近跟杨局长的女儿走得很近,怎么回事?”
路惜晨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玩弄着手里的打火机,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句:“在酒吧里一起玩的时候认识的,没怎么回事。”
“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管你在外面怎么玩都好,别去惹那些不该惹的人!”路景鸿提高了音量,“杨局长是什么人?你惹了他的女儿,是不是想搞垮你爸的生意?那些将来可都是要由你接手的!”
听着这些重复了不知道多少遍的话,路惜晨只觉得心烦意乱,站起身来往外走,“您可以放心,那种千金大小姐,我没兴趣招惹。”
回到自己的房间,也懒得开灯,往床上一躺,双手叠在脑后看着天花板,一室的黑暗里,他只觉得这黑暗似乎无边无际,就像他心里那个小小的空洞,又黑又深,似乎永远看不到尽头在哪。
“咔嗒”一声,光亮骤然间刺进眼里,他难受地眨了眨眼睛,从床上坐起身来,林素云正站在门口,手里端着一杯牛奶。
“听你爸说,你最近又换了一个女朋友?”林素云把牛奶递给他。
“没有的事。”他喝了一口牛奶,觉得太甜,放在一边的床头柜上。
林素云顿了顿,又说:“下次找个时间把女朋友带回家来吃顿饭吧,你爸也是着急,怕你定不下心性来,一辈子就这么耽误了。”
他不禁失笑:“云姨,我还不老吧,这么早就要我娶老婆了?”
“倒也不是催你结婚,只是带回来看看,当父母的,哪能不关心自己儿子交了个什么样的女朋友呢?”
“再说吧,我最近挺忙的。”说是这么说,他心里却根本没有这个打算,纯粹敷衍。而且他的那些“女朋友”,又怎么可能真的带回家来?
林素云似乎也看穿了他的想法,轻轻地叹了口气,嘱咐他好好休息,转身出去的时候有意无意地嘀咕了一句:“这么多年,也就只见你带过一个女朋友回来。”
路惜晨睁着眼在床上躺了很久,快到十一点的时候,有朋友打电话说一帮人都在SOHO等他,问他怎么还没到,他推脱说被老爷子拽住了走不开身,拿了桌上的车钥匙出去。
他回到了自己的家,进了家门,直奔卧室开了灯,打开衣柜最靠里的那张柜门,里面仅有的一件衣服令他心里莫名其妙地“咯噔”了一下。
是一件纯白色的V领毛衣,中等粗细的毛线,很柔软,摸起来手感很舒服,也许因为是纯手工的,所以穿在身上很暖和。
这件毛衣,是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她送给他的,他还记得那天正好是立冬,她遮遮掩掩了好久,才终于肯把小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给他看,还红着脸傻里傻气地说:“我第一次打毛衣,技术不够好,你就将就点……如果不喜欢也别告诉我,就让我一厢情愿认为你喜欢吧。”
她素来就不是野蛮女友,所以也没有强迫他穿,可是他真的连一次也没有穿过,因为毛衣有点小,不是他的尺寸。
她走了以后的第二年,他搬到了现在住的公寓,搬家那天,他整理东西的时候发现这件被放在箱底的毛衣,然后鬼使神差地放进箱子里,一起带了过来,洗干净了之后挂在柜子里,一直挂到现在。
她说过喜欢看他穿白色的衣服,所以才挑选了白色毛线,可其实他觉得白色太淡了,淡得有些冷,就像这些年的每一个冬天,那些洁白无瑕的雪花,明明看起来既纯洁又美好,可却是十足的冰凉。
也正如此刻,他看着那件纯白的毛衣,近在咫尺,他却怎么都不敢伸手去触碰,因为曾经的温暖,早已成了严寒。
第二天去事务所的时候,果然被同事李律师逮了个正着,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通抱怨:“我说你是怎么回事啊,昨晚上说好了又临时放鸽子,枉我们好不容易约到了东区法院的那位美女检察官,你却不去一睹芳容!”
“昨晚被老爷子抓回家训了一通,哪还有心情看美女?”他接过旁边同事递来的资料,推开办公室的门,转移话题:“杨局那个案子,有眉目了没有?”
李律师脸上的笑容立刻垮了下来,摇了摇头,一脸无奈:“昨晚上我也试探性地问了美女检察官,她倒是守口如瓶,不过我猜他们那边已经掌握到了不少证据,看来这个案子我们是非接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