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那个工程的主要负责人是庚家二少,但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指责庚畅。人们质疑这台精密的仪器是不是坏掉了,不然为什么会出错?他们似乎忘记了,庚畅是个人,而且犯错的人也不是庚畅。
何欢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他想要帮助庚畅。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那么大的自信,觉得自己一个小职员可以帮得上庚氏建筑的总裁,甚至于,连经常缠着庚畅的牛皮糖似乎都比他有用一点,毕竟庚畅会对着那个牛皮糖笑。
为什么庚畅会对那个白痴一样的牛皮糖笑?难道庚畅喜欢这种类型的人吗?
何欢觉得自己似乎失去了什么记忆,但他依然记得庚畅,记得……有人要害庚畅,而他得保护庚畅。但此时此刻,他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因为午饭时间到了。
何欢以自己极限的速度噌的一下窜了出去,正巧此时有人推门进来,他们两个宛如火星撞地球,总之两败俱伤了,姿态狼狈地倒在了地上。
而那个进来的人似乎被撞懵了,温热的菜汤从那人怀里的饭盒渗出来,何欢连忙帮他把饭盒拿起来,却手忙脚乱地将那饭盒里的饭菜弄得散了一地。
“对、对不起……呜,我不是故意的,你没事吧?有没有烫到?我送你去医院吧……”
何欢眼眶红红努力憋出几滴眼泪,看似手忙脚乱,实际却极其迅速地完成了打翻饭菜、将人衣服弄脏,以及拖拽中将人弄得更加狼狈几件事情。
庚畅出门碰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小职员着急地试图将人拉起来,眼眶红红一副要哭不哭的表情,仿佛自己受了多大委屈。但在庚畅看过去的时候,小职员开始神情无辜的对着他啪嗒啪嗒掉眼泪,一边又不停地道歉,宛如一个被恶霸欺负的柔弱小白花。
有那么一瞬间,庚畅想要将脸转过去。
但条件不允许他那么做,因为那个被饭菜弄得脏兮兮狼狈不堪的女孩正看着他,对方似乎懵了,带着一股纯情又委屈的神情看着他,说:
“哥哥,我、我是来给你送饭的,没想到……搞砸了。果然没了哥哥我什么都做不好,又让哥哥担心了,对不起……”
至于另一个卖力表演的何欢,那女孩并没有理会,她只是手足无措地看着庚畅,像一朵柔弱需要依附旁人才能活下去的菟丝子,哪怕此时狼狈不堪也总是让人心生怜惜。
女孩叫白诗诗,每天都给庚畅送饭,是父母双亡被庚畅爷爷奶奶接过来抚养的远亲,白诗诗无依无靠惹人怜爱,但她又坚强不屈善解人意,努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给常常忘记吃饭的庚畅送饭。
这几乎是唯一一个将庚畅当成一个正常人,而不是完美机器的人至少庚畅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因此哪怕庚畅再冷漠也对白诗诗有一分柔情,按理说他应该站在白诗诗这边指责一下鲁莽的小职员,但看着小职员吧嗒吧嗒掉眼泪的眼睛,他却说不出什么狠话来。
“没事,先起来让刘秘书带你去换衣服,午饭我就不吃了,要去一趟北区的工地看看情况。”庚畅面无表情地说着,霸道地安排好了一切,随即有些头疼地看着还在掉眼泪的小职员,“你还不起来?”
哪怕是面对出了事故的工地,质问的家人和媒体,庚畅也没这么头疼过,他几乎可以肯定这个小职员是故意的。他在生意场上并不是没见过这种碰瓷的戏码,但他自己从来没遇见过。
谁都知道庚家大少爷是个完美无情的机器,除了秘书和助手没人会主动靠近他,那些人连幻想一下跟他有接触恐怕都不能,他本以为白诗诗是唯一的例外,没想到有朝一日这种狗血戏码会在他身上上演。
可家族安排的继承人课程里,并没有哪一门讲了应该如何面对试图碰瓷他的人。
何欢才不管庚畅想了什么,他只觉得庚畅果然好看,近看就更好看了,只是明明是深邃多情的桃花眼,可那双眼睛里却只有疏离和淡漠,尽管如此依然让何欢心脏不受控制地怦怦乱跳。
“我、我这就扶白小姐起来,我叫何欢,是公关部新入职的员工,白小姐的衣服和饭菜我都会照价赔偿的,可不可以不要开除我?我……”何欢一边试图去扶白诗诗,一边可怜兮兮地说着,话没说完又开始吧嗒吧嗒掉眼泪。
白诗诗没让何欢扶,她起来就站在何欢和庚畅中间,颇为善解人意地跟庚畅说:“哥哥快去忙吧,这里我自己可以处理的,等下我再让阿姨做一份饭菜让司机送到北区,哥哥不许不吃饭。”
说着还伸手推了推庚畅,只是她没注意到自己手上占到一点污渍,将庚畅袖口弄脏了一块儿。
庚畅皱着眉看自己的衣袖,对着白诗诗点了点头就快步离开了,他有些洁癖,也不习惯别人碰他,这身衣服要尽管换掉才可以,不然他会难受一整天。
以前白诗诗都很懂事的,从来不去触碰他的雷区,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失态,庚畅对此有些不满。
这边庚畅刚走,白诗诗就对着何欢说:“虽然我很想不让你赔,但是这套衣服是哥哥特意为我定制的,我一向很珍惜,没想到今天被你弄坏了,既然你要赔,就赔一件一模一样的给我吧。”
白诗诗眼中还带着微不可查的得意神情,气得何欢牙痒痒,他心想,庚畅若是真的喜欢这种类型,他也不是不行。就白诗诗这样的白莲,他一拳可以打十个!
“我会赔的。”何欢可怜兮兮地说着,让围过来的同事清楚地看到他红红的眼眶,仿佛自己是个被恶霸欺凌的小白花,“可以……可以过几天吗?我不是想抵赖,只是我现在实在不知道在哪里定制一件一模一样的衣服。”
看着周围同情的眼光,何欢十分满意,他虽然才入职没多久,但是人缘是非常好的,此时大家明显偏向他了。当然,赔衣服是不可能赔的,他只是想知道庚畅在哪里订的衣服,以及用这个借口接近庚畅。
被逼走投无路的小可怜截住大总裁哭诉,如果庚畅真喜欢这种白莲花,那么这种狗血戏码他也不介意试一试,万一就真被他截胡成功了呢?
最终这场闹剧以何欢的示弱结束,他也如愿以偿得知了在哪里定制那件衣服,白诗诗给他半个月的时间。何欢才不信白诗诗会就这么放过他,他可是见过对方变脸的,那是个十足恶毒为了达成目标不择手段的女人。
但他不怕,何欢在心里哼着小曲朝着食堂走去,这顿饭是他入职以来吃的最舒坦的一顿饭了。
他让庚畅知道了他的名字。
【作家想说的话:】
啊,冷漠无情又强大的总裁,和柔弱可怜的……史莱姆,真的是绝配呢。
第232章 2【眠奸前奏】如果有机会做个变态,为什么不做呢?
2【眠奸前奏】如果有机会做个变态,为什么不做呢?
何欢没有继续上班,趁着经理和组长还没走去请了假,本来大家都忙得焦头烂额,领导是不可能给何欢批假的,但何欢弄坏了白诗诗的衣服,得罪了白诗诗,情况就不一样了。
白诗诗虽然没在庚氏任职,但办公室所有人都知道她住在庚畅家,关系还很暧昧。因而他们只好给何欢批假,他们甚至觉得何欢大概没办法继续回来上班了,为丧失了一个员工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公关部最近是真的忙疯了,他们从来都没这么忙过,少了一个员工,他们不知道又要多加多少班。
因为庚畅能力强悍,庚氏建筑很少有什么危机需要用到他们,他们的日常工作也十分轻松,一下子出了那么大个事儿,有些手足无措,好在他们是专业的,不然真的要完蛋。
何欢才不管他们,一路奔着北区的工地去了。
从第一次在新闻上见到庚畅,何欢就知道自己认识庚畅,虽然他对庚畅的记忆少得可怜,甚至敢肯定自己出生至今都没见过庚畅,不知道为什么有那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但不可否认的是,庚畅是个十分有魅力的男人。
何欢对他一见钟情。
哪怕他的感觉是错的,他可能并不认识庚畅,关于有人想害庚畅什么的,也可能只是他臆想出来的。但这不妨碍他爱上庚畅,并且担心庚畅的安危,想要保护庚畅。
直到到了北区的工地,何欢才察觉到自己似乎过于天真了。
他看着满目疮痍的工地,荒凉又空旷,天空中一只巨大的火凤发出锐利的鸣叫,周围有许多穿着奇装异服的人道袍和唐装,甚至还有人穿着外卖的T恤戴着头盔,他们在试图控制那只火凤。
那一瞬间何欢感觉自己身体里有什么碎掉了,听那清脆的声音,何欢有理由怀疑,那可能是他的三观石化碎掉了。但随即,他就被天空中另一道身影吸引了,庚畅竟然可以飞起来,像电视剧里武功高强的大侠一样。