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柔风挑了几只野兔子留下,其余的让护卫们拿回马场,让厨房里烹出来给大伙儿打牙祭。护卫们欢呼一声,把猎物绑到马背上,识趣地走了。
阿有是知道自家五爷要给九娘子烤野兔的,一时不知道该走还是不走。
展怀见他傻了巴几地站在一旁,皱眉问他:“张亭都走了,你怎么还在这儿?”
他的人,怎么就不如小九的人机灵呢,一定要早点把小九娶回去,帮他调|教人手也行啊。
“五爷,我给您捡点柴禾吧,顺便把野兔子收拾干净。”阿有都快要哭出来了,五爷的脸色就像要吃人似的。
他瘦不拉叽又不好吃。
“嗯,那你去捡吧。”展怀冷着脸说道,他倒忘了,烤兔子的确要用柴禾。
一转身,展五公子已经换上了一张笑脸,对霍柔风道:“小九,咱们到那边去走走。”
两人刚刚走出林子,就听到远处飘来歌声“河道道那个连弯弯个转啊,小妹子儿那个水灵灵呀个喜死个人儿……”
两人都是一怔,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附近虽然没有田地,可是时常有猎户来山上打猎,附近村子里的农户也会来采药砍柴,霍柔风在这里开了马场,可并没有把整个山头全都买下来,她来遛马时,也常常听到当地人唱山歌,她也能学着唱上几句,可是现在和展怀在一起,蓦然听到有人唱歌,她忽然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可正在这时,不知从哪儿又传来女子的歌声“青山山那个一坡坡的高啊,情哥哥那个硬梆梆呀个想死个人……”
霍柔风还没有听明白唱的是什么,展怀已经伸出两只手把她的耳朵捂住了,然后拖着她就往林子里走,这都唱的什么啊,可千万别让小九听到,万一小九问起来,他可该怎么解释呢?
直到两个回到刚才的地方,看到摆得整整齐齐的柴禾,和扒了眸收拾干净的野兔子时,展怀才放开霍柔风的耳朵。
霍柔风揉揉自己的耳朵,上上下下打量着展怀,忽然咦了一声:“小展,你紧张什么?”
“我哪儿紧张了?”展怀道。
霍柔风伸手捅捅他的肩膀:“还说你不紧张,你看你啊,硬梆梆的。”
展怀的脸上犹如四季飘过,小九是故意的,她一定是故意的。
次日,便到了展怀要回榆林的日子,一大早,霍柔风便收拾妥当,坐在展怀门前等着了。
展怀推开门,就看到霍柔风咧着嘴守在门前。
展怀摸摸她的头,柔声问道:“吃早饭了吗?”
“没吃,留着肚子吃肉夹馍。”霍柔风老老实实地回答。
展怀抚额,若不是他知道小九是吃鲍参翅肚长大的,非要以为这孩子一定是从小到大饿肚子。
展怀当然不知道,霍柔风活了两世,最想吃的就是陕西当地的肉夹馍,这一次,终于可以吃到了。
离开马场时,展怀忽然看到有十几个精壮汉子正拿着饭碗往大厨房的方向走,展怀见过霍柔风的所有护卫,这些人却是生面孔,若说是马场里打杂的,一个个膀大腰圆,看上去又不像。
“那些人是做什么的,以前没有见过。”展怀随口问道。
“新招的,就是附近村子里的,可惜这附近的人肯来的不多,还是宁可在家里种地。”霍柔风不无遗憾。
“你缺人手吗?是做护卫,还是在马场里干活的,若是护卫和马倌儿,我倒是能给你找几个送过来。”展怀说道。
霍柔风摇摇头:“那倒不是,我缺的人挺多的……”
说到这里,她迟疑了一下,但是很快便继续说道:“小展,我要养私兵。”
第四七九章 携手
养私兵?
展怀神情一肃,但他也只是沉默一刻,便对霍柔风道:“好。”
只是一个“好”字,甚至不问她为何要养私兵,养私兵要做什么!
霍柔风抿嘴一笑,伸出洁白如玉的手掌。
展怀低头看了看她的手,指腹和掌心有两处薄茧,指甲修得短而整齐,泛着天然的粉红色。
展怀没有说话,也伸出自己的手,轻轻盖在那只小手上……
这是展怀第一次没有隔着衣袖握住霍柔风的手,相较于平时动不动就红了耳朵,展怀这次反而很平静,因为他知道从此以后,他和她就要这样相携而行了,此时只是开始。
……
榆林是九边之地,西北要塞,与霍柔风想像中不同,榆林虽然偏居一隅,但却很繁华,与宣抚一样,街上时而可见不戴幂篱,策马而行的女子,反而霍柔风一袭男子打扮倒显得甚是乍眼,不时惹来好奇的目光。
“他们看我做甚?”霍柔风不解地问道。
展怀轻笑,道:“可能是他们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公子吧。”
霍柔风扬眉:“我也觉得我穿着男装时更好看一些。”
哪里是更好看,分明是你从小到大女扮男装早已成了习惯。
展怀没有说破她,在他看来,小九怎么打扮都好看,女装时娇艳,男装时飒爽,嗯,好在他下手够早,否则还不知道要和多少讨厌鬼竞争。
连总兵府都没有去,展怀就带着霍柔风去吃肉夹馍了。
榆林城里无人不知这位年方十九岁的少年总兵,可是真正见过展怀的却寥寥无几。平素里展怀是榆林和西安两边走,两地相隔近千里,每次往返在路上就要十来天,是以,无论是在榆林还是在西安,他都是日理万机,当地的富商和名流别说攀附了,就连能在他面前混个脸熟的机会都没有。偏偏他又尚未成亲,榆林和陕西大大小小的官吏们,想要通过女眷拉拢关系也不行,于是乎,展怀来到榆林三个月,除了总兵府里的人以外,认识他的并不多。
此时他一身便装,和霍柔风走在一起,乍看上去就是两位翩翩美少年,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少爷出来逛街,没有人把他和大名鼎鼎的展怀联系在一起。
在认识霍柔风之前,展怀甚至没有吃过肉夹馍;后来他带兵打入陕西,又在西安住了大半年,行伍中人适应能力都很强,也最能入乡随俗,他几乎每天都吃肉夹馍,可是无论是在西安还是在榆林,他依然觉得还是霍九的厨子做的肉夹馍最好吃。
不过现在霍柔风要吃地道的陕西肉夹馍,展怀当然要如了她的心愿。
梦里的小哥哥,除了他难道还有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