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活尸不知道从哪儿掏出来一把**沙机枪,对烟尘中的李阎疯狂扫视。
李阎箭步在弹雨中穿梭,身上藏青色的罡斗飞快地衰弱下来,眼看就暗淡无光,可李阎的大枪也已经穿透这名活尸的肋骨!
鸾凤纹路的罡斗后面,李阎咬紧牙关一挑枪杆,把这名活尸挑飞出去,钉死在墙上。**沙机枪也无力跌落。
李阎一脚把地上的机枪踩碎,走到它身前,【愤怒的肖克】戳在这名活尸的脑袋上面。
“你怎么知道我是狂卓玛派来的?坦白点,你就不用再死一次。”
那活尸闻言,瞥了一眼穿透自己胸口的虎头大枪,一时有些恍惚,自己的骨头,可是连普通的步枪子弹都射不穿的。
“我没那么好耐性。”
李阎把枪口往前一顶。
“我们也没有,凛冬的杂虫。”
那活尸冷冷道。
李阎后脖颈一凉,蓦然回头,漫天灰色的霾尘当中,一双双猩红的双眼挤满了整个楼层,阴狠的呲声响彻,是一只又一只被扒了皮似的猩红猛犬,每只狗都顶着两个甚至三个脑袋,有的脑袋腐烂难堪,有的却是一个嵌满机械零件的合金狗头,电子眼里的光芒明灭。
【β级放射性活尸:弗拉基米尔犬】
核战争之前,苏联“狗头分离实验”的产物。由主持该实验的器官移植先驱,弗拉基米尔德米科霍夫命名。并被辐射感染,成为大魔鬼湖活尸种群的秘密武器。
备注:德米科霍夫生平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入选大本钟实验室。尽管最终证明,这使他不必背负永世的骂名和愧疚。
李阎放下手里的霰弹枪,转过身直面这些离奇的改造犬种。
恶犬背后,有冷峻的声音传过来:“你们一个都活不了。”
李阎没说话,朝后面抬起胳膊,扣动扳机。
轰!
愤怒的肖克!
子弹争前恐后地射出枪口,将被钉在墙上的活尸脑袋连同上半身整个射成了惨不忍睹的马蜂窝。
第二十三章 轰炸伊始(二)
“呼~”“呼~”
宋左的左手死死地捂着脖子,手上沾满了血,那张如同鸡皮的老脸上,却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来。
“还以为这次死了……”
子弹划破了他的大动脉,从肉皮透了出去,没伤到骨头和神经,但对普通人来说,大量出血依旧是足够致命的伤势。
可宋左是个异类。
粘稠的血顺着树皮往下滴淌,没一会儿就沾在了树上,不像是血,而是给人一种沥青般的粘稠质感。
……
“因为血液毒素沉淀而造成的皮肤溃烂,其实并不致命,可你现在的血浆蛋白含量,是一般高粘稠血症患者的一百六十多倍,动脉硬化,血栓,脑梗,心梗……哇!老头子,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宋左已经记不清那个医生的脸,只记得每次见他,都有冰冷的强光打在自己脸上。
手术刀划开自己的手臂,红色的疤痕后面,好半天才流出一点颤巍巍的血浆来。
“啧啧啧,像果冻一样,生命奇迹啊。”
他带着口罩,把血抹到自己指尖。
“能救么?”
手术台上的宋左的外凸的眼球像是等待解剖的青蛙。
“绝症,这年头,怪病的种类,比野外的疫鼠还多,资金充足的大公司牟着力气发展军工,谁有心思搞这个研究?哦,还有,大本钟研究院有种药,叫做es造血细胞增强剂,大量服用的话,能够抑制你的病情。”
“但是我得提醒你,本来你的心脏负荷就已经非常大了,不是三阶兵种的底子顶着,你一定活不到今天,可大量使用这种药物,会对你的心脏造成不可逆的损耗,届时,你的心率会越来越慢,直到撑不住,然后挂掉。你儿子不就是因为过量……哦,抱歉。”
“……”
沉默了一会,躺在冰冷手术台上的宋左开口:“狗日的凛冬。”
医生推了推眼镜:“说的是,狗日的凛冬。”
砰!!!!!
大团的火焰在星罗错列的废墟之间炸开,宋左拿起一管凝血喷雾,粗暴地喷在自己脖子上,稳如磐石的右手扣动扳机。
远处阳台上的火焰熊熊燃烧,一具骨骸若隐若现,已经被烧得不成人形。
“不是他,还有!”
没有任何理由。宋就左断定,那名神乎其技,拿一把加瞄准镜的莫辛-纳甘步枪就差点要了自己小命的活尸狙击手,依旧活跃在战场上……
焦黑楼架弥漫着烟尘,时而有恶犬的哀鸣和枪声响起,而高低错落,被藤蔓和胡杨包围的荒楼间却安静下来,再也听不到野牦牛枪械那独有的粗暴枪声,也看不见一个隐匿在黑暗中的活尸狙击手。
宋左的视野里一片空旷,他的弹药包里有自制的各色特种子弹,他却挑了一颗最普通的762mm步枪子弹上去,凛冬的枪械无论如何发展,基础都是那场持续将近三十年,让世界为之陪葬的战争,而这种量产子弹的击发时间,却是宋左所有子弹当中最短的。大概只有002秒左右。
尽管不想承认,可在狙击技术方面,自己的确被人家盖住了,只是还有赢的机会,看谁的运气好一点。
自童年时代,枪械就是宋左最好的伙伴,十二岁那年入手的第一把狙击步枪是德国的g43,小萝卜头一样,顶着步枪,溃烂的皮肤穿梭在各色战场,他想活着,就需要大量的金钱去购买庞贝出产的药剂,想要弄到钱,就又得拿命来面对眼下这样的情况,万恶的悖论。
蓦地,一个带着贝雷帽的身影出现在宋左的眼帘,他手里端着枣红色的枪杆,右眼抵在十字准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